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委员会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后勤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学校后勤的管理与服务关系,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办学效益,提高后勤保障能力,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同意,成立XX大学后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后勤管委会)。
第二条后勤管委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政策对学校后勤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后勤管委会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后勤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办公室主任一名。
后勤管委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分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五条后勤管委会委员由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则后勤管委会委员作相应调整。
后勤管委会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后勤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学校后勤改革发展规划及重大事项。
(二)负责制定后勤经营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并对后勤经营与服务进行年度考核。
(三)审定涉及后勤经营与服务过程中的年度预算及年度财务报告、大型设备及维修工程立项论证、价格调整、职工薪酬及激励方案等重大问题。
(四)审议后勤集团的年度财务审计或专项财务审计等相关事宜。
(五)协调后勤集团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七条后勤管委会会议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应后勤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要求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后勤管委会举行会议时,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会议即达到会议的法定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无效。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代表参加会议,也可对送审的会议文件提出书面意见,两种情况均可视为出席会议并计入法定人数,拥有表决权。
第九条议事采取民主协商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由后勤管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后勤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