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课件
3 快速变化的就业形势灵活 Nhomakorabea对快速变化的就业形势所带来的挑战。
合规建议和最佳实践
建立健全的合同管 理系统
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系 统来确保合规。
定期培训和沟通
定期进行劳动法培训,并加 强与员工的沟通。
合同审查和风险评 估
定期审查劳动合同,评估法 规风险。
推动用工制度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法规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主要条款
解读《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的重要条款和要点。
劳动合同签订
介绍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定要素和程序。
劳动关系解除
阐述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定程序和解雇的限制性条 件。
纠纷处理机制
讲解劳动关系纠纷处理的法定程序和流程。
合同的签订和解除
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的法定要求和程序,包括协商、书面形式、变 更、终止等内容。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PPT课件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涉及法律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合同的签订和解 除、劳动关系的监管和纠纷处理、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的挑战以及合规建议和 最佳实践。
法律背景
1
法律演变过程
梳理中国劳动合同法律的发展历程和重要里程碑。
2
背景问题与需求
探讨出台《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背景问题和法规推动的需求。
劳动关系的监管和纠纷处理
1
用人单位职责
解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监管中的职
劳动者权益保护
2
责和义务。
阐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政策和措施。
3
纠纷处理机制
介绍劳动关系纠纷处理的机制和渠道。
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的挑战
1 法律适用与解读
2 质量监管与执行
对相关法律适用和解读的挑战。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一、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2.1 劳动合同的签订1.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联系号码等。
3.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
2.2 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与终止3.1 劳动合同期限1.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2.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续签。
3.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劳动合同的备案与保管1.劳动合同的备案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进行,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保管。
2.劳动合同应当妥善保管,劳动者有权进行合理的查阅。
五、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1.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劳动争议。
六、附则1.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管理符合精简、高效、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保管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劳动合同前,员工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
2. 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学历、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3.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工作内容、报酬、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奖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的;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公司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除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讨论稿)1.目的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及效力本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是下发给员工的文件,仅是作为集团管理层指导下属分、子公司进行劳动合同管理时参考使用的内部文件,该文件对员工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公司也没有强制约束力,仅是作为工作中的一种参考文献。
3.雇佣关系建立后的合同订立原则3.1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的人员均需签订合同或协议。
3.2 公司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3.3公司雇佣的下列两类人员仅能签署劳务协议,不签署劳动合同:(1)纳入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4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员工须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进入公司工作。
劳务派遣用工应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
劳务派遣公司的选用及派遣员工的使用,均需按集团企管部的统一要求执行。
4.与雇佣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公司与员工在遵循合法、公平、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签订的与雇佣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等,一旦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和员工均需履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5.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确定5.1集团总部的人员均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2集团总部临时派往下属分、子公司工作的人员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3集团下属分、子公司的总经理(矿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财务负责人、职位在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集团公司认为适合的其他人员,均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4集团下属分、子公司(除5.3款所列人员以外)的人员,均与所在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需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6.1所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均需与其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同时签订《保密与知识产权协议》6.2下列员工应当与其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同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指:总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子)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总工、掌握公司核心商业机密及客户资源的管理人员(包括营销经理、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等)。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50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11.总则1.1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1.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检查督促各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1.4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公司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注:本条括弧中内容若企业没有工会组织,不必添加。
2.劳动合同的订立2.1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或者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的格式样本。
2.2公司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2.3公司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公司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2.4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人力资源部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
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3条合同签署权限1.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所列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人力资源部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存档工作。
第2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4条公司招聘员工时,应当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了解应聘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信息,择优录取;同时向应聘者说明公司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第5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用中文书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6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内容包括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2. 工作内容。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 劳动报酬。
5. 保险福利待遇。
6. 劳动纪律。
7.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8. 经济补偿与赔偿。
9.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0. 劳动争议处理。
11.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包括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如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办法、有关专项协议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按相关法律统一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等相关费用,如本人已在其他地方缴纳,可以声明申请自行缴纳。
如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国家离、退休人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7条对以下员工,应当与其约定服务期。
1.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资金、人力资源及招投标统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统筹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学习贯彻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依据本办法开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四)对劳动合同附属协议的订立及管理;(五)其他相关管理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公司任命的直管子公司高管人员或推荐至控股公司的高管人员,一律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推荐至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由公司和参股公司协商确定。
薪酬发放主体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一致。
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可以再次录用(原则上再次录用岗位应低于员工离职前任职岗位),不设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一)离职前曾任职公司本部主管及以上岗位,以及各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高管人员副职及以上岗位的;(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条件的;(三)公司切实需要的紧缺、关键人才;(四)获得公司高管人员成员书面署名推荐的;(五)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未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及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的履行,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总部及事业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解除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包括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三种类型。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与员工进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1.新聘用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在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可以签订完成项目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正式录用前,被聘用员工应出示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或与其他单位确无劳动关系的证明。
2.签订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本人签字方为有效。
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流程,经双方对相关条款、内容协商一致后,由劳动者本人当面签字、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双方当事人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结束时,主要由劳动者所在部室负责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鉴定,根据考核鉴定的结果决定是否转正。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司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分类(一)公司员工合同分为《聘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两种。
(二)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基础,本办法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相关法规执行。
(三)所有员工用工合同均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双方经协商另立的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分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属秘密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按照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一)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各区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二)员工入职时应签署集团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员工试用期表现合格,经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转正后,还应签定《补充合同》。
(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员工应亲笔签署,员工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劳动合同续签: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合征询员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被迫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机构与职责(一)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制、修订劳动合同文本,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建立、完善劳动合同档案等工作。
(二)各用工单位主要负责提出所在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意见,配合企业管理部做好所在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监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制定(一)劳动合同制定程序企业管理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草拟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文本,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工会审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后使用。
(二)劳动合同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无相关工作经验的,实习期为6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3-6个月。
(四)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首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三年。
2.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五年。
3.第三次合同签订,除本人书面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订期限。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一)新进员工入职1个月内,由企业管理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2个月,企业管理部向所属单位及员工本人征集续签意见,由所属单位根据员工年度考核及整体表现情况提出续签建议,企业管理部依据使用单位建议及员工本人意见决定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形式1.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事项。
2.劳动合同可以采用电子形式,但双方应当经过双方同意并通过法定的电子认证方式确认。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1.企业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劳动合同生效日期。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履行1.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履行劳动合同。
2.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2.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法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新的约定履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1.劳动合同期满。
2.双方一致解除。
3.法定解除情形。
4.协商解除。
5.该规定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1.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经过书面确认。
2.劳动者与企业因解除劳动合同擦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整改与补充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整改企业应当定期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核,及时修订和完善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补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书面确认。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以上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遵守。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待遇与权益等方面的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每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将劳动合同及其变更情况报社保部门备案。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事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劳动者前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条件和待遇,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中文书写,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无歧义。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内容并提供充分的解释,保证劳动者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第十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备案文件复印件交予劳动者。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续签或者解除合同的协商。
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续签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若劳动合同约定有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只能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工作地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希望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合同的协商,并予以照顾。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因合同期满、协议解除、解除通知期到期、劳动者死亡、劳动者也有权随时解除等原因而解除。
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与集团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集团公司与员工依法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团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劳动者即为集团公司员工,双方分别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续订第四条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集团公司工作的第一个月内订立。
在同一工作时期内,员工只能与集团公司一方建立劳动关系。
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人事关系介绍信或毕业生报到证,以及其它证明材料,必要时还要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
第六条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及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满50日前,员工所在单位应向集团公司提出是否与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初步意见,在劳动合同期满30日前,集团公司决定是否与其续订劳动合同,由所在单位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与拟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协商,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续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由于个人原因待岗的,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可直接续签至退休。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内容第十条集团公司与新聘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集团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2、生产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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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XX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的劳动人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X围
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3.1.劳动合同:集团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职责
4.1.人力资源中心
4.1.1.负责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4.1.2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方案的设计;
4.1.3.负责劳动合同文本的制作;
4.1.4.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组织工作;
4.1.
5.负责对集团一方所持劳动合同的保管;
4.1.6.负责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5.工作内容
5.1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5.5.1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5.5.2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5.2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和相关约定
5.2.1订立对象:集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凡由集团签发《岗位聘任通知》的人员均需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订立对象:
☐集团总部工作的员工;
☐由集团任命的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由集团外派外地下属企业工作的人员。
5.2.2订立形式:
5.2.2.1由海尔地产(集团)XX向员工签发《岗位聘任通知》,根据工作需要,以集团或下属公司法人主体作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2.2.2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代表集团(企业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2.2.3劳动合同文本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供,一式二份,集团与员工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集团与员工对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或生效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2.3合同签订:
5.2.3.1新进员工自报到之日起二周内,集团应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一年(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当年4月1日(含)以前报到的员工,合同期满日期为次年的3月31日;当年4月1日以后报到的员工,合同期满日期为第三年的3月31日。
5.2.3.2试用期约定:新员工首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
5.2.3.3新员工试用期满,完成评估并转正后,由集团签发《岗位聘任通知》。
5.2.4合同续订:
5.2.4.1劳动合同期满,经集团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续签人员,经集团领导审批后进行劳动合同续订工作。
5.2.4.2如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员工继续上班,集团未表示拒绝、未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则劳动合同期限延续。
延续时间至另行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止,但延续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的期限。
5.2.5特殊约定:
5.2.5.1服务期约定:凡属集团出资招聘、培训或提供住房、交通工具等其他特殊待遇的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规定相应的为集团服务的期限。
员工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违纪被集团辞退的,应按约定的违约金作全额或部分赔偿。
5.2.5.2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为保守集团商业秘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一些涉及集团商业秘密的岗位,需另行签订XX协议。
XX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涉及集团商业秘密的员工,如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脱密期间员工应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5.2.6医疗期: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集团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
5.2.7违约金:集团对签订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员工设立违约金。
员工如违反约定,应按约定的违约金作全额或部分赔偿。
5.3劳动合同的期限
5.3.1劳动合同的迄止日期为:自订立年度的4月1日起,至期满年度的3月31日止。
5.3.1.1集团担任中心总经理以上(含)职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5.3.1.2集团担任行政业务部门总经理职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5.3.1.3集团担任行政业务部门助理总经理以上(含)职务的人员,以及派驻下属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以上(含)职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二年。
5.3.1.4其他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5.3.1.5如需对劳动合同期限有特殊约定的,须经集团人事专题会议讨论,并上报董事长、总裁审批后执行。
5.3.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集团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
5.3.3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人员,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当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5.4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5.4.1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约定。
双方协商不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4.2合并、分立中的合同履行:因机构调整、资产重组或改制而导致的集团系统内全资或控股企业分立或合并的,原劳动合同按以下原则执行:
5.4.2.1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或部分条款,不发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合同由分立或合并单位继续履行并认可其在本系统内的服务期限。
5.4.3合同的解除:
5.4.3.1协商解除: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符合本制度第(5.2.5.1)条款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员工,应按剩余的服务年限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5.4.3.2过失性解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被查实利用制假骗取信任进入集团工作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按集团规定可予以辞退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漏集团商业秘密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因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者其他原因严重影响集团声誉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4.3.3非过失性解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未提前通知的,集团与员工约定以一个月工资替代通知:☐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集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一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下列重大变化,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因集团业务职能调整需撤销或合并工作岗位的;
(2)因资产重组、企业改制或经营业务调整等导致无工作任务的;
(3)因岗位操作证件被取消,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4)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4.3.4经济性裁员:集团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依法裁员的,在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集团可以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5.4.4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确认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但经与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集团按规定支付伤残补助金
的例外);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5.4.5员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
☐企业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员工自费考上全日制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5.4.6员工合同解除的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提出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集团。
5.4.7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合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员工退休、退职、死亡的;
☐企业方因故破产、解散、歇业或撤销的;
☐实际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
☐员工任职资格丧失,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其不具备任职资格的;
☐员工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集团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5.4.8经济补偿:集团根据法律法规中对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处理经济补偿事宜。
5.5 法律责任
5.5.1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5.2双方签订服务期或XX专项协议的,因员工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协议或集团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5.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由集团与员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法律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或起诉。
5.6 附则
5.6.1.本管理办法经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有关的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5.6.2.本管理办法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支持性文件
无
7.相关记录及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