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离婚后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应对策略
离婚后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应对策略离婚是一件痛苦而复杂的事情,不仅涉及到情感问题,还关系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权益。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后,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法律应对策略。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寻找专业律师:离婚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因此,在处理离婚事务时,寻找一位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至关重要。
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合法的建议,并代表您处理各种法律程序。
2. 收集证据:如果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出现,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这可以包括收集银行对账单、财产证明文件、婚姻证书、子女抚养协议等。
这些证据将帮助您在法庭上证明您的合法权益。
3. 保护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首先,确保记录准确的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投资等。
然后,与律师一起确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并确保您得到您应得的份额。
4. 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子女抚养问题可能是离婚中最敏感的问题之一。
确保您了解当地关于子女抚养的法律要求,并与前配偶协商达成共识。
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寻求法律救助以保护子女的权益。
5. 维护个人安全:离婚可能会导致一些紧张或恶劣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至关重要。
如果您感到威胁,立即报警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
您还可以寻求法院颁布保护令来确保自己的安全。
6. 遵守法律程序:无论在离婚过程中还是之后,遵守法律程序是至关重要的。
确保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文件提交,出庭作证等。
如果您违反法律程序,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负面影响。
7. 谨慎签署文件:离婚过程中,可能会有各种文件需要签署,如协议书、合同等。
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确保您已经理解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且在需要时征求专业律师的建议。
谨慎签署文件将有助于保护您的权益。
离婚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通过采取适当的法律应对策略,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专业律师合作,并确保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这将为您在离婚中提供更好的保障。
如何解决离婚中的争议问题
如何解决离婚中的争议问题离婚是人们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决定,然而,离婚中常常伴随着争议问题。
这些争议问题对夫妻双方以及相关亲属、子女等都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为了帮助解决离婚中的争议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方法和建议。
1. 保持冷静和理性离婚过程中,情绪很容易激动,但我们必须尽力保持冷静和理性。
这样可以避免无谓的争吵和冲突,从而更有助于解决争议问题。
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心理咨询、冲突解析等方式来平复情绪,提高自己的应对能力。
2. 与律师沟通雇佣一位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离婚中的争议问题。
律师具备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为我们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与律师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是解决争议问题的重要步骤。
3. 寻求调解调解是解决争议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过寻找专业的调解员,双方可以坐下来以平等、公正的方式讨论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案。
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可以主动表达自己的需求和顾虑,倾听对方的意见,共同寻求妥协和解决方案。
4. 确定财产和财务分配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是财产和财务的分配。
双方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公正的评估,并共同商议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程序的援助。
法庭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以确保财产分配的公正和合理。
5.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争议中最重要的一环。
双方需就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尽量达成共识。
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法院介入并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裁决。
然而,无论是协商还是法庭裁决,都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前提。
6. 积极解决其他矛盾问题除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外,还可能涉及其他争议,如债务分配、赡养费、抚养权变更等。
这些问题需要双方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并通过与律师和相关专业人士的合作,尽量找到争议解决的最佳方式。
离婚争议问题解决的过程可能会艰难和复杂,但只要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性,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就有望找到合理和公正的解决方案。
面对离婚诉讼问题的六大技巧
面对离婚诉讼问题的六大技巧核心提示:面对离婚诉讼问题的六大技巧。
在夫妻感情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面前时,譬如,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
更多相关问题技巧,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面对离婚诉讼问题的六大技巧以在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时,夫妻的感情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
这些都是子啊离婚中常见的问题。
处理这些问题都有相应可以参考的技巧。
一、夫妻感情问题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
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
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
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
二、财产分割问题技巧三: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
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
毫无意义。
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
技巧四: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
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三、子女抚养问题技巧五: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
包括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环境,住房条件等均可以。
技巧六: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
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讼,而财产问题一般处理过的财产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如何应对离婚纠纷
如何应对离婚纠纷离婚是一段痛苦而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在涉及到纠纷解决时。
无论是婚前协议、财产分割还是子女抚养权,这些问题都需要婚姻双方以及法律程序来解决。
如果你正面临离婚纠纷,下面将为你提供一些应对离婚纠纷的指南,帮助你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
1. 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沟通是至关重要的。
尽管感情纠纷可能导致双方难以冷静和理智地沟通,但为了达到一致并尽快解决纠纷,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是必不可少的。
双方可以选择通过律师、调解员或婚姻指导师来协助沟通,并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明确。
2.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离婚涉及多项法律程序和程序,因此,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是明智之举。
律师将帮助你了解离婚程序、维护你的权益,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
选择一位经验丰富、可信赖的律师,能够为你提供最佳的法律支持。
3. 制定详细的协议在解决离婚纠纷时,制定详细的协议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协议包括财产分割、财务安排、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等内容。
通过明确规定和共识,可以减少后续纠纷的可能性,并为双方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离婚后生活。
4. 调解和仲裁如果离婚纠纷无法通过自愿协商解决,调解和仲裁是另外两种解决纠纷的方法。
调解是指由第三方调解员或法官帮助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仲裁是一种更正式的解决方式,由独立仲裁员或仲裁团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
这些方案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并为双方提供一种公平公正的解决途径。
5. 保护个人利益和权益在处理离婚纠纷时,确保保护个人利益和权益是重要的。
这可能包括维护财产权益、保留父母权利以及确保个人和子女的安全。
如果需要,你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如申请保护令或限制令,以确保自己和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6. 注重心理健康离婚过程对双方都是一种心理挑战。
因此,注重心理健康和寻求专业帮助是非常重要的。
参加心理咨询、寻求支持小组或与亲朋好友交流,都可以帮助你应对负面情绪、压力和焦虑。
在应对离婚纠纷时,每个人的情况都是独特的。
离婚诉讼的策略与技巧
离婚诉讼的策略与技巧离婚是一件困难而又复杂的事情,往往伴随着伤害、纠纷和争执。
在离婚诉讼中,采用正确的策略和技巧可以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减少争议和矛盾的发生。
本文将探讨离婚诉讼中一些常用的策略和技巧,帮助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更加从容应对。
一、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坚实的支撑。
因此,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搜集和保留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这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记录、银行流水账单、房产证、财产信息等。
同时,要确保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免因为证据不充分或不可靠导致诉讼失败。
二、选择适当的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可分为争议纠纷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程序。
在选择离婚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应该全面考虑具体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如果夫妻关系比较融洽,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是较为合适的选择。
但若存在争议、虐待或家庭暴力等问题,则争议纠纷离婚程序更为适用。
三、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离婚诉讼是一项专业的法律程序,对当事人来说常常陌生和繁琐。
因此,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必要的。
通过律师的指导和代理,可以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程序,明确诉讼策略,并在法庭上进行专业辩护。
合适的律师能够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使得离婚诉讼更具可行性和成功率。
四、稳定情绪,避免情绪化的决策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常常面临情绪上的波动和挣扎。
然而,基于情绪做出的决策往往是不明智的。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受到情绪的左右。
可以借助家庭、朋友或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的支持,排解情绪,稳定心态,在复杂的纠纷中做出明智的判断。
五、灵活应对诉讼过程中的变化离婚诉讼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往往存在各种变化和不确定因素。
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策略,并做出灵活的应对。
在案件进程中,有些细节会发生改变,有些情况可能会有新的发展。
因此,要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六、切忌拖延和逃避离婚诉讼是一个耗时和费力的过程,往往让人感到疲惫和无力。
离婚官司谈判技巧
离婚官司谈判技巧一、了解对方的想法很重要在离婚官司谈判里啊,你得先搞清楚对方到底是咋想的。
就像你和朋友闹别扭了,你得知道他为啥生气,是吧?要是对方就是想多分点财产,那你就得看看自己能让多少步。
比如说房子啊,要是你能再买一套,那这套就可以商量商量给对方。
可不能啥都不知道就去谈判,那就像没带武器上战场,肯定吃亏。
二、保持冷静是关键这谈判的时候可不能一激动就开始大喊大叫。
你想想,你一激动,脑子就乱了,可能本来能争取到的东西都争取不到了。
就像你打游戏的时候,一急就容易出错招。
不管对方说啥难听的话,你就深呼吸,告诉自己要冷静。
比如对方说你这不好那不好,你就当他是在放屁,然后心平气和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三、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据这东西在离婚官司谈判里就像你的秘密武器。
要是你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大,比如你一直在照顾孩子,有孩子学校老师的证明啥的,或者你一直在赚钱养家,有工资单啥的,那你在谈判的时候就更有底气。
就像你在考试的时候,有小抄一样(当然这只是个比喻,可不能真在法庭上作弊哦)。
四、别把情绪带到谈判桌上离婚嘛,肯定心里有很多委屈、怨恨啥的,但你要是把这些情绪都带到谈判桌上,那可就坏事了。
你得把自己当成一个商人,在谈一笔生意。
比如说你不能因为恨对方,就死活不肯让步,结果最后自己啥都没得到。
要理智地去分析利弊。
五、学会适当妥协有时候适当妥协一下是很有必要的。
不是说让你啥都放弃,而是在一些小的方面做些让步,这样可以让谈判进行得更顺利。
就像两个人拔河,你稍微松一下手,对方可能也会松一下,然后大家就能找到一个平衡点。
比如在财产分割上,一些不太值钱的东西,就可以让给对方,这样对方可能在孩子抚养权上也会做出一些让步。
六、谈判的态度要坚定虽然要适当妥协,但是在一些大的原则问题上,你的态度一定要坚定。
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觉得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那就坚定地说出你的理由,像你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教育有规划等等。
洛阳离婚律师袁朝阳:离婚诉讼中的十大问题和策略
∙洛阳离婚律师袁朝阳:离婚诉讼中的十大问题和应对策略∙∙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
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
为什么呢?虽然现在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
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
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
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
二、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
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
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
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三、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
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
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
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离婚中常见的争议及解决方法
离婚中常见的争议及解决方法在离婚这一敏感而复杂的过程中,常常会产生各种争议。
这些争议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务支出等方面。
为了避免争议升级、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解决这些争议成为至关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离婚中常见的争议,并介绍一些解决方法。
一、财产分割争议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最常见的争议之一。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合理的分割。
然而,由于夫妻二人对于财产的认识可能存在差异,因而容易引发分割争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常见的解决方法包括:1. 协商分割:双方积极主动地展开协商,以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协商分割通常需要双方就财产的归属、估值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 中立第三方介入:当双方难以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考虑请一名独立、中立的第三方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进行调解。
这样可以提供公正的意见,帮助双方达成共识。
3. 财产评估:为了确保分割的公正性,可以由专业的第三方财产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为双方提供有关财产价值、分割比例等方面的参考意见。
二、子女抚养争议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双方夫妻应当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具体的抚养安排可能存在争议。
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解决子女抚养争议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解决子女抚养争议的方法:1. 协商达成一致:父母双方应当首先推崇儿童的最佳利益,坐下来进行协商,制定一份详细的抚养安排。
这包括决定子女抚养的具体时间、监护权的归属等等。
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避免长时间的争议。
2. 外部调解:如果父母无法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自行达成一致,可以请专业的儿童心理辅导师或调解员介入。
他们将帮助父母进行对话,找到一种既满足双方需求又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抚养安排。
3. 法庭判决: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父母可以将抚养争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根据相关法规作出最终决定。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
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
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
为什么呢?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
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
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
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
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
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离婚法与纠纷解决案例剖析与应对策略
财产分割类纠纷
01 房产分割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尤其是 在房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
02 存款与债务处理
夫妻双方名下的存款、债务如何分配,以及一方 是否需对另一方的债务承担责任。
03 股权与投资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财 产如何分割。
子女抚养类纠纷
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是否 需要考虑子女的意愿和年龄等因
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同时,双方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达成协议或接受法院判决。
02
离婚纠纷类型与案例分析
感情破裂类纠纷
01 感情疏远
夫妻双方因长期分居、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感情 疏远,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02 婚外情
一方或双方发生婚外情,严重破坏了夫妻间的信 任和感情基础。
03 家庭暴力
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或精神虐待,导致受害者 无法忍受而提出离婚。
03 庭前准备
律师协助当事人进行庭前
准备,包括证据交换、调
解等。
02 开庭审理
律师代表当事人出庭参加 诉讼,进行法庭调查和辩 论。
04 判决与执行
法院作出判决后,律师协
助当事人进行执行申请等
后续工作。
证据收集与整理方法
财产证据
收集房产证、车辆登 记证、银行存款证明
等财产证据。
子女抚养证据
收集子女出生证明、 学校证明、医疗证明 等子女抚养方面的证
离婚法与纠纷解决案 例剖析与应对策略
目录
• 离婚法概述与基本原则 • 离婚纠纷类型与案例分析 • 离婚法实务操作指南 • 离婚纠纷解决策略探讨 • 离婚法对当事人权益保障措施 • 总结:提高离婚纠纷解决效率,维
离婚谈判技巧成功解决离婚纠纷的秘诀
离婚谈判技巧成功解决离婚纠纷的秘诀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结,通常伴随着情感纠葛和法律争议。
为了顺利解决离婚纠纷,离婚谈判技巧非常关键。
本文将介绍几种离婚谈判技巧,帮助夫妻双方顺利解决纠纷。
一、保持冷静与理智离婚过程中,情感常常支配了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夫妻双方常常情绪激动,无法理性思考。
然而,冷静与理智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在离婚谈判中,双方应尽量避免争吵和情绪化的表达,保持平静并始终专注于问题的解决。
只有当双方都能冷静地思考和分析纠纷的实质,才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二、积极沟通与合作离婚谈判需要双方之间的积极沟通和合作。
通过坦诚地交流想法、需求和利益,夫妻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期望。
在谈判过程中,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尽量避免攻击性的言辞,而是以维护双方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通过积极沟通与合作,可以减少误解和冲突,为解决离婚纠纷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明确目标与底线在离婚谈判中,明确目标是至关重要的。
双方应该在开始谈判之前明确自己的目标和利益,并对底线做好准备。
通过制定清晰的目标,可以更好地指导谈判的方向和内容。
同时,明确底线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判断是否需要妥协,以及妥协的程度。
四、寻求专业帮助离婚谈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涉及法律、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因此,寻求专业帮助是明智的选择。
律师、调解员或离婚顾问可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夫妻双方在谈判中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要求和利益,并推动纠纷的解决。
五、妥协和让步在离婚谈判中,妥协和让步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双方应该认识到无论是在法院还是在谈判桌上,两位律师已经不能以“胜利”或“失败”的方式应对离婚纠纷。
因此,双方应对自己的利益和底线做好评估,并为妥协和让步做好准备。
通过妥协和让步,夫妻双方可以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同时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法律争执。
六、协议执行与维护一旦达成协议,执行与维护协议的有效性就变得非常重要。
夫妻双方应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协议。
离婚诉讼 技巧策略
离婚诉讼技巧策略每一个人都不愿意遇到离婚官司,如果不幸遇到,一般也只有一次。
因此,绝大多数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时,是第一次上法庭,对于冗杂的法律程序,以及复杂的举证规则,许多当事人往往云里雾里,不知如何处理。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
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
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
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
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
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
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
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离婚诉讼中有哪十种应对策略
离婚诉讼中有哪⼗种应对策略离婚诉讼的当事⼈都希望能够争取到诉讼的胜利,让⾃⼰能够获得法院的⽀持,孩⼦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都能够如⾃⼰的意。
想要打赢离婚诉讼,应对的策略⾮常的重要,策略对了才有⽤。
店铺⼩编为你介绍离婚诉讼中⼗种应对策略。
离婚诉讼中有哪⼗种应对策略⼀、只要抓住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尤其是⼥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不惜动⽤⼤量⼈⼒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
发现当事⼈基于两个⽬的:⼀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另⼀个⽬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个⽬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
但第⼆个⽬的,恐怕民法典会让你失望。
为什么呢1、通常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类:第⼀种是⼀般婚外情相关证据。
包括⼀般的婚外性⾏为、婚外恋;第⼆种是《民法典》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必然的联系。
就是说,即使取得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童的原则,照顾⽆过错⽅和⽣活困难的⼀⽅的原则。
如果取得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重⼤影响。
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不顾⼀切,甚⾄付出巨⼤代价去取得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了⼀个误区。
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点⽤也没有呢并不是。
如果是前⾯所说的第⼆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过错⽅有权⼒据此要求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很多⼈认为,离婚是公民⾃⼰法定的权利。
离婚程序中的常见纠纷及解决方法
离婚程序中的常见纠纷及解决方法离婚是一种痛苦的过程,除了情感的煎熬外,还可能伴随着各种法律和财产纠纷。
在离婚程序中,常见的纠纷包括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和赡养费等问题。
本文将重点讨论这些常见纠纷,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法。
一、子女抚养权纠纷在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争议之一是关于子女的抚养权。
双方往往意见不一,很难达成共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父母的监护能力:法院会评估双方的监护能力,包括对子女的关爱、教育和经济支持能力等。
2. 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已经达到适当的年龄,法院会尊重他们的意愿,并根据他们的需求做出决策。
3. 父母的工作和居住地:法院会考虑父母的工作和居住地,以确保子女能够在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解决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包括:1. 协商达成协议:父母可以通过与律师或家庭调解员的协商,达成对子女抚养权的协议。
这样可以减少法院的干预,帮助双方保持良好的关系。
2. 请求司法决策: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决策。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做出对子女最有利的决定。
二、财产分割纠纷另一个常见的离婚纠纷是财产分割。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分割共同财产。
然而,由于财产的估值和分配问题,容易引发争执。
以下是一些解决财产分割纠纷的方法:1. 协商分割方案:夫妻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他们可以与律师或财务顾问一起制定一个公平的方案,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请求专家鉴定:如果夫妻无法就财产估值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可以请求法院指定专家进行财产评估。
专家的鉴定结果将成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3. 法院裁决:如果夫妻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做出裁决。
在作出决定时,法院将考虑夫妻的贡献、财产来源和其他相关因素。
三、赡养费纠纷当一个配偶无法自给自足时,他/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赡养费。
然而,赡养费的金额和支付周期常常成为争论的焦点。
以下是一些建议来解决赡养费纠纷:1. 协商达成协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关于赡养费的协议。
离婚诉讼中的法律难点及对策
离婚诉讼中的法律难点及对策一、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立案问题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较十年前日益增多。
对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法院的作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相关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判决。
法院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
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法院的一般做法为: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
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当然,这种案件处理方式也有弊端,实践中曾出现一方恶意声称另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再设计收集相关证据,使得很多下落并非不明的另一方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被解除了婚姻关系,甚至财产权利也受到了恶意的侵害,由于人身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因此,一旦出现恶意得呈,将无法补救。
二、关于境外结婚注册证书的认证问题越来越多的国人跨出国门,也有越来越多的国人嫁娶外国人,这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在国外注册结婚的人在国内办理诉讼离婚的现象。
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第一、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第二、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第三、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公证过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第四、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成为向法院立案的依据。
离婚协议争议解决方法
离婚协议争议解决方法离婚是夫妻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但在离婚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争议与纠纷。
为了有效解决离婚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各种争议解决方法被提出并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离婚协议争议解决方法,助您在离婚过程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化解离婚协议争议的方法:1. 离婚调解离婚调解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争议解决方法。
通过双方协商、中立第三方调解员的干预,可以化解离婚协议中的争议,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当然,在进行调解时,双方应保持冷静客观,不要情绪用事,以便更好地达成共识。
2. 司法裁决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司法裁决这一争议解决方法。
具体来说,双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进行审判,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司法裁决具有最终性和强制性,但相对而言,费用较高且时间较长。
3. 离婚仲裁离婚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争议解决的方法。
与司法裁决类似,离婚仲裁具有最终性和强制性,但相对而言,仲裁的程序更加简便快捷。
双方可以约定仲裁机构并遵循其规则进行仲裁,以达到解决争议的目的。
4. 协议调解协议调解是指双方在律师等有关专业人士的协助下,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希望保持较好的关系,减少矛盾与纷争,可以选择协议调解。
通过双方自愿,建立对话和谐的氛围,从而就分配财产、决定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
5. 亲事审判亲事审判是指将离婚争议提交家事法庭审理的方法。
家事法庭注重非诉讼解决争议,强调维护家庭利益,保护子女权益。
在亲事审判过程中,法官将采用适当的方式,如调解、裁决等,为双方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结:在离婚协议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积极寻找解决争议的方法。
离婚调解、司法裁决、离婚仲裁、协议调解和亲事审判是常见的争议解决方法,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场景。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应保持沟通、理解和尊重,以达到和解争议、促进双方离婚后的良好发展。
希望本文能对离婚协议争议解决方法有所帮助。
审理离婚案件化解矛盾的技巧
审理离婚案件化解矛盾的技巧审理离婚案件化解矛盾的技巧第一部分: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离婚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敏感话题,而是已经成为法律程序中常见的议题。
离婚是一种解放,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离婚同时也代表着矛盾和纠纷的产生。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需要在保证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尽可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双方长期对立导致的负面影响。
本文旨在提供审理离婚案件化解矛盾的技巧,以帮助法官更有效地解决离婚案件中的矛盾和纠纷。
第二部分:前期准备1. 倾听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通常需要向法官讲述他们的生活经历和婚姻状况。
因此,法官需要真正关心当事人所说的话,倾听他们的心声。
通过倾听,法官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痛点,有助于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
2. 调查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包括财产调查、心理调查、婚姻生活记录等。
这些调查可以为法官提供更多的案件信息,帮助法官更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
3. 对话法官应该尝试与当事人建立对话,了解他们的需求和痛点。
通过对话,法官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情感,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案件细节和确定正确的解决方案。
第三部分:关键技巧1. 理性思考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需要保持冷静、理性和客观的态度。
经常有情绪化的当事人,此时我们需要帮助其冷静并进行理性思考。
法官应该尝试把自己置于当事人的位置,理解他们的情感需求,同时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
2. 换位思考法官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意见和观点,进行换位思考。
通过理解双方需求和痛点,及时提出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确保公正和合理的最终结果。
3. 调和与调解在离婚案件中,调和和调解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双方解决矛盾和纠纷。
调解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法官可以运用调解技巧,帮助当事人达成一致,达到和解的目的。
而调和更多的是对双方进行中和和引导,让双方在相互理解中化解矛盾。
第四部分:法律名词及注释1. 离婚离婚是指婚姻关系的生效终止。
离婚打官司解决方案(3篇)
第1篇一、引言离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家庭关系中的一个敏感话题。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夫妻双方可能会选择离婚。
然而,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往往容易引发纠纷。
当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这些问题时,便可能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本文将针对离婚打官司的解决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离婚打官司的流程1. 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法定离婚情形。
2. 立案审查人民法院接到离婚诉讼后,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起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是否清楚、明确;(3)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3. 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指审判人员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过程。
(2)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当事人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的过程。
(3)法庭调解:法庭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4)判决:在法庭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审判人员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4.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打官司的解决方案1. 预防措施(1)加强婚姻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2)注重夫妻沟通,化解矛盾;(3)合理规划家庭财产,避免婚后财产纠纷。
2. 提起离婚诉讼时的解决方案(1)明确离婚理由,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离婚情形;(2)收集证据,包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子女抚养证明等;(3)撰写起诉状,按照法定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
3. 开庭审理时的解决方案(1)积极应诉,参加庭审;(2)充分陈述事实和理由,争取法官支持;(3)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和观点,进行反驳和辩论;(4)争取法庭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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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都希望能够争取到诉讼的胜利,让自己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都能够如自己的意。
想要打赢离婚诉讼,应对的策略非常的重要,策略对了才有用。
赢了网小编为你介绍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离婚诉讼中有哪十种应对策略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
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
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
为什么呢?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
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
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
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
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
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三、虽然婚前他很有钱,但是只要我们结婚超过八年,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俩的了:有这种误解的人,是因为在他的脑海里,还停留着我国2001年修正之前的《婚姻法》内容。
在《婚姻法》修正之前,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双方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贵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结婚8年之后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个人财产可以因结婚而变成共同所有。
但自从20001年婚姻法修正以后,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姻财产之间的转化,有了重大的调整。
按照现行婚姻法原则,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多少年,婚前个人财产都是个人财产。
同样的,结婚后所得的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期期间的财产,原则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不管结婚时候配偶间各自财产状况如何,也不论结婚多久,所有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是各自的婚前财产。
有些带有功利性色彩的婚姻恐怕失去了温床。
如果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通过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前财产约定,来改变法定的婚姻财产制度。
三、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不少夫妻在闹矛盾时候,总是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
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
其实不然。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
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
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
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
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五、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我相信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的: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无限的。
1、通过我们所操作办理的大量的婚姻案件证明,70%的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财产情况。
有的个别案件转移财产数额非常高,情况非常严重。
那么受害一方总是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能够帮助他查询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
2、如果财产被对方转移,我们具体要看究竟是什么类型财产被转移,是否可以查询到。
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但是对于存款的查询,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对方具体的身份证号、开户银行的名称、开户帐号,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都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
3、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
律师和法院的调查能力是收到很大局限。
4、所以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对于一些信息进行保留,记录和复印。
六、如果我有他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赔偿;取得婚外情的证据,并不一定代表就会在离婚时候获得经济赔偿。
1、我们首先要明确婚外情的过错,是如何分类的。
我们分为道德上的婚外情过错和法律上的婚外情过错。
按照不同严重程度区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一般婚外情:包括嫖*,婚外恋情,婚外性行为。
第二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一方,与其他异性存在着长期的同居共同生活的事实。
第三类:是重婚罪。
2、不同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所能得到的救济和保护是不一样的。
对于刚才提到的第一类,在经济上不能得到赔偿,更多的是依*道德调整,依*社会舆论进行监督和惩罚。
对于后两种,如果有证据,是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上的赔偿的。
但是要求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过程中,主动提出要求的。
3、这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不仅仅在提出离婚时候可以提出,即使在离婚之后,无过错方在事后知道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单独提出损害赔偿。
七、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持这种看法的当事人,是因为他自己查阅了婚姻法。
对法律理解不全面造成。
1、我国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一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
2、律师的解释是: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
是有要求的。
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
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
3、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
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
4、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
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有的人以为故意制造两年分居的事实,提出离婚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这也未必,是当事人的一种误解。
八、房子是我们一起出钱买的,不管写谁名字,都应该是共同财产;不少当事人认为:既然我们都出钱买了房子,而且我们也结婚了。
那么不管写谁的名字,我们两个人都有份。
其实不然。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
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
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
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
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
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
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九、我是母亲,年龄小的孩子法院一定会判给我。
作为母亲,对于孩子的感情,一定都能够得到大家理解的。
但是,并不是母亲坚持要求抚养孩子,孩子就一定会跟随母亲抚养。
1、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
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
3、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
比如: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第二,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
第三,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
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
第四,一方有没有不良恶性,比如赌博酗酒吸毒。
如果是10岁以上孩子,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见。
所以,法官会综合各种情形做出判决的。
十、对方起诉离婚,只要我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对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据离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态度,不是被告自己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什么是夫妻感情破裂,在前面已经提过,这里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