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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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整车产品的开发设计策划及过程控制要求,以确保设计开发出来的产品既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整车产品的开发设计策划及过程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引用了GB/T19000:2008 idt 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4. 职责

4.1 总工程师负责主持公司产品研发工作会议,对新产品设计开发立项进行决策。

4.2 销售公司负责组织产品开发项目的市场研究。

4.3 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汽车产品设计开发策划及过程控制,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5. 工作程序

5.1 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5.1.1 研发中心根据下列要求汇总提出公司新产品开发建议。

□国内外汽车市场与汽车技术的发展态势;

□国家汽车工业及其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

□国家有关汽车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公司主导产品的生命周期;

□近期汽车市场动态及顾客需求;

□来自各方面的有关新产品设计开发的建议。

5.1.2 在适宜的时候,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产品研发工作会议,确定项目的初始设计开发目标,经总经理批准后,研发中心指定项目负责人编制“产品开发计划”,计划可随设计进展的变化加以修改,但需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

5.1.3 设计开发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确定产品设计开发的设计输入、输出、设计评审、样品制作、设计验证、定型试验、公告申报、小批量生产、设计确认等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确定新产品项目设计开发各阶段人员分工、责任人、进度要求和配合单位;

□样车试制的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计划试制进度及样车数量;

□样车试制费用预算;

5.1.4 必要时,研发中心组织召开与新产品设计开发项目有关的产品设计、工艺设计、采购、销售、质量管理、生产经营等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相关责任人参加的项目协调会议,以确保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并保持相互间的有效沟通。

5.2 设计和开发输入

5.2.1 设计和开发输入由反映顾客需求的技术性文件“设计任务书”构成。

5.2.2 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是公司产品研发会确定的产品设计开发初始目标。产品设计开发项目负责人对产品设计输入依据的充分性进行分析,必要时,补充和细化产品的初始技术目标。

5.2.3 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有:

□产品设计开发依据;

□主要总成配置的要求与主要系统的结构形式;

□重要的外形尺寸参数(涉及改变产品外形尺寸时);

□关键的性能目标参数和可靠性目标;

□适用的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等。

5.2.4 研发中心组织产品设计专家组(必要时邀请工艺设计、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方面的专家)对“设计任务书”的充分性、适宜性、完整性进行评审,对其中不完整的、含糊或矛盾的要求作出澄清和解决。评审结果形成“设计输入评审记录”应予以保持。

5.2.5 “设计任务书”经项目负责人编制,产品设计专家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发放有关单位,指导系统、总成、零部件的设计开发。

5.3 设计和开发输出

5.3.1 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设计小组按“产品开发计划”进行工作,要考虑满足设计要求,也要考虑质量、工艺性、可靠性、投资成本等。

5.3.2 一般情况下,研发中心的设计输出应包括指导采购、生产、检验、搬运储存的设计开发记录。

□产品图纸,如:总成图、零件图等;

□整车明细表、关键零部件清单;

□技术文件,如:产品技术规范、产品检验规范;

□产品的接收准则;

□自制件、标准件、外购外协件等零部件清单。

5.3.3 上述文件发放前必须经有关人员评审或签字并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5.3.4 上述文件交信息档案部保存。

5.4 设计和开发评审

5.4.1 设计评审可在设计开发各阶段进行,按照汽车产品设计开发的方式和阶段将设计评审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造型设计评审:确定造型方案或对已确定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设计输入(方案设计A)评审:评价“设计任务书”或系统设计方案是否满足顾客要求,防止发生方案性设计缺陷;

□系统及总成设计评审:审查设计图样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样车(B)初步评审:检查样车的试制质量和系统总成及管线的布置是否合理;

□样车(C)全面评审:全面评价样车的各项性能、质量水平是否达到“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试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4.2 设计评审的方式可以是会议评审(集体评价) ,也可以是文件发布前的责任人分别审查,如设计文件发布前的校对、审查、批准会签。

5.4.3 项目负责人依据产品设计开发策划安排,适时开展设计评审活动。

5.4.4 设计输入(方案设计A)评审、样车(B)初步评审、样车(C)全面评审由研发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5.4.5 评审结果及对产品设计采取改进措施的记录交信息档案部保存。

5.5设计和开发验证

5.5.1 现阶段可采用的设计验证方法(含委托第三方)有:

□变换方法或公式进行计算;

□通过制定专门的检查清单进行自查;

□同类产品之间进行类比分析;

□零部件有限元分析;

□样品试制或试装;

□样机、总成、零部件台架试验;

□样车台架或道路试验。

5.5.2 设计验证依据项目设计开发策划所确定的方法按产品开发计划进行。

5.5.3验证结果及针对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应形成“设计评审报告”,并交信息档案部保存。

5.6 设计和开发确认

5.6.1 设计确认通常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与操作规程下进行。

5.6.2 设计确认按产品设计开发策划的规定可采用以下方式:

□委托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法规项目检验、试验;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性能和可靠性试验;

□公司或委托用户进行使用试验;

□公司进行产品专项试验;

□变换方法进行计算;

□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比较;

5.6.3 设计确认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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