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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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对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程序,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划分为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制度、罚则,固定资产的折旧和账务处理规定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
第四条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原《实物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第五条固定资产系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不属于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亦列为固定资产。
第六条固定资产按类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
1.房屋建筑物由公司总部所属房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2.房屋附属设备(包括采暖、供电、供水、排水等)由不动产公司物业管理部
负责管理;
3.办公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办
公家电,单品价值虽然在2000元以下,但可以长期使用的办公设备也在此
列)由公司总部所属综合部负责管理;
4.经营设备(包括用于经营的除商品之外的设备、设施,例如柜台、货架等),
由公司总部所属综合部负责管理;
5.运输设备由公司总部所属物流部负责管理。
第七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对象为第五条第3类办公类固定资产,和第4类经营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章办公类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八条办公类固定资产的明细项目:
1.办公家具(各类桌椅、屏风、沙发/茶几、各类文件柜、保险箱等)
2.电器设备(饮水机/电水壶、空调/风扇、净化/吸尘/加湿/除湿器、电视/影碟机、碎纸机、台灯、点钞机、微波/电磁炉等)
3.电脑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电子白板、扫描仪、投影机、
移动硬盘/U盘、MP3/MP4/录音笔、电脑配件、考勤机/读卡器等)4.通讯设备(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交换机、路由器、机柜等)
5.数码设备(相机、摄像机、彩扩设备等)
6.其他设备
第九条办公类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
1.提报需求。使用部门需要添加一般通用的固定资产(例如电脑、桌椅、
文件柜等)向综合部递交《固定资产增补申请单》(见附件),说明增补
固定资产的原因,和对固定资产在规格、配置、采购或订做方式、费用
上限等方面的要求(办公家具等需要附图示,说明款式、尺寸、材质要
求等),经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交综合部。
2.确定增补方式。综合部根据目前全集团公司内部可供调剂的资源状况和
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要求,确定增补固定资产的方式。一般增补固定
资产的方式有:
1)调拨。在有闲置资产的情况下,首先考虑从其他部门调拨。
2)采购。在没有可供调剂的资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采购新品实现。
3)订做。如果需要增补的固定资产在规格、材质等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性,
不能通过采购实现,则选择订做。
综合部根据以上原则在综合部意见一栏中选择合适的方式,综合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和经理签字。
3.审批。综合部把签署完意见的《固定资产增补申请单》报对应的财务部
经理审核,然后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递交给采购或订做的承
办部门(一般办公设备类的采购承办部门为采购部)。
4.询价:承办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询价,填写《固定资产采购询价核
价表》(见附件),提供不少于两家供应商的供货信息,报审核部门(商
管部)。
5.审核:审核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考察承办部门提供的供货商资质及采购
可执行情况、组织外围专家对产品材质/价格/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评
议、核实市面上其他供货商的报价情况,汇总以上情况在《固定资产采
购询价核价表》上签署意见,反馈给承办部门。
6.确认:承办部门把审核通过的询价单反馈给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进行确
认。
7.实施采购:承办部门按内部采购业务流程办理。
8.验收:办公家具由总部工程部、综合部、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
电脑设备和通讯设备由总部IT信息部、综合部、使用部门、采购部门
共同验收;电器设备、数码设备和其他设备由使用部门、综合部、采购
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后出具《固定资产采购验收核价表》(见附件),验
收各方签字,原则上验收合格方能付款。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人员负责
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9.入库、领用:验收完成1个工作内,综合部为新添固定资产编号,填写
《入库单》和《实物资产领用单》,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在领用人
处签字。入库单的一联交给采购部,领用单一式四联,采购部门一联,
使用部门一联,综合部保留存根,IT信息部一联(电脑设备类)。采购
部把入库单和领用单的一联附在发票后,作为报销凭证。使用部门在领
用时必须确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的责任人,综合部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在
实物上粘贴或钉固定资产标签。
第四章经营类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十条经营类固定资产主要来自以下途径:
1)采购或订做;
2)供应商赠送。
第十一条经营类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同第九条。
第十二条订做柜台等涉及店面形象的经营设备,由总部所属广告部负责设计和订做,订做完成后,按第九条中的第7、8条的规定办理验收和入库、领用
手续。
第十三条供应商提供给店面使用的柜台等固定资产,产权仍然属于供应商的,由各公司的指定部门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固定资产名称、
规格、数量、使用部门、责任人等,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部门、使用
部门、综合部各一份。如确定产权可以转移给公司后,应该以书面形式
通知综合部,经财务部批准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手续。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编号由类别代号、年份编号、流水号组成。
1)类别代号:由二位大写英文字母组成,为避免近似类别之间发生混淆,
按简化方式设置类别代号:
BG: 办公(包含办公家具和各种办公设施、设备)
JD: 家电(空调、电视、饮水机等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