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一、试验室设立1. 试验室的设立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试验室的场地和设施完备,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2. 试验室设立时应保证试验设备齐全,符合标准要求,质量可靠,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各项试验工作并及时报告结果。
二、试验室管理1. 试验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试验室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以检查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试验室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试验记录和结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试验项目1. 试验室应建立全面的试验项目清单,具体包括物理性能试验、化学性能试验、技术指标试验等,覆盖公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2. 试验室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确定试验方法和标准,保证试验过程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试验项目的研究和改进工作,提高试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质量保证1. 试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记录等,确保试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试验室应严格执行试验程序和操作规程,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安全管理1. 试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试验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试验室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试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六、环保管理1. 试验室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试验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保护环境和资源。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管理机构1. 试验室设立主管单位为公路局,具体管理工作由试验室主任负责。
2. 试验室设置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试验室主任直接对公路局负责。
3. 试验室主任由公路局指定,副主任由试验室主任评定,并报公路局备案。
三、试验室人员管理1. 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2. 试验室主任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3.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
4. 试验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试验设备管理1. 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试验设备,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试验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数据可靠准确。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保证试验设备的先进性和完整性。
五、试验室工作流程1. 试验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试验结果客观真实。
2.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样品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样品的来源和使用安全可靠。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试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
六、试验结果审核1. 试验室对试验结果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监控,确保结果正确无误。
2.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对试验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审定后方可发布报告。
3. 试验结果应按时准确提交相关部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七、责任追究1. 对试验室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错误和失误,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直至取消资格。
2. 对试验室主任、副主任的管理工作不力,将被进行责任问责,甚至可以进行调整。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试验室主任应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4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1. 试验室管理目标:确保试验室运行安全、高效,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试验室人员管理:a. 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包括试验项目的安排和分配。
b. 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c. 试验室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相应的试验服装,遵守试验室安全规定。
3. 设备管理:a. 试验设备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记录维护情况。
b. 工作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操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测。
4. 试验项目管理:a. 试验项目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给外部单位进行。
b. 试验项目应记录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等必要信息,并保存相应的试验数据。
5. 试验室安全管理:a. 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b. 定期开展试验设备和试验室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c.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6. 质量管理:a. 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理。
b. 定期开展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审核,并进行改进措施的推行。
7. 文件管理:a. 试验室应建立试验室文件管理制度,包括试验记录、设备档案、培训记录等。
b. 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文件的整理和清理。
注:以上为一些建议,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2)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试验室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试验室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试验室概况公路工程试验室是为支持和服务公路工程建设而设立的试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公路工程材料及结构性能试验与检测。
试验室应当具备必要的试验设备、人员和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第三条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目标是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可检测性。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三、工地试验室主任由检测中心聘任,由中心主任授权开展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检测中心负责。检测中心在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聘任前,可根据情况对试验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
八、试验检测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业务及试验检测管理水平,做到能力上岗。在工地试验室组建初期,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组织试验人员、熟悉本合同段工作任务,组织试验检测业务学习,需要外部培训的,应报检测中心批准。
四、工地试验室主任中途因故更换,工地试验室应报检测中心,并应得到检测中心的批准,由检测中心与项目业主协商后重新聘任新的试验室主任。新试验室主任到岗进行工作的交接后,原试验室主任方可离岗,否则检测中心将不审批其离岗申请,检测中心相关部门应配合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直至移交清楚。
五、工地试验室主任外的其它主要人员的更换,由工地试验室主任审查符合要求后报检测中心批准备案,并在工作移交完后方可离岗,否则不应批准其离岗,直至移交清楚。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资质的认定
一、工地试验室土建工程完工、仪器设备到位标定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将工地试验室的组建情况书面报中心,并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及河北省质量监督站有关规定,上报工地试验室资质申请的材料(参考附件四)。报中心的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材料主要是工地试验室审查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试验仪器登记表、试验人员登记表等(附试验室临时资质备案申请表),由中心领导进行审批和备案。
四、中心负责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对工地试验室承担管理责任。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6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____省棋盘关(陕川界)至广元公路工程项目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中铁九局广陕高速公路lj6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使用时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记。
2、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参加新购仪器设备验收,____,调试工作,并填写开箱纪录。
3、仪器设备保管人应负责一起设备清洁卫生,换油等工作,不用时应加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三个月至少通电一次,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4、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仪器设备让给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外维修后进行检定,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要求。
6、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7、仪器设备借用,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并在一起设备技术档案上备案,归还时应检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8、仪器设备调动应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一起设备调动手续。
9、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由检定单位发给检定证书,并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标志予以标识。
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1、各种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购置计划,由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提出,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购置。
2、新购置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卡入账,不合格产品联系返修或退货。
3、所有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由仪器检测人填写维修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自行维修或送修,在计量检定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及时维修或送修,维修情况填入设备档案,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计量检定。
4、当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或丧失,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对降级使用的设备应在设备档案中注明其精度范围及标志。
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做好标识封存并搬离使用场所。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5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工地试验室技术、设备、资料及质量体系运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工地试验室的设置、筹建根据项目工程的需求,由施工项目部向公司委托申请组建工地试验室的要求,公司接受委托后____研究是否设置工地试验室,确定成立工地试验室后,由公司指派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筹建工作,内容包括:1)工地试验室用房。
建立符合满足检测试验环境要求的试验室。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工地试验室应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之要求,建立人员、设备、环境条件、资料档案等管理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3)仪器设备的采购、____及量值溯源。
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确定现场开展的检测项目,并负责设备的采购、____及量值溯源。
4)人员计划。
根据项目要求配备合适的试验检测人员。
3、工地试验室的运行工地试验室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公司下达试验室机构成立文件和印章启用文件,工地试验室开始正式运行。
4、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1)工地试验室运行期间,根据工程情况和试验室情况公司对工地试验室安排内审1-____次/年,内审主要依据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工地试验室每月____日前向试验检测公司报送上月的生产质量月报。
3)工地试验室必须认真参加公司和其他外部机构____的能力验证活动。
4)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报送设备溯源计划、设备台账;进行溯源后____个月内报送溯源实施报表。
5)工地试验室需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时,公司应及时给予支持。
6)公司负责____现场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必需的取证考核工作,并根据考试结果负责办理检测岗位资格证书。
7)根据工程情况,公司可另对工地试验室提出相应要求和监督检查细则。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2)一、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管理规范的试验室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09]23号),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省公路重点工程指高速公路和长江特大桥工程。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是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派出机构。
第五条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地试验室实行能力核验。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未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能力核验的,或核验不合格的,均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能力核验第七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含总监办)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
需增设工区试验室的,亦可与工地试验室一并提出能力核验申请。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须通过建设单位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建设单位应在收到能力核验申请表后的7日内组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后汇总申请材料上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收到能力核验申请表后在7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审查合格后在14日内组织核验。
第九条申请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应包括以下材料:1、能力核验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3、工地试验室申报人员身份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证书(含过渡考试合格证书,下同)原件。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组织形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要组织专班进行。
核验专班进场核验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指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之一)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附件)原件、委托合同(或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原件到场。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一、试验室设施和设备管理1.试验室应具备必要的试验设施和设备,以满足施工过程中对试验的需求。
2.试验设备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提前进行检修和维护。
3.对试验设备的使用过程需要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设备使用合规。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要求1.试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试验室管理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熟悉试验室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3.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其工作质量和能力。
三、试验室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1.试验室应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明确试验室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应经过合适的培训和宣传,使试验室人员熟悉并遵守。
3.试验室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施工需求的变化。
四、试验室质量控制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每个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标准操作程序、验证方法和监测措施。
3.对试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应及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试验室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试验室内部和周围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2.对试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过程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3.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措施。
六、试验室数据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对试验数据进行记录、存储和归档。
2.对试验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进行保护,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
3.对于试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七、试验室环境管理1.试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试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2.对试验室的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保持环境的良好品质。
3.对试验室内部空气质量和噪音等进行监测,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总之,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是对试验室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设施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求、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数据管理和环境管理等方面。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一、前言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控制中心,它的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到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提高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服务水平,确保试验室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透明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管理职责1、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日常管理、工作计划制定、人员安排和考核评估等。
2、试验员:负责实验室实验测试、实验数据的分析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3、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日常事务、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管、样品和试验用品的采购保管、环境整洁卫生等。
4、领导:对试验室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督促,并提供所需的经费、人力和技术支持。
三、试验室设备管理1、设备选择:试验室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试验要求,选择可靠、精度高、工作稳定的仪器设备。
2、设备验收:新设备应进行验收,并确定售后服务保障、设备维护及保养方案,以确保设备可靠性。
3、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易损件,并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
4、设备质量检验: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5、设备保管:所有设备应配备防潮、防尘、温湿度控制等各种保护措施,以延长设备寿命。
四、实验室样品管理1、样品采样:采样应规范操作,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获取的准确性。
2、样品标识:样品应标注清楚有关信息,包括采样地点、时间、采样者、样品名称、编号等。
3、样品贮存:样品应根据性质、特点等进行分类贮存,确保样品不受日光、潮湿、异味等影响。
4、样品处理:不同的样品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化学试验前应先处理样品。
五、试验室文档管理1、试验室档案组成:实验室档案包括设备检测和校准证书、采样记录、试验记录、质量控制记录、试验方法和标准等。
2、试验室档案保管:试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科学、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建立实验室档案档案管理台账,对每一份档案进行编号、归档,实现档案的有效管理。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1、安全监督: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习。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交通厅(黑交发[2008]229号)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为质量控制和检验工作需要而设立的临时试验室。
第三条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站)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省站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及检测行为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地市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地市站)可参照本办法对其所监督的工程工地试验室及检测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省站和地市站以下称质监机构。
第四条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不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工地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资质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得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评定第五条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可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工前,根据合同承诺,第七条监理单位应采用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设立与本合同工程内容相适应的合格工地试验室,并到相应质监机构办理工地试验室评定申报手续,同时提供委托合同。
第八条建设单位设立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可采用招投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设立,并到相应质监机构办理工地试验室评定申报手续。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高速、一级和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中从事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单位为质量控制和检验工作需要,在工程现场设立的工地试验室。
第3条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规范、满足检测频率、及时指导生产、严格控制质量的原则。
第4条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所监督项目的工地试验室及试验检测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评定第5条 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可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第6条 具备设立工地试验室条件的施工、监理单位(取得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合同承诺,经授权在工程现场设立与本合同工程内容相适应的合格工地试验室,并到项目质监机构办理工地试验室评定申报手续。
第7条 不具备设立工地试验室条件的施工、监理单位(未取得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应采用完全委托的方式,委托取得《等级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设立与本合同工程内容相适应的合格工地试验室,并到项目质监机构办理工地试验室评定申报手续,同时提供委托合同。
第8条 建设单位设立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可采用招投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设立,并向项目质监机构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9条 工地试验室合格条件包括人员技术力量、仪器设备配备、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等内容,详见附表。
河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河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是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质监发【2009】183号)以及《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交质监发【2012】2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由等级试验检测机构授权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有效期自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备案通过之日起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四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承担工程项目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和工艺试验;二、承担母体授权且质监机构批准范围内的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三、提供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试验检测数据;四、进行各工序和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并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第五条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管;二、旁站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的材料抽检和试验过程以及委托试验检测机构材料检验的送检见证(以下简称外委试验);三、对施工单位选定的配合比进行复核,对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对进场的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四、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进行复验和批准。
第六条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具体实施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七条工地试验室设立的基本要求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称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母体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还应具有《计量认证证书》);二、项目建设单位也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工作;三、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公路)
0总则0.1目的: 为确保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的工程质量, 严格过程控制, 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 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验室)制订本制度,。
0.2本制度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北京奥科瑞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度)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B/0版发布日期2008年1月1日)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项目和工作要求中心试验室在执行上述制度及文件基础上必须符合本细则0.3适用范围: 本中心试验室自建起到结束运营整个过程中。
1试验室组织机构1.1概况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 是北京奥科瑞(逸群)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交通部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
包括钢材试验、土工试验、集料、石料、砂浆、石灰、粉煤灰、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原材料及混合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路基路面结构物、地基承载力等13大类试验检测。
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 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
试验室共15人: 试验室主任1人, 技术负责人1人, 试验工程师4人、试验员6人、后勤人员3人。
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主任为工程师, 本中心试验室人员除后勤人员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试验员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员证书;组织机构图如下:4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及上级试验室并同时上报质量监督部门。
5 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6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 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1、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2、负责工地试验室全面工作, 管理配置的资源;3、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09]23号),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省公路重点工程指高速公路和长江特大桥工程。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是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派出机构。
第五条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地试验室实行能力核验。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未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能力核验的,或核验不合格的,均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能力核验第七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含总监办)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
需增设工区试验室的,亦可与工地试验室一并提出能力核验申请。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须通过建设单位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建设单位应在收到能力核验申请表后的7日内组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后汇总申请材料上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收到能力核验申请表后在7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审查合格后在14日内组织核验。
第九条申请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应包括以下材料:1、能力核验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3、工地试验室申报人员身份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证书(含过渡考试合格证书,下同)原件。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组织形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要组织专班进行。
核验专班进场核验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指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之一)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附件)原件、委托合同(或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原件到场。
公路工程现场实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现场实验室制度一、总则公路工程现场实验室是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而设立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现场实验室的管理和操作,确保实验室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二、组织机构1. 现场实验室设立主管部门为工程管理单位,在实验室内设主任及工程技术人员。
2. 主任负责整个实验室工作的组织、协调、调配和管理工作。
3.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内具体工作的安排和执行。
4. 实验室设有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三、实验室设备1. 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及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碎仪、洗矿机、磨机、砂浆配制仪等。
2. 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
3. 实验设备的标定应定期进行,确保各仪器设备的准确性。
四、实验室管理1. 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样品管理制度,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实验数据记录档案,确保实验过程的可追溯性。
3. 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人员培训制度,确保实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五、检测标准1. 实验室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及时更新检测标准。
2. 实验室应定期对检测标准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实验室应建立外部审核制度,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及时处理。
六、实验室运行1.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确保实验工作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2. 实验室应按照工程实际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实验工作。
3. 实验室应完善实验室环境,确保实验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七、实验室安全1. 实验室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2. 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实验室应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
八、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实验室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奖金、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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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文件编号:受控号:XX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XX省交通厅《XX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结合现场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该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三条 XX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承接的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必须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必须遵循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由XX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项目现场设立。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承担。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名称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名称+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七条建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母体试验室提交如下材料(1式3份)(部分材料格式采用XX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统一表格,见附件1):1、《工地试验室情况登记表》;2、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书(见附件2:委托合同书);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6、对外委托试验参数需提供受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第八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母体试验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见附件3:工地试验室验收记录表)。
母体试验室对考核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提供资料如下:1、本项目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
2、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3、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工地版)4、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见附件5);(1)试验检测工作程序;(2)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员岗位职责;(3)安全管理制度;(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6)试验检测报告审核及签发制度;第九条母体试验室根据工地现场的条件,授权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活动,授权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母体试验室能力范围。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管理第十条在授权期限内,工地试验室必须接受母体试验室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应纳入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同时依据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具体规定如下:1、各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单独试验仪器台帐。
统一编号由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按XX中心试验室程序文件的规定编号。
备注栏填写仪器设备出处,如由XX试验室调拨或新购。
2、各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和保存每一台设备与标准物质及其软件档案和相关记录,该记录应包括: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对设备与标准物质是否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目前放置地点;制造商的说明书;所有检定/校准报告和证书;设备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接收时的状态(例如全新的、用过的、经改装的);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3、所有在用设备应用“三色标识”(合格、准用、停用)表明其受控及校准状态,标识上要注明设备与标准物质编号、校准日期、有效期、校准单位等。
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
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
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第十四条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独立上岗,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授权期限内,不得将现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擅自调离,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需要的仪器设备,经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书面同意,省质监站核准,本检测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移作他用。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只能承担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第十七条对超出工地试验室业务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必须委托母体试验室进行检测。
如超出母体试验室能力范围的试验项目可对外委托,对外委托试验应取得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
第十八条在授权期限内,工地试验室应每月25日前,向母体试验室提交本月工作报表(格式见附件6)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条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附件7):1、工地试验室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是否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有无超范围检测;3、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4、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5、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情况;6、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7、工地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人员变化后能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8、工地试验室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性;9、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工地试验室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母体试验室将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停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1、工地试验室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业务范围的;2、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批准移作他用的;3、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4、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5、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6、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下(包括70分)。
第二十二条试验室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1、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2、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3、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4、在日常试验工作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母体试验室投诉或举报违法违规的试验检测行为。
投诉电话:。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各工地试验室可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工地试验室:(章)备案日期:年月日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制填表须知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一、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第页共页注: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及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填写。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四、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一览表五、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六、相关资料1、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2、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3、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3、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4、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复印件(如有)。
七、备案审核意见XX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验收记录表项目名称:合同号:检查日期:检查人:试验室主任:附件5: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程序》;2、严格遵守各项仪器设备操作维护规程;3、试验前应熟悉检测原理和安全注意事项;4、按规定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必要时须戴上护目镜;5、检测过程中严禁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操作;6、实验室内应配备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材;7、对易产生有毒、有害、有污染物质的试验,应确保人身安全;8、实验室供配电应由专人负责,不得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9、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10、实验室应定期针对检测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记录管理程序》;2、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3、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技术术语使用准确;4、记录经相关权责人员复核后,方可作为编写试验报告的依据;5、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6、根据原始记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与记录结论一致;7、所有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并分类存档;8、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9、依据记录保存期限对到期记录予以销毁。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程序》;2、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并实施三色标志管理;3、严禁使用已报废的仪器设备;4、主要设备须书面授权,并严格按权限范围进行操作;5、仪器设备完毕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6、仪器设备待修期间,应将标识牌(停用证)置于明显位置;7、仪器设备损坏应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8、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特殊情况下应有专人值班;9、设备仪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
试验检测报告审核及签发制度1、严格执行《检测报告管理程序》;2、试验检测报告需由相关人员复核签字,并按规定加盖试验专用章;3、报告专用章由专人管理,盖章需经过登记审批;4、检测报告应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5、当客户要求用电子媒体传送检测报告时,应对客户资料保密;6、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写、审核、批准、保管人:1)、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写:试验检测员;2)、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试验检测工程师;3)、试验检测报告的批准:授权签字人;4)、试验检测报告的归档保存:资料管理员。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工作,为保证中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配置所需资源;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方针、法规、条例和制度;3、对试验室的试验工作完成情况和试验工作的质量负责;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5、对试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6、对本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7、主持质量事故分析会,督促各级试验室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试验员岗位职责1、按要求独立完成各项试验工作;2、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3、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
4、妥善保管试验仪器,按要求定期进行标定、保养和维护,保持正常完好状态;5、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执行安全规程;6、拒绝不恰当的干扰,维护试验结果的真实性;7、对用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8、完成试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