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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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理工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潍坊理工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潍坊理工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漠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园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研究生学业进程和完成质量预期良,能够确保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校级优秀毕业生在符合1、2项的基础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毕业生须在校期间获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奖项至少一次,并且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员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至少一次。

研究生毕业生须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林风眠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二次(项)以上。

4、省级毕业生在符合1、2项的基础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毕业生须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至少一次,并获校级及以上其他荣誉称号至少一次。

研究生毕业生须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林风眠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二次(项)以上。

5、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将优先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请各单位按学生综合评选情况从高到低排序。

省级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选条件

省级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级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学校或学院级奖励。

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序言近年来,全国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对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和奖励越来越重视。

优秀毕业生是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体现,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在每个省级行政区,都有一批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毕业生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本文将深入探讨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概念、评选标准和奖励措施,以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意义。

第一部分:定义和标准省级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某一个省级行政区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中,以个人学术、科研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卓越表现,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个体。

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学业成绩突出:拥有优秀的学术成绩,如高年级前百分之五的学业成绩排名。

2. 科研或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领域有突出的表现,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

3. 社会服务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在其中表现出色。

4. 精神面貌突出:具备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评选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精确界定优秀毕业生的范畴,并确保公正、公平地遴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

第二部分:评选流程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需要一系列的评审和筛选过程。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评选流程:1. 提交材料和初步审核:学校会要求毕业生提供相关材料,如学术成绩单、科研成果和实践经历等。

学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2. 学校内部评审:学校内部设置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学院院长和相关教授组成,对申请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3. 高校推荐: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由学校提交给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

4. 省级评审: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初步筛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

5. 公示和申诉:公示评选结果,为候选人提供申诉渠道,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6. 颁奖典礼:在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的组织下,举行颁奖典礼,表彰和奖励省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流程的设计和实施是为了确保评选结果的合理性和权威性,同时激励和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

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标准1、成绩:硕士生要求学位课成绩级点原则上在2.50以上(含2.50),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

具体评分细则:2.5以上:20分;2.2-2.5:15分;备注:校级优秀毕业生绩点必须在2.2以上;市级优秀毕业生绩点必须在2.5以上。

2、科研能力:SCI、EI英文:8分/篇;国际会议:2分/篇;核心期刊:2分/篇;国内会议:1分/篇;专利:1分/项;备注1:文章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分别乘以系数:1、0.5,第三作者及以后0分。

备注2:文章中,通讯作者不计入排位(通讯作者后的作者名次提前一位)。

备注3:专利第一发明人乘以系数1;非第一发明人均乘以0.5。

3、获奖情况:国家级:20分;省市级:15分;校级:10分;院级:5分;备注1:所有世博会志愿者不分类别都加2分。

备注2: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乘以系数1, 0.8, 0.6,三等奖以下0分。

备注3:团体奖在原积分系数上乘以0.5。

备注4:奖学金、助学金不计在内。

备注5:各种学校、学院组织的文体娱乐赛事不计在内。

备注6:校外社会类经学院或学校认证,可计入院级。

4、社会实践情况: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国家级:20分;省市级:15分;校级:10分;院级:0分;备注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乘以系数1, 0.8, 0.6,三等奖以下0分。

备注2:未获奖的参与者2分。

备注3:团体奖在原积分系数上乘以0.5。

备注4:只限学校或公益团体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实习不计在内。

5、担任干部及学生工作情况:曾担任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

具体评分细则:主席、班长、书记:6分;部长、委员:4分;干事:2分;备注:学校、学院等级同等对待。

总备注:1.本次优秀毕业生名额共8名,班级共选出8位候选人推举到学院,最后由学院进行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

2.细则公布后,重新接受报名,有意报名的同学请把报名申请以及各项材料说明电子稿汇总,提交电子邮箱:liuyangtl001@163.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8日12:00(本周日)。

挂科对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挂科对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挂科对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一、评选比例:
(四舍五入)校级:班级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各班名额附后)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规,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
过任何处分;
3、作风正派,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
社会活动;
4、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1)校级优秀毕业生:A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
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含一次),B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专升本同学升本以前的获奖情况可作为参评基本条件进行认定。

(2)原则上无重修记录,挂科数≦2门的同学,可以用校级荣
誉或奖学金证书抵消挂科数量,抵消的证书不能再次作为评优的依据。

(3)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中,补考不计入挂科数
(4)评选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可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1、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各班由辅导员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自行组织公开评议,推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2、2022年5月23日-25日,名单公示;
3、2022年5月26--5月27日,填表上交。

四、负责部门:土木工程学院学习部(各班由学习委员负责)。

【免费下载】关于评选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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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学校名称: 姓名 所学专业
大学期间 个人表现 情况简述
大学期间 获奖情况 (校级以上)
院(系)考察意见: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4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性别 学历
院(系)负责人(签名):
3
出生年 月
培养方 式
二日
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政治面貌 生源地
班级提名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推动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凡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参评。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5%;二、评选条件1、优秀毕业生评选分省、院两级。

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评选名额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进步,讲究公德,注重修养,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勤奋刻苦,基础理论扎实。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20%,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30%。

(3)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成绩良好,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4)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获省级表彰的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受过党纪、校纪、团纪处分者;(2)违犯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者;(3)违犯学籍管理规定,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者。

三、评选程序1、优秀毕业生评选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初进行。

2、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依据评选办法在广泛征求本班毕业生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比例,提出侯选人。

3、各系部对初评名单认真核实并公示,报系部领导小组同意。

4、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有关证书复印件和个人总结材料,报院学生工作处审核。

5、学生工作处在审核的基础上,报学院院长会议联评,并在此基础上择优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被评选为省、院两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分别由省教育厅和学院颁发荣誉证书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张贴红榜在全院范围内表彰,审批表载入本人档案。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杰出成就。

本文将介绍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以及对于评选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措施。

一、评选标准1. 学业表现:优秀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如平均绩点在3.5以上。

此外,还应注重对课程的全面掌握和对学科的深入理解。

2. 科研能力: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表现为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

对于本科生而言,可以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

3. 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不仅在学术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还应在社会实践中拥有突出的成就。

这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获得社会荣誉等。

4. 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如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此外,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评选程序1. 报名:学校根据评选时间发布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报名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证明等。

2. 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材料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对候选人综合素质的评估。

面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 公示与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校将会给予获选学生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等,并颁发证书和奖杯作为奖励。

三、公正公平原则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权威性,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申请材料的保密工作也十分重要,以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评选结果的意义和影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对学生个人具有重要意义。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一篇: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符合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条件的,由学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报北京市教委审定。

第八条学校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九条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销其荣誉称号:(一)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二)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行为受到处分;(三)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就业协议无法履行;(四)其他应当撤销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情形。

第十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经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XX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一、评选宗旨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反映我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XX市教委、团市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XX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XXXX〕 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XX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 认真学习贯彻XXX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或良好,且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 1-7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在班内前20%或在本科期间表现突出,对社会、学校有重大贡献的学生。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XX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XX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满足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含校级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一)评选原则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

(二)评选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XX市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三)评选程序校级优秀毕业生经班级提名,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复核后进行全校公示。

XX市级优秀毕业生经班级提名,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考察推荐,学生工作部复核并校内公示后,由学校上报XX市教委进行审定。

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及比例(一)评选范围1、省级三好学生: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学生干部(含共青团干部)。

3、省级优秀毕业生: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优秀班主任: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上一学年度担任全日制教学班的班主任。

(二)评选比例1、三好学生名额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2.5‰(独立设置高职学院仅按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的在校生数核算评选比例,以下同),其中应届毕业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评选名额的40%。

2、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2‰(包括班委会成员、学生会干部、团支部委员,团委会(团总支委员会)中的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名额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

4、优秀班主任名额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

其中在校学生数不少于300人的学校可推荐一名省级优秀班主任人选,应届毕业生数不少于100人的学校可推荐一名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以上四项拟推荐人选名额均以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数为依据。

(三)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和素质培养,在上一年度取得以下荣誉的学校可增加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数量: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明风采竞赛获得国家级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的学校可增报“优秀班主任”2名获得省级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的学校可增报“优秀班主任”1名2、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上,获得学生优秀技能作品奖的学校,每个奖项可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人选、也可在担任指导教师的班主任中推荐1名省级优秀班主任人选。

3、全国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展演活动在全国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展演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学校,每个奖项可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人选、也可在担任指导教师的班主任中推荐1名省级优秀班主任人选。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省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河南省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评选比例为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

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系统”学籍备案模块注册全日制学籍毕业生人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学校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阔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位课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5、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6、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7、在论文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给生产建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与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二、具体要求1、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请与xxxx年xx月xx日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xxx :xxxxxxxx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xxxx年xx月xx日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1、想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吉林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业务部门签字”处为学院领导签字;“学生工作部门签字”处为学生处签字盖章〔须学院填写评语〕。

3.申请的同学必须提供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上相应材料,过期不侯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审批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装入本人档案。

〔2〕在表中业务方面一栏内说明获院〔校〕以上业务奖励情况〔奖学金、三好学生、业务竞赛奖等〕;操行方面一栏内说明获院〔校〕以上表彰奖励情况〔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第一篇: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评选标准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行为文明,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第二篇: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女,1991年10月29日出生于*********,2011年12月25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该同学2010年9月录入我院水工10-3班学习。

现任我院第十二学生党支部书记兼本班团支部书记,曾任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大一在广播站编辑部做干事。

三年多以来,在我院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

思想方面:该生在思想上积极主动要求进步,大一刚入学之际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认真参加培训,在总结交流会上踊跃参加交流讨论,顺利通过了院党委组织的党史基础知识结业考试。

并在之后以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同学的监督,组织班里积极分子同自己写思想总结。

于2011年12月25日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此期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政治素养。

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并坚持在学院的带领之下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政策、方针,并及时关注党和国家的动态,联系实际按时递交思想汇报,将自身各个阶段的思想汇报给党组织。

除此之外,在校园,她为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生活作风正派。

在校园外,她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社会道德感,以及良好的个人素养。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与比例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与比例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与比例
1.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2)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相应要求。

(3)师范类学生基本技能达到相应要求,即普通话水平测试中文专业学生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中文专业学生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书法成绩合格以上。

(4)实习成绩优秀。

(5)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十佳大学生、十佳道德标兵、十佳学习标兵、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或单项积极分子等其中一种荣誉称号。

(6)身体健康。

即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测试中,体质健康状况达到相关要求。

2.省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
综合考评名次(以各学年的考评成绩累计结果为准,下同)在班级前30%,智育考评名次(以除公共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下同)在班级前20%,且所有课程正常考核均合格。

同时须两次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
综合考评平均名次在班级前40%,智育考评名次须在班级前30%,且所有课程正常考核不合格门数不超过一门。

同时须一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

4.优秀毕业生的比例
(1)省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4%。

(2)校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0%。

省级以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以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以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生手册(112页)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标准1、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在校级应届优秀毕业生基础上进行。

2、对于本科毕业生,根据指标按以下顺序确定推荐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直至满额。

A、获三次“三好学生标兵”;B、获两次“三好学生标兵”,一次“三好学生”;C、获一次“三好学生标兵”,两次“三好学生”;3、同等条件下获省、市级荣誉和获其它荣誉多的同学优先。

第七条在评奖学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1、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2、有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者;4、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同学受纪律处分和违法违纪现象。

第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2013年8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生手册(102页)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及奖励第十四条本科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为优秀毕业生。

l、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二次三好学生标兵或三次三好学生者;2、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三次模范学生干部者;3、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干)。

第4、两年制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两项及两项以上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干)。

第十五条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学院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十六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第十七条优秀毕业生毕业离校前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发生违反校纪行为者,取消所获得的优秀毕业生称号。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之一。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等指标来评定学业成绩的优劣。

在评选标准中,学业成绩所占比重应该适当,不能过分强调学习成绩,而忽略其他方面的表现。

二、科研成果。

除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也是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学校可以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科研论文发表情况、科研竞赛获奖情况等。

科研成果的评定应该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而不是单纯地看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三、社会实践。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中,社会实践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学校可以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会实践成果、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

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评选标准中应该适当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四、综合素质。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的标准还应该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可以从学生的品德、道德、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来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的评定需要全面考察学生的表现,不能片面看重某一方面的表现。

五、自我发展。

最后,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的标准还应该包括学生的自我发展情况。

学校可以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自我发展情况,包括自我管理能力、自我认知能力、自我实现能力等方面。

学生的自我发展情况能够反映其在学校期间的成长和进步,因此在评选标准中应该适当重视学生的自我发展情况。

综上所述,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应该是一个全面考量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体系,不能片面强调学业成绩或者某一方面的表现。

只有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情况,才能更好地评选出真正的校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一、评选目的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为学校毕业年级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1)学习成绩突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该年级上5%以内;(2)品德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遵守校纪校规;(3)社会服务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影响力;(4)其他特殊贡献:如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成就。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代表提名候选人,提名人需在提名材料中详细陈述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阶段:学校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入正式评选阶段。

3.材料评审:学校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议,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分评议。

4.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

候选人需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演讲稿,全面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品德素养和个人成长。

5.终评:根据初评、答辩等环节的评分情况,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励与表彰1.优秀毕业生奖: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其他表彰:(1)学习成绩突出奖:评选出在学业成绩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授予“学习成绩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2)社会服务突出奖:评选出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社会服务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3)品德表现优异奖:评选出在品德表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授予“品德表现优异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4)特殊贡献奖:评选出在科研、竞赛等方面获得特殊成就的学生,授予“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结果公示与申诉1.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公布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对获奖学生进行通知。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素质表现和社会实践三方面的因素。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
1. 学业成绩优秀,在全年级或专业内排名前列;
2. 各学科成绩稳定,无挂科现象;
3. 获得过学业奖励或学术竞赛奖项;
4. 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有相关论文或项目成果。

二、素质表现:
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志愿者等职务;
2. 爱岗敬业,课堂表现好,有良好的师生关系;
3. 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任务;
4. 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

三、社会实践:
1.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社会热点问题;
2. 参与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多的实践经历和实践成果;
3. 在社会实践中具有积极的实践意识,能够主动解决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4. 在社会实践中具有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的项目或活动,有较好的推进和实施能力。

此外,还可以结合学校特点和专业要求设置一些特殊评选标准,
如科技创新能力、实习表现、社会活动参与度等。

通过以上评选标准的综合考核,可以较为客观地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的优异表现,鼓励他们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能够起到激励其他学生向优秀毕业生看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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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级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学校或学院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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