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关于加快推进5G 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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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07•【字号】聊政办字〔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大力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全面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支撑,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到2022年底,在全市分级分批实施“十百千”工程(培育10个数字经济园区,抓好100个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培养1000名数字经济人才),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做大数字经济规模,实现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率先完成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一)夯实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软件定义网络(SDN)、IPv6、边缘计算等新一代网络技术在我市落地实施。

加速推进城域传输网和IP城域网扩容工程,重点提升县级以下区域光纤宽带渗透力和接入能力,到2020年底,基本普及中小型企业千兆宽带、大型企业及工业园区万兆宽带接入能力。

积极推进5G规模组网建设,推动5G与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到2020年底,在重点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双创示范基地等区域推广5G、NB-IoT、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多样化场景应用部署,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覆盖。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7〕59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7〕59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7〕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8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7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7〕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立足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产业基础优势,加快融合发展进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成为我市制造业强势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到2018年年底,一是产业规模大幅提升。

规模以上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9500亿元;信息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亿元,其中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4亿元。

二是“双创”体系基本形成。

山东工业云平台企业用户达到500家以上;重点制造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平台,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来源。

三是运营效率明显提高。

全市重点制造业骨干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明显缩短,库存周转率、能源利用率、产能利用率、产品质量合格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

四是融合模式普及应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0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0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11月28日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加快5G产业创新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设区市城区有重点应用需求的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5G规模商用。

对行业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初步显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5G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步伐加快,重点企业实力增强,培育一批拳头产品,产业集聚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到2023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居全国前列。

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对行业发展支撑渗透作用显著增强,基于5G与产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全省数字经济建设赋能作用显著提升。

打造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在5G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方面形成标志性成果。

培育或招引龙头企业5-8个,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5G产业链优势企业100家以上,打造1-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关联产业增加值超过6500亿元。

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我县5G网络建设和应用步伐,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按照省、市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推进5G新型网络建设,推动5G在经济建设、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力争到XXX年,全县建成5G基站XXX个;XXXX年,全县建成5G基站XXX个,5G个人用户数超过XXX万,5G相关产业产值规模达80亿元。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统筹规划1.县铁塔公司负责组织编写《XX县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报县政府研究批复。

专项规划应与XX县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规划数据进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筹利用。

有关部门在编制审批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规划时,应征求通信运营商、广电网络、铁塔公司的意见。

2.县自然资源局每年将移动通信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用—1—地需求统筹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有关部门在制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方案时,应向铁塔公司、通信运营商、广电网络了解是否涉及基站征迁;对需要征迁基站的,应提前函告5G基站产权方,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并指导支持新址的选址和建设;对于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依据县政府批复实施的专项规划,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铁塔公司项目进行用地审批。

对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

(二)开放公共资源3.统筹规划建设5G智慧杆及配套资源,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塔)等各类社会杆(塔)资源,纾解5G基站站址紧缺问题。

新建、改扩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支持相关单位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逐步改造为智慧杆。

各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铁塔公司负责提出5G站址建设需求,编制5G站址利用公共资源目录库,充分发挥资源统筹作用;按季度梳理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社区资源开放需求清单报县5G网络建设协调小组协调。

山东省5g发展实施方案

山东省5g发展实施方案

山东省5g发展实施方案山东省5G发展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5G技术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点话题。

作为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具有更高的传输速度、更低的延迟和更大的连接密度,将对各行各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了加快山东省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广,提高信息基础设施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山东省制定了5G发展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山东省5G发展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5G网络,形成一批5G应用示范项目,5G技术在工业、农业、医疗、教育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5G产业规模达到一定水平,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重点任务1. 加快5G网络建设。

加大对5G基站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5G网络覆盖城乡,提高网络容量和覆盖率,确保5G网络建设的顺利推进。

2. 推动5G技术应用。

重点在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远程医疗、虚拟现实等领域开展5G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推动5G技术与各行业深度融合。

3. 健全5G产业生态。

支持5G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培育一批5G领军企业,推动5G产业规模化发展,形成完整的5G产业生态系统。

4. 完善5G网络安全保障。

加强5G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5G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5G网络安全可靠。

四、政策支持1.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广。

2. 减免5G网络建设相关税费,降低5G网络建设成本,吸引更多企业参与5G网络建设。

3. 加快5G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为5G网络建设和应用提供法律保障。

五、保障措施1. 健全5G网络监管体系,加强对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监督管理,确保5G网络建设和应用符合相关规定。

2. 加强5G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5G技术人才队伍,为5G网络建设和应用提供人才支持。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推动5G发展的合力。

六、预期效果通过实施上述措施,预计到2025年,山东省的5G网络将实现全面覆盖,5G技术将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教育等领域,5G产业规模将不断扩大,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聊发改工高〔2020〕33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局:为贯彻落实《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2018-2020年)(聊政发[2018]114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聊发[2018] 15号)等文件要求,做优做强我市新材料产业,我委编制了《聊城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2019-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3月30日聊城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创新成果不断涌现,龙头企业不断成长,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

目前,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新材料企业40家。

1、优势特色逐步凸显。

我市新材料企业主要集中在高性能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三大领域。

高性能金属新材料领域,高性能铜合金、电子铜箔、高精铝板带箔、高性能钛合金等国内领先;化工新材料领域,聚碳酸脂、尼龙6、氟材料、有机硅、聚碳酸酯、光纤预制棒等在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领域,光纤预制棒、钕铁硼稀土永磁、高纯氧化铝及其相关产品发展势头较好。

2、产业分布逐步优化。

高性能金属新材料企业主要集中在阳谷县、茌平区、临清市和东昌府区,规模约322亿元。

化工新材料企业主要集中在高新区、阳谷县,规模约136亿元。

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企业主要分布在冠县、阳谷县,规模约7亿元。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聊政办字〔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日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聊办发〔2021〕5 号)要求,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聊城市数字经济工作专班,切实强化对数字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完善机制,狠抓落实。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考核督导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向专班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二、强化项目推进每年制定聊城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建立聊城市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健全完善项目筛选和论证机制,实时谋划和遴选一批引领作用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行业影响大的数字经济项目,及时入库管理,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四个一批”发展机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一年召开两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强化跟踪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对在数字经济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推动数字经济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

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加快5G产业创新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设区市城区有重点应用需求的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5G规模商用。

对行业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初步显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5G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步伐加快,重点企业实力增强,培育一批拳头产品,产业集聚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到2023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居全国前列。

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对行业发展支撑渗透作用显著增强,基于5G与产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全省数字经济建设赋能作用显著提升。

打造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在5G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方面形成标志性成果。

培育或招引龙头企业5-8个,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5G产业链优势企业100家以上,打造1-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关联产业增加值超过6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一)加快网络设施建设。

1.5G网络建设。

重点围绕全省高流量高价值区域、重点品牌宣传区域、垂直行业应用场景、铁路机场高速等交通枢纽区域,进一步推动《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落地实施,统筹室内外5G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开放共享路灯杆、指示牌、监控杆、信号杆等社会资源,建设5G网络发展先行区,满足垂直行业应用对移动网络差异化需求。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优先完成市区、县城连续覆盖,逐步向乡镇、农村覆盖,打造先进、安全、泛在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适时开展全省5G网络测试评估,不断提升5G网络质量和服务能力。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2.基站铁塔建设。

制定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支持将5G站址、传输、电力等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通信塔建设审批流程。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12•【字号】聊政字〔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科技强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融通互动,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科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开放合作成效明显,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推动我市加快建成科技强市和区域创新高地。

到2025年,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1%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壮大创新创造生力军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将符合标准的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鼓励其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力争更多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支持力度,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聊政办发[2010]77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聊政办发[2010]77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聊政办发〔2010〕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增强战略性支柱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战略性支柱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发展速度快、潜力大,对整个经济起引导和推动作用的先导性产业。

近年来,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膨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培植和发展了一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支柱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了以有色金属、基础化工、新能源汽车等为特色的战略支柱产业群。

但与先进地市相比,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还存在产业聚集度不高,产业结构层次较低,核心关键技术缺乏等问题。

加快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是我市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是快速膨胀我市经济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塑造产业竞争优势的需要,是提高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对“十二五”时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

二、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十二五”期间,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等措施,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生产及深加工、新能源汽车和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实现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5•【字号】聊政字〔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5日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基建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积极抢抓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重大机遇,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筑未来发展战略性新优势, 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20〕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战略,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打造全省新基建先行区和示范区为目标,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为方向,着力夯实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着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加氢站、特高压和智能电网、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融合基础设施,着力突破高能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新基建促转换、稳增长、惠民生重要作用,开展“智慧+”产业、民生和服务三大融合应用示范,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城市、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聊城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聊城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聊城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1•【字号】聊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聊城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聊发〔2010〕17号2010年12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共山东省委九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聊城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在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方面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作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加快推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开发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把握好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等良好发展机遇,按照“转方式、调结构,超常规、跨越式” 要求,提升发展理念,创新发展举措,激发内在动力,优化外部环境,举全市之力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全市率先发展的示范区、重大项目的聚集区、高新技术的领先区、新兴产业的带动区、功能齐全的新城区,成为鲁西乃至周边地区的发展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高标准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立足比较优势,培育产业特色;二是坚持产业集聚原则。

根据规划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引导新建项目向功能分区集中,增强聚集度和配套性;三是坚持项目立区原则。

把项目作为开发区发展的生命线来抓,搞好策划储备、招商合作和建设运营,壮大骨干企业,培植主导产业;四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树立循环经济理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区,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建设相适应、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聊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聊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聊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聊政办字〔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聊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数字聊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1日数字聊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深入推进数字聊城建设,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7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数字基础设施攻坚行动(一)建设具有强大支撑能力的信息通信网络。

高质量建设5G网络,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5G网络试点和规模组网,推动5G与重点垂直行业深度融合。

到2022年,力争完成建设5G基站6000个,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重点园区5G网络全覆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聊城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分工负责)加快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市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与社会化云平台IPv6改造,推广全面支持IPv6的移动和固定终端。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3•【字号】聊政发〔2017〕55号•【施行日期】2017.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7〕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1号文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47号文件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市场监管、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服务的支撑作用,现就促进大数据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融合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数据、技术、应用、安全”四位一体协同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需求导向。

注重大数据发展与“智慧聊城”“互联网+”发展相结合,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着力解决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突出应用,注重实效。

2.坚持集约统筹。

以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社会数据百花齐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建立健全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

在全市推行大数据基础支撑云服务模式,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坚决遏制分散建设、重复投资、信息孤岛和数据割据等现象。

充分发挥大数据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作用,营造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各领域大数据发展齐头并进。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聊政办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0日聊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行动方案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1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充分释放市场潜力,着力畅通经济循环,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建设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内需规模实现新突破,供给质量显著提升,经济循环更加畅通高效。

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四新”经济投资占比进一步提高,制造业投资加快增长,基础设施“七网”和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效,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在建及营运里程分别达到200公里、600公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50万千瓦。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8•【字号】聊政办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聊政办发〔201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为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9号)、《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92号)和《关于增设服务业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建立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部门,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1.市政府分管领导:侯军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培育物流品牌企业,推进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3.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搞好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4.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工作。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12•【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2日聊城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战略决策,深入落实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的创新引领作用,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推动工业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加快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2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3年,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外网全面具备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支持能力;工业互联网平台全面提升,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和工业大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应用,实现工业互联网深度应用企业100家以上,上云用云企业达到13000家,实现行业工业大数据平台突破。

二、重点任务(一)夯实网络基础1.建设完善基础通信设施。

加快提升通信网络架构,实施城乡双千兆网络改造工程。

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规模化部署,区域网络出口带宽容量达到2.2T,城乡家庭、企业千兆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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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和商用步伐,促进5G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和《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鲁工信发〔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市、区、县以及重点应用区域5G规模组网和商用,在产业升级、民生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5G融合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培育5G产业,率先打造5G先锋城市,赋能聊城经济社会发展。

---到2020年底,建成5G基站1500处,实现市、区城区5G信号全覆盖,县城区以及重点大中型企业、产业园区重点区域优质覆盖。

---到2023年底,力争建成5G基站10000处以上,实现市、区、县城区5G信号连续覆盖,并逐步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

在产业园区(聚集区)、工业制造、文体旅游、交通、医疗教育、现代农业、城市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5G场景应用100项以上,全市5G及相关产业规模达120亿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编制基站建设专项规划。

制定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将5G站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在规划过程中,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3000-5000MHz频段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卫星地球站等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指南的通知》(工信部无〔2019〕136号)规定,5G基站的设置、使用不得对同频及临频段已依法设置、使用的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按照《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规定,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建设空间和用电容量,保障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高铁、机场、高速等交通枢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公共资源要向5G基站建设开放。

统筹基站及室内有(无)源分布系统建设,不得收取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加快推进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重要场所的5G网络室内(外)部署。

3.降低基站运维成本。

将符合条件的5G基站纳入电力市场交易。

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单位收取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

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对于5G建设占用集体性质土地而产生的租赁费用,应严格按协议或合同约定履行。

4.加强基础设施保护。

加强5G基础设施保护和5G频率保障,依法惩处盗电、偷电等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

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

(二)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

1.5G+产业园区(聚集区)。

在化工、物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示范基地等区域,推动5G、NB-IoT等技术与园区综合运营、交通服务、生产服务、安全管控等的融合应用,全方位提升产业园区(聚集区)智能化管服水平。

积极推进鲁西化工、中通客车、开发区钢管城等产业园区落地标杆示范案例。

到2023年,打造5G+产业园区(聚集区)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

2.5G+工业制造。

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导向,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等行业企业开展5G融合应用,支持企业运用5G技术对装备和管理方式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5G工业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加快培育一批基于5G的跨行业跨领域以及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打造一批工业制造示范场景,到2023年,培育10家以上5G产业及行业应用试点示范企业。

3.5G+文体旅游。

依托聊城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A级景区等区域,开展5G+VR、5G+AR、5G+AI等5G智慧文体旅游系列应用,开发文体旅游产品,推进旅游精准营销和智能化管理。

支持制作超高清电视节目,推动5G在游戏、动漫、电影等领域的应用。

积极推动4A级旅游景区5G+文体旅游标杆案例落地。

到2023年,打造5G+文体旅游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

4.5G+智慧农业。

依托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京东云(聊城)智能农业中心等农业基地,搭建基于5G的智慧农业管理平台,通过线上营销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开展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对种植(养殖)环境指标的实时精准监测和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

推广农机、农产品加工等5G智能装备应用,实现生产、加工全过程可追溯。

到2023年底,打造5G+智慧农业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5个以上。

5.5G+智慧医疗。

以我市三甲医院为依托,开展基于5G 的远程查房、远程会诊、远程救护车急救、手术现场直播等5G应用。

以聊城市人民医院、东昌府区人民医院“5G+远程会诊”、聊城市职业技术学院“5G+VR/AR”实验室项目为切入点,带动全市医疗行业案例落地。

到2023年,打造5G+智慧医疗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

6.5G+智慧教育。

在具备条件的学校、教育机构、培训场所,开展基于5G的远程互动教学、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人工智能教学评测和校园智能化管理等试点,实现特殊场景的模拟演习,提升知识传递和获取效率,提高学生认知和理解效果。

到2023年,打造5G+智慧教育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

7.5G+智慧交通。

加快公交、客运、高铁、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5G应用建设,提升自动化调度、人脸识别、移动支付、智能安监等服务水平。

结合东昌东路“智慧公交”拓展、中通客车“5G+无人驾驶”研究,开展特殊场景下的自动驾驶及车联网应用。

到2023年,打造5G+智慧交通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

8.5G+智慧社区。

建设5G+智能抄表、智慧照明、智慧停车、智慧能源、智慧家庭等场景,推动安防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设施接入5G网络实现互联,为智慧社区/园区提供信息交互的基础保障,为市民创造更为丰富的5G智慧生活。

到2023年,打造5G+智慧社区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5个以上。

9.5G+城市综合治理。

推进5G+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充分应用,推广基于5G技术的行政审批、移动办公、报警联网、环境保护等系统。

打造5G场景下的立体指挥系统,通过“5G+智能执法终端+高清视频实时回传+AI智能识别”开展自动巡逻、单兵智能执法、可视化应急指挥等。

到2023年,打造5G+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生态等城市综合治理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

10.5G+智慧电网。

利用5G加强电网安全隔离与安全接入,推动5G技术在发电端、输电段、变电端、配电侧等广泛应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

(三)加快5G产业发展。

1.支持5G研发创新。

整合现有资源,联合5G产业链企业及科研院所,开展面向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鼓励聊城大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通信运营商、骨干企业等高校院所、企业及有关机构联合建立5G产业联盟、创新中心和实验室,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G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

2.加快5G产业培育。

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发展新一代高性能光纤预制棒、特种光电线缆、大容量光通信芯片及模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本地5G产业示范企业。

组织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工业互联网等龙头企业,以及园区、孵化器、创新创业投资机构等孵化和培育一批5G应用企业。

依托聊城数据湖产业园、智能光电信息产业园等,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引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引领性产业,培育5G产业发展新生态。

3.发展5G应用软件。

推动软件技术在5G领域延伸,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聊城市5G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5G产业发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本区域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打造和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扶持。

从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资金(工业转型发展)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5G示范应用、产业发展。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5G创新发展。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

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及基金。

(三)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加强5G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

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5G系统定级备案、测评等工作。

(四)加强5G人才培养。

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5G产业发展专题培训。

鼓励市内院校设立5G相关专业、开展5G相关课程。

支持校企合作,培养和招引一批具有竞争力的5G产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

(五)加强绩效考核。

将5G基站建设推进进度、融合应用推广、产业创新发展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5G基站建设月调度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限时落地,倒排工期,保证5G基站建设进度。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对基于5G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

配合协调各类媒体资源,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公众对基站辐射、环保、健康的顾虑,营造支持5G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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