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绿化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种植土壤施工

一、土方工程

1、废方清运。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规定的清运范围、标高要求,将绿化区内的废方及有害物全部清运出场。

2、清运前的原始地面线测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原地面线进行测量,以确定土石方数量,清运后再次测量,测量数据作为计量依据。

3、未经原地面线测量的不得施工,否则拒绝计量拒绝支付。

二、拉运回填土

回填土是各种植物材料成活、生长、发育的基础。当承包商确定土源地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到土源地分层取样并护送到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化验分析,分析结果,PH值、总含盐量、有机质含量、土壤杂质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指标,达不到指标者应通知承包商另选土源或者上报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批准的土壤改良方案后,方可拉运,否则拒绝进场。

1、换土厚度。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乔木穴状换土应视乔木大小而定,一般为0.8×0.8×1.0米或1.0

×1.0×1.2米或1.2×1.2×1.5米;孤植灌木穴状换土一般为0.7×0.7×0.7米或0.6×0.6×0.6米;密植灌木一般为0.5×0.5×0.5米为宜,具体规格应以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2、土壤改良。土壤改良是一种补救措施,根据绿化工程换土情况,对土壤质地较差,PH值低、总含盐量少,有机质含量普遍较低,对植物正常生长有影响的土壤,必须进行土壤改良。改良措施:一是加大有机肥施肥量,一般每公顷施肥量为20-30吨为宜。二是粘性强的土壤可掺拌细泥炭土或细沙,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及通气度。三是深翻细耙,改良土壤结构。

三、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

(一)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

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

2、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若遇有不透水层必须设法粉碎、穿孔使其透水淋溶;

3禁用推土机反复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这样做最易形成不透水层,特别在土壤含水量过高的情况下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

4、地下水位必须在中等(100cm)水位以上,若地上水位属于50cm的浅水位时,必须做排水设施处理;

5、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

6、山黄泥做为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必要时可掺入适量的泥炭土介质;对粘重土可掺入30-40%的粗砂调整土壤质地;

7、种植土土层厚度必须满足不同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所需的土层深度:

(1)乔木:(深根)150cm,乔木(浅根)100cm;

(2)灌木(大)90cm,灌大(小)45cm;

(3)草坪30cm以上,花坛30cm以上;

8、种植地属于砼块(板)、坚土、废基、重粘土、低洼地等不透气或积水时必须打碎、穿孔、开排水沟或垫碎石,然后在碎石面层加到适合不同植物生长要求的土层厚度;

9、地形的改造

(1)地形改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叠石、石峰、谷、脊、坡的位置及走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地形改造的标高必须在允许偏差之内,即>100cm,允许偏差±5cm;100-300cm,允许偏差±20cm;>300cm,允许偏差±50cm;

(4)园林植物的品种,数量、定向、排列等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需变更,施工企业必须填报技术核定单,监理部复核后,呈建设单位批准方可实施;

(5)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必须做到坡度恰当,无积水,无严重水土流失;

(6)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若采用地下管道排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瓦砾、、砖块,树根、杂草根、玻璃、塑料废弃物、泡沫等混杂物,施工企业必须清除;

12、种植土的质量情况,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壤分析报告,若土源不同,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另一土源的土壤分析报告,否则下道工序不准动工;

(二)种植土质量检验方法

1、检验土壤分析报告;

2、抽查一定的数量,即每3000㎡抽查一点,每点为500㎡,但不少于3点,是否在允许偏差范围:大中乔木为-8cm;小乔木及大中灌木为-5cm小灌木、宿根花卉为-3cm;草本、地被、草坪及一、二年草花为-2cm;

3、地形标高、全高在1.0m以下为±5cm;全高在1-3m 为±20cm;全高在3m以上为±50cm。

二、花、苗木的供应及种植管理

一、花、苗木的供应

1、茎、树干、枝条要具备以下条件:

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而不老化;无突出疤痕,无论疤痕明显与否,应被治愈,不给病原体提供入侵点,在分枝点不应有裂开的茎或树干;应去除已死亡的枝条;

所有茎或树干应有较好的形态,稳固且根系良好,应可在种植土中自行稳固支撑;

植物高度由于植物茎的种类不同,质量是由根茎的高度来决定的。苗木高度为苗木种植时自然或人工修剪后的高度,要求乔木尽量保留顶端生长点。

苗木应符合苗木表中所列示的树木高度范围内,应每种高度都有,并结合植物造景进行高低错落搭配。路树高差不大于50cm,且枝下分枝高度高差小于50cm,为求列植后整齐划一。

苗木胸径:按苗木表中规定的上限和下限,种植时最小不能小于表列下限,最大不能超过上限3cm。

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正常截口应用蜡或漆封盖。

2、树冠一般规则:

应无病虫害;应无缺绿病,枯黄或缺乏叶绿素等症状,并且没有人工、化学、病原体或虫害所导致的植株膨胀直立

及枯萎;应无尘、无化学杀虫剂残余;应有足够的枝叶以展现该树种之形态;

冠幅为叶冠的宽度及叶冠起源点:从叶冠的主要冠面测量其宽度,不包括偶然支出的枝条,叶冠起源点是沿主要树干或茎,并且应从土壤线开始量起。

乔木全部采用假植苗,树冠保持在2.3米以上,要求应尽量保留树木原有冠幅、保留顶端生长点,生长健壮、分枝均衡,整冠饱满、叶色正常、无枯枝败叶及病虫害、树枝无损伤、土球包扎完好不松散。

3、根系和土壤一般规则:

根系应有良好发展,并在检查时应无病虫害。

为了保证苗木移植成活及迅速恢复生长所需的最小带土球应保证到放于植穴内时完好不散为合格。

如苗木为假植苗或容器苗,可在保证苗木正常移植成活和迅速生长的前提下,依次确定所带土球规格。土球高度依苗木的根系分布情况按实确定。

对苗木规格中列明种植容器类型者,可在保证苗木质量的前提下,按如下顺序确定:指定盆苗则用盆苗,指定袋苗则用袋苗、亦可用盆苗,指定假植苗可用盆苗、袋苗;指定地苗则用盆苗、袋苗、假植苗。依次类扒,反之则不行。

根系发展应该是:在种植盆内分配均匀,以至在视觉上可见根是伸展向种植盆之四面八方;同时,根系在种植盆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