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学院与凉山大学建立跨校专升本合作关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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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西南石油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经与西南石油大学共同协商,决定2014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根据《西南石油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立跨校专升本合作关系协议书》,符合要求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南石油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专升本学生基本条件
跨校专升本学生应为专科学生中的优秀学生。被选拔学生的基本条件为: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初次审核,学院教务处和学工部负责复审,报名学生于4月22日前将到所在系报名,并交报名考试费80元,系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月25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费、报名信息汇总表、学生电子照片及基本教学数据统计表、专升本学生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交学院教务处。
注意:
1、根据西南石油大学要求,系部需对报名西南石油大学的学生按要求计
算专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并分专业按平均学分绩点高低对学生进行排名,凡进入专业排名前3%的学生要进行标注,学院教务处将对此部分学生进行公示。
2、凡符合西南石油大学奖励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报学院教务处审核,学院教务处将对此部分学生进行公示。
二、选拔办法及程序
1、2014年西南石油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情况见附表一,各专业学生升本志愿只能填写表中所对应的本科专业。
附表一:2014年跨校专升本专业对应表
2、5月24日,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统一考试,理工科类各专业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文科类各专业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每科总分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考试内容以四川省教育厅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为准。
3、学生到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食宿自理。
4、对参加甲方“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西南石油大学将依据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按专升本选拔计划数1:1.5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候选学
生名单。西南石油大学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学生直接划入候选学生名单,并直接录取。
对于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其他候选学生,西南石油大学根据学生志愿、综合表现以及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南石油大学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的预录取名单(不按专业给定指标)。其中,对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候选学生,西南石油大学将直接录取;对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的候选学生,西南石油大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本专业年级全体学生前3%的候选学生,西南石油大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学院将对西南石油大学校预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将学生成绩通知学生本人。
三、教学管理
(1)“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学院将对此部分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西南石油大学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学校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学校不为逾期申请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学生办理任何手续,所涉及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均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对应专业三年级,按
照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认定办法按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3)“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教学计划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但要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4)“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三、四年级的学杂费收取标准与相应专业普通本科学生相同。按教学计划,一、二年级应补课程,实行按学分收费补课的办法。
四、其它
1、学生获奖信息仅限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
2、学生排名信息指学生前五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全体学生中的排名顺序
3、本办法只适用于2014年“专升本”工作。
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员教务处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