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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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过程和业绩的记载,也是教学实施部门的基础性工作,是考核、考察教师工作业绩,合理使用和进一步培养教师的主要依据。建立和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对于教师的考核和使用、奖励和晋升,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整体评估、教师的工作调动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业务档案的教师范围
凡我校的专职教师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兼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都要跟踪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
1、每学期每名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填写《教师业务考核档案》、《教师手册》,并在学期结束时,交所属教学实施部门进行学期考核后存档。
2、《教学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教学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表一。
3、《教学和专业技术工作统计表》见附表二。
4、《教学人员业绩考核表》见附表三。
5、《课程教学评议表》附表四。
6、《学生评教表》见附表五。
三、建档办法
1、各教学实施部门要统一按学校印制的《教师业务考核档案》、《教师手册》及相关档案表格,组织教师逐项填写考核内容。
2、教师要对自己承担的教学和教科研等完成情况,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如实填写。
3、各教学实施部门要根据平时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及意见,实事求是的签署“评语”。
四、档案管理
1、教师业务档案统一由教学实施部门建档保存。
2、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3、教师业务档案是永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防霉、蛀、烂,填写时应用蓝(黑)色钢笔或打印。
4、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要求教学实施部门给予充分重视。对于教师业务档案的实施情况,学校教务处要进行不定期的
检查,其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考核该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其它
1、此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2、此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学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编号:填报时间:年月日
初审人(教学实施部门)签名:复审人(人力资源科)签名:
教师教学和专业技术工作统计表
说明:此表在每学期填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表格,一份交部、校存档,一份交教务处。
教学人员业绩考核表
说明:此表在每学期填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表格,一份交部、校存档,一份交教务处。
附表四
课程教学评议表
年月日
考评人:
附表五
学生评教表
(学生填写)
班级:评教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