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南灵山湾概念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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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胶南市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概念规划

委托方(甲方):胶南市规划局

委托方(乙方):青岛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优先公司

承担方(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 40001083—0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 级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 长: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所

主管所长: 邓 东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主任工: 闵希莹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 肖礼军 城市规划师

杨一帆 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 伍 敏 城市规划师

杨树红 助理城市规划师

张立杰 助理城市规划师

吴鲤霞 助理城市规划师

导 言

2008年初,胶南市提出开发灵山湾休闲度假区的设想。5-9月,胶南市规划局组织灵山湾休闲度假区策划竞赛。策划提出度假区开发的基本思路,对旅游产品开发提出初步的意向,但缺乏对整体结构和开发模式的研究,缺乏对城市整体的考虑及与规划管理的结合。

2008年10月,为积极引导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胶南市规划局与青岛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胶南市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概念规划》。编制单位经过现场调查与分析研究、方案比较与深化设计、成果编制三个工作阶段,并先后向胶南市规划局、胶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胶南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汇报,形成初步成果。2009年12月中旬,胶南市规划局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规划进行了评审。规划经审议通过,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本次规划正式成果。

规划成果论证意见落实情况

一、《胶南市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概念规划专家评审意见》落实情况

1、进一步研究概念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影响,对保护“三山、九河”、海岸带、灵山岛等结构性资源要素的贡献。

规划说明第70页分析了胶南城市发展面临的区位、交通、产业三方面变化,建议《胶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进行调整与深化。针对04版总规对对灵山岛、灵山湾海岸带、大珠山、小珠山、铁镢山、风河等结构性资源要素研究不充分的状况,概念规划建议围绕“一岛、一湾、三山、九河”,加强对非城市建设区的发展研究与规划控制,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2、进一步考虑桥隧贯通、城市轨道、高速铁路对度假区发展的影响,加强与黄岛区发展的协调。

规划说明第6页进一步分析了桥隧贯通、城市轨道、高速铁路对度假区发展的影响。上述设施建成后,将大大缩短度假区与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等客源地的时间距离,更利到达,同时,加强了度假区与青岛、曲阜、泰山等区域旅游目的地的联系,使灵山湾成为山东半岛大旅游格局中的重要支点。

规划说明第15页提出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项目布局注重与凤凰岛旅游度假区的协调,整合月亮湾滨海休闲区、小珠山文化创意园、灵山卫古镇、凤凰岛影视文化基地,形成以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度假地。

3、强化与现状项目、已批规划的衔接,对现状问题的调整要抓住重点,专家组赞同规划组对滨海大道和城市道路的梳理,建议胶南市深化研究,明确决策。

规划从用地布局、功能与设施安排方面加强了与颐德、东部新城商业中心、森林公园沿海区域等现状与拟建项目的衔接(见规划图纸第9、17、18号图及相关说明);加强了与小珠山风景旅游区、大珠山风景旅游区、灵山岛旅游度假区、灵山卫古镇旅游区、水城、行政中心等功能区的结合(见规划图纸第2、10、14号图及相关说明);强化与《胶南市滨海大道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灵山卫核心区城市设计》、《行政中心区城市设计》、《水城项目城市设计》、《大学科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并对上述规划具体内容提出调整建议(见规划说明第20、72-73页)。

规划“实施建议”部分明确度假区需要重点调整的现状问题为内陆型城市路网和与度假区功能定位不符、布局不当、品质低下的项目,并提出具体调整建议(见规划说明第75页)。

规划立足“湾城一体”,加强对过境交通、城区交通、旅游交通的梳理,并在充分结合现状道路的基础上,通过调整道路功能和等级、理顺道路系统、加强交通引导与管理的方式,形成以海湾为中心的滨海型城市路网(见规划说明第33、34、71页)。规划对滨海大道功能定位、道路断面、景观设计等提出具体的调整建议(见规划说明第35页)。

4、建议在整合区域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深化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核心区,积极控制引导,并突出特色,与青岛客源市场形成差异化发展,便于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规划说明第40页建议将度假区位于白果树河与青草河之间的区域作为核心区,其中包括一湾(活力港湾)、一城(水城)、两园(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公园)四部分。规划明确核心区建设意向为“大疏大密、蓝色水都”,并对各部分建设提出特色定位和建设准则,引导国家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

规划说明第9-11页加强对青岛市滨海旅游区的分析研究,并结合青岛市旅游发展规划,提出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功能定位。规划第42-43页,基于对旅游资源、山水格局、历史人文的分析,突出以“蓝色水都”为空间载体、以多元文化为精神内涵的度假区特色控制与引导。

5、建议对滨海公路、灵山卫船厂等节点,对城市交通体系、客源研究、人口规模、城市生态及沙滩保护、新老城区与海湾地区的联系、城市商业中心研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

规划说明第33-35、71-72页对滨海公路、城市交通体系提出调整建议。

规划说明第74页对灵山卫船厂节点,建议近期控制建设规模,中远期择机进行功能调整,并作为工业遗产,结合现代休闲功能进行再利用。

规划说明第7-9页通过对旅游客源、产品需求的深入研究,并结合胶南市旅游局前期市场调研成果和灵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创意方案,明确度假区客源定位和潜力产品。

规划说明第24-25页采用国际典型海滩容量分析标准法、建设用地容量测算法,综合确定度假区适宜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

规划说明第44页对城市生态及沙滩保护提出保护与利用要求。

规划说明第16页对新老城区与海湾地区提出交通对接、空间弥合、景观联系和功能衔接要求,推动“以湾带城、湾城一体”。

规划说明第38页对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布局建议,并加强与度假区服务中心的结合。其中城市商业中心位于北京路以西、度假区范围外,建议在现状基础上向南发展,加强与湿地公园的结合。

6、建议规划成果中增加旅游度假目的地体系规划、防灾体系以及度假酒店和度假村的建设指引的相关内容。

规划说明第39-41页增加旅游系统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内容,并增加相应规划图纸。

规划说明第49页增加度假酒店和度假村建设指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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