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几个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几个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皖地税函388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4.07.30

【实施日期】2004.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几个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函38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和各地反应的情况,经研究,现将企业所得税的几个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享受财税字〔1998〕732号确定的我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执行到期的,2003年能否继续享受问题。

对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享受财税字〔1998〕732号确定的我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执行到期的,可执行到2003年底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