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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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团队或个人自主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团队或个人自主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团队或个人自主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倡导专业技术人员专攻勘探开发主责主业,形成压强效应,突出现场问题导向、勘探开发目标引领和专业技术价值引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能力、研究攻关能力和责任担当意识,建设开发核心人才队伍,培育开发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自主项目是针对公司在勘探开发实践中存在的短板、遇到的瓶颈和产生的问题,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的项目。

第三条自主项目坚持可操作、易运行、促实效、重激励的“小、快、灵”原则,充分调动专业技术序列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主动思考问题,找准难点痛点,立项研究解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序列员工。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为更好推进和协同解决自主项目管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执行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生产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自主项目管理。

第六条科研生产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办公室是自主项目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成立项目评定考核委员会,对项目开题、实施效果和结题考核评级进行评定;(二)负责评定标准的建立,主要依据成果创新和价值创造,简化评价程序,突出实事求是,注重实用实效。

第三章考核评定与管理第七条项目申报(见附件1)。

鼓励专业技术序列员工围绕存在的技术瓶颈和现场难题,开展以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等类型的项目研究。

项目申报尽量统筹年度统一申报,但也鼓励临时性、应急性项目即时申报。

每年1月份科研管理与服务办公室集中组织专业技术序列员工申报项目,申报时要明确项目攻关解决的问题,研究的内容,技术指标,时间安排,实施安排和预期效果等。

可单独申报或根据攻关内容多名技术人员联合申报,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个项目、每个技术任期至少要主持一个项目。

第八条项目参加人数。

鼓励跨部门自主组成项目组,人数设上限不设下限,可一人成组,原则上每个项目参加人数不超过8人。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我局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加强我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局项目是指以下简称公司项目中安排,由我局组织实施,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第三条我局项目的宗旨是保证安全稳定运行,解决我局发展、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和促进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经济效益的增长,为我局发展奠定技术基础;第四条我局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处;第五条项目费用支出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处;第六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我局项目申请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第二章项目选题第七条我局拟申请公司立项的科技项目应符合我局的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为我局建设、生产、经营、信息化、重大工程技术和中长期发展服务的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关键技术;2、对我局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关键技术的应用理论研究项目;3、生产、建设中涉及安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项目,以及关键技术的工程试验和实用化示范项目;4、解决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共性技术难题;5、先进、成熟、适用,应用对象明确,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并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第八条各单位在启动项目申请前,应根据我局战略和近期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领域、技术方向、研究框架以及先进适用技术进行科技计划项目上报资料编制;第三章项目申报第九条项目申报包括部门申报、内部评审、向公司申报三个基本程序;第十条我局项目的申报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也可以由我局管理部门提出;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应由我局正式在职员工担任,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对其研究项目涉及领域的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较强的研究与开发能力,能保证足够的精力投入;2、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第十一条申报的程序:1、各部门应在每年1月31日和8月31日前分别完成本部门本年度第二批和下一年度第一批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内容为科技项目申请书和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附电子文档,格式样本见附件一、附件二,重大项目的申报须附科技查新报告;2、生产技术处要对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3、生产技术处在每年2月10日和9月10日前,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我局本年度第二批和下一年度第一批拟上报公司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4、生产技术处将评审会的评审结果汇总,并在每年2月15日和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公司我局本年度第二批和下一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5、连续两次申报未获公司立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6、为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人每年度只能担任一至二项项目负责人;7、项目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第四章项目批准第十二条已获公司初评通过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责任单位按要求填写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示范格式样本见附件三和科技计划项目工作任务书示范格式样本见附件四,参加公司组织的复审一式十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待公司下达正式文件后,项目方可实施;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十三条生产技术处下文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单位应完成以下工作:(一)负责项目执行的具体组织工作,保证人员和设备投入;(二)严格执行项目工作任务书内容,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三)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组织实施,接受生产技术处的检查;(四)按规定使用科技经费;(五)按要求向生产技术处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六)项目研究结束后,按要求提出总结报告、经费使用及结算情况报告书等材料,接受验收、审计,在需要进行项目成果鉴定时,做好资料和现场测试准备工作;第十四条生产技术处要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和过程控制,认真组织的实施和管理,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第十五条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完成情况统计工作;每周三前向生产技术处上报上周项目完成情况;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科技项目完成情况统计工作;每年11月30日前向生产技术处上报科技项目完成情况:1、已完成项目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相关的测试或试验报告、运行或应用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示范格式样本见附件十和竣工报告示范格式样本见附件七;2、对于未完成的科技项目,上报项目未完成原因、进展情况、费用使用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第六章项目终止第十七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项目实施单位应向生产技术处提出项目终止实施申请:(一)针对特定工程进行的项目,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研究内容无法实施或目标无法实现的;(二)项目延期超过一年仍无法完成的;第十八条生产技术处组织召开分析会,如有必要终止该项目,形成分析报告,并报公司申请终止该项目;第十九条在公司做出终止决定后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总结报告,做出经费决算,连同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和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并上报生产技术处,由生产技术处报送公司核批;第七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科技计划项目费用纳入我局预算管理,执行我局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研发费用的开支,专款专用;第二十二条科技计划项目费用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财务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严禁截留、挪用、超支;第二十三条科技计划项目费用使用需履行我局审核程序;第八章项目验收第二十四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第二十五条项目完成后二个月内,项目实施单位向生产技术处提出验收申请;第二十六条申请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填报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报请生产技术处组织验收;第二十七条通过我局验收的项目,我局向公司填报项目验收申请表,公司对材料初审合格后,下达项目验收通知并确定验收方式;第二十八条申请项目验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一)项目竣工报告书;(二)项目验收申请表示范格式样本详见附件八;(三)项目技术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技术原理、试验与计算的方法与结果、项目成果、结论等;(四)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五)项目依托工程建设运行、成果应用及效益分析报告;(六)如项目内容为设备、装置、产品和软件,原则上需同时提供设计书、使用说明书、检测试验报告、用户使用证明,以及专利申请材料等;第二十九条项目验收工作可视具体情况,采取现场考察、书面评议、专家会议验收等多种方式进行;需要成立验收小组时,由生产技术处根据项目对象、内容的具体情况,按照权威性、针对性、代表性、互补性原则,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熟悉项目情况和相关技术领域的科技专家和财务人员组成,一般为3-7人;第三十条项目验收应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责任状的有关考核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关键技术选择、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项目取得的成果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成果对相关工程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和影响,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成果的再开发和应用前景等,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第三十一条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结题通过、重新审议和不通过验收;按任务书规定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经费使用合理,视为验收通过;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无法全部完成的,或完成了规定的主要目标,而其它目标无法继续完成的,视为结题通过;由于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够,但原因难以确定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重新审议;第三十二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不通过验收处理;(一)未达到责任状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不真实的;(三)项目研究的内容、目标、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十三条需要重新审议的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整改意见通知三个月内,需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第三十四条验收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须将项目验收意见报告示范格式样本见附件九和其他所有验收材料装订成册,并在生产技术处存档备查并附电子文档;第九章项目后评估第三十五条项目后评估是对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组织管理的有效性,项目成果的技术创新性、先进适用性和实用化水平,项目的综合效益和影响,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前景以及后续的改进等进行客观分析研究并做出综合评价;第三十三条项目开展依据国家科技部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项目完成后,在1~3年内由公司组织或委托我局对其成果进行后评估;第三十五条项目后评估由我局组织的专家小组和被评估项目成果的使用者各方共同参与完成;后评估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在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独立地得到评估结论,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各项保密规定,保守被评估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第三十六条项目后评估由我局根据项目后评估对象、内容和需求的不同,按照权威性、针对性、代表性、互补性和回避原则,遴选符合要求的评估专家5~11人,组成专家小组,设组长一名;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评估意见;2、具有高级技术或经济职称;3、熟悉评估项目所在领域或行业科技经济发展状况,掌握技术、经济、市场、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4、具有多年科研生产的实践经验或管理经验;5、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深的专业知识,有较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第三十七条我局要积极配合公司的评估工作;在完成自评估参见国家科技部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完整的科技项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自评估报告;3、项目立项资料可行性报告、项目合同等;4、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5、经费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6、技术评价证明包括鉴定报告、查新报告、验收报告等,应用证明或测试报告,效益证明等;7、发表论文、奖励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的复印件;8、成果使用情况报告项目验收完成至后评估期间应用情况;9、后评估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第三十八条科技项目后评估内容分为技术价值、综合效益、组织管理和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指标,由参加评估的人员分别按评估指标打分并按权重平均后得到评估最终分;具体的评估方法参见国家科技部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章知识产权管理第三十九条在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根据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研究策略和措施;第四十条由公司全额出资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我局所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要以我局的名义申请专利;未经我局同意,其成果不得转让、技术入股或折资入股;第四十一条部分使用公司科技项目经费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其知识产权由各出资方共有,所占份额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权益由资助方和开发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转让时,项目承担单位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四十三条科技项目中涉及国家秘密和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对不履行保护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义务或履行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项目立项原则:(一)以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基础,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基础性、储备性的关键技术;(二)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对企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能够形成集团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技术产品与重大产业化开发项目;(三)在生产、建设、经营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节能增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治理环境污染等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项目;(四)开展煤矿安全高效开采、现代物流、煤化工、信息化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并促进上述重点高技术领域科研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五)公司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及应用技术推广;(六)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有关课题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科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职责是:(一)经集团公司审核,组织申报国家级科技项目;(二)组织编制公司系统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查;(三)下达公司系统内200万元以下科技项目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四)对单项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进行管理,并协助集团公司做好单项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五)组织领导公司煤炭领域科技项目的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六)监督检查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七)组织科技项目的验收;(八)负责公司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九)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物流管理部、煤化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分别负责物流领域、煤化工领域和电力领域科技项目的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科技研发项目系指促进公司技术进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计的研究开发,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攻关、二次创新、集成创新、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产业(技术)经济与科技情报等软科学研究,以及改善科研配套所需的实验设施、设备等各类专项。

第二条科技研发项目应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计划、同时立项、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二、管理职责、权限及流程第三条管理职责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归口公司科研部负责。

包括:负责制定科技研发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主办包括项目立项、实施、变更、验收等事项;负责开展科技统计、科技成果、技术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技术创新档案管理等工作。

科技研发项目概(预)算、结算和决算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并归口公司财务部管理。

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科技项目研发实际,参与科技研发项目立项与研发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审批权限科技研发项目审批权限按照《XXXX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事项审批权限表》(详见附件1)执行。

第五条科技研发项目对外合作和委托工作,依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投资管理制度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

三、立项管理和计划编制第六条科技研发项目选题应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对技术创新的需要,以应用研究为主,立足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注重效益、技术水平,适当兼顾中长期。

项目周期一般宜在一至两年内完成,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七条为提高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效率,公司科技研发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专项项目:工程投资项目所包含的科技研发项目。

(二)重点项目:原则上项目总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含专项项目),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部分费用不达10万元但涉及公司保密要求的项目。

全部外委的科技研发项目原则上不列入重点项目。

(三)一般项目:总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所有科技研发项目均须按《XXXX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事项审批权限表》权限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研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加强我公司项目全过程管理,明确项目责任制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管理内容是:项目的管理层次、职责、项目申请、论证、立项、组织管理、实施管理、经费管理和验收。

第三条项目管理层次和职责:公司项目管理实行公司技术委员会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发展策划部作为公司项目管理归口,负责项目申报、协调和宏观管理,以及项目合同的签订、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档案规整等工作,各部门配合发展策划部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具体管理、进度检查;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结题验收。

1、公司技术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公司现有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1)审定各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2)组织项目评估或评审,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建议,签订项目任务书;(3)审定各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项目间的任务与进度,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如期实现;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4)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2、发展策划部在公司技术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各课题、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过程中的组织与管理;(2)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汇报与报表的搜集与汇总,负责文档的建立与保管;(3)组织项目实施进展的动态跟踪监督、检察、管理工作.3、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申报、实施、结题验收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过程中的相关材料的编写整理;(2)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按项目任务计划完成相关工作;第二章项目申请、论证、立项第四条申报项目须经公司技术委员会评审后,方可申报。

签订横向项目合同须报送发展策划部审核并备案.第五条凡通过公司技术委员会评审后申报项目,由申报部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写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发展策划部,由发展策划部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完整版)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完整版)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

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

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

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

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XX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系统科研项目管理,根据《XX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XX省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项目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在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或在企业内部立项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企业要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板块科技创新规划及科研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条所称平台主要指经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等。

第四条公司所属企业应加强在科研项目技术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作用,主导整个科研过程,确保产出成果质量及享有知识产权成果。

第五条科研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结合的原则,重视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实施紧跟前沿、集成创新的策略,密切联系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注重产业协同、降本增效、提质升级,避免低效重复。

第六条科研项目应注重与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以及行业重点科技项目等衔接,积极申报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科技计划项目。

第七条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项目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集团公司补助资金等。

科研项目应积极争取财政补助及项目配套资金,积极申报国家及XX省科技计划项目及各种企业补助经费等。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鼓励职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配置必要的科技创新资源,营造尊重创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树立科技创新的价值导向,建立容错纠错和激励机制。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在集团的自立项目。

公司及所属企业承担和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其管理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国家科技部、部、发改委和工信部等部委的科研项目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部统一审核后上报,通过各省、市上报的项目,须事前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部报备。

科技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

22. 科技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司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司范围内从事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申报、鉴定、评审(验收)等有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项目,是指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的应用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科技攻关、改造传统产业和行业管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在XXXXXXXX工程公司科技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司科技委)立项并经审查、批准后实施的科技研究项目。

列入公司以外的上级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其相应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司科技委根据我司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工程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制订科技项目选题,引导科技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司科技委科技项目面向全司。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立项第六条科技项目的申报应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定,没有成果及权属方面的争议。

同时科技项目的申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先进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二)有精干、稳定的研究队伍,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必要的实验条件,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三)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四)申请应用于工程建设的研究课题,要有依托工程;软科学研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体现时代特征;新产品开发要有明确的目标市场;(五)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第七条申请科技项目实行不定期受理。

第八条项目的立项资料包括: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计划表。

第九条本着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项目在立项前需进行专家咨询。

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规章制度_1

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规章制度_1

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规章制度PAGE 2——PAGE 1——中铁X局集团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技研发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引进与消化吸收并重的原则,主要针对工程项目开展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

第二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局科技研发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局技术创新,提高局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局科技研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科技进步奖评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全局技术最高决策与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课题的审查、立项,组织课题的招标、评估、评审和验收,并对课题进行中间管理。

局及各子(分)公司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归口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

1.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委办)设在局技术中心,在局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种技术法规、标准规程,执行股份公司有关科研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局科技发展规划,编制上报股份公司年度科技研发方向,制定局年度科技研发计划并报股份公司核备后组织实施。

指导和督促各子(分)公司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及审核各子(分)公司年度科研计划。

(3)负责组织并管理局科技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的推广工作,并参与新技术方案论证、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研究。

(4)负责局内及局承担的科研开发课题(如省部、市及股份公司)的研究、实施和过程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局科技成果的验收、评审与科技进步奖励及科技成果的登记管理、归档等工作。

(6)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请科研立项和成果的鉴定或评审,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统计报表;推荐和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其他需要局组织申报的各类奖励。

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相关表格)

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相关表格)

-2-第一章总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规范科技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科技研发经费管理、科技项目的跟踪评估,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实施细则》、《****(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一)科学合理的使用科技研发经费,提高科技研发经费的使用效果。

(二)提升集团公司的研发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培养创新人才。

(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挥科技对集团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第三条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科技项目立项信息,评审结果,要公开透明,评审过程要公平公正。

(二)科学性原则。

课题的选择要以科学思想为指导,以事实为依据。

(三)客观性原则。

必须从****的实际出发,满足****的发展需要。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

投入与产出相匹配。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各基层单位参照执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五条名词解释(一)科技计划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以****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实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科技计划项目受集团公司科技研发经费资助,项目申请单位须为集团公司各主管部门或经费单位,集团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可以作为协作单位参与项目的研发工作。

(二)科技发展项目:****科技发展项目以解决各申请单位的实际技术问题与新技术示范应用为重点,充分调动各单位推进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各单位的科技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水平,为促进****科技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以下简称“分公司科研计)主要针对工程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划”试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课题.第三条科研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引进与消化吸收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分公司科研开发计划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管理部归口管理,具体负责课题的审查、立项,组织课题的评审和验收,并对课题进行中间管理。

第三章课题的立项第五条课题的立项程序1、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于每年8月2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的立项计划,将申请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的项目填报《集团公司科技研发课题申请表》(表式1)、《科技研发课题论证报告》(表式2)和《科技研发课题申请汇总表》(表式3)。

在项目论证报告中,详细填写经费预算表.科技项目管理表式1,10为统一表式,在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上直接填写。

2、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计划年度具体情况编制分公司年度科技研发计划及新立项目经费预算,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3、对符合总公司申报标准的申请项目,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上报总公司的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按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4、分公司科研计划课题实行课题合同制.分公司为课题委托方(甲方),课题承担单位为课题研究开发方(乙方)。

5、各单位列入集团公司科技研发计划的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与集团公司签订纵向科技合同《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合同》(表式4).跨年度项目需明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合同一经签定,课题即告开题.第六条课题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课题组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第七条课题承担单位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课题组,必须在课题合同中明确指定承担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第四章项目的实施与检查第八条各项目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年度科研开发计划与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生产任务,按照《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认真落实.1、科技研发计划下达后,项目负责单位应制定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实施规划》(表式5)和《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年度计划》(表式6),落实经费和科研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研究任务的实施、协调与检查,并对项目的完成负组织责任。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说明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的科技创新和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使科技项目能够在预算、时间、质量三个方面达成目标。

二、管理体制1. 项目策划单位项目策划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项目策划团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和编制科技项目策划书,明确项目的总体性质、目标、内容、任务、进度和预算等内容。

2. 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是一个实体,对项目有法定权利和义务,能够自主承担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承担项目的绩效评估和一切后果。

3. 项目管理办公室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当由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承担。

三、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应当得到项目策划单位的批准,经公司管理层的审批后正式启动,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 项目策划项目策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性。

项目策划书的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立项申请,制定项目实施的计划、方案、目标和预算。

3.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评审应当在项目实施前进行,评审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的目标、可行性、预算和风险控制等。

4.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有序地推进。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当推进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质量、控制项目风险,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 项目收尾项目收尾是项目管理的最后阶段,应当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制定项目总结报告并进行内部审核。

四、重点事项1. 预算管理科技项目的预算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控制好预算的范围和金额,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项目投入和产出进行评价和分析,规避风险,提高效益。

2. 进度管理科技项目的进度应当以实际情况为依据,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及时掌握和分析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计划,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XX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类别:二级管理制度版本:试行编码:XX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各类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化中心、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均简称成员单位)科技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单位内部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科技项目是指围绕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所实施和开展的具有特定技术目标的科技任务或科技活动。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特点,科技项目分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课题)、科研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研究课题)和技术改进项目。

一)科技重大专项是指服务于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体现集团公司发展意志和长远利益、能够产生原始创新成果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项目;二)研究开发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成果、方法和有关知识,为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实现产品生产而开展的具有新产品、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材料等创新特征的科技项目;三)研究课题是指针对没有明确方针的科技发起,经由过程技术调查、技术咨询、技术尝试等工作,肯定科技发起的可实施程度和方针,使科技发起成为科技项目而开展的研究义务或研究活动。

可能成为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课题,定义为重大研究课题;四)技术改进项目是指在不改变现有工艺流程和结构情况下,通过提升产品、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质量性能,达到指标进步、成本降低等经济效果的科技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一般控制在三年以内。

第三章项目立项XXX各成员单元依据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立项指导书、本单元科技发展计划和生产谋划需要,构造策划科技项目,体例项目申报书,开展项目立项论证和决策,推荐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一)依据项目技术难度,各成员单元可自行构造或委托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室构造相关专业委员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立项技术论证意见;二)依据立项技术论证意见,按照本单元技术决策流程进行项目立项决策,形成立项技术决策意见,明确项目种别、方针义务、项目负责人以及是否推荐为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三)成员单元向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申报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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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开发项目、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以下统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计划目标实现,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主营业务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局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开发项目主要指新技术、新服务方式的开发,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提高主营业务的管理水平。

科技开发项目可独立承担完成或与国内外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完成。

本办法所称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推广应用,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转化的效益指所形成的直接效益。

其中成果主要是指##局和所属单位已完成验收或鉴定,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本办法所称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主要指通过邀请国外专家进行技术交流,或者到国外知名公司进行考察等活动,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科技起点和水平,促进公司科技创新,为重大核心技术的顶层设计提供支持。

- 1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科委”)是公司科技工作的领导层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科技发展战略的研究和科技政策的制定;(二)组织公司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及年度计划的审查;(三)组织有关专家对局级重大科技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四)组织科技项目和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验收、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 ##局科委下设科委办公室,科委办公室设在##科技中心。

第六条 ##局##科技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中心”)是##局科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局科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局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局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二)组织##局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编制;(三)主持科技项目的论证,对列入##集团公司和##局年度计划的科技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四)主持##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的自验收和##局计划项目的验收、评审等工作。

- 2 -(五)负责科技项目考核、津贴的管理发放及项目建议人奖励等事宜。

第三章科技计划管理第七条科技计划是根据##局业务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工作总体安排,对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相关科学技术活动的预期安排,是##局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涉及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

科技计划以提高##局的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为最终目标。

第八条 ##局科技计划分为五年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第九条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由局科委组织编写,##局局长办公会批准。

年度计划由##科技中心组织编制,局科委审查。

##局科技计划由##局##科技中心组织实施。

第十条根据##局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科学预测技术发展趋势、战略重点的基础上,确定##局关键技术发展领域和重点方向,提前一年组织编制##局五年科技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为解决##局业务发展中涉及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而确定的研究目标和成果转化实施方向。

第十一条年度科技计划是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科技中心每年十月份开始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科技计划,年度计划要结合年度生产经营的重点需求落实科技项目,其主要- 3 -内容包括:上一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计划目标、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等。

##局年度科技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分批下达。

第十二条申报##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范围是:列入##集团公司科技计划内由##局承担的项目;##局五年科技发展计划范围内的项目;设计、施工、技术服务中急需的关键技术;对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的技术进步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等。

第十三条所属单位应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将本单位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以年度总结报告形式报##科技中心备案。

年度总结内容应包括: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重大进展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科技经费管理情况,下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

第十四条 ##科技中心对所属单位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等进行考核,将考核的有关指标纳入所属单位的经营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由##科技中心确定。

第四章项目立项第十五条 ##局科技项目是在##局五年科技规划、年度计划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关键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项目立项。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的顶层设计或所属单位申报、- 4 -##科技中心筛选、立项建议书编制、专家论证、科委会审议及计划任务书审批下达等六个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 ##局科技项目按下达任务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计划任务书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预决算的基本依据,所有项目必须签订正式计划任务书。

任务下达方为局科委和局##科技中心,任务承担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八条顶层设计的科技项目由##科技中心提出,明确技术攻关现状与生产需求,提出攻关目标、研究内容、进度计划、考核指标、预期成果,设置课(专)题,并选择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根据顶层设计项目内容要求编制并提交立项建议书。

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应以提高##局或本单位技术水平为目标,由各单位根据##局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结合重点工程和##局及本单位实际需求组织申报,并提交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十九条 ##科技中心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立项建议书中研究内容的具体情况,经过形式筛选,确定进行论证的项目,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条项目论证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或函审的方式。

(一)对科技开发项目主要从开发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关键技术、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性、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预期成果、推广应用前景、申报单位基础情况、依托工程、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论证。

(二)对成果推广项目主要从推广应用的必要性、推广范围、- 5 -基础条件、目标效益、推广周期、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论证。

(三)对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主要从交流内容、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预期目标、实施方式、实施时间、对外联系的成熟度、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通过论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论证意见组织编写计划任务书等材料,并报送##科技中心审查。

计划任务书等材料格式由##科技中心统一制定。

科技开发项目编写计划任务书、立项建议书、知识产权报告、用户合同书(技术开发类项目)、计算机信息表、项目开发保密协议书等文档。

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编写计划任务书、立项建议书、应用推广协议、项目保密协议书。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编写计划任务书、立项建议书。

第二十二条通过审查的项目,应严格控制项目组的人数与研发周期,计划任务书由##科技中心审核,局主管领导审批后正式立项。

第二十三条科技项目应主要由承担单位完成。

确需与外单位合作研究,承担单位应在计划任务书中明确外协内容、目标、合作单位及经费预算,在计划任务书签订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需要与外协单位合作研究的项目,应向##科技中心提交外协单位比选分析调研报告,##科技中心审批之后,承担单位方可按有关合同管理办法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同,并由##- 6 -科技中心审查之后方可正式签订,并报##科技中心备案。

合作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掌握有关核心技术、履约能力较强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达到合同额两倍以上的企业、院校、科研单位。

第二十五条为鼓励全局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对于项目组成员以外的项目建议人,在项目正式立项后,根据立项项目的级别(即##局级、##集团公司级及国家级项目)分别奖励1000元、2000元、3000元不等。

原则上项目建议人不超过两人。

第五章实施管理第二十六条正式立项的科技项目实行项目(课题)长负责制。

项目长在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下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科技项目实施,依据计划任务书制定实施目标和方案,确定技术路线、详细计划进度、人员等,组织并参加主要研究工作。

(二)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管理所需工作材料的编报,并向任务下达方和承担单位报告工作。

(三)负责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保密、技术资料归档和对外协作管理等工作。

(四)按照##局有关规定使用科技项目经费。

(五)负责项目组成员的推荐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项目长应接受##科技中心、项目承担单位的监- 7 -督与管理。

项目长需保证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和研究,党政领导原则上不能担任技术开发类项目的项目长。

第二十八条项目长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岗。

若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报##局##科技中心审批。

其他研究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由项目长提出调整意见,报局##科技中心审批,增加人员需补签项目保密协议书。

第二十九条科技开发项目和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超过10人,并应指定一人担任项目知识产权联系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有出国考察内容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的人员控制在3-4人。

第三十条承担单位应落实项目人员组织、所需设备、实(试)验条件和HSE管理等,保障科技项目实施。

第三十一条任务下达方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组织落实和科技项目进展情况跟踪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任务下达方应当对科技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检查。

各项目组要提前组织自我检查,并准备好检查材料。

检查结论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档。

阶段检查包括以下内容:科技开发项目包括: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成果及创新点、成果应用情况及效果、外协进展、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下一阶段研究工作安排等- 8 -情况。

成果推广项目包括: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成果应用效果、经费使用情况、成果技术改进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承担单位应依据外协合同约定督促外协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定期对外协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项目长按照财务年度编制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并按照项目计划执行。

在项目组内,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台帐,记录项目经费的实际到位与支出情况。

第三十五条重大项目根据需要可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局科委和##科技中心批准。

第三十六条重大项目组织项目中评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中评估主要内容: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技术成果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报告;项目的依托工程进展和技术应用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三十七条中评估由##科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采取会议方式进行。

中评估形成的项目中评估报告和评估意见正式下发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管理和调整的依据纳入项目文档资料。

第三十八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或终止。

(一)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的;(二)项目所依托的工程发生变化或已不能继续实施的;- 9 -(三)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项目支撑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的;(四)匹配的自筹资金或配套研究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五)项目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六)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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