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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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丹政办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要求,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结合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一)保障设施场地。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2020年7月起,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不低于地上新建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做到“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居住区按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百户的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由各县(市)区政府在2022年底前补足。
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2020年底前,所有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县级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含经济区管委会,下同)〕(二)织密服务网络。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021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站,2021年底前达到80个以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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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全省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凡在我省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服务业企业,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
二、对符合条件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经省地税机关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以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三、对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企业全部或部分不动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资产重组行为,不征营业税,鼓励服务业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四、对工业企业分离服务业务设立的服务业企业,纳税有困难的,经省地税局批准,可减半征收其自用房产、土地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加速折旧。
五、省、市、县政府都要建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六、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引进设立的企业总部由所在地市政府视总部经济运行、实现营业收入及上缴税收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奖励。
七、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执行省政府现行对企业上市融资的奖励政策。
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服务业企业,省政府给予扶持资金300万元;对已上市的服务业企业再融资补助100万元;每新增一户服务业上市企业,省政府对企业所在地市政府给予上市工作经费补助50万元。
八、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用地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de6acd02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3b.png)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一、引言最近几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服务需求与日俱增,而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这一背景下,财税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如何通过财税政策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展开研究,并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
二、现状分析1. 养老服务需求的增加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人民的寿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增长。
但当前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
2. 财税政策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财政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可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优化也能够降低养老服务企业的负担,增加其发展的资金来源。
三、财税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影响1. 财政补贴对养老服务业的促进作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补贴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等方式,可以有效地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
2. 税收政策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针对养老服务企业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可以对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其盈利空间,促进其持续发展。
四、财税政策研究的建议1. 完善财政补贴政策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立更多的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其建设和运营费用,以提高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
2. 优化税收政策对养老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适当降低其税负,提高其盈利能力,从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3. 设立税收优惠对于个人和家庭养老服务的支出,应当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更多人参与养老服务消费。
五、总结与回顾通过对财税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财税政策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未来,应当更加重视财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六、个人观点与理解我认为,财税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至关重要。
大连市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大连市养老产业发展现状](https://img.taocdn.com/s3/m/7fa7f8e6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a4.png)
大连市养老产业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产业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大连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也在积极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养老设施建设等方面分析大连市养老产业的发展现状。
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大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括财政扶持、减免税收、土地优惠等。
政府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这些政策为大连市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对于养老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大连市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方面,加强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了养老服务的专业水平。
另一方面,建立了全龄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包括社区养老、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满足了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大连市还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了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养老设施建设是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大连市加大了养老设施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养老设施的功能和服务。
一方面,大连市在社区中心、医疗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增设了养老设施,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动。
另一方面,大连市还积极引进和建设养老机构,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大连市还推动了智慧养老设施的建设,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养老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除了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设施建设,大连市还注重养老产业的创新发展。
大连市鼓励养老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养老供给侧改革。
大连市还积极开展养老科技研发,推动养老服务的升级和创新。
通过创新发展,大连市养老产业不断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然而,目前大连市养老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养老设施建设仍然不够完善,特别是在乡村地区和偏远地区。
这导致一些老年人无法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其次,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养和管理。
政策层面积极应对辽宁省人口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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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面积极应对辽宁省人口老龄化作者:刘莹来源:《辽宁经济》2024年第05期〔内容提要〕辽宁进入人口老龄化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从全国范围来说,也是最早的省份之一。
随着辽宁人口老齡化的不断加剧,制定积极有效的应对政策以减缓辽宁人口老龄化程度刻不容缓。
本文依据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分析辽宁人口结构、重点是老年人口结构的基础上,解析辽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三个主要因素并由此入手,着重在政策层面提出减缓辽宁人口老龄化的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政策;东北振兴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要素,是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源泉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全面把握辽宁省人口的趋势性变化,科学分析人口发展规律,调整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辽宁省人口老龄化现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基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辽宁省数据,从政策层面提出积极应对辽宁省人口老龄化的建议。
一、辽宁省人口老龄化现状1.辽宁省人口情况根据数据显示,2020年辽宁省常住人口4259.1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4374.6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15.5万人,减少2.64%。
全省男性人口2126.4万人,占49.92%;女性人口2132.8万人,占 50.0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70,呈现女多男少特征。
全省共有家庭户1746.7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2.3人,比全国平均水平(2.62人)每户少0.32人。
2.辽宁省老年人口状况2020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1095.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25.7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02个百分点。
2022年,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辽宁省年末常住人口4197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158万人,占总人口27.5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8个百分点。
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发](https://img.taocdn.com/s3/m/4ba9b995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d22f16d.png)
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发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8•【字号】丹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发〔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8日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实施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丹东实践中奋力实现民生保障新突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努力把丹东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美丽文明的幸福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城市更加美丽文明,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4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49号](https://img.taocdn.com/s3/m/d7f6693a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c0.png)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4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3日辽宁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管理等部署和要求,以各地区、各部门为主体,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整合“整钱”,统筹用于更加急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今明两年目标: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十三五”目标: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优化配置。
(三)实施原则。
1.全面统筹。
通过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等,构建起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总体框架。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c63d7aebceb19e8b8f6badb.png)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7]73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6.05【实施日期】2017.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46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4〕20号)精神,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聚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核心目标,树立国际化视野、站上国家平台、对标先进地区、结合我市实际,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投资多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智慧化、服务优质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1.深化养老体制机制改革。
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各类养老服务领域,鼓励探索公办养老设施以公建民营等运营模式运行。
2.全面放宽社会资本准入条件。
支持小微型或多网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3.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扶持,促进各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微利的养老服务组织发展。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公共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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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公共政策分析【摘要】养老服务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策支持是推动其发展的必要手段。
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税收政策、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建立规范监管机制和提高服务质量是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举措。
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可以有效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政府和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局面。
【关键词】养老服务业发展, 公共政策分析, 投入力度, 税收政策, 产业融合, 规范监管, 服务质量, 老年人生活质量, 经济发展, 政策支持, 监管机制, 经济持续健康, 加快发展, 政策推动.1. 引言1.1 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养老服务业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
养老服务业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人口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加,而养老服务业的规模和质量能否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养老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也可以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规范监管机制,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政府应当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通过优化税收政策、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措施,促进养老服务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2 政策支持的必要性养老服务业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而日益重要的社会事业。
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
政府在这一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需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支持和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1e158f9c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b3.png)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面对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如何通过财税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和研究如何通过财税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分析现有财税政策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将回顾国内外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分析养老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深入剖析现行财税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评估现有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财税政策经验,结合中国养老服务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财税政策建议。
这些建议旨在提高养老服务业的财税扶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促进养老服务业向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同时,本文还将探讨如何加强财税政策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二、养老服务业现状分析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从服务供给方面来看,养老服务机构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总体上仍难以满足庞大的老年人口需求。
尤其是在城乡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明显不足,而城市则面临着服务成本高、服务质量不均等问题。
养老服务业的专业人才短缺,也是制约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因素。
从服务需求方面来看,随着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的不断上升,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的特点。
当前市场上的养老服务产品单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同时,由于养老服务的价格较高,许多老年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这也限制了养老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从政策支持方面来看,虽然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a9512a6d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55.png)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专业人才短缺等。
为了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在财政政策方面,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人员培训等。
同时,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在土地政策方面,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简化用地审批程序,降低用地成本。
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养老服务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融资便利。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
推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加强医养结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服务。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
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
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完善养老服务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待遇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同时,鼓励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建立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四、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ce5e0f7d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25.png)
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财税政策是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
本文将分析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以期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
一、财政政策方面(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政府债券发行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财政资金投入,提高养老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用。
政府可以减免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同时,政府还可以对养老服务机构减免或免除所需的相关税费,鼓励更多的机构和企业进入养老服务市场。
(三)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改善民办养老机构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二、税收政策方面(一)免征增值税。
政府可以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增值税进行免税政策,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府可以对养老服务行业的企业所得税进行减免,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养老服务品质。
(三)税收优惠扶持。
政府可以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扶持,例如对新建或改建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扶持,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
总之,财税政策对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政府需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财政资金投入,采取有力的税收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政府还可以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机构和企业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
沈阳养老行业报告
![沈阳养老行业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b27fb09e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f3f2a17.png)
沈阳养老行业报告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行业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沈阳市养老行业也备受关注。
本报告将对沈阳养老行业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发展建议,以期为沈阳市养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沈阳养老行业现状。
1. 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目前,沈阳市养老服务供给依然不足,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数量不足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尤其是高品质、专业化的养老机构更是稀缺,导致部分老年人无法获得合适的养老服务。
2. 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在已有的养老机构中,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养老机构存在设施陈旧、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无法提供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服务。
这也使得一些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存在顾虑,不愿选择入住。
3. 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
沈阳市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完善,养老服务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人才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沈阳养老行业发展建议。
1. 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力度。
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增加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2.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4. 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如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三、结语。
沈阳市养老行业在面临诸多挑战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加大对养老行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沈阳市养老行业朝着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同时,也希望老年人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养老问题,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的建设和改善,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养老环境。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4〕1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4〕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93043ee9b7360b4c2f3f64ed.png)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4〕19号)【发布单位】辽宁省【发布文号】辽政发〔2004〕19号【发布日期】2004-06-10【生效日期】2004-06-1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4〕1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
按照国际划分标准,我省已于199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到2003年末,全省老年人口已达565万人,占人口总量的13.2%,今后一个时期还将以每年3.2%的速度增长。
为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我省养老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发展养老产业,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养老产业的投入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以养老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运行机制,促进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但是,由于我省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对发展养老产业缺乏足够认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国办养老机构改革滞后,人员包袱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高;国家有关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投入养老产业发展的社会资金不足;对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
大力发展养老产业,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关系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任务。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46e7939e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c33ba15.png)
养老服务业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服务的行业。为了促进养 老服务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采取了财政政策来支持和推动该行业的发展。以下是一些常见 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 资金支持: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包括设立专项资金、提供贷款和补贴等,用于养老服务 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设施建设、人员培训、设备采购等方面。
7. 政策支持和规范: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 和安全标准。
这些财政政策旨在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 养老需求。具体的财政政策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养老服务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 税收优惠:政府给予养老服务机构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物业税等,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成本,鼓励更多的机构投入养老服务领域。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3. 补贴和津贴:政府向老年人提供养老补贴和津贴,用于支付养老服务费用。这可以减轻 老年人的经济负担,促进他们享受养老服务。
4. 培训多的人才从事 养老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 建设和改造补贴:政府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建设和改造补贴,用于改善和升级养老服务 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环境。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6.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通过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稳定的订单和收入 来源,鼓励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1fee794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25.png)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12.23•【字号】沈民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6号),建立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解决养老服务困难,规范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且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兼得。
三、申请审批程序(一)申请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前,本人或委托人向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关系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市(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救助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填写《沈阳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村)初审受理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材料报送至街道(乡镇)审核,其中《沈阳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线下报送,其他证明材料通过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提报。
(二)审核街道(乡镇)对社区(村)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区、县(市)民政局审批。
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审批及公示区、县(市)民政局对街道(乡镇)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材料复核通过后,按照《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沈民发﹝2021﹞28号)要求,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3de64710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30.png)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7•【字号】朝政发〔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发展养老服务业要坚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注重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保障基本的主导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朝阳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
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产业规模,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一)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发挥十分钟便民服务圈的功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利用养老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的家政、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网络平台。
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开展全覆盖、多层次、有重点的定位定级精细化服务,逐步向县(市)拓展,完善全市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全面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儿女赡养老人的道德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
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
![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2acf53a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d9.png)
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正文:---------------------------------------------------------------------------------------------------------------------------------------------------- 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00〕6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委办发〔2001〕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立和完善全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支持机制等问题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
采取特殊政策、特殊办法,确保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资金,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年初对建立财政支持机制所需资金进行认真测算,并把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
对确有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部门要帮助解决,特别是市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
对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级财力占地方财力比重低于40%的困难地区的困难县(市),在足额安排离休干部“两费”资金的前提下,经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核实后,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三、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两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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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辽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
据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最新数据显示,辽宁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超过620万,占中国总人口的14.5%,而且正以年均3.2%的速度快速增长。
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以及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都形成了巨大的服务需求。
老年人正在成为显性群体。
因此,发展养老服务业将成为政府及科研机构今后共同致力于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从财政政策支持视角探索适合辽宁省省情的养老服务业体系,对于解决老人养老难题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辽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从1996年辽宁省进入老龄化社会至今已走过了近十五个年头,是国家社会保
障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通过调研,了解到辽宁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养老服务主体的单一性。
目前,辽宁养老服务主体仍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统一由政府民政部门管理,包括各类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机构及相关设施,都由政府及各级财政支持,对现有养老服务、老年文化、卫生、康体服务等进行福利性投入。
由于财政资源有限,无法惠及所有老人,老年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从这些养老机构获得服务,而那些尚不具备资格的老人便无法获得养老服务。
此外,由于投资主体单一和垄断,市场缺乏活力,成型的产业尚未形成,仍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
2.养老服务供不应求。
从辽宁省养老服务业的供求对比表(表1)中可见,目前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
如收养机构(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全省有1 149个,相对于有需要的老年人(39.92万人)来说只能服务其中的9.3万人,供求比为1?4;而家政服务等一般生活服务中仅有1/3的比例服务于老年人;健康疗养、
临终关怀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有效服务更低。
但是,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的却很有成果,完全能满足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1]。
3.养老服务模式趋于社区居家为主。
养老模式主要有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
由于受低生育率、人口流动、住房条件、家庭结构小型化等因素的影响,老年社会负担系数正在上升,家庭养老能力正日益削弱。
而机构养老也困难重重,目前辽宁每百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仅1.6张[2],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每百名老人5,7张的水平。
因此,社区养老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许多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在家养老护理,一般只会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身边又无人照顾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去养护机构。
这就使社区养老模式以其既能满足老人居家的心愿,又能得到照顾、医疗、娱乐等所有服务,成为一条现实的、适宜的理想选择。
二、当前辽宁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辽宁养老服务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阻碍其发展的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府未充分发挥作用。
首先,目前辽宁省各级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中还没有关于老龄工作的专项资金,现行养老助老工作所需资金投入是以市、区两级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年度实施计划为目标,实行专项拨款,导致财政投入不足,对老年人的保障仍采用限定性福利制度,城乡老人的养老、医疗差异大、特殊老人的扶助不到位,公办养老机构设备陈旧、条件简陋,一般只能满足老
人吃、住等基本的生理需求,而很少能给老人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慰藉。
其次,由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尚未成熟,市场调节作用还未发挥作用,需要政府实施必要的补偿和优惠的政策,以扩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获利空间,增强其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养老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
而政府对养老服务的关注点长期集中于需要救济的老龄群体,注重基于生存需求的养老服务供给,试图通过增加低水平的服务解
决当前问题,以致对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的培育与支持力度不够,优惠政策具体细则落实不到位[3]。
2.市场发育不完善。
首先,由于老龄化速度过快,养老服务业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老龄产业认识存在不足。
有的观念认为养老服务是暴利行业,因此盲目进入,不注重管理和经营效率,不仅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市场信誉;而有的观念认为养老服务是福利性行业就是亏本行业,敬而远之。
其次,老龄专用品市场萧条。
目前沈阳只有兴隆大家庭和中兴设有中老年服饰专柜,一部分商场只是零星的有几个适合老年人的品牌,而老人们适合穿的布鞋、出行工具等产品在商场中更是难觅踪影[4]。
最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利润空间小,没有发展动力,经营效率较低,陷入了“获利空间小?管理不规范?行业准入门槛低?低水平过度竞争?服务质量下降”的恶性循环[3]。
因此,养老服务跟不上市场的需求致使很多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利用率低;养老服务业的前景和价值没有被社会认同,导致银行等金融结构和投资银行不愿给养老服务机构贷款;企业因为无法发挥财务杠杆作用而无法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甚至,很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出现了财务危机。
3.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无法有效供给。
首先,公办养老机构收费偏低,大多数一般收入的老人都愿意选择入住,经常出现排队等位的现象。
但由于公办养老机构建立时间早,很多设备陈旧,条件简陋,仅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存需求。
而民办机构一般由社会力量或个人投资兴办,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拨款,导致规模大小不一,很难按照统一的监控标准来管理。
如低档民办养老院,收费低,投入也低,只能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而中、高端的养老院,又因收费较高,普通收入老人经济上无法承受,入住率一般都很低。
其次,现在老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而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虽然设计的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提供给老年人的服务却因收益的原因往往比较单一,真正为老人设计的人性化服务很少。
如餐饮方面虽然能做到为老年人解决温饱,但很少能考虑老年人的营养需求和饮食结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