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类型
法律规定的经济纠纷案由(3篇)
![法律规定的经济纠纷案由(3篇)](https://img.taocdn.com/s3/m/bc93267e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55.png)
第1篇一、引言经济纠纷是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涉及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的权益争议。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经济纠纷案由。
本文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经济纠纷案由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合同纠纷案由1. 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因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标的物质量、数量、价款、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方面的问题。
2.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因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修缮、违约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3. 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因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承揽标的、质量、期限、报酬、违约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4. 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是指因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纠纷。
5. 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是指因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保险责任、赔偿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方面的问题。
6. 金融服务合同纠纷金融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因金融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银行贷款、信用卡、证券、基金等方面的问题。
三、知识产权纠纷案由1. 专利侵权纠纷专利侵权纠纷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所引发的争议。
2. 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纠纷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引发的争议。
3. 著作权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所引发的争议。
4.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是指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许可,他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其商业秘密所引发的争议。
四、公司、证券纠纷案由1. 公司设立纠纷公司设立纠纷是指因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股东资格、出资、章程、注册资本等方面的问题。
2.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是指因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登记等方面的问题。
王某诉赵某股权转让纠纷起诉状
![王某诉赵某股权转让纠纷起诉状](https://img.taocdn.com/s3/m/cc5472f0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89.png)
**王某诉赵某股权转让纠纷起诉状**甲方(转让方):王某身份证号:1101XXXXXXXXXXXX住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乙方(受让方):赵某身份证号:1102XXXXXXXXXXXX住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鉴于甲方为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现甲方愿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 甲方保证其对目标公司的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负担。
3. 甲方应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获得董事会批准。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万元。
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三、股权转让的交割1. 甲方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 乙方应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四、陈述与保证1. 甲方保证其对目标公司的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负担。
2. 乙方保证其具备受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资格,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甲方未按照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
![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7d0716fe1711cc7931b7169d.png)
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一、股权竞买人对拍卖信息负审慎审查义务案例:安徽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8期裁判要旨:股权竞买人应该正视股权拍卖的特点和规律,只有在转让人披露信息不实并构成违约时,才能请求法院支持其减少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主张,反之则败诉。
二、台商投资内地个体医疗诊所的法律效力案例:林峰亮等诉胡月梅股权转让纠纷案《人民司法•案例》2013年第8期裁判要旨:2006年以来,大陆在医疗领域的惠台措施不断出台,台商纷纷投资大陆医疗机构。
但投资医院的门槛较高,许多台商大多以隐名投资者身份进入个体诊所或门诊部。
随着投资项目的增加,纠纷接踵而至。
本案是关于转让医疗门诊部的纠纷,转让合同是否因违反投资导向而无效就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从投资导向角度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签署后,厦门的地方法规规定台商可以投资医疗机构。
从工商变更登记角度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变更,医疗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变更,投资权益理应可以转让。
从隐名投资角度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外商投资所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是有效的,除非违反投资导向、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
三、工商行政机关股东变更登记审慎审查义务的确定案例:赵国良和崇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股权变更登记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2013年第6期裁判要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过程中,不仅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备并符合法定形式,而且应以行政法一般原则中的合理行政原则为依据、以登记机关判断和识别能力为限度、在专业范围内对申报材料中的签字盖章等内容的真实性负审查责任。
四、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法律后果案例:胡元中和汤敏股权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2013年第2期裁判要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
股东出资是公司赖以存在和运营的基础,因此,抽逃出资行为,被公司法严格禁止并严厉惩处。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例评析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例评析](https://img.taocdn.com/s3/m/36c2affb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70.png)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例评析摘要: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同于以消费为目的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在法律适用上有其特殊性,不能简单适用《民法典》第634条。
对于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通过分析人民法院裁判理由,梳理其在法律适用领域的方向;对于《民法典》第634条的解释;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基础。
关键词:股权转让;分期付款;合同解除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汤长龙与周士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
双方约定:周士海将其持有的青岛变压器集团成都双星电器有限公司6.35%股权转让给汤长龙。
股权合计710万元,分四期付清,协议双方生效,永不反悔。
汤长龙于依约向周士海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50万元。
因汤长龙逾期未支付约定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周士海以公证方式向汤长龙送达了《关于解除协议的通知》,以汤长龙根本违约为由,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
次日,汤长龙即向周士海转账支付了第二期15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履行了后续第三、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周士海以其已经解除合同为由,如数退回汤长龙支付的4笔股权转让款。
汤长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周士海发出的解除协议通知无效,并责令其继续履行合同。
查明周士海所持有的6.35%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汤长龙名下[1]。
(二)争议焦点本案经审议,一审法院确定争议焦点为周士海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二审法院确认争议焦点为周士海要求解除《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有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周士海能否因汤长龙股权转让款的迟延履行而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分期付款能否与普通的分期付款合同共同适用《民法典》第634条,以及适用范围与事由。
(三)裁判结果最高法院做出民事裁定认为,汤长龙主张的周士海依据依据《民法典》第634条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依据不足的理由,于法有据,应当予以支持,驳回周士海的再审申请[1]。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再审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再审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efd72a65964bcf84b8d57b1d.png)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再审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作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期:2019年5月20日股权转让纠纷是公司法纠纷的主要类型之一。
近五年来我院辖区被再审的公司法纠纷案件中,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数量最多。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法相关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功能,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我们对近五年来被再审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梳理,选取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总结此类案件的再审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一、典型案例案例一:涉及标的“股权”定性问题龚某与梁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梁某将其持有的A民办学校100%股权转让给龚某,股权作价60万元。
”后龚某认为梁某不具有转让A民办学校的主体资格,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确认系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判令梁某返还已收到的转让款20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梁某向龚某返还转让款20万元。
该案再审发现问题:A民办学校不存在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需判断一审判决使用“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否有误。
案例二:涉及股权代持及复数转让主体的股权转让B公司全体股东王某、陈某等7人共同签订《关于B公司股权、债权转让的决议》,约定B公司股权、债权等全部打包转让给王某。
陈某为B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名下部分股权系替其余6人代持。
后部分股东认为王某未按约定足额付款,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剩余款项。
一、二审法院的审理焦点在于系争《决议》是否明确约定了“打包价”即为王某应支付的金额。
该案再审发现问题:当事各方的初始出资比例、系争《决议》签订时B公司的实际股权结构、“打包价”是否覆盖王某自己的股权等案件基本事实均未查明。
案例三:涉及判决超越当事人诉请彭某与张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某将持有的C公司股权作价10万元转让给彭某。
后因协议没有履行,张某欲解除该协议。
彭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系争协议已经解除并驳回彭某诉请。
该案再审发现问题:彭某仅诉请法院确认系争协议有效,一审在判决主文中确认系争协议已解除是否超出了彭某的诉请范围。
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
![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a7cab67f76eeaeaad1f330e6.png)
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一.股权竞买人对拍卖信息负审慎审查义务案例:安徽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xx年第18期裁判要旨:股权竞买人应该正视股权拍卖的特点和规律,只有在转让人披露信息不实并构成违约时,才能请求法院支持其减少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主张,反之则败诉。
二.台商投资内地个体医疗诊所的法律效力案例:林峰亮等诉胡月梅股权转让纠纷案《人民司法•案例》xx年第8期裁判要旨:xx年以来,大陆在医疗领域的惠台措施不断出台,台商纷纷投资大陆医疗机构。
但投资医院的门槛较高,许多台商大多以隐名投资者身份进入个体诊所或门诊部。
随着投资项目的增加,纠纷接踵而至。
本案是关于转让医疗门诊部的纠纷,转让合同是否因违反投资导向而无效就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从投资导向角度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签署后,厦门的地方法规规定台商可以投资医疗机构。
从工商变更登记角度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变更,医疗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变更,投资权益理应可以转让。
从隐名投资角度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外商投资所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是有效的,除非违反投资导向.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
三.工商行政机关股东变更登记审慎审查义务的确定案例:赵国良与崇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股权变更登记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xx年第6期裁判要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过程中,不仅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备并符合法定形式,而且应以行政法一般原则中的合理行政原则为依据.以登记机关判断与识别能力为限度.在专业范围内对申报材料中的签字盖章等内容的真实性负审查责任。
四.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法律后果案例:胡元中与汤敏股权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xx年第2期裁判要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
股东出资是公司赖以存在和运营的基础,因此,抽逃出资行为,被公司法严格禁止并严厉惩处。
法律纠纷方面的案例分析(3篇)
![法律纠纷方面的案例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8985e41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2b.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0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某房地产项目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1亿元人民币。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给甲公司。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支付款项,但乙公司始终未予支付。
于是,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事实1. 甲公司于2008年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公司持有的某房地产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主要资产。
2. 2010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某房地产项目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1亿元人民币。
3. 2010年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亿元人民币。
4. 乙公司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给甲公司。
5.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支付款项,但乙公司始终未予支付。
三、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2. 若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则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何?四、法院判决1. 法院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 关于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法院认为,乙公司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给甲公司,已构成违约。
因此,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
3. 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即按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千分之五计算。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
![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783a3657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40.png)
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引言:本文将以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例为基础,深入分析案件的相关问题,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进行解答。
一、案情描述某公司A向B出售了其持有的一家公司C的股权,交易款项约定分期支付。
合同约定两者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然而,B一直未能履行约定的过户义务,公司C因此拒绝接受B为股东的身份。
A公司遂将B诉至法院,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违约赔偿。
二、问题分析1. B是否构成违约,并需赔偿?第一,根据合同约定,B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严重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赔偿损失等。
因此,B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 公司C是否有权拒绝接受B为股东?第一,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的章程可以规定股权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公司同意。
第二,公司C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接受B为股东的身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公司C有权拒绝接受B为股东的身份。
3. A能否请求法院强制过户?第一,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
第二,根据《担保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
因此,A可以请求法院强制B完成过户手续。
4. B是否可以以合同无效为由抗辩?B可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进行抗辩,但是否成立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合同签订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定能力,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如合同内容违反了《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作为B 的抗辩理由。
但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因为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可能有一定的风险,不构成合同无效的理由。
三、结论根据以上问题分析,B的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B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C有权拒绝接受B为股东的身份。
A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过户。
最高院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36例
![最高院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36例](https://img.taocdn.com/s3/m/fdc47ded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70.png)
最高院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36例最高院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是什么样的呢?来看看下面36例。
1、合同约定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资产,在实际履行中仅对股权办理过户手续的,未办理资产产权变动手续的,应认定当事人之间仅实际发生了股权转让法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书2、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方不需向受让方开具发票的条款是以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为目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项的规定,应为无效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3、所涉股权系第三人所有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合同中,即使双方约定转让的股权系合同外的第三人所有,但只要双方的约定只是使一方负有向对方转让股权的义务,而没有实际导致股权所有人的权利发生变化,就不能以出让人对股权无处分树立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系无权处分合同进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53号民事判决书4、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者被宣告破产,不影响以公司股权为标的物的转让合同的履行。
【裁判要旨】当事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者被宣告破产,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股权因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被宣告破产的贬值损失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5、当事人以自己的意思处分冒名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股权,其处分行为有效。
【裁判要旨】因许光全、许光友将身份证复印件借给涂开元时,二人并没有与涂开元共同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因此,涂开元向许光全、许光友隐瞒借用身份证复印件的真实目的,并暗中将开明房产公司的部分股权登记在许光全、许光友名下,系冒名出资行为。
因被冒名的股东名下股权的实际权益人系涂开元,涂开元以自己的意思处分其事前暗中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股权,系实际出资人处分自己投资权益的行为,该行为虽可能损害他人姓名权,但没有损害被冒名者的股东权益,故其处分行为应认定有效,受让人舒鑫的股东资格应予确认。
常见的法律纠纷案件类型(2篇)
![常见的法律纠纷案件类型(2篇)](https://img.taocdn.com/s3/m/b8151149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d1.png)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律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法律纠纷案件涉及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商事、刑事和行政等方面。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法律纠纷案件类型,供大家参考。
一、民事纠纷案件1. 侵权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是指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纠纷。
常见的侵权纠纷案件有:(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责任等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2)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盗窃、抢劫、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3)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2. 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是指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件有:(1)买卖合同纠纷:如货物质量、数量、交付、付款等纠纷。
(2)租赁合同纠纷:如租金、租期、维修责任等纠纷。
(3)劳动合同纠纷:如工资、工时、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等纠纷。
3.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是指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
常见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有:(1)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因医疗过错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
(3)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如因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
二、商事纠纷案件1. 公司纠纷案件公司纠纷案件是指因公司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常见的公司纠纷案件有:(1)股东权益纠纷:如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纠纷。
(2)公司债务纠纷:如公司对外债务、担保、破产清算等纠纷。
(3)公司合同纠纷:如公司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合同纠纷。
2. 证券纠纷案件证券纠纷案件是指因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常见的证券纠纷案件有:(1)证券欺诈纠纷:如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引起的纠纷。
(2)证券损害赔偿纠纷:如因证券市场波动导致的投资损失赔偿纠纷。
(3)证券监管纠纷:如因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行为引起的纠纷。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https://img.taocdn.com/s3/m/156e1483680203d8ce2f2496.png)
诉案件后 , 检察机关 即不得再就此 案件提起 公诉 , 也不得 在 自 的基本 规律 , 不仅 不能达 到保护被害人 的 目的, 而且给 司法机
诉过程 中接管 自诉而使 自诉复 归公诉性质。 关准确适用 法律 带来了极大 的麻烦; 其二就是我国的检察机关 我 国 自诉与 公诉 的非补充性关系描述 的是第 一、 类 自诉 几乎不 参与 自诉 案件的诉讼过程 , 二 导致 自诉案 件中无人辅助 自
如下:
一
1 .无效说 。我 国《 公司法》 明确规定,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让 未 经 其他 股 东 过 半 数 同意 或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 违 反 法 律 的 属
是 股权转 法实践 中最 常见 的几 类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转让 纠纷试 做分析 和 行使优先购 买权 是法定程序 , 法律 的强 制性规定 ,
与 公诉 的 关 系 , 自诉 和 公 诉 一 样 自始 即 可 被 提 起 , 需 要 经 诉 人 , 人代 表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人监 督 法 院 的审 判 是 否 合 法 。 指 不 无 无 过 公 安 机 关 、检 察 机 关 的 处 理 并 且 拒 绝 追 究 被 告 人 刑 事 责 任
权利的案件发生之后 , 被害人 即依 据法律 的规 定取得 了向法院 序粗陋 , 存在着 极大的缺 陷,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 司法审
控 告 犯 罪 的 权 利 ,被 害 人 的此 种 权 利 并 不 依 附于 其 他 程 序 , 可 查缺位与 国家机 关程序 违法责任的缺失 , 导致第三类 自诉制度 独 立 行使 , 非 辅 助 性 、 济 性 权 利 是 救 不 仅 不 能 解 决 被 害 人 保 护 的 问 题 , 且 不 能 防止 刑 事 追 诉 机 关 而 我 国 自诉 与 公 诉 的 补 充 性 关 系 描述 的 是 第 三 类 自诉 与 公 违法不追究犯罪嫌疑 人刑 事责任 。其次第三类 自诉案件对公安
常见民事法律案件分类(3篇)
![常见民事法律案件分类(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f94ea75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a2.png)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案件是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纠纷,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案件类型。
根据案件性质、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民事法律案件可以分为多个类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常见民事法律案件的分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民事法律案件的多样性。
二、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是民事法律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商品买卖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争议。
2. 租赁合同纠纷:涉及房屋、设备等租赁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争议。
3. 承揽合同纠纷:涉及承揽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争议。
4. 技术合同纠纷:涉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争议。
5.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争议。
6. 保险合同纠纷:涉及保险合同履行、保险理赔等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争议。
三、侵权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之间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侵害人身权纠纷:涉及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争议。
2. 侵害财产权纠纷:涉及财产权受到侵害,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3. 侵权责任纠纷:涉及侵权行为发生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4. 产品责任纠纷:涉及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争议。
5. 环境污染纠纷:涉及环境污染导致他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争议。
四、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指涉及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婚姻登记纠纷:涉及婚姻登记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登记程序、登记手续等产生的争议。
2. 离婚纠纷:涉及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原因要求离婚的争议。
3. 子女抚养纠纷:涉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
4. 离婚财产纠纷:涉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
商业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
![商业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aa88a29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fe.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案件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与YY投资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案件编号:XX法民初字[2021]第XX号案件类型:股权转让纠纷当事人:1. 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2. 被告:YY投资公司(以下简称“YY投资”)案情简介:XX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YY投资是一家专注于投资初创企业的投资公司。
2015年,XX科技因资金需求,与YY投资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YY投资以1000万元的价格收购XX科技20%的股权。
协议签订后,YY投资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然而,在股权交割过程中,双方因公司经营状况、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后续分红等问题产生纠纷,XX科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YY投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焦点1. XX科技与YY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2. YY投资是否已履行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3. XX科技提出的违约金主张是否成立?三、案件分析(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XX科技与YY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均为平等主体,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该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YY投资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然而,YY投资在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存在部分款项未支付的情况。
关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问题,法院认为:1. XX科技与YY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了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YY投资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
2. 虽然YY投资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了支付凭证,但该凭证并不能证明其已完全履行了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YY投资应向XX科技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三)违约金主张关于XX科技提出的违约金主张,法院认为:1. 股权转让协议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因此,XX科技要求YY投资支付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
民事案例分析:股权转让欠款纠纷案例
![民事案例分析:股权转让欠款纠纷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851f047f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35.png)
[案情介绍]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均为西安某仪器公司股东。
2008年3月9日,原告张某(出让方)与被告李某(受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出让方一次性将股金转让非受让方,转让价格为原值即:壹拾肆万元整(人民币)。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在取得公司相应权利的同时并承担相应义务。
同时出让方放弃原股东身份的一切权利和相应义务。
”之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转让款50000元,同年3月14日,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出具了“今欠张某人民币玖万元整,半年内还清”的欠条。
但截止2008年9月15日,被告一直未还。
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欠款。
庭审中,原告提供了欠条等证据。
被告辩称,其欠款属实,但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原告应先与公司结清个人帐务后,被告才能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金9万元。
被告提供了有原告签名的股东会决议作为证据。
[案情分析]上述法院的判决合法有据,公平合理。
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法院审判实践中对不同法律关系的把握。
正确把握法律关系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前提。
我们知道,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
案子到法院,法院立案时首先要确定的就是案由。
属于该案由范畴内的法律关系法院会在审理中予以考虑处理。
而超出该案由范畴的法律关系则不能一并处理。
这是一个法院审判的常识。
所以,正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对于确保审判的程序公正性尤为重要。
上述案件的案由为股权转让欠款纠纷,法律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
而被告答辩时提出根据股东会决议,原告应先与公司结清个人帐务后,被告才能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金。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辩称原告未结清与公司财务的理由,因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予处理。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如下:被告辩称的理由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个人帐务是否结清以及又此引发的法律关系属于个人与公司之间劳动争议法律关系,股东会决议确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又是一个公司内部多个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最主要的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25个案由(之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25个案由(之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https://img.taocdn.com/s3/m/7cf0a5d102020740bf1e9ba6.png)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25个案由(之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来源:姚军民新浪博客案由: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包括三种类型:(一)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通常是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纠纷;(三)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一、怎么列原被告?(一)公司成立后,股东发现自己的股东身份未被确认,相关登记文件亦未记载,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
(二)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公司之间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以隐名股东为原告,显明股东和公司为被告。
(三)股权受让方发现公司未承认自己的股东身份,股权受让方为原告,转让方和公司为被告。
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与其他股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决定是否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二、是否有前置程序:无三、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诉讼费用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辖终64号民事裁定书,周艳诉建都公司确认股权并办理相关手续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股东资格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权属于综合性权利,即包括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请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建都公司主张本案系继承纠纷或本案作为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标的额,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因此,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按股权争议价值收费。
五、律师办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审查要点(一)就委托人是否享有股东资格,律师应注意审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
(二)律师办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应当注意区分股东资格确认与股东出资义务。
1.仅以股东瑕疵出资为由并不能认定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
2.股东不得仅以未被股东名册记载为由,主张收回出资或拒绝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https://img.taocdn.com/s3/m/63285023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d1.png)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引言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因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案件。
在合伙企业中,股权是合伙人之间权益关系的核心,合伙人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利益变现和权益调整。
然而,由于合伙企业的复杂性和股权转让的敏感性,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也随之产生。
本文将对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的原因、处理方式以及预防措施进行探讨。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的原因1. 利益分配不均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利益是通过持有股权来体现的。
如果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均,比如某一合伙人获得过多的利益,而其他合伙人则相对较少,就很容易引发股权转让纠纷。
不满利益分配不均的合伙人可能会选择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第三方,以实现利益的再分配。
2. 合伙关系变动合伙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动。
比如,合伙人关系破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或原有合伙人退出等情况。
这些变动可能导致股权转让的需求,而如果各方在合伙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转让的具体程序和条件,就容易引发纠纷。
3. 经营风险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经营风险。
比如,市场竞争加剧、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外部环境变化等。
在面临重大风险时,一些合伙人可能会选择转让股权以减少自己的责任和风险,而这种转让行为容易引发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的处理方式1. 协商解决对于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纠纷,各方最好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可以包括召开合伙人会议,明确各方的诉求和利益,并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好处是可以减少纠纷的成本和时间,并维护合伙关系的稳定。
2. 仲裁和诉讼程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各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仲裁是指通过有关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由专业人士对纠纷进行裁决。
诉讼则是指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由法官对纠纷进行判决。
仲裁和诉讼的优劣之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判决案例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判决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762cef47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6e.png)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判决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年某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甲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500万元人民币。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在收到全款后应立即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然而,乙公司在支付了转让款项后,甲公司却拒绝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导致乙公司无法享有所购买的股权。
案件过程1. 乙公司起诉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违反了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拒绝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构成违约行为。
因此,乙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甲公司辩称甲公司辩称称,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未能按时支付转让款项,导致合同未能生效。
因此,甲公司有权拒绝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此外,甲公司还声称,乙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法院审理法院对双方的诉讼请求和辩称进行审理,并进行了相关的证据调查和质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合同中并未约定乙公司未按时支付款项的后果,因此,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并不构成合同无效的理由。
4.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1. 甲公司应立即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将所约定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2. 乙公司应支付剩余的转让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如果甲公司拒绝履行判决,应支付违约金,并由法院代为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4. 甲公司应支付乙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违约金、律师费等。
案例启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和教训: 1. 合同的约定应尽量详细和明确,避免在合同生效后出现争议。
2.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对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因此导致的纠纷。
3.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4.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保护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进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合同的具体约定,遵守合同义务,以避免因此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上海著名股权纠纷律师
![上海著名股权纠纷律师](https://img.taocdn.com/s3/m/e3095ebe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1f.png)
上海著名股权纠纷律师摘要:1.上海股权纠纷律师的概述2.股权纠纷案件的类型和原因3.国内股权纠纷律师团队的代表4.上海知名股权纠纷律师的特点和专业领域5.如何选择合适的上海股权纠纷律师正文:一、上海股权纠纷律师的概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日益频繁,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股权纠纷涉及公司法、股权法律,以及法院对股权纠纷的审判倾向和商业管理等多方面,因此对律师的要求较高。
在国内,一些专业律师团队在股权纠纷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如北京的冯祁辉律师、上海的徐宝同律师等。
二、股权纠纷案件的类型和原因股权纠纷案件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股权转让纠纷:一方转让股权后,其配偶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股东权益纠纷:公司法规定股东股权转让必须征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部分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擅自转让股权,引发纠纷。
3.股权激励纠纷: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但员工在激励方案中未能获得预期利益,引发纠纷。
4.股权融资纠纷:公司进行股权融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与公司及股东产生纠纷。
三、国内股权纠纷律师团队的代表1.冯祁辉律师团队:冯祁辉律师在北京执业,具有多年的股权纠纷处理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
2.徐宝同律师团队:徐宝同律师在上海执业,拥有十年以上的股权纠纷处理经验,擅长处理公司法、股权法律等领域的案件。
四、上海知名股权纠纷律师的特点和专业领域1.宋律师:执业多年,熟悉各类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办理过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等各类法律案件。
2.赵律师: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律师经验,长期专注于公司法、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领域。
五、如何选择合适的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在选择上海股权纠纷律师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1.查看律师的执业经历和成功案例,了解其在股权纠纷领域的专业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
模拟法庭案例(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模拟法庭案例(股权转让合同纠纷)](https://img.taocdn.com/s3/m/0cdda3ab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c3.png)
模拟法庭案例(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情概述:本案涉及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被告。
然而,在交易完成后,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并提起诉讼要求追偿。
主要争议点:1.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原告将主张合同的有效性,并要求法庭确认合同有效。
- 被告可能会质疑合同的有效性,提出合同存在违反法律条款的问题。
2. 履行支付义务问题:- 原告将主张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股权的款项,并要求法庭判令被告偿还应付款项。
- 被告可能会辩称合同中存在解除合同的条件,并声明该条件已经触发,因此无需支付款项。
相关法律依据:1.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权利义务等作出了规定。
2. 合同法: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3.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时效、证据的举证责任、法庭审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可能的辩护和证据提供:- 原告可以提供股权转让合同、交易支付的凭证以及相关书面通讯等作为证据,证明合同有效、被告违约的事实。
- 被告可以尝试提供证据证明合同存在瑕疵、被告已经履行支付义务或合同解除的事实。
解决途径: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可以根据各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性,确认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官还可以考虑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份模拟法庭案例的概述,具体案件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议和判断。
参考文献:- 公司法- 合同法- 民事诉讼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类型
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公司法》对其股权转让作出了相关的强制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性公司,其股权以自由转让为其基本特征。
在律师业务中股权转让纠纷呈日益增多的趋势,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因《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律师业务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不断增加。
律师业务中涉及股权转让案件,主要是以下几种类型的纠纷:
一、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是请求履行合同纠纷,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纠纷,确认解除转让合同纠纷,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纠纷等。
这类纠纷主要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个案也要兼顾《公司法》上的特别规定及原则。
二、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纠纷
《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但关于购买价格如何确定,是以对外转让合同的价格,还是以公司净资产重新进行评估确定价格,律师在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
另外,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因出让股东未履行向公司其他股东的告知义务,公司其他股东主张合同无效并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对这类案件,有些法院认为应当首先审查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应当考虑合理期限,在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作出变更超过一定期限时,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考虑不予支持。
三、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
受让方如果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股权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应承担连带补充责任,相反,如果受让方对此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并且有权以此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四、隐名、显明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诉讼案件
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隐名与显明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
通常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五、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案件
公司股权被无权转让后,受让方起诉主张善意取得公司股权时,律师既要考虑公司法律关系具有外观公示的特点,又要注意善意取得
制度的基本原理,从而保护股东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清算律师网有更多法律知识点。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张学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