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水水质检测项目和其标准值的确定
地表水、景观水和黑臭水体分类标准
地表水、景观水和黑臭水体标准对比分析
1.三个标准中的相同指标
(1)溶解氧(单位:mg/L)
三个标准中均含有溶解氧指标。
与地表水标准相比,景观水标准是从地表水Ⅲ类开始的,即地表水标准Ⅲ类即可满足景观水要求;而黑臭水体是在地表水标准劣Ⅴ类之后开始的。
(2)氨氮(单位:mg/L)
三个标准中均含有氨氮指标。
与地表水标准相比,景观水标准是从地表水Ⅱ类开始的,即地表水标准Ⅱ类即可满足景观水要求,且景观水标准的三类氨氮均是0。
5mg/L;而黑臭水体是在地表水标准劣Ⅴ类之后开始的,氨氮浓度远高于另外两个标准。
2.部分相同指标
(1)景观水标准与城市黑臭水体标准重叠部分(透明度单位:m)
在景观水标准和城市黑臭水体标准中均有透明度指标。
(2)地表水标准与景观水标准重叠部分
两者共同的指标有: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总磷、铜、锌、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 3.其他部分
氧化还原电位是唯一在城市黑臭水体标准中提到的,其余两个标准中均没有.
附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附表2: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附表3:城市黑臭水体分级标准。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景观回用水是指经过处理后重新用于景观灌溉、喷泉、造景等用途的水。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是确保回用水安全可靠的关键指标,下面将详细介绍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的各个方面。
一、水质要求景观回用水的水质要求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
物理指标主要包括悬浮物、色度、浊度等,要求较低以保证回用水的透明度和美观度。
化学指标包括pH值、硬度、氨氮、总磷等,需要根据景观回用水的用途进行控制。
生物指标主要指细菌总数和粪大肠菌群数等,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回用水不含有害微生物。
二、处理工艺景观回用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主处理和后处理三个阶段。
预处理主要去除水中的大颗粒悬浮物和杂质,为主处理做准备;主处理主要是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质;后处理主要是对处理后的水进行消毒、过滤等操作,以满足景观回用水的使用要求。
三、水质检测为了保证景观回用水水质符合标准,需要对处理后的水进行水质检测。
检测指标包括pH值、硬度、氨氮、总磷、悬浮物、色度、浊度、细菌总数和粪大肠菌群数等。
检测方法包括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和生物分析法等,需要根据不同指标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四、注意事项1.景观回用水的水质要求应根据具体用途进行制定,如灌溉用水和喷泉水的要求不同。
2.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以考虑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和生物方法等多种组合。
3.水质检测应由专业机构或实验室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景观回用水使用前需要进行预处理,以确保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5.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安全,避免因接触水而引起身体不适或疾病传播等问题。
6.景观回用水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用水和保护环境,避免浪费水资源和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
7.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和美观性,以营造优美的景观效果。
8.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与当地的气候条件相适应,以避免因气候变化而引起的问题。
9.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与其他水资源进行联合使用和管理,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景观用水是指用于城市绿化、园林景观、人工湖泊等场所的水体,其水质标准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需要科学的依据和严格的监测,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责任。
本文将就景观用水水质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决策者提供参考。
首先,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和地方对于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水质的监测指标、限值要求等。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其次,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需求。
景观用水不仅是人类活动的场所,更是许多生物的栖息地。
因此,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的需求,保障水体中的水生生物能够生存和繁衍。
这需要在制定水质标准时,充分考虑水生生物的生态需求,确保水质对于生物的适宜性。
另外,景观用水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人类健康和安全的需求。
景观用水通常会接触到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场所,因此水质标准的制定也需要考虑人类对水质的安全需求。
这包括水质中有害物质的限制、微生物的监测等,以保障人类在接触景观用水时不会受到健康危害。
最后,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执行和监测也是至关重要的。
制定了水质标准之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确保水质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这包括对水质的定期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对不合格水体的处理等。
只有在执行和监测方面做到位,水质标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既要符合法规要求,又要考虑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需求,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景观用水的水质达到规定标准,为城市的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决策者提供一些参考,促进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
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1
基本要求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2
pH值(无量纲)
无漂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10
6
6
4
悬浮物(SS)≤
20
10
—*
5
浊度(NTU)≤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5.0
6
溶解氧≤
1.5
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的氮磷满足表中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 ”—”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方式无此项要求。
2.0
7
总磷(以P计)≤
1.0
0.5
1.0
0.5
8
总氮≤
15
9
氨氮(以N计)≤
5
10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
0.05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类≤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3.6 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4 水质监测 4.1 本标准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按表 2 执行,水样的采集和保存严 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范围》有关规定执行。 4.2 海水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按《海洋监测规范》执行。 其中分析方法未作规定的项目按表 2 执行。 表 2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分析方法
25 0.057 0.18 0.57 1.8 5.4 15 36 64 85
30 0.080 0.25 0.80 2.5 7.5 20 45 72
8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载芳、刘和平、扬延捷。
GB7494
20 总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GB5750
滤膜法
21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2)
滤膜法
注: 1)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89。
2)测得结果为NH3、NH 总浓度, 然后按下表换算为非离子氨浓度。 4.3 监测采样点,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不得使用瞬时一次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 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 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 的水质一年内应有 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4A 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 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 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 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 A 类、B 类水域,该废水必须 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景观用水水质指标
**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方式无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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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15
9
氨氮(以N计)≤
5
10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
0.05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类≤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的氮磷满足表中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1
基本要求
河道类
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2
pH值(无量纲)
无漂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10
6
6
4
悬浮物(SS)≤
20
10
—*
5
浊度(NTU)≤
—*
5.0
6
溶解氧≤
1.5
2.0
7
总磷(以P计)≤
1.0
0.5
1.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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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水水质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
景观水水质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一、景观水适用的水质标准我国现行的地表水水质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此标准是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3)的第三次修订,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国家曾出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后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代替。
这一标准是针对景观水体的,虽然已经废止,但对于景观水水质主要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该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将其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表2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综合表1和表2对水体的划分,我们可以初步确定以Ⅳ类和C类水的要求作为房地产景观水水质的检测标准。
二、指标的选取从以上两表容易看出,对于某一水体,可以用来考量其水质的指标有很多,但是对于满足观赏性需求的景观水来说,有很多指标是没有检测必要的。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景观回用水是指将城市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浇灌绿化、草坪、景观水体等用途的再生水。
景观回用水对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景观回用水的水质标准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严格控制水质,才能保障景观回用水的安全可靠性。
本文将对景观回用水的水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景观回用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对景观回用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限值要求,如COD、氨氮、总磷、重金属等。
同时,还应考虑景观回用水的具体用途和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
其次,景观回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对植物生长的影响。
景观回用水主要用于浇灌绿化植被,因此水质标准应包括对植物生长的影响指标,如pH值、电导率、悬浮物含量等。
这些指标对植物的生长和健康具有重要影响,必须严格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保障植物的生长效果。
另外,景观回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
景观回用水在浇灌过程中会渗入土壤,进而影响地下水的质量。
因此,水质标准还应包括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要求,如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微生物指标等。
这些指标对土壤和地下水的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必须严格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的健康。
最后,景观回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景观回用水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人体,因此水质标准还应包括对人体健康的保护要求,如致病菌含量、有毒物质含量、放射性物质含量等。
这些指标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必须严格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景观回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保障景观回用水安全可靠性的重要保障。
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考虑到对植物生长、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的影响,严格控制各项指标在合适的范围内。
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景观回用水的安全可靠性,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是指用于景区、公园、游乐场所等娱乐休闲场所的水体环境,包括人工湖泊、喷泉、水幕墙、滑水道等。
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障人们的娱乐休闲活动安全和水环境的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生物学要求、化学要求、物理要求和微生物学要求。
从生物学要求来看,景观娱乐用水应保持生态平衡,其中鱼类和其他生物应具有适宜的生存条件。
还应限制对水中生物的有害物质的排放,确保水生生物的健康繁衍。
化学要求方面,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应限制相关有害物质的含量。
例如,重金属、农药、化学肥料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保护水体中的生物和环境的健康。
此外,化学要求还应包括水体的酸碱度、溶解氧、氨氮等指标的要求。
在物理要求方面,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应涉及水体的温度、浊度及溶解固体等指标的要求。
适宜的水温和透明度能够提高人们的娱乐体验,并防止水体呈现不正常状态。
此外,水体中溶解固体的含量也应受到限制,以免影响水质的安全性。
微生物学要求方面,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应限制水中微生物的含量,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例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病原微生物的含量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确保水体的卫生安全。
除了上述主要要求外,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还应包括特定项目的要求。
例如,对于喷泉项目,水质标准还应涉及水质循环和净化设备的要求。
滑水道项目则需考虑水质的滑动性能和水力学要求。
不同的景观娱乐项目有不同的水质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在制定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时,还需要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指南。
各地的水质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基于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可参考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总之,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对于保障人们的娱乐休闲活动安全和水环境的健康至关重要。
一个科学合理的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能够保证水质的安全性和卫生性,提高娱乐活动的质量和水体环境的健康。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在景观娱乐用水的环境中,水质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良好的水质不仅可以保障游客的健康和安全,也能够保护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同时也对景观娱乐设施的使用寿命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水质标准对于景观娱乐用水环境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些法规通常包括对水质的各项指标的要求,如PH值、溶解氧、氨氮、氮磷比、重金属含量等。
这些指标的合格标准是保障水质的基础,也是保障游客和水生生物健康的重要保障。
其次,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景观特点和使用需求。
不同的景观娱乐设施,如喷泉、人工湖、水上乐园等,对水质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喷泉对水质的要求主要是清澈透明,而水上乐园则需要水质符合游泳健康标准。
因此,在制定水质标准时,需要考虑到景观特点和使用需求,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
此外,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当包括对水质监测和处理的要求。
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是保障水质的重要手段。
同时,对于水质处理设施的要求也应当纳入水质标准之中,确保水质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水质问题。
最后,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标准应当注重宣传和教育。
游客和工作人员对于水质标准的重要性和执行情况应当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水质标准的执行和水质的保护。
因此,在制定水质标准的同时,也应当制定相应的宣传和教育计划,提高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水质意识。
综上所述,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保障水质、保护环境、保障游客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水质标准,是景观娱乐用水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景观娱乐用水环境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景观娱乐用水管理者能够重视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保护好景观娱乐用水环境,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美好的娱乐环境。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景观用水是指用于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景观绿化的水体,它不仅是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元素,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水质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直接关系到城市景观用水的环境效益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就景观用水水质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对于水质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也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
景观用水通常会与植物、鱼类等生物相结合,因此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保证水质对于周围的生物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要保证水质的清洁度,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景观效果的要求。
景观用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美化城市环境,因此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到景观效果的要求,保证水质清澈透明,不会出现异味或者色泽不佳的情况,以确保景观用水的美观性。
最后,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应当有严格的监测和管理机制。
制定了水质标准之后,还需要有相应的监测和管理机制来保证水质标准的执行。
只有在严格的监测和管理下,水质标准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确保景观用水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在总结上述内容的基础上,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它关系到城市环境的美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水质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生态环境的保护、景观效果的要求以及严格的监测和管理机制,以确保景观用水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为城市环境的美化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保障。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是指用于园林、绿地、公园等场所的水体,其水质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因此,制定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水质对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首先,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明确水质的监测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的pH值、浊度、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客观地反映水质的优劣,为水质的评价提供依据。
其次,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环境制定相应的标准。
比如在园林景观中,水体的清澈度和色泽对美化环境至关重要;在公园中,水体的安全性和对植物的适应性则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因此,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和需求来进行细化。
另外,景观用水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制定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保护的需要,避免过度开采和污染,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制定标准时,应当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和破坏,保护水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到水质的监测指标、不同用途和环境的需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景观用水的质量,提升人们的生活
环境和生活质量。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景观用水是指在城市园林、风景区、公园等场所中用于美化环境、滋养植物的水体。
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护环境、提升城市景观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希望能够对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景观用水应符合一定的水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浑浊度、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等指标。
这些指标的合格标准是保障景观用水质量的基础,也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需要。
其次,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植物的生长需求。
不同的植物对水质有不同的要求,一些植物对水质的要求较高,而另一些植物对水质的要求相对较低。
因此,在确定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考虑到植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水体的循环利用情况,保证水质符合植物的生长需求,同时避免浪费和污染。
另外,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水体的环境承载力。
在城市园林、风景区等场所,景观用水往往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水体的循环利用和自净能力有限。
因此,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水体的环境承载力,避免因水质过高或过低而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最后,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注重监测和管理。
一旦确定了水质标准,就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和管理体系,定期对景观用水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保证景观用水的质量符合标准。
同时,需要加强对景观用水从业者和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水质意识和管理能力,共同维护好景观用水的水质。
总之,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保障城市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制定水质标准需要考虑国家法律法规、植物生长需求、水体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同时需要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希望本文能够为景观用水领域的相关从业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些参考,共同促进景观用水的健康发展。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一、感官指标1. 水色:水色应清澈透明,无色、无异味、无异臭。
2. 浑浊度:浑浊度应小于1NTU。
3. 悬浮物:悬浮物应小于5mg/L。
4. 漂浮物:漂浮物应小于0.05mg/L。
5. 总固体:总固体应小于1000mg/L。
二、理化指标1. pH值:pH值应在6.5-8.5之间。
2. 电导率:电导率应小于500μS/cm。
3. 溶解氧:溶解氧应大于2mg/L。
4. 氨氮:氨氮应小于0.5mg/L。
5. 总硬度:总硬度应小于500mg/L(以CaCO3计)。
6. 氯化物:氯化物应小于250mg/L。
7. 硫酸盐:硫酸盐应小于250mg/L。
8. 硝酸盐:硝酸盐应小于10mg/L。
9. 余氯:余氯应小于0.5mg/L。
三、卫生指标1. 粪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应小于100个/L。
2. 肠道病毒:肠道病毒应小于1个/L。
3.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应小于100个/L。
4. 总铜:总铜应小于1.0mg/L。
5. 总铅:总铅应小于0.1mg/L。
6. 总镉:总镉应小于0.01mg/L。
7. 总汞:总汞应小于0.001mg/L。
8. 总砷:总砷应小于0.1mg/L。
9. 油类物质:油类物质应小于1.0mg/L。
10. 氰化物:氰化物应小于0.2mg/L。
11. 挥发性酚类化合物:挥发性酚类化合物应小于0.1mg/L。
12. 有机磷农药类:有机磷农药类应小于0.1mg/L。
13. 无机磷农药类:无机磷农药类应小于0.2mg/L。
14. 有机氯农药类:有机氯农药类应小于0.2mg/L。
15. 多氯联苯类:多氯联苯类应小于0.05μg/L。
16. 多环芳烃类:多环芳烃类应小于0.2μg/L。
17. 石油类:石油类应小于1.0mg/L。
18. 动植物油类:动植物油类应小于1.0mg/L。
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类应小于0.2mg/L。
20. 硫化物类:硫化物类应小于0.2mg/L。
景观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sceneryand recreation areaGB 12941-91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03-18批准 1992-02-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 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序号标分类准值项目A类B类C类1 色颜色无异常变化不超过25色度单位2 嗅不得含有任何异嗅无明显异嗅(续表1)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标准的实施与管理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值的规定。
3.4 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水体水质处理与验收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水体水质处理与验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园林绿化工程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景观水体作为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水质处理与验收要求成为了保证景观水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景观水体水质处理与验收要求的角度来探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相关问题。
一、景观水体水质处理要求1. 水质净化景观水体作为一个与自然环境紧密联系的场所,其水质的净化必不可少。
在水体净化方面,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方法。
例如,可设置过滤装置用于去除悬浮物和废物,采用适当的水草来吸收营养物质和污染物,提高水质的净化效果。
2. 水体循环为保持景观水体的清澈和清新,水体的循环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设置循环水泵和氧气增氧设备,可以增加水体中的氧含量,促进水质的新陈代谢,同时防止水体产生恶臭和浑浊。
循环水泵应具备良好的流量控制和过滤功能,确保水体保持良好的循环状态。
3. 防藻处理景观水体常常受到藻类生长的干扰,导致水体呈现绿色或浑浊的现象。
防藻处理是保持水体清澈的重要手段。
可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来抑制藻类的生长,例如利用紫外线照射、添加藻类抑制剂等方式来控制水体中藻类的数量和繁殖速度。
二、景观水体水质验收要求1. 监测指标对于景观水体水质的验收要求,首先需要明确监测的指标。
常见的水质监测指标包括水温、溶解氧、pH值、浊度、氨氮、总磷等。
这些指标能够全面反映水质的优劣情况,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
验收时,需要对水体进行全面的监测,确保水质指标符合要求。
2. 防治措施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对于水质不符合要求的景观水体,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例如,对于水温过高的水体,可以增加阴影设施或调整水体的水源来控制水温;对于溶解氧不足的水体,可以增加氧气供应或增加水的循环频率来改善氧气状况。
3. 定期维护景观水体的水质保持需要长期而持续的维护。
定期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包括水体的清洁、底泥的清理、设备的检修等,能够有效地保持水质的稳定和清洁。
景观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sceneryand recreation areaGB 12941-91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03-18批准 1992-02-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 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序号标分类准值项目A类B类C类1 色颜色无异常变化不超过25色度单位2 嗅不得含有任何异嗅无明显异嗅(续表1)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标准的实施与管理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值的规定。
3.4 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标准
景观用水标准景观用水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园林设计中,对于景观水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所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景观用水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景观水体的水质安全、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利用,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城市景观的品质和环境的整体美观性。
景观用水标准的实施,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景观用水标准应当明确景观水体的分类和用途。
不同类型的景观水体,其水质要求和管理措施都有所不同。
比如,公园内的人工湖和喷泉水景,对水质的要求可能更加严格,需要保持水体清澈透明,避免水藻滋生和异味产生;而在城市广场和街道两侧的景观水景,更多的是注重水景的装饰性和观赏性。
因此,景观用水标准应当对不同类型的景观水体进行细致的分类和规范。
其次,景观用水标准应当明确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和监测方法。
水质是景观水体的核心指标,直接关系到水体的生态环境和观赏效果。
景观用水标准应当明确水质的各项指标,如悬浮物、氨氮、磷酸盐、PH值等,以及相应的监测方法和频次。
只有通过科学的监测手段,及时发现水质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才能保障景观水体的水质安全。
再次,景观用水标准应当明确景观水体的节水和循环利用要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的紧缺问题日益突出,景观用水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
因此,景观用水标准应当提倡节水理念,推广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比如,在景观设计中可以采用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用于景观灌溉和水景补水,降低对自来水的依赖,实现水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最后,景观用水标准应当明确景观水体的生态维护和环境管理要求。
景观水体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态环境的维护和环境管理至关重要。
景观用水标准应当明确景观水体周边植被的配置要求,保障水体周边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同时,还应当规范水体的清洁和养护工作,保持水体的清澈和卫生,提升景观的整体美观性。
综上所述,景观用水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城市景观的提升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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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水水质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
一、景观水适用的水质标准
我国现行的地表水水质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此标准是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3)的第三次修订,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
序号项目分类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1 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值(无量纲)6~9
3 溶解氧≥饱和率
90%(或7.5)
6 5 3 2
4 高锰酸盐指数≤ 2 4 6 10 15
5 化学需氧量(COD)≤15 15 20 30 4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 3 3 4 6 10 7 氨氮(NH3-N)≤0.15 0.5 1.0 1.5 2.0
8 总磷(以P计)≤0.02(湖、库
0.01)0.1(湖、库
0.025)
0.2(湖、库
0.05)
0.3(湖、库
0.1)
0.4(湖、库
0.2)
9 总氮(湖、库,以
N计)
≤0.2 0.5 1.0 1.5 2.0
10 铜≤0.01 1.0 1.0 1.0 1.0
11 锌≤0.05 1.0 1.0 2.0 2.0
12 氟化物(以F-计)≤ 1.0 1.0 1.0 1.5 1.5
13 硒≤0.01 0.01 0.01 0.02 0.02
14 砷≤0.05 0.05 0.05 0.1 0.1
15 汞≤0.00005 0.00005 0.0001 0.001 0.001
16 镉≤0.001 0.005 0.005 0.005 0.01
17 铬(六价)≤0.01 0.05 0.05 0.05 0.1
18 铅≤0.01 0.01 0.05 0.05 0.1
19 氰化物≤0.005 0.05 0.2 0.2 0.2
20 挥发酚≤0.002 0.002 0.005 0.01 0.1
21 石油类≤0.05 0.05 0.05 0.5 1.0
22 阴离子表面活性
剂
≤0.2 0.2 0.2 0.3 0.3
23 硫化物≤0.05 0.1 0.2 0.5 1.0
24 粪大肠菌群(个
/L)
≤200 2000 10000 20000 40000
国家曾出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后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代替。
这一标准是针对景观水体的,虽然已经废止,但对于景观水水质主要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该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将其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和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表2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项目
分类
A类B类C类
1 色颜色无异常变化不超过25色度单位
2 嗅不得含有任何异嗅无明显异嗅
3 漂浮物不得含有漂浮的浮膜、油班和聚集的其他物质
4 透明度,m ≥1.2 0.5
5 水温,℃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2℃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4℃
6 pH值 6.5~8.5
7 溶解氧(DO),mg/L ≥5 4 3
8 高锰酸盐指数,mg/L ≤6 6 10
9 生化需氧量(BOD5),mg/L ≤4 4 8
10 氨氮,mg/L ≤0.5 0.5 0.5
11 非离子氨,mg/L ≤0.02 0.02 0.2
12 亚硝酸盐氮,mg/L ≤0.15 0.15 1.0
13 总铁,mg/L ≤0.3 0.5 1.0
14 总铜,mg/L ≤0.01(浴场0.1) 0.01(海水0.1) 0.1
15 总锌,mg/L ≤0.1(浴场1.0) 0.1(海水1.0) 1.0
16 总镍,mg/L ≤0.05 0.05 0.1
17 总磷(以P计),mg/L ≤0.02 0.02 0.05
18 挥发酚,mg/L ≤0.005 0.01 0.1
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2 0.2 0.3
20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0
21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
综合表1和表2对水体的划分,我们可以初步确定以Ⅳ类和C类水的要求作为房地产景观水水质的检测标准。
二、指标的选取
从以上两表容易看出,对于某一水体,可以用来考量其水质的指标有很多,但是对于满足观赏性需求的景观水来说,有很多指标是没有检测必要的。
因此,根据景观水的特点,一般的检测指标主要有:色、嗅、透明度、溶解氧、五日生
化需氧量(BOD
5)、化学需氧量(COD)(或高锰酸盐指数(COD
Mn
))、总氮和叶绿素a
等。
色、嗅和透明度是感官性水质指标,是最基本的物理性的水质指标,也是考察景观水水质的最直观标准。
溶解氧也是物理性的指标,水中溶解氧的多少是衡量水体自净能力的重要标准。
水中的溶解氧被消耗,要恢复到初始状态,所需时间短,说明该水体的自净能力强,或者说水体污染不严重。
否则说明水体污染严重,自净能力弱,甚至失去自净能力。
溶解氧除了被水中常见的硫化物、亚硝酸根、亚铁离子等还原性物质所消耗外,也被水中微生物的呼吸作用以及水中有机物质被好氧微生物的氧化分解所消耗。
水中藻类繁殖旺盛时,溶解氧含量也会下降。
此时厌氧菌得以繁殖,使水体恶化,所以溶解氧大小能够反映出水体受到的污染,特别是有机物污染的程度,它是水体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水质的综合指标。
BOD
和溶解氧含量有着密切关系,是指水体中微生物分解有机物时消耗水中
5
的溶解氧的量。
如果水中的溶解氧不足以供给微生物的需要,水体就处于污染状态。
因此,要确定BOD
的标准值,需要以溶解氧的标准值为基础。
5
的测定时间长,其值和微生物活性有关,不易准确测定,因此在但是BOD
5
实际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其他更为准确的指标。
COD是指水体中能被氧化的物质在规定条件下进行化学氧化过程中所消耗氧化剂的量,和BOD相比,其测定不受水质条件限制,且测定的时间短,适合用来作为景观水水质的检测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增加了总氮这一检测指标,代替原有的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简化了测定步骤,提高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但是,投入大量精力控制水体总氮也是有缺陷的,因为我们治理景观水的根本目的是控制水中藻类的生长,如果水中没有或只有很少水藻,那么总氮含量超标也不会对景观水水质形成威胁。
相反,如果景观水中有大量藻类繁殖,这时总氮是否符合标准已不再重要。
那么,有没有一个指标可以用来指示景观水中藻类的繁殖情况呢?答案是肯定的。
水中浮游植物的细胞中都含有叶绿素a,这也是一个相对比较容易测定的指标,因此利用叶绿素a含量高低来反应景观水中的藻类数量多少是可行的。
三、指标值的确定
根据以上两个水质标准对Ⅳ类和C类水的要求,可以确定上述景观水水质检测项目的具体指标值:
对于一般的房地产景观水,色度要求不超过30度,嗅觉方面不能有令人不快的气味,透明度以不低于60cm为宜;
溶解氧含量不能低于3mg/L;
的一般检测标准为不超过6mg/L;
BOD
5
COD值不能超过30 mg/L,或高锰酸盐指数(COD
)不超过10 mg/L;
Mn
总氮含量不能超过1.5 mg/L;
1979年,日本国立公害研究所提出了以百分数来表示地表水富营养化程度的评判标准,根据此标准,再结合前面对于景观水体透明度和总氮的要求,可以确定一般景观水体的富营养化程度为60%-70%,可知叶绿素a浓度为
26.0-64.0mg/m3。
根据实际经验,做景观水处理时,叶绿素a浓度不超过50 mg/m3即可满足一般观赏性要求。
四、结论
综上所述,现阶段进行景观水处理工程时,主要的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检测项目水质监测标准
色≤30度
嗅无不快感觉
透明度≥60cm
溶解氧≥3mg/L
BOD5≤6 mg/L
COD ≤30 mg/L
COD Mn≤10 mg/L
总氮≤1.5 mg/L 叶绿素a ≤50 mg/m3
注:①BOD5可以用COD或COD Mn代替;
②总氮可以用叶绿素a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