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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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
(文化传承与教育研究方向)
王军
一、专业简介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博士生培养始于1996年,当时为民族学博士点下设的研究方向,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在民族学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博士学位授权专业,2004年开始正式招生。
二、培养目标
政治目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科学与人文精神、具有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业务目标:1、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教育理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走全面、和谐发展的道路;2、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民族文化和教育的基础理论,全面了解本专业、本方向国内外重大科研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3、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融贯中西的学风和专业精神,运用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方法对民族教育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究,培养研究生本土化与国际化兼具的研究视野,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4、培养从事专业研究、教学、管理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5、精通一门外国语,基本掌握第二外国语,能够熟练查阅、翻译外文相关资料,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
就业目标:1、大学教师;2、科研机构;3教育行政管理;4、新闻出版;5、影视媒体;6、教育项目策划与咨询;7、文化艺术单位。
三、授予学位:法学博士
四、研究方向:文化传承与教育
五、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为三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总学分不少于23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9学分、学位核心课程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实践调查1学分。
六、培养方式
以课堂研讨授课、课外辅导、学生自学与导师指导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七、论文撰写
第一、二学年末分别提交1篇学年论文;在读期间,应以中央民族大学为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不少于10万字。
八、课程设置
九、必读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