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户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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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户抽样调查
一、调查目的
1、了解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消费、储蓄、手存现金、商品需求和住房等的变化情况,为当前国家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工资和奖金、劳保福利、货币流通、商品生产和供应等方面的政策提供依据;
2、利用城市住户调查资料可以推断全国的有关指标,如:平均每人生活负担系数等,作为计算社会商品购买力、研究国民收入的分配比例,确定零售商品物价指数中各类商品权数的依据,从而可以研究城市居民消费心理、消费结构、收入分配、贫困线的划分等一系列有价值的课题;
3、协助政府及时掌握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状况,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历史:
1、原苏联从1925年开始在职工家庭收支、工业产品质量检查等
方面展开广泛的抽样调查;
2、美国1935年进行了消费品购买量抽样调查,1937年美国
劳工部采用区间估计和比估计的方法进行了全国失业情况调查,并在1938年采用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对失业进行了调查,其中首次提出控制非抽样误差设计方法。
3、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统计局还在普查中推广抽样技术,
并编写了《工业普查实用抽样技术》作为工业普查建议方案
的附录。
4、在我国,1956年国家统计局对十个工业部门进行了职工家
计抽样调查,方法是类型抽样和等距抽样结合。“文革”期间被迫中断,直到1980年4月职工家计调查才开始恢复,并于1981年9月正式成立了城市抽样调查队,1982年4月开始进行城市物价抽样调查。从此城市抽样调查才开始走上专业化、正规化的道路。
二、抽样框的选取:
由于城市住户调查的内容非常广泛,但抽样框的选择基本是一致的。我国采用多阶段、随机等距抽样方法。特大、大城市采用三阶段抽样、中小城市采用二阶段抽样。
1、调查对象
在城市和县城城关镇中按照随机原则抽选部分非农业居民家庭及其成员为调查对象,包括单身户,但是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户。
2、调查和统计单位
调查资料按照统计项目的性质分别以户或个人为统计单位。3、调查户数和选户方法
各调查城市和县城原则上按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批准的样本规模确定记账户,如果各地为了提高调查资料对当地的代表性而需要增加记帐户时,必须相应地增加调查人员和调查经费,并需要上报备案。
对于抽中的家庭,应做好开户工作,使调查户积极配合住户调查工作,非不可抗拒因素(如:全家即将调离本市等)不能轻易换户,对经反复做工作仍拒绝接受调查的户,可找相同条件的家庭户代替,但是必须控制在5%以内,换户也需要备案。
为了增强对总体的代表性和减轻被调查户的记账负担,目前我国城市抽样调查一般都实行样本轮换方法。
城市住户调查调查户数及选户方法步骤为:
(1)根据现有辅助资料计算出市辖下各区非农业居民户占全市总计的比重;
(2)根据各重点调查市、县各阶层居民家庭居住分布以及调查力量的情况确定第三阶段整群抽样群的规模,即在每个抽中居委会中抽选多少居民家庭;
(3)确定各区第一阶段抽选第二阶段抽样单位——居委会数目。各区“非农业居民户数”资料的来源可以从街道办事处填报的“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取得。
举例:根据**市不同阶层居民家庭居住的分布情况及该市的调查力量情况,规定从每个抽中居委会中抽选25户居民家庭,则该市应调查1200户,因此需要调查48个居委会。
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8-1:**市一次性调查各阶段抽选单位数工作单
从表可以看出:抽样方案的实施应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抽街道。
考虑到该市现行经常性住户调查300个记帐户由该队12名调查员负责,为了使每个调查员工作量分配均匀,本次调查决定]每个调查员负责调查4个居委会,为了便于组织,决定从每个抽中街道中抽选2个居委会,这样就需要抽选24个街道。第二阶段:抽居委会
第三阶段:抽非农业居民户
4、抽样框的编制和抽选
第一阶段:
抽样框的编制。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人口变动情况统计表”中包括各街道的资料。将这些资料整理出“准备阶段使用”表,即将街道名称和非农业户数列出。
抽样方法。以**市的二区为例:
第一步:计算抽选距离,即每隔多少户抽选一个街道办事处
某区抽选街道办事处距离(K)=某区非农业居民总户数/拟抽选街道数
对二区来说:K=152624/7=21803
即:每隔21803个非农业居民户抽选一个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确定起点街道办事处:
K/2=21803/2=10901
第三步:在抽样框“规定范围”一栏找到包括第10901个非农业居民户所在的街道办事处。
第四步:确定其余6个街道办事处(10901+i*21803),并在包含该数字的行作上记号,并重新编号,对其他各区也是如此。第一阶段的工作可由一人完成,但是第二阶段抽样框编制表可分配给调查员完成,分别下到各抽中街道进行抽选居委会的工作。
例如:表8-2 第一阶段抽样框
第二阶段:
抽样框的编制。此阶段的抽样单位是居委会,可以到抽中街道办事处索取居委会名称和各居委会居民家庭户数一览表,如表8-3。
抽样方法:仍然以二区为例,第一阶段抽中的7个街道中,街道15被抽中,那么在这个街道抽选两个居委会。
第一步:某街道抽选居委会距离(K)=该街道居民家庭总户数/拟抽选居委会数
第15街道的K=9257/2=4628
第二步:起点K/2=4628/2=2314,即第一个被抽中的居委会为第2314个家庭所在的居委会,第二个被抽中的居委会为第2314+1*4628=6942个家庭所在的居委会。
表8-3 第二阶段抽样框
第三阶段
无需另外编制抽样框,可从抽中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索取抽中居委会的居民登记册,或从抽中居委会索取类似的居民户口登记卡片,作为第三阶段的抽样框,并从中抽选最终抽样单位——居民家庭。
注意:居民登记册中有“注销”字样,表明整个户已搬迁。在等距抽选时应该把这种情况的居民排除在外。
仍以二区被抽中的15街道中的第四居委会为例,索取到第四居委会的居民户口登记册后开始进行抽选。
第四居委会有605户,要抽出25个居民户。
抽选距离(K)=605/25=24.2=24
起点:K/2=24/2=12,即从第12户开始,每隔24户抽一户,其他区也类似。
至此,抽样方案实施完毕。
三、样本轮换
1、样本轮换的目的:
1980年我国开始恢复城市住户调查后,基本上都采用固定调查户进行连续调查,虽然这样可比性强,但是久了也有很多缺点。
A、样本老化。总体的变化较大,样本的代表性逐渐降低。样本没有包含新增户(新婚户、外地迁入户)、且因城区不断扩大,旧样本难以包含新增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