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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收购站管理制度

木材收购站管理制度

木材收购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收购站的管理行为,保障木材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文明的管理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木材收购站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木材收购站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林业法》、《木材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

第四条木材收购站应当遵守市场规则,竞争公平,不得有价格垄断行为,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木材资源。

第五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加强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公平,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排放废弃物,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本制度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关处罚。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木材收购站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木材进行收购,不得收购私自砍伐的树木,维护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九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对收购的木材进行登记、记录,并建立档案保管,确保收购木材的来源合法。

第十条木材收购站应当设立专门的质检人员,对收购的木材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所购木材质量良好,符合市场需求。

第十一条木材收购站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对所购木材进行分类、分级,并在明显位置标注木材品种、规格、等级等信息。

第十二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跟踪制度,对木材的质量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木材收购站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第十四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五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加强对木材收购区域的管理,保持场地整洁,防止因杂物引起的火灾。

第十六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木材收购站应当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材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木材经营活动的部门、岗位及员工。

第三条木材经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木材经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木材经营安全培训;3. 监督检查木材经营安全措施的落实;4. 研究解决木材经营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处理木材经营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岗位安全职责:1.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木材经营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工作;2. 各岗位员工按照岗位要求,严格遵守木材经营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木材经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培训内容:1. 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 木材经营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 应急处理方法。

第九条员工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木材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木材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木材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木材经营场所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等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第十四条木材经营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开展木材经营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木材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2. 电气设备、线路、照明等的安全;3. 木材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的安全;4. 员工的安全操作。

木材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木材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木材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促进木材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本市场经营的木材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木材市场的管理机构为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章。

第二章经营登记管理第四条凡在木材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进行经营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五条木材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流程和审核标准。

第六条经营登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经营项目清单等。

第七条经营登记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第八条经营登记一经办理成功,经营者应当及时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便于监督检查。

第九条持有伪造或冒用他人经营登记证件的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被注销经营登记资格,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经营者有责任及时更新经营登记信息,如经营项目、经营地点、负责人等。

第十一条木材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行检查,确保合规经营。

第十二条木材市场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未经登记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十三条经营者有权利对经营登记结果向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异议,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并处理。

第十四条木材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经营登记信息库,方便查询和监督。

第三章价格管理第十五条木材市场的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原料成本等因素自由浮动,不得操控价格。

第十六条木材市场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恶意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不当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明示价格,不得虚报价格,欺诈消费者。

第十八条木材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价格监管机制,定期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和调查。

第十九条木材市场价格行为出现异常,市场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核实处理。

第二十条经营者有权对木材市场价格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认真考虑并及时回复。

木材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木材仓库的管理,确保木材物资的安全、整齐、有序,提高木材利用率,降低木材损耗,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木材仓库的管理工作,包括木材的入库、出库、保管、盘点等环节。

1.3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木材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入库管理2.1 木材入库前,应由采购部门提供木材的材质、规格、数量、来源等信息,经审核无误后,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入库操作。

2.2 木材入库时,应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木材的材质、规格、数量等信息与采购部门提供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2.3 木材入库后,应及时填写入库单,并将入库信息录入仓库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保管管理3.1 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木材的材质、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木材的整齐、有序。

3.2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木材进行巡查,检查木材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 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木材的防潮、防晒、防虫、防霉等工作,确保木材的质量。

3.4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木材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四、出库管理4.1 木材出库前,应由使用部门提供出库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出库操作。

4.2 木材出库时,应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木材的材质、规格、数量等信息与出库申请一致,如有不符,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处理。

4.3 木材出库后,应及时填写出库单,并将出库信息录入仓库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安全管理5.1 仓库管理人员应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木材仓库的安全。

5.2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 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木材仓库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木材仓库的安全。

六、其他6.1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木材仓库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仓库的环境卫生。

6.2 仓库管理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木材保管知识培训,提高木材保管水平。

木业公司管理部管理制度

木业公司管理部管理制度

木业公司管理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业公司管理部的工作,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木业公司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是管理部的基本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

第三条木业公司管理部是木业公司的管理机构,负责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木业公司管理部的工作宗旨是:服务企业战略目标,建设高效团队,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促进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水平。

第六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应坚持诚信、专业、责任、进取的原则,服务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第八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员工工作激情,提高工作业绩。

第九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应当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应当注重团队协作,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木业公司管理部设置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部等部门。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部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公司管理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各项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发展。

第十四条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室的日常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协调管理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编制财务预算,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销售推广、客户服务等工作,开拓新市场,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十七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其他工作部门或办公室,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八条木业公司管理部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需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木材公司的规章制度(优秀11篇)

木材公司的规章制度(优秀11篇)

木材公司的规章制度(优秀11篇)木材公司的规章制度篇1一、操作禁止1.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着装要利落,扣子要系紧。

2.操作要精神要饱满专注,严禁在操作时间和别人谈话,严禁疲劳操作。

3.严禁喝酒操作机械。

4.严禁服用精神抑制类药物(如感冒药,安定)或带病上班。

5.严禁在机械下面非常杂乱情况下操作。

6.严禁在打雷下暴雨的天气操作机械。

7.严禁在有故障的机械上面操作。

8.严禁任何时间戴外人到车间闲逛闲聊。

9.严禁非木房规定操作人员接近及操作机械。

10.严禁所有人清晨及中午饮酒。

11.严禁带情绪工作。

12.严禁人为损坏工具及机器。

损坏照价赔赏,且罚款50―500元二、操作要求1.选材要对需求规格选材,且勿大材小用。

2.整块料花纹深浅适度,切勿整块色差太大,特别是本木色家具一定注意。

3.拼板时要木纹一致一个方向,不能一上一下。

4.拼方料或板料时,要刨平料面后再打白胶,以免淌胶面不平而造成凹槽浪费白胶,且漆好的家具面不美观而易看出拼接料面。

5.拼料前认真看清料单尺寸,切勿盲目猜测而武断改变。

6.榫头要牢固,安装时必须打白胶,切勿为快而用钉代替。

7.背板,面板,侧板,底板一定按设计要求用材,且勿以操作便利而用贴皮板材。

8.抽屉深度离后背板适中,不能过深或过浅,抽屉外面左右上下总体留下0.3厘米收缩缝,抽屉面板下及抽屉后面底棱一定要用小木片顶住抽屉缩进,木片要先粘胶在用俩个鞋钉钉上(这样才牢固)。

9.板边要打磨光滑,实木板一定要打穿削,板称内外要打磨光滑,安装时多层板一定要打胶,多余的胶一定要清理干净。

实木板一定要打蜡(以免板膨胀或收缩时撕开实木板)。

10.四周切角要严细平,切勿对角不齐,对角不平。

11.施工过程中一定不能在家具表面留下不可容忍的夹子印及锤子印。

若遭成本件家具的严重缺陷导至不能交货或返工,除罚款300元外,因维修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12.交货时一定要厂长验收,打木工编号,并交回料单,若无料单或私自把白胚抬出木工房,公司将本件产品做无主处理。

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木材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木材销售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员工。

第三条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木材销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木材销售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木材销售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要求第七条木材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木材储存、搬运、运输等环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木材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木材搬运、装卸作业应使用专用工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木材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木材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木材质量符合标准。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九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在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1. 引言木材交易中心作为木材行业的重要组织和交易平台,为了规范和提高木材交易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本《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为了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木材交易行业的健康发展。

2. 交易中心的组织结构木材交易中心包括管理部门、技术部门、交易部门和财务部门等。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交易规则,技术部门负责开发和维护交易平台,交易部门负责具体的交易操作,财务部门负责交易款项的结算和财务管理。

3. 交易规则1.交易双方的身份和资质必须通过审核,交易中心有权拒绝不合格的交易参与方。

2.交易双方必须按照交易中心的规定进行交易,不得违反交易规则或规避交易费用。

3.交易双方应当保证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不履行交易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交易双方应当尊重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交易中心的正常运营秩序。

4. 交易程序1.交易中心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可以在平台上发布交易信息和查询交易信息。

2.交易中心将组织交易参与方的资格认证,审核通过后,交易双方可以进行交易操作。

3.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平台在线下单并确认交易,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交易,但必须经过交易中心的确认和记录。

4.交易中心组织交易款项的结算,在交易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交易款项将划拨到买方账户上。

5. 交易费用1.交易中心将根据交易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手续费的具体数额将在每年底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仓储费等,由交易双方承担,交易中心不负责支付。

6. 交易纠纷处理1.如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调解。

2.交易中心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易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交易中心将全力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并按照法院裁决的结果执行。

7. 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活动。

木材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运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运营管理,规范木材经营行为,保障木材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木材的种植、采集、加工、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运营管理。

第三条木材运营管理应当坚持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木材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木材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木材种植和采集管理第五条木材种植和采集应当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业规划和计划,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六条木材种植和采集项目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等相关证件。

第七条木材种植和采集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确保生态安全。

第八条木材种植和采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木材运营管理水平。

第三章木材加工管理第九条木材加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木材加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条木材加工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木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产生。

第十一条木材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木材销售和运输管理第十二条木材销售和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木材运输证制度,确保木材来源合法。

第十三条木材销售和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木材运营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木材销售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木材质量,防止木材流失、损坏。

第五章木材使用管理第十五条木材使用单位应当合法使用木材,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木材使用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木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木材使用管理,提高木材利用率。

第十七条木材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木材浪费。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完整篇.doc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木材交易行为,促进木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心及所属各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及决定。

第三条中心为独立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心设立下属分支机构隶属中心管理。

第四条中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全权管理中心各项工作。

经营部实行经理负责制,经营部经理对中心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侵占或损坏中心及经营部公共财产。

第六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不得损害中心及经营部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严禁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中心利益或中心发展。

第八条通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中心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九条鼓励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十条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鼓励员工就中心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和工资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严格劳动纪律,对违反中心各项制度的行为,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应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 (2)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 (2)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本文档旨在规范木材交易中心的内部管理,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公平性。

所有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和交易参与方务必遵守本管理办法。

一、交易中心的基本职责1.木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木材的交易活动,包括交易场所的设置、交易规则的制定、交易参与方的管理和交易信息的发布。

2.交易中心要积极推动木材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交易服务,促进交易参与方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3.交易中心要依法落实环保和可持续木材交易的原则,防止非法木材流入市场,保护森林资源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交易中心的组织结构1.交易中心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交易参与方代表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交易中心的运营,并确定交易规则和平台建设的方向。

2.交易中心设立若干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交易活动组织和实施。

包括交易场所管理组、交易规则制定组、交易参与方管理组和交易信息发布组等。

三、交易规则与操作流程1.交易中心要制定详细的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交易规则应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费用等内容,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不断优化。

2.交易中心要建立高效的交易操作流程,包括交易申请、交易确认、交易支付、交易结算等环节。

确保交易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安全。

3.交易中心要建立交易监管机制,监测交易活动的合规性和交易信息的真实性。

对于违规行为和虚假信息,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交易参与方的管理1.交易中心要对交易参与方进行认证和管理,确保其合法、诚信的交易行为。

交易参与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承担相应的交易责任。

2.交易中心要建立交易参与方信用评估机制,根据其交易记录和信用状况对其进行评估。

依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3.交易中心要加强对交易参与方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交易规则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定期组织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促进行业的共同发展。

五、交易信息的发布和共享1.交易中心要及时、准确地发布交易信息,包括木材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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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木材交易行为,促进木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心及所属各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及决定。

第三条中心为独立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心设立下属分支机构隶属中心管理。

第四条中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全权管理中心各项工作。

经营部实行经理负责制,经营部经理对中心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侵占或损坏中心及经营部公共财产。

第六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不得损害中心及经营部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严禁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中心利益或中心发展。

第八条通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中心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九条鼓励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十条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鼓励员工就中心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和工资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严格劳动纪律,对违反中心各项制度的行为,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应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十七条中心及下属各经营部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木材公司规章制度样本(优秀范文7篇)

木材公司规章制度样本(优秀范文7篇)

木材公司规章制度样本(优秀范文7篇)木材公司规章制度样本篇1一、严禁在木工棚内及周围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

二、木工棚内必须每天清理碎木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

三、木工棚内严禁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四、砂轮机与木工操作地点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木工棚内木料放不宜太多,做好的成品应及时运走。

六、下班后要断电、关窗、锁门。

七、木工棚内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木材公司规章制度样本篇2一、岗位职责1、木工必须保证全校桌椅、门窗的完好使用,并对全校的木质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2、开学前对调配的桌椅要提前修好,期末时要对需要维修的桌椅进行检查登记,以备假期维修时有数。

3、对学校的门、窗、玻璃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损坏的要及时修理,若人为破坏要协助保管室做好赔偿事宜。

4、对木材、油漆等木工零星物品,要随用随领,不得库存。

5、严格手续,领用工具必须建立工具卡,凡从学校领用的工具不得外借,更不许拿公用工具干私活。

6、节约用料,按任务领料,逐笔记帐,不准把公物据为已有或送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100元。

7、每天填写工作量任务单,以备考查。

8、木工间易燃物品较多,故要加强防火、防漏电工作,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同时还应注意防盗工作,工作时注意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

10、对人为损坏的财产,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事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二、木工岗位作息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须到岗,具体工作时间以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准。

其中每天7∶15开始对全校范围(尤其是教室和宿舍)进行巡视。

三、奖惩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木工工作情况,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数师生认可、考核等第达到优秀者给予每月50元的奖励。

检查(包括学校领导、行政干部、教师、总务处及教育处专干等的检查)时如发现离岗、无岗者或工作不能达到标准者,每月的第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劳动报酬的10~20元,检查认定多次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总务处将上报学校,由学校解除聘任。

木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行为,提高公司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对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四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三、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公司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选拔和培养。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心员工生活,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员工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四、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回收。

第十五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五、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公司实行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司加强原材料和产品库存管理,保证库存安全、合理。

六、质量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实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障客户权益。

木材贸易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木材贸易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木材贸易业务,确保仓库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木材贸易业务的仓库管理。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3. 精细化管理,提高效率;4. 坚持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仓库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仓库主管负责:1.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仓库安全管理,确保仓库设施、设备、物资安全;3. 负责仓库人员管理,培养员工责任心和业务技能;4. 负责仓库库存管理,确保库存物资准确、及时。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职责:1. 负责仓库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2. 负责仓库物资的摆放、维护和保养;3. 负责仓库环境卫生,保持仓库整洁;4. 负责仓库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仓库作业流程第六条入库流程:1. 接收供应商提供的木材,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2. 对入库木材进行验收,确认质量符合要求;3. 对验收合格的木材进行入库登记,妥善存放;4. 对入库木材进行防潮、防虫等处理。

第七条出库流程:1. 根据销售订单,核对出库木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2. 对出库木材进行打包、标识;3. 对出库木材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符合要求;4. 出库登记,妥善保管出库单据。

第八条盘点流程:1. 定期进行仓库盘点,确保库存物资与账面相符;2. 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3. 对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为仓库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第九条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仓库消防设施完好;2.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3. 定期检查仓库电气线路,防止火灾事故;4. 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仓库人员安全培训:1.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仓库安全知识;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加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操作规范。

木材收购站管理制度范文

木材收购站管理制度范文

木材收购站管理制度范文木材收购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收购站的内部管理,保障木材收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木材收购站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收购人员等。

第三条木材收购站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信经营,促进木材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木材收购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木材收购站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包括站长、副站长、收购员、仓管员等。

各岗位职责如下:(一)站长:负责全站的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木材收购站的正常运营。

(二)副站长:协助站长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收购员:负责木材收购工作,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规定,进行价格谈判,确保收购的木材品质和数量。

(四)仓管员:负责木材的存储、发货和清理工作,确保木材的安全和良好状态。

第六条木材收购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工作流程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明确各岗位之间的职责和关系。

第七条木材收购站应定期进行组织架构和职责的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收购管理第八条木材收购站应与地方政府和相关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取木材收购的相关信息和市场动态。

第九条木材收购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木材收购的资质和许可证件的要求,确保收购的木材来源合法、可追溯。

第十条木材收购站应建立完善的收购台账和档案,记录每一批次收购的木材品种、数量、价格以及收购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验和核对。

第十一条木材收购站应购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收购的木材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测量。

第十二条木材收购站应根据市场行情和木材品种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收购价格,并及时调整和公示。

第十三条木材收购站应建立健全异常木材的处理制度,对于疑似非法来源的木材,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

木材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经营管理,规范木材市场秩序,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木材经营管理应当坚持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许可证制度,加强源头管理,确保木材来源合法。

第二章木材经营管理制度第四条从事木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地点、数量进行经营。

第五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木材进销货台账,真实记录木材的来源、数量、规格、销售去向等信息。

第六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森林资源费、木材交易费等税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木材价格政策。

第七条木材经营单位不得经营、加工、运输、使用非法木材和来源不明的木材,不得经营、加工、运输、使用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第八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木材质量管理,保证木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木材加工管理制度第九条从事木材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地点、数量进行加工。

第十条木材加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木材加工台帐,真实记录木材的来源、数量、规格、加工产品去向等信息。

第十一条木材加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木材加工技术标准,采用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木材加工技术,提高木材利用率。

第十二条木材加工单位不得加工、制作、销售非法木材和来源不明的木材产品,不得加工、制作、销售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第四章木材运输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从事木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路线、数量、期限进行运输。

第十四条木材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木材运输台帐,真实记录木材的来源、数量、规格、运输去向等信息。

第十五条木材运输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木材运输税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木材运输价格政策。

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木材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木材经营场所、设备、人员及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木材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损坏、失效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五、火灾预防与控制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火灾预防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四条定期对木材储存、加工场所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理技能。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对事故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木材货场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木材货场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木材货场人员管理制度范文木材货场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材货场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木材货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兼职工。

第三条木材货场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木材货场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指挥和安排。

第四条木材货场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时应专心致志,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完成任务。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五条木材货场人员的入职必须经过面试和考察,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六条木材货场人员的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离职期间应继续完成自己的工作,不得影响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条木材货场人员离职后,应按照规定归还单位的所有财产,并交代工作情况和经验教训。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木材货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包括以下要求:1. 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准时上班;2. 不得私自离岗,不能随意调换工作岗位;3. 严禁酗酒、吸烟或使用毒品;4. 不得随意私藏木材货物,不得私自处理货物;5.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贿赂,不得做出违法违纪行为;6. 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工作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九条木材货场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木材货场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安全要求:1. 不得擅自使用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培训和取得证书后方可使用;2. 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3. 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并做到最大限度的尽快消除或减轻安全隐患;4. 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木材货场人员的工作表现将根据其工作表现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木材货场人员的奖惩情况将在员工档案中记录,作为评定个人能力和晋升的依据。

第十三条木材货场人员违反管理制度或者工作纪律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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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木材交易行为,促进木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心及所属各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及决定。

第三条中心为独立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心设立下属分支机构隶属中心管理。

第四条中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全权管理中心各项工作。

经营部实行经理负责制,经营部经理对中心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侵占或损坏中心及经营部公共财产。

第六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不得损害中心及经营部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严禁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中心利益或中心发展。

第八条通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中心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九条鼓励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十条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鼓励员工就中心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和工资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严格劳动纪律,对违反中心各项制度的行为,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应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十七条中心及下属各经营部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十八条中心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各经营部设置兼职报账制出纳。

第十九条中心实行分片经营,集中建账,部门核算,集中纳税,报账制管理。

各经营部不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设置报账制出纳员。

第二十条会计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中心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中心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的主要职责如下:
主持编制并签署中心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做好各项会计基础工作,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业收入现金,严禁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四十四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ﻭ第四十五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四十六条现金日记账必须用固定一本账,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

第四十七条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账相符。

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四十八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九条各经营部正常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实行经手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并签字,经营部部门审核,经营部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条各经营部的经营工作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木材的采购、运销成本费用与销售收入实行严格的两条线分别入账。

第五十一条本部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第五十二条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

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经营部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

严禁私自贷款和集资。

经营部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中心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由总经理审批。

本中心内的相互借款均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


第五十四条严禁经营部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五十五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
带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中心及经营部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五十七条经营部应上交中心的收入,必须在当月底前交清。

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中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并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第五十八条各经营部必须加强对各类编号单证的管理,报账制出纳专人负责各类编号单证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编号单证,违者处有价单证开具金额的15%以上的罚款,无价单证扣发1-2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ﻭ第六十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六十一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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