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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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王培培
[摘要]卢梭在《爱弥尔》中阐述了一系列丰富的道德教育思想,“自然主义”是其道德教育的基础与核心。

他以塑造“自然人”和“道德公民”为道德教育的根本目标,主张顺应自然天性和道德行为实践的独具特色的教育方法。

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被誉为“哥白尼革命”,对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道德建设有着重大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卢梭;自然主义;道德教育;现实启示
[作者简介] 王培培,南开大学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天津,300071
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

他在倾注了20年心血的《爱弥尔》中,提出了著名的道德教育思想,而他的道德教育思想是构建在“自然主义”基础之上的。

他的道德教育就是从“归于自然”和尊重人的自然天性出发,从人的内部来呵护良心,通过适当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从而培育出天性得到自然发展的、自由的、有独立自主精神、知道如何履行公民的职责的、热爱国家的“道德公民”。

透过《爱弥尔》,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个具有自然天性的孩子经过恰当的教育而成为了道德自由的公民。

卢梭所提出的以自然主义为基础的道德教育理论被看作是教育界的“哥白尼革命”,尽管有些观点过于偏激和主观臆断,但瑕不掩瑜,他的道德教育思想仍深刻地影响着后世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特别是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着前瞻性的启示。

一、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
自然主义不仅是卢梭道德教育思想的基础,也是其道德教育的主要特色。

他赋予自然人以道德的意义,把自然的人性作为自己道德教育理论的出发点,认为只有服从自然主义的道德教育才是最有效的。

他重视个体的道德教育,希望可以通过改变个体的道德状况来改变世界。

他对当时的封建教育进行了深刻反思,在道德教育上本着自由发展人的自然天性的原则,提出以“自然人”和“道德公民”为塑造目标的道德教育理想。

(一)自然人性的趋善性:卢梭道德教育理论的出发点
对于人性的认识是道德教育理论的出发点,在根本程度上影响着道德教育的形成与发展。

对于人性不同的认识与假设,就会导致对道德教育的任务、目的、手段和方法的不同。

卢梭的道德教育的理论出发点正是基于他对人性认识和理解,赋予具备先天良心的自然人以道德的意义,从而抽象出自然人性。

这种自然人性就成为了卢梭道德教育理论的最基本依据。

卢梭认为,“出自于上帝之手时一切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变坏了”
[1]p(634),可见,在他逻辑假想的“自然状态”下,人的自然本性是向善的,天生就具有着自由、理性与良心的善良天性。

自由是自然人所特有的特点,动物和
社会人都是不具备的。

“人类主要的天然禀赋,生命和自由”[2]p(137),“一个人抛弃了自由,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2]p(136),可知,卢梭对自由是何等的珍视。

但是,如果自由缺乏理智的选择,就会放任自流导致罪恶的后果,这就需要理性从中给予引导,从而促使自由往善的方向发展。

可是,在自然状态下,人的理性往往被欲望与私利所蒙蔽,这就需要良心来调节。

那么,到底什么是良心呢?卢梭认为,良心是人关于善恶的自然感觉,是“在我们内心深处有着关于正义和道德的先天的原则,凭着这个原则,我们便判断自己和别人行为的善恶”[1]p(125),“良心!良心!神圣的本能,得之于天的永远的不灭的呼声”[1]p(257)。

在卢梭那里,良心是道德的先天性原则,是自然人行善弃恶的神圣本能,是判断人们是非善恶的标准,是衡量人们道德行为的尺度,是具备善良人性的关键。

自爱心和怜悯心是良心的基本内容。

自爱心是人类天然的美德,是天然善的,它极力使人“爱护自己和保存自己的本能”。

这种自爱是“爱自己”,而不是“知自爱”。

怜悯心是看见他人遭到痛苦的情形时,从而产生的一种天然恻隐之心,这促使他开始关心和保护同类。

从只顾关心自己发展到眷爱他人、考虑他人的感受,这就促使了道德的形成,这种道德是根植于每个人心灵深处的正义感。

卢梭把良心看作道德的衡量标准,它是善的源泉,使人爱善的正是良心。

由上可知,卢梭自然人性的趋善性是其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在此基础上,他的道德教育理论得以进一步展开。

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就是保存人的善良本性,顺应人性自然发展的规律,为人的成长创造可能性条件,使其不受摧残和破坏。

(二)道德教育的目标:塑造“自然人”和培养“道德公民”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充满着自爱心和怜悯心,也就是具有善良本性的道德人。

但随着文明社会的到来,人被迫成为社会人,随之而来的便是虚荣、贪婪、仇恨等各种欲望的泛滥,扼杀了人的自然天性,最终使人蜕化成非道德的动物,泯灭了内心的良知。

因而,卢梭的道德教育就是为了重塑人性道德、恢复人的良心。

这集中体现在卢梭的自然主义道德教育阶段论上,根据道德教育目标的不同,卢梭把道德教育分为自然教育阶段与公民教育阶段。

在前阶段侧重塑造人的自然天性,发现人的道德情感;后阶段注重培养公民的道德,促使其对社会的认同。

从不同的阶段中,我们清晰地看到了自然人向道德公民的逐步转化过程。

卢梭认为,人的成长与发展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在不同的年龄时期,人的心理、生理是不同的,就应该给予不同的教育内容与方法,也就是主张“因龄施教”,他把人的教育分为了四个阶段:
在幼儿(0-2岁)和儿童阶段(2-15岁),卢梭主张纯粹自然的天性教育。

尤其在儿童期,处于此时的儿童在智力方面还是睡眠期,因此卢梭坚决反对用理性去教育、发展他们,这只会阻碍儿童的天性,使他们沾染上形形色色的欲望,终将导致扭曲的人性。

要让他们“象儿童的样子”[1]p(91),学会用各种感官去体验周围的一切。

因而,卢梭要求此时的儿童只是依赖物,要依照自然的秩序进行教育,一定不要让他觉得有人隶属于他。

到了少年阶段(12-15岁),卢梭认为,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通过感官的体验,已经具备进行智力与劳动训练的基本条件,主张对儿童进行智力教育和劳动教育。

智力教育是为了培养儿童获得知识的能力和方法,而不在于系统地传授科学知识;劳动教育是为了让儿童掌握各种劳动技能。

最终,卢梭希望儿童有一双农夫的手,哲学家的头脑,能够“像哲学家那样思想,像农民那样劳动”[1]p(23)。

15岁到18岁是青春期阶段,卢梭主张培养“道德公民”。

在这一阶段,年轻
人开始步入社会,此时他们有如“一头发狂的狮子”,躁动不安,难以管束,不愿服从,渴望个人的独立和自由。

同时,在之前十几年的经验积累下,他们开始有了解社会关系的欲望,这时就应该对他们实施道德教育,恰当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和他人、社会的关系,从而把他们培养成一个真正的“道德公民”。

通过培养“道德公民”善良的情感、正确的判断与坚强的意志,从而塑造出一个热爱共同体的爱国者。

卢梭认为,对年轻人进入社会后进行的教育,根本在于培养其对共同体的认同感。

“没有自由,就不会有爱国思想;没有道德,何来自由;没有公民,就无所谓道德;培养公民,你就有你所需要的一切东西;没有公民,则自国家的统治者以下,除了一些下贱的奴隶之外,你一无所有”[3]p(21)。

可见,公民是国家得以存在的根基,公民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具备爱国的美德。

(三)顺应自然天性和道德行为实践:卢梭独具特色的道德教育方法为了更好地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卢梭提出了独具特色和积极有效的方式方法。

针对欧洲传统古典主义教育违反自然、残害人性的弊病,他提出道德教育要顺应儿童“自然天性”;针对欧洲教育领域中的教条主义的灌输与空洞的道德说教方法,他强调儿童应该多在社会实践中,体验道德认知。

首先,要顺应自然,遵循儿童的天性。

卢梭对欧洲封建传统经院主义的强迫式教育持强烈批判态度,尤其反对对儿童个性的压抑和自由的束缚,反对过早的理性教育。

在此基础上,他极力主张“遵循自然,跟着它给你画出的道路前进”
[1]p23,提出道德教育的目标要真正适应儿童的个性特点;道德教育的程序要顺应儿童身心成长的自然性;道德教育的内容要顺应儿童情感与智力的发展水平,这在他的“因龄施教”的分期理论上得到很好的体现。

在儿童出生和以后成长的过程中,应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将他们视为道德教育的主体,通过尊重、沟通的方式发展,而不是通过命令、强制的手段。

面对儿童的不良行为,任何的惩罚与说教都会压抑儿童的个性,伤害他们的自尊,要通过自然后果的惩罚,让儿童在痛苦中,真正发自内心的反省。

总之,在卢梭眼中,儿童只有遵循自然本性的发展,才能身心健康,具备健全的独立人格。

其次,主张道德行为的实践。

在卢梭看来,道德在本质上就是实践的,任何脱离现实的道德都是没有意义的。

个人要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就必须具备良好的在现实社会中进行道德实践的行为能力。

道德行为的实践不仅包含教育者的示范引导、身体力行,也包含受教育者的活动参与、亲身体验。

学生仅仅一味被动接受书本知识或者教育者的口头训示是没有任何效果的,重要的是要身临其境,才能从中获得道德认知,体验幸福和美德。

卢梭强调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要通过社会实践,因而他反对对学生进行灌输。

在他看来,教师急于求成的对学生灌输,往往只会适得其反,混淆学生的道德观念。

二、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启示
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总体上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多元性明显增强。

在众多利欲诱惑下,部分未成年群体“三观”发生扭曲、信仰缺失、诚信危机、社会责任感匮乏、社会关系冷漠、以自我为中心、校园暴力、犯罪等问题较为严峻,令人堪忧。

可见,如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显得迫在眉睫。

在卢梭看来,每个个体的健全发展都需要三种教育的培养:自然的教育、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

“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1]p(7)。

在这三种教育中,“只有人的教育是我们所能够控制的”
[1]p(7)。

此外,他还提出,教育、教导与教训是三件不同的事,它们目的各有不同,所以,儿童要想接受较好的教育,就不应该只跟从一个导师学习。

因而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我国目前的道德教育中,构建家庭、学校与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是完全可行,也是非常可取的。

而且一直以来,道德教育的难题:“5+2=0”的现象,学生星期一到星期五在学校受到教师苦口婆心的5天道德教育成果,却在星期六、星期天这2天里因不当的家庭教育与不良的社会风气而完全抵消,使得学生在一个星期里能学到的东西只为0。

这一直令很多学校德育工作者感到很无奈。

因而,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应该形成一个网络,防止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之间的脱节。

由此可知,卢梭的道德教育观,对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模式有着十分重大的启示与指导意义。

(一)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因此家庭在我们的道德教育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卢梭依据人自然身心发展的规律,主张“因龄施教”,未成年人在幼儿阶段(0-2岁)、儿童阶段(2-12岁)、少年阶段(12-15岁)和青春期(15-18岁),这四个不同的阶段,各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其中,家庭教育责任重大,尤其是在幼儿期与儿童期,家庭教育更是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家庭教育担负着帮助未成年家庭成员接受文化生活知识、培养道德品质、熟悉行为规范、巩固和发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成果,逐步实现社会化的职责”[4]p(562)。

首先,要注重提高家长整体素质。

家庭文明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整个现代社会的文明水平。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道德观念、一言一行、人生价值、亲密的亲子关系与和睦的家庭关系,都会对孩子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的养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对于家庭的教育,在卢梭看来,母亲首先要悉心照料自己的孩子,承担起母亲该有的责任;父亲应明理通达,要有热忱,尽量担负起做父亲的责任,不要有任何的托词;除此之外,父母兄弟姐妹相互之间要亲密、和谐,才能维持良好的道德氛围。

可是,当前在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中,由于家长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能力素质等偏低,家长并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责任,导致孩子的家庭教育存在着较大问题。

主要表现在:重智轻德,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们的社会压力随之增大,一些家长只注重对孩子科学文化知识的开发,却忽视了对孩子的思想道德的教育,导致高分低能和未成年人道德的扭曲;部分家长过分信奉传统得“棍棒出孝子”观念,对孩子犯的错误不分青红皂白,轻者训斥,重者棍棒相加,结果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家庭悲剧不时发生;一些较富裕的家庭物质生活过分奢侈,精神生活却空虚、庸俗化,导致这种环境成长的孩子胸无大志、碌碌无为,成为问题少年,等等。

所以,对家长的素质教育工作成了当前极为重要的任务。

只有真正提高了家长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能力素质,使青少年在耳濡目染的熏陶下,才能自觉地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较高的道德修养。

其次,家长要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

在道德教育的方法上,卢梭首先主张的就是要尊重儿童的自然天性,将他们视为道德教育的主体,努力培养其独立人格。

然而,如今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有些家长“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给幼小的孩子心灵总是施加过多压力和精神负担,总是按照
自己所想的那一套去强制要求孩子,完全忽略孩子的内心,剥夺孩子的兴趣与爱好。

这样儿童的个性遭到压抑,身心健康遭到损害,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在大力弘扬儿童个性的今天,我们的家长在进行道德教育时,相信孩子的自然天性,恰当加以自然引导;考虑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关注孩子的兴趣、爱好,这样才能把孩子培养成独立的个体。

(二)强化学校道德教育“主阵地”作用
学校是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摇篮,是未成年人接受道德教育的前沿阵地,对塑造人的灵魂、培养理想信念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学校应主动担负起道德教育“主阵地”的责任。

首先,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道德教育理念。

卢梭十分推崇自然人性,将其作为道德教育思想的出发点,并主张在道德教育中要顺应自然人性的发展和儿童自身的成长规律。

在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中,人一直是其目的,而不是一种功利性的手段,他所要实现的是人的自由,显然这蕴含着“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今我们的学校道德教育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奉行“以分数主”,学生的道德教育往往被淡化甚至忽略;即使有学校的德育课,教师也不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主,只是一味进行道德灌输,完全不管不顾学生的心理需求和个性人格的发展。

因而,要确实改变这种教育现状,在今后的学校的道德教育中,就应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所谓“以学生为本”要求学校的德育工作者应将全新的“育人”理念作为学校工作的核心,积极开展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自由全面发展为道德教育的根本目标;明确学生作为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中自我判断的主体地位,确实关注每个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独立人格,遵循教育和学生成长的规律,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其次,要把道德行为和道德实践真正结合。

卢梭特别强调学生在社会中进行道德行为实践,认为这是体验道德真谛,具备良好道德情操的实用方法。

卢梭强调对学生的教育要通过社会实践,因而他反对对学生进行灌输,提倡要学生通过自身的观察与行为的体验来获得真正的道德。

而我国当前道德教育的最大问题是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脱节,将道德教育知识化,学生们的道德学习也只是一种程序上的安排,为了应付考试,把道德当成一种知识来掌握,道德知识仅仅停留在“书本上”,道德学习根本不是基于道德实践的动机,结果培养出了很多言行不一、有知无德的道德残缺人。

因而,作为学校德育工作者,要努力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要一味地对学生进行灌输,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设置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大“体验教育”力度。

例如,每年的清明节让学生亲自远足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元旦,组织“才艺展示”;尝试“我当小老师”活动等,通过让学生积极的参与、体验,加深对道德知识的认知,从而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世界,触及到学生的灵魂,内化成学生的自觉行动,做到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真正统一。

(三)全社会齐心协力,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卢梭认为,在儿童到了青春期阶段,青年人开始渐入社会,思索的领域也开始扩展到自身和社会的相互关系中,此时应该对他们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与社会、他人的关系,从而把他们培养成一个真正的“道德公民”,可见卢梭也看到了社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但卢梭按“年龄施教”的理论,生硬机械地将人生划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尤其是将人的教育在自然阶段和社会阶段完全生硬的分开,在不同的阶段分别接受体育、智育、劳育、德育的训练,是缺乏科学基础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现
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p(60),可见,人的一生在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必然被各种现实的社会关系所约束。

现如今,我国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大背景下,社会教育功能却相对弱化,人们热衷于关注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自然科学,却冷落了能够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科学;文化阵地不容乐观,受利益的驱使,一些泛滥的网络、商业性的电影、庸俗的流行歌曲到处传播,使得青少年的文化生活超成人化;一些能吸引青少年光顾的图书馆、少年宫、博物馆等越来越少,而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的网吧、歌厅却处处存在。

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面对这“色彩斑斓”的社会,只能是无所适从或者是慌乱中的盲从。

因而,在这一特殊时期,加强对未成年人正面的社会道德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全社会都要树立起关心、重视未成年人社会道德教育的良好风气。

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文化环境的整治力度,建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杜绝庸俗、暴力、色情等社会腐朽思想的传播;社会媒体舆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建设要积极给予正面的引导和鼓励,电视、报纸、新闻等要定期播报关于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抓好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文化娱乐基地的建设;广大公民要树立起肩负教育下一代的责任,定期展开法律责任、社会公德教育活动;对网吧、歌舞厅等场所进行严格肃清,严禁未成年人进入。

其次,要尊重未成年人的道德意识形成规律,努力给他们创造一个认识、辨别、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空间。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使他们自己提出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在讨论中明荣辩耻,不断积累道德经验,提高道德辨析力,从而形成正确的道德观。

可见,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要想使道德教育在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中不至于间断,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模式就应该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手段。

只有把这三者切实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在怎样培养一个有道德的人问题上达成一致,才能真正打破“5+2=0”的困境,达到“家长关心,教师用心,社会齐心、学生开心”四赢局面,使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综上所述,总体上来说,卢梭的道德教育是道德教育史上的里程碑,在当时富有重大的启蒙与革命意义。

它对当时的封建专制教育与宗教教育进行彻底的否定,有力地鼓舞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战胜封建统治的决心,同时对人类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发展与后来的道德教育实践都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但正如后来的教育学家杜威所评价:“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在正确的一面无人能超越,在错误的一面也无人能超越”[6]p(5)。

不可否认,卢梭的道德教育理论存在一些理论上的困境,例如,在他的自然主义道德教育里不免出现主观臆断和过于极端的观点,特点是他的“因龄施教”教育分期理论,对儿童自然教育人为机械地划分四个不同阶段,体育、智育与德育过度集中在某一个特别的教育阶段,都是很不科学的。

因此,如何思索这些困境是卢梭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财富。

对待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价值和意义,我们既不可以全然效仿,也不可以全盘否定, 而应该在新的教育背景下吸取精华,为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建设服务,与此同时也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开辟前人没有开辟的教育道路。

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改革事业才能蒸蒸日上,才能够培育出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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