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系统综合素质测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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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学生手册题型

湖南师大学生手册题型

共场所,给予
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
处分。
29.盗用、冒用组织或他人名义为己谋利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
以上处分。
30.弄虚造假,骗取学校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及
各类单项奖学金者,给予
以上处分。
31.伪造、变造、涂改、冒领、冒用、转让各种证件或证明文件者,
给予 以上处分。
32.对通过网络散步违反宪法、妨碍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言论者,给
批准。
事假一般不得超过

5.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
累计
学时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6.允许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退
役后超过此时间仍未办理复学手续者,学校不再保留其学籍,视为
放弃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
内办理离校手续,
户口迁回原籍,档案寄回生源地的教育主管部门。
A.一个星期 B.10个工作日 C.半个月 D.20个工作日
11. 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送劳动教养者,
给予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留校察看 D.开除学籍
12.被处以治安拘留者,给予
以上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留校察看 D.开除学籍
16.对旷课、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一学期累计旷课
学时,给
予警告处分。
A 10—19 B 20—29 C 30—39 D 40—49
17.对旷课、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一学期累计旷课
学时,给
予严重警告处分。
A 10—19 B 20—29 C 30—39 D 40—49
18.对旷课、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一学期累计旷课

湖南省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操作手册

湖南省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操作手册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用户)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目录1首页 (1)2评价标准 (2)2.1评价标准查看 (2)3思想品德 (3)3.1生活管理 (3)3.2活动管理 (10)3.3奖惩管理 (15)4学业水平 (18)4.1竞赛管理 (18)5身心健康 (23)5.1日常习惯管理 (23)5.2身心成长管理 (27)5.3获奖管理 (30)6艺术素养 (32)6.1艺术获奖管理 (32)6.2艺术特长管理 (35)7社会实践 (36)7.1学期实践活动 (37)7.2科技活动发明 (39)8自我陈述报告 (40)8.1填写自我陈述报告 (41)9遴选上报 (42)9.1遴选管理 (42)9.2上报管理 (46)9.3审核查询 (48)9.4毕业整理 (49)10材料公示申述 (52)10.1学生材料公示 (52)10.2我的申述 (55)11综合素质档案 (57)11.1学期档案 (57)11.2毕业档案 (59)为学生、教师、学校、各级教育局用户提供学生写实材料数据管理,形成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类综合素质数据。

根据我省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数据的填报、审阅、公示、申诉、归档,为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服务和数据决策展示提供数据依据和支撑。

1首页操作菜单:点击【首页】进入学生个人中心首页面。

可以查看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汇总分析表和材料上报数统计等详细内容。

数据汇总:分5个维度实时统计上传材料情况;待办提醒:根据学校设置时间,及时提醒学生在时间范围内上报写实材料;如下图:我要上报:点击“我要上报”链接,可快速进入评价材料上报页面。

2评价标准2.1评价标准查看操作菜单:【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查看】进入评价标准查看页面,可以查看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五个不同维度的评价标准内容。

如下图:3思想品德提供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生活以及奖惩情况等填报、修改、删除和查询等功能操作。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系统综合素质测评指南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系统综合素质测评指南

湖南师范大学综合素质测评操作指南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4.09目录第1章公共功能...................................................................................................... 1..1.1系统介绍......................................................... 1.1.2审批流程......................................................... 4. 第2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4.2.1学生角色......................................................... 4.2.1.1学生自评 .................................................. 4.2.1.2学生综合管理 ............................................. 6.2.2班级测评小组角色................................................ 7.2.2.1综合测评管理 ............................................. 7.2.3辅导员角色....................................................... 8.2.3.1班级测评小组 .............................................. 8.2.3.2综合测评管理 (10)2.4学工处角色 (11)2.4.1综合测评相关设置 ......................................... 1.12.4.2综合测评管理 ............................................ .1.1第1章公共功能1.1系统介绍1.系统登录:启动计算机上的In 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地址,即可链接到学生综合管理的登录页面。

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指导

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指导

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指导一、湖南师范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近几年的面试方式呈现不同的特点,主要有单独面试和群体面试两种方式。

单独面试就是考生一个人单独的面对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就是由多名考生共同参与的面试。

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三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面试方式,即由三位主考官共同面试一个考生,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在大多数情况下,考官也会给考生提问的机会。

考官提的问题一般都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考核考生的多方面的能力。

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一般有对话式、讨论式、情景式和辩论式几种方式。

(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面试时按10-20人分成大组,每次进入1名考生,接受3-5名面试官的集体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一般也要先进行自我介绍,考官会问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一般都从考生的基本情况开始提问。

如:在学校学习情况如何,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为什么要报考这所学校,在学校和同学的关系如何等等,这些问题考生如实作答即可。

有的学校,在考生较多的情况下,可能只有时间问这些最基本的情况,一般对考生基本情况的了解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如果面试的时间比较充足的话,就会进入到考生基本素质的测试阶段。

主考官会就考生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

大多数的学校都采取考官临场提问的方式,这些问题都比较开放,不需要考生思考和计算就能回答的问题。

比如,请谈谈你如何实现低碳环保的生活,你对金庸的小说有什么看法等等。

有时候,考官也可能会准备一些题目打印在纸条上,在面试的时候,要求考生回答这些问题。

,为了公平、公正,在面试的时候,学校一般给考生一次更换题目的机会,但是,更换题目往往会对考生的得分情况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如果能够作答,尽可能的不要更换题目。

(二)、辩论面试参加这种面试方式的考生被分成若干个人数相等的小组,一般每组四人或六人,然后每次有两组考生参加面试。

门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门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有为,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科学、准确、客观、全面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为评定学生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

大学生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应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习任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本“细则”就是对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定量考核和评估。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第二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程序与指标体系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开展一次,由院学生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程序1、学生自评和互评。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对上学年本人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个人鉴定。

同时,对班级每一位同学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评议,并填写«“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见附表2)。

2、班组评议。

班主任召集若干学生代表(由学生干部担任或民主选举产生),对每一位学生的“自评和互评”进行民主评议,实事求是地核实学生成绩、“自评和互评”情况、加扣分项目和分值等内容。

综合测评文件

综合测评文件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0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培养人格高尚、学有专长、能力突出、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中发[2004]16号文件的要求,遵循“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等三个方面,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5%、2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当年入校新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9月份开展测评工作。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第七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和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八条基本素质测评包含以下五个测评项目,每个测评项目给定20分基准分,五个项目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相关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
摘要:
综合素质评价是现代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推
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我校最近推出了新版的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以帮助教职工和学
生更好地使用。

一、登录与注册
1.1 登录
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主页,点击登录按钮。

输入正确的用
户名和密码,即可成功登录。

1.2 注册
若您是首次使用该系统,请点击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

根据
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号/工号、身份证号等。

注册成功后,您将获得一个独立的账号和密码。

二、个人信息管理
2.1 修改密码
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管理页面,点击修改密码按钮。


据系统要求,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并确认新密码。

点击确认后,
系统将自动完成密码修改。

2.2 修改个人信息
在个人信息管理页面,您可以修改自己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等个人信息。

注意保持信息准确和及时更新。

三、功能介绍
3.1 综合素质档案
点击综合素质档案按钮,您可以查看和管理自己的综合素质档案。

系统将根据您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为您生成一份详尽的综合素质档案。

3.2 综合素质评价
系统提供了综合素质评价功能,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学
业情况,对学生进行评价。

学生可以在该功能中查看自己的综合素
质评价结果。

湖南省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操作手册

湖南省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操作手册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用户)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目录1首页 (1)2评价标准 (2)2.1评价标准查看 (2)3思想品德 (3)3.1生活管理 (3)3.2活动管理 (10)3.3奖惩管理 (15)4学业水平 (18)4.1竞赛管理 (18)5身心健康 (23)5.1日常习惯管理 (23)5.2身心成长管理 (27)5.3获奖管理 (30)6艺术素养 (32)6.1艺术获奖管理 (32)6.2艺术特长管理 (35)7社会实践 (36)7.1学期实践活动 (37)7.2科技活动发明 (39)8自我陈述报告 (40)8.1填写自我陈述报告 (41)9遴选上报 (42)9.1遴选管理 (42)9.2上报管理 (46)9.3审核查询 (48)9.4毕业整理 (49)10材料公示申述 (52)10.1学生材料公示 (52)10.2我的申述 (55)11综合素质档案 (57)11.1学期档案 (57)11.2毕业档案 (59)为学生、教师、学校、各级教育局用户提供学生写实材料数据管理,形成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类综合素质数据。

根据我省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数据的填报、审阅、公示、申诉、归档,为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服务和数据决策展示提供数据依据和支撑。

1首页操作菜单:点击【首页】进入学生个人中心首页面。

可以查看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汇总分析表和材料上报数统计等详细内容。

数据汇总:分5个维度实时统计上传材料情况;待办提醒:根据学校设置时间,及时提醒学生在时间范围内上报写实材料;如下图:我要上报:点击“我要上报”链接,可快速进入评价材料上报页面。

2评价标准2.1评价标准查看操作菜单:【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查看】进入评价标准查看页面,可以查看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五个不同维度的评价标准内容。

如下图:3思想品德提供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生活以及奖惩情况等填报、修改、删除和查询等功能操作。

湖南综合素质评价填写指导

湖南综合素质评价填写指导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活动管理:记录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突出思想品德素养。

奖惩管理:要注明受到奖励或惩处的时间、内容和实施奖惩的单位。

高中阶段受到学校“记过”以上的处分要如实填写,并注明缘由。

毕业前学校尚未撤销的处分决定和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分的情况,学校要记录到供高校招生录取参考使用的评价表中。

生活管理:记录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守纪、孝敬、感恩、合作等方面的突出事例。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日常习惯管理:日常锻炼、卫生习惯、运动特长只记录突出特点和成效。

身心成长管理:应对困难和挫折方面只记录突出事例和成效。

获奖管理:体育比赛获奖情况要注明奖励时间、内容和颁奖单位。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教师版)目录目录 (1)1登录系统 (1)2我的讲堂 (3)2.1作业管理 (3)2.2写点东西 (5)3圈子 (7)3.1发布团体活动 (7)3.2评论/确认/删除动态 (9)3.3动态筛选 (10)3.4标签统计 (11)3.5权限老师确认活动 (12)3.6历史圈子查询 (13)3.7自建圈子 (14)3.8好友列表 (17)4应用 (19)5换装 (20)6个人信息 (21)7我的空间 (22)本平台分教师和学生端,根据登录账号来区分,用教师账号登录则登录的是教师端,用学生账号登录则登录的是学生端。

账号来源,为学生和教师的教育ID号码,初始密码为生日的八位。

本系统支持主流浏览器,建议采用360安全浏览器、IE9(含)以上浏览器。

(如使用火狐浏览器时出现问题,请清理浏览器缓存之后再试。

)1登录系统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出现如下图登录界面:图1-1登录页面A. 教师输入教育ID及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若账号或密码有误,提示账号密码错误;若正确,则进入平台首页;图1-2平台首页B. 若忘记教育ID或密码,可点击登录下方的“找回教育ID”;C. 点击“重置密码”,可对现有密码进行重置;D. 鼠标移至登录窗口右上角的问号处,出现登录账号说明。

E. 非初一教师,可从登录下方的“原综合素质平台入口”进入原综素平台;F. 点击右侧操作手册,进入手册下载页面,用户可对各使用手册进行下载;图1-3手册下载页G. 点击公告下方的“更多”,进入公告列表页面。

用户可对相关公告进行查看;图1-4公告列表页H. 扫描页面左下角二维码,可下载平台客户端。

2我的讲堂此功能模块和课堂相关,包括作业管理和写点东西。

教师可以在此模块布置作业,查看学生提交的作业,记录自己的课堂随笔等。

2.1作业管理1、点击导航栏“我的讲堂”,进入讲堂模块作业管理页面;图2-1-1作业管理2、点击“发布作业”按钮,在弹出的作业编辑框中输入标题、内容,选择作业提交的截止时间、要上传的文件和要发送的班级,点击“确定”,则作业发布成功。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用说明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用说明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V 5.0)安装使用说明书合肥华兴教育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目录一、前言 (3)二、系统简介 (3)三、系统安装配置 (4)四、评价用户类型 (5)五、学校评价流程 (5)六、各用户操作内容 (6)1、Admin管理员用户 (6)2、综合素质评价组组长及成员 (13)3、新课程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 (19)4、班级评价小组组长及成员 (19)5、学生用户 (28)七、技术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前言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教学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学校每学年都要利用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SES 5.0)”是安徽省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为实施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素质评价工作而量身定制的信息化评价工具,系统针对安徽教育软硬件客观条件,方便各类教育单位进行安装和使用,系统实行数据和业务分离,采用业界领先的.Net中间件开发技术,标准的XML 数据交换标准和WebService交换技术,开发过程采用CMMI模式体系管理。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一、引言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传统的考试评价方式已经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解决这一问题,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的操作方法,帮助用户熟悉系统的使用流程。

二、系统登录1. 打开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登录页面。

2. 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三、主界面导航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的主界面分为若干个功能模块,主要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评价管理、统计报表等。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角色选择相应的模块。

四、学生管理1. 添加学生:在学生管理模块中,点击“添加学生”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班级等,点击确认后即可成功添加学生。

2. 编辑学生信息:在学生管理模块中,点击相应学生的“编辑”按钮,可以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

3. 删除学生:在学生管理模块中,点击相应学生的“删除”按钮,可以将学生从系统中删除。

五、教师管理1. 添加教师:在教师管理模块中,点击“添加教师”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教师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教科目等,点击确认后即可成功添加教师。

2. 编辑教师信息:在教师管理模块中,点击相应教师的“编辑”按钮,可以修改教师的基本信息。

3. 删除教师:在教师管理模块中,点击相应教师的“删除”按钮,可以将教师从系统中删除。

六、评价管理1. 评价项目设置:在评价管理模块中,点击“评价项目设置”按钮,可以对评价项目进行设置,包括评价名称、权重、评价内容等。

2. 评价成绩录入:在评价管理模块中,点击“评价成绩录入”按钮,选择相应的评价项目和学生,填写评价成绩,点击确认后即可成功录入成绩。

3. 评价成绩查询:在评价管理模块中,点击“评价成绩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学生的评价成绩。

七、统计报表1. 综合评价报表:在统计报表模块中,点击“综合评价报表”按钮,系统将生成学生的综合评价报表,并可进行导出和打印。

2. 单项评价统计:在统计报表模块中,点击“单项评价统计”按钮,系统将生成学生在不同评价项目上的成绩统计报表。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最终稿修改部分标注).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最终稿修改部分标注).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2年9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培养人格高尚、学有专长、能力突出、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中发[2004]16号文件的要求,遵循“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等三个方面,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70%、2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我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当年入院新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学年度进行,每年9-11月份开展测评工作。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第七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和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八条基本素质测评包含以下五个测评项目,每个测评项目给定20分基准分,五个项目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相关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用手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用手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用手册一、前言随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已经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学习、创新、实践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社会对教育质量监督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二、系统概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是一种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系统。

它包括学生信息管理、学生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通过该系统,教师可以更加科学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学校管理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状况,学生和家长也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

三、系统功能1. 学生信息管理(1)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尊称、性别、芳龄、班级、学籍号等信息;(2)查询学生信息:可以根据学生尊称、学籍号等条件,快速查询到学生的基本信息;(3)修改学生信息: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和更新。

2. 评价指标制定(1)设定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学科素养、学科兴趣、学生品德发展等评价指标;(2)权重设置:设置每个评价指标的权重,以便进行定量化评价。

3. 评价数据采集(1)教师评价: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对学生的观察和了解,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成长情况,对自己进行综合评价;(3)家长评价:家长可以根据对孩子的了解和观察,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4)其他评价:也可以采集其他相关方面的评价数据,如同学互评等。

4. 统计分析(1)综合评价结果统计:对学生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生成综合评价报告;(2)评价数据比较:对不同学生、不同年级或不同班级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比较分析;(3)评价结果展示:将评价结果以图表形式展示,便于直观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四、使用方法1. 登入系统教师、学生和家长可以分别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入系统,进入相应的功能模块。

评分细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行发学生字【2012】11号)

评分细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行发学生字【2012】11号)

湖南师范大学文件校行发学生字【2012】11号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2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培养人格高尚、学有专长、能力突出、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中发[2004]16号文件的要求,遵循“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等三个方面,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5%、2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当年入校新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学年度进行,每年9-10月份开展测评工作。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第七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和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八条基本素质测评包含以下五个测评项目,每个测评项目给定20分基准分,五个项目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相关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湖南师范大学翔网校园学生门户

湖南师范大学翔网校园学生门户

湖南师范大学翔网校园学生门户各学院: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培养人格高尚、学有专长、能力突出、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行发学生字[2010]16号)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校行发学生字[2011]10号),现对2010-2011学年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综合素质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文件依据1.综合素质测评以2010年修订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为依据.2.综合奖学金以2011年修订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校行发学生字[2011]10号)为依据,该条例较原有条例进行修改的条款为第八条中“将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30%评定”修改为“将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20%评定”,其他条款没有变化.3.各学院可以依照学校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在遵循学校规定的测评原则和思路的前提下,制定本学院具体的测评细则,并报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备案.二、测评注意事项1.基本素质测评的三个部分:基本素质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测评三项测评内容分别所占的10%、65%、25%的比重不能变动,但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在某项内适当增减有关评分项目和评分标准,并可调整每项内容封顶分. 2.“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测评”(f3)统一加基础分30分. 3.对部分转专业学生的测评,其测评在转专业后所在学院进行,其学业成绩以测评学年的原专业的成绩为依据.对交换留学返校复学的学生测评,其在国外的学业成绩,以国际交流合作处和教务处认定的科目成绩和学分为准.4.作为测评加分的佐证材料及证书的有效时间跨度原则上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日,特殊情况须经学院认定后方可作为测评依据.5.《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应以同学院同年级为单位,统一要求.打印表格的要求:不得改动表格内容,不得变动表格格式,不得加页,规范字体、行距(仿宋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70g规格的a3深色轻型纸,双面输出,签名必须是亲笔手写.三、测评工作日程安排1.2011年9月19日,召开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测评专员进行培训,并领取《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和《湖南师范大学综合奖学金登记表》.2.2011年9月20日—9月22日,各班按照学校规定,经班级全体同学民主推选成立班级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级的测评工作,协助辅导员对班级测评工作制定详细的日程安排,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相关文件并准备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3.2011年9月23日—10月17日,测评小组成员对本班学生的“基本素质”项进行逐一评分,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各班学生根据本办法进行自评,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建议在填写正表前,用复印件填写草表),并提供加分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相关复印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组织各班级测评小组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年度综合表现,评议、审查学生测评总分,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并处理公示期间学生的申诉.4.2011年10月18日—10月20日,各学院按照综合奖学金评定文件,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并公示3日.5.2011年10月21日,在综合奖学金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附件一)和《2010-2011学年度学生综合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二),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章确认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各学院在10月21日将申请特等综合奖学金学生的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2011年10月22日—10月24日,各学院在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各学院的获奖情况统计数据后,组织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综合奖学金登记表》.7.2011年10月25日—10月29日,按规定时间将《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和《湖南师范大学综合奖学金登记表》交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查盖章,盖章后由学生工作部(处)返还各学院,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存入学生档案袋中.各学院到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的时间安排如下:10月25日: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旅游学院、历史文化学院;10月26日: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10月27日:医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10月28日:外国语学院、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10月29日: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8.2011年11月1日—11月4日,各学院填写《2010-2011学年度综合学金发放登记表》(附件三),登记表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15日之前上交学生工作部(处),同时上交电子稿.要求:①必须使用学校统一的excel格式的登记表电子模板(星网和学生工作群群共享均提供下载),自行制作的表格将影响银行系统的导入;②学生银行账号要求必须是学生本人(账号和学生姓名对应)的长沙市本地建设银行账号,优先使用建设银行湖南师大分行开设的账户;③学院要组织获奖学生认真确认本人的信息,否则将影响款项顺利打入账号.9.2011年11月,财务处审核后,学校通过银行将综合奖学金款项打入学生登记的本人银行账号中.10.2011年11月,学院组织获奖学生填写荣誉证书后,按学校安排到校长办公室盖章.盖章时间具体安排由学生工作部(处)和校长办公室商定后通知.四、工作组织机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处)负责部署、指导,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有表格领取、材料上交、盖章办理均在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317室(联系人:许芳,联系电话:88872050).五、测评工作要求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关系人才培养导向和学生切身利益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院长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各项考核管理制度,使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育人功能.2.必须确保测评过程透明、民主、公开,确保测评结果公正、合理.学生对本人的测评提出疑义或申诉,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受理和答复.学生有权向学校任何一级负责单位提出申诉,学生的申诉权应得到保护.3.为确保本学院各个年级班级测评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各学院学工办确定1名老师作为综合素质测评专员(原则上为学工办主任),对各个测评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测评的相关条款解释. 4.为保证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日程安排,有序地开展工作.在测评和评奖评优中如有疑问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可向学生工作部星网“处长邮箱”咨询或反映,也可致电教育管理科,电话:88872050,88872321.附件一:《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xls附件二:《2010-2011学年度学生综合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表》.doc附件三:《2010-2011学年度综合学金发放登记表》.xls。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操作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操作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用户(通常是老师或教育管理人员)需要先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2.创建评价表: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创建评价表,也可以选择已有的评价表进行修改。

评价表通常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等多个方面的评价项。

3.填写评价表:用户需要选择要评价的学生,进入评价界面。

然后,按照评价表上的指示,逐项填写学生的评价信息。

对于每个评价项,用户可以选择评价等级、打分或者填写文字评价。

4.保存评价结果:用户填写完毕后,需要保存评价结果。

系统会将结果自动保存在数据库中,以便后续查询和统计。

5.查看评价结果:用户可以随时查看评价结果,包括学生的综合评价、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等。

系统通常会提供多种查看方式,如按班级、按学期、按个人等。

6.统计分析:系统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生成各种报表和图表,以便用户更好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分析内容可以包括班级整体的评价情况、个人评价的趋势分析等。

7.输出报告:用户可以选择将评价结果导出为报告,用于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教育机构共享。

报告通常包括学生的综合评价、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对学生的发展建议等内容。

8.修改评价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根据需要修改评价表。

修改评价表时,需要注意保持评价项的合理性和可比性。

9.备份数据: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用户需要定期对评价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

备份的频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通过以上操作流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可以有效地帮助用户进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和分析,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数据支持,为学生的综合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综合测评学生操作教程

综合测评学生操作教程

综合测评学生操作教程
综合测评学生操作教程如下:
1. 登录平台:在首页“待完成”列表中查看全部测评任务。

点击任务卡片右下角的“参与”按钮,即可进入具体的测评界面。

2. 测评反馈:如果遇到不理解测评任务内容或操作的问题,可以点击测评界面右上角的绿色“看不懂”按钮进行反馈。

3. 德育测评:分为两步操作。

第一步是德育自评,学生点击列表下方的“自评”,进行德育自评,填写并确认后保存,提交给班级管理员,等待班级管理员的审核。

如果班级管理员未审核前,学生可以进行修改,已审核后则不能修改。

4. 智育测评:也分为两步操作。

第一步是查看并核对成绩。

5. 查阅测评结果:在系统首页,学生可以查看自己的德育、智育等各项测评结果。

以上就是综合测评学生操作教程,按照这个流程进行操作,学生可以顺利完成综合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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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综合素质测评
操作指南
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4.09
目录
第1章公共功能 (1)
1.1 系统介绍 (1)
1.2 审批流程 (4)
第2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4)
2.1 学生角色 (4)
2.1.1 学生自评 (4)
2.1.2 学生综合管理 (6)
2.2 班级测评小组角色 (7)
2.2.1 综合测评管理 (7)
2.3 辅导员角色 (8)
2.3.1 班级测评小组 (8)
2.3.2 综合测评管理 (10)
2.4 学工处角色 (11)
2.4.1 综合测评相关设置 (11)
2.4.2 综合测评管理 (11)
第1章公共功能
1.1 系统介绍
1.系统登录:
启动计算机上的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地址,即可链接到学生综合管理的登录页面。

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初始账号和密码均为本人学号)
系统登录页面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录入框中,输入正确合法的用户名称、密码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主页面。

登录界面
注意事项:浏览器请选择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

在使用高版本的IE浏览器时候,需要选择兼容性。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点击设置,选择兼容性视图
第二步:添加地址,然后点击关闭,最后需要重新刷新下网页。

登录主界面
2.系统工具说明
返回系统主界面;
返回到上一步所在页面;
前进到上一步所在页面,与配合使用;
修改个人密码
修改密码页面
【注意事项】
1、系统限制密码长度在8~20位;
2、修改密码后请妥善管理好个人密码,密码遗忘后需请带班辅导员重置密码;
1.2 审批流程
在实际工作中,综合素质测评的开展方式是:学生填写学生自评,测评小组成绩核查,再由辅导员进行测评结果评定,最后学工处测评结果评定
1.系统流程说明
综合素质测评流程:学生在线填写学生自评--->>测评小组成绩核查--->>辅导员测评结果评定--->>学工处测评结果评定;
第2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采用按不同角色进行登录操作,每个角色操作自己的权限与数据
2.1 学生角色
2.1.1 学生自评
学生只要维护学生自评数据,就完成流程工作。

学生自主提交评测,打开学生自评菜单,根据引导录入相关数据
第一步:
录入完个人总结,点击下一步即可。

第二步:
维护基本素质评分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维护好科目学分与成绩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维护好所示信息内容,即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会弹出提示,如没有问题,点击确定就可以提交考生自评。

会提示保存成功注意:测评小组未操作成绩核查环节时,学生可以修改学生自评。

2.1.2 学生综合管理
点击综合测评管理,查看审核状态,跟踪自己的自评审批情况与进度
2.2 班级测评小组角色
2.2.1 综合测评管理
测评小组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评管理,对学生提交的自评,进行评定。

测评小组只能核查本班学生的自评。

注意:测评小组的权限需要辅导员赋予。

第一步:点击综合测评管理,选择对应学年,选中学生信息,点击成绩核查
第二步:维护学生各项的核查分数
第三步:核查完4个栏目,进行分数评定,最后选择提交。

测评提交之后,学生信息状态变为审核。

并进入辅导员评定流程,测评小组工作完成
2.3 辅导员角色
2.3.1 班级测评小组
创建班级的测评小组人员
第一步:进入测评小组界面
第二步:点击新增,输入学号,点击查询,如果不知道学号,可以直接点击查询,会查询出所有的学生信息,在进行精确查询。

输入学号:
不输入学号:
不输入学号,可以根据查询界面选择其他的查询条件,查询出结果,最后选中查询结果第三步:根据查询信息,点击选择即可。

就会出现在测评小组栏目中
2.3.2 综合测评管理
对测评小组核查的学生进行测评结果评定
第一步:登录系统,点击综合测评管理。

在未审核页签,查看测评小组提交的数据
第二步:选中学生信息,点击测评结果评定,查看学生自评成绩与测评小组核查分数,在根据实际结果,录入评定分数,最后提交即可。

辅导员可以修改测评小组的测评分数
提交之后,数据将有学工处处理,辅导员流程操作完毕。

2.4 学工处角色
2.4.1 综合测评相关设置
点击菜单,进入界面,进行时间与等级维护
维护好填写时间与审核时间,及测评等级之后,点击提交即可
学生填写时间,指学生只能在这个时间段进行‘自我测评’操作,审核开始时间指审核学生‘自我测评’的时间。

2.4.2 综合测评管理
对辅导员提交的测评,进行最终的结果评定
第一步:登录系统,点击综合测评管理。

在未审核页签,查看辅导员提交的数据。

第二步:选中学生信息,点击测评结果评定,查看学生自评成绩与测评小组核查分数,检查无问题,点击提交即可。

学工处可以修改测评小组及辅导员的评分。

学工处不用一一查看测评结果,可以批量审核。

提交完毕之后,测评流程完毕,状态变成学工处审核,测评工作结束。

注意:审批流程提交之后,可以在已审批页签,选中需要退回的学生自评,点击批量退回即可。

退回之后在未审核页面继续进行成绩核查或者测评结果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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