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企业标准之热轧BL标准
(整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DIN 1623-(1)-1983
GB/T5213-2001
Q/BQB 403-1999 BZJ 407-1999
牌号
DC01(St12)
DC01
FeP01
St12
-
St12
DC03(St13)
DC03
FeP03
RRSt13
-
St13
DC04(St14,St15)
DC04
FeP04
表2
级别
代号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O3)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O4)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FD(O5)
表3
表面结构
代号
麻面
D
光亮表面
B
4订货所需信息
4.1订货时用户应提供如下信息:
a)产品名称
b)本产品标准号
c)牌号
d)产品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边缘状态
f)表面结构
g)表面质量级别
h)包装方式
i)用途
4.2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结构、表面质量级别、边缘状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结构为麻面、FB级表面质量的切边钢带及切边钢板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6.3交货状态
6.3.1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6.3.2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除掉,供方保证自制造之日起在通常的非裸包包装、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六个月不生锈。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6.4力学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宝钢热镀锌板标准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连续热镀锌/锌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Q/BQB 420-2009 代替Q/BQB 420-2003、BZJ 421-2005、BZJ 422-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连续热镀锌/锌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0.30mm~3.0mm的钢板及钢带,主要用于制作汽车、建筑、家电等行业的内外覆盖件和结构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1839-2008 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4336-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 5027-2007 金属材料 薄板和薄带 塑性应变比(r值)的测定GB/T 5028-2008 金属材料 薄板和薄带 拉伸应变硬化指数(n值)的测定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20126-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Q/BQB 400 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宝钢 锅炉用无缝钢管
锅炉用无缝钢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用无缝钢管的分类、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用于制造蒸汽锅炉、管道等的热轧无缝钢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 4338 金属材料高温拉伸试验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组织评定方法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YB/T 5148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ASTM A 450-1996 碳钢、铁素体和奥氏体合金钢钢管一般要求DIN EN 10236-1994 钢的试验管子的环状扩口试验DIN 50115-1991 金属材料试验冲击韧性试验SEP 1915-1994 耐热钢管纵向缺陷的超声波检验SEP 1918-1992 耐热钢管横向缺陷的超声波检验SEP 1919-1977 耐热钢管分层缺陷的超声波检验SEP 1925-1980 钢管的涡流密实性检验3.分类3.1 钢管按供货质量等级分为Ⅰ、Ⅲ两类,由非合金钢制成的钢管分Ⅰ、Ⅲ两类,由合金钢制成的钢管只有Ⅲ类。
3.2 Ⅰ类管用于低中压工业锅炉等设备;Ⅲ类管用于高压及其以上压力的电站锅炉等设备。
材料标准—宝钢企业Q-BQB(pdf 26)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热轧部生产的相应产品。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规定如下:Cu ≤0.20%,Cr≤0.15%,Ni≤0.15%,
SPHD
冲压用
≤14.0
铝镇静
≤ ≤0.05 0.10
≤ 0.035 0.50 0.035 ≥0.020
式也可为压盖钢,此 时铝不规定并在质量 证明书中注明
≤ SPHE 深冲用 ≤8.0 0.10 ≤0.05
L0=80 L0=5.65 b0=20 7.
蚀。 拉伸试样取向如下:对 St 系列产 品宽度<600mm 取纵向,宽度≥
170~360
170~340
≤440
25
29
2
600mm 的取横向;SPH 系列取纵向 试样,L0=50mm,b0=25mm。
≤ StW23 冲压用 ≤ StW23 ≤8.0 压盖 0.10 ≤0.05 ≤8.0 0.10 ≤0.07
≤ 0.035 0.50 0.035 ≥0.020 170~340 170~320 ≤420 27 31 0
8.
弯曲试样:St 系列取横向,SPH 系 列取纵向,宽度≥20mm。
≤ 0.035 0.50 0.035 ≥200 ≥200 ≤390 28 33 0
≤ StW24 深冲用 ≤8.0 铝镇静 0.08 ≤0.07
标准号
≤ SPHC 一般用 ≤14.0 0.15 ≤0.05
≤ 0.035 0.60 SPHC、SPHD 的脱氧方 0.035 ≥0.010 27 29 29 29 31 31 1
1.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 DIN 1624-2、 EN10111 及 JIS G3131。
2. ≥270 30 32 33 35 37 39 0 0 3.
宝钢钢板标准
JSC270C JSC270D JSC270E JSC270F JSC270G
DIN 1623-(2)-1986
SC1 SC2 SC3
冷连轧碳 素结构钢 板及钢带
St37-2G St44-3G St52-3G
结构件 结构件 结构件、加 强件
≤0.17 ≤0.20 ≤0.20
≤1.00 ≤1.30 ≤1.60
Q/BQB416-2003 JFS A 2001-1998 JIS G 3135-1986
B140H1 B180H1 B180H2(BH340) -
JSC270H JSC340H JFS A 2001-1998
SPFC340H Q/BQB418-1999
B140H1 B180H1 B180H2 B210H2 B250H2 BH340 BH340A
≤0.50 ≤0.45 ≤0.40 ≤0.30 ≤0.30
≤0.035 ≤0.030 ≤0.025 ≤0.020 ≤0.020
≤0.025 ≤0.025 ≤0.020 ≤0.020 ≤0.020
≥0.020 ≥0.020 ≥0.015 ≥0.015 ≥0.015
≤0.20 ≤0.20 ≤0.20
140~270 120~240 120~210 120~190 110~180
-
-
-
冲压用(低 DC52D+Z(St04Z),D 碳钢或超低 C52D+ZF 碳钢) DC53D+Z(St05Z), 深冲用(超 DC53D+ZF 低碳钢) DC54D+Z(St06Z), DC54D+ZF DD54D+Z(St06ZR) DC56D+Z(St07Z) DC56D+ZF
QBQB315-2018-热冲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7.5 7.5.1
力学性能 供方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注: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的上升,断后伸 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使用。
Q/BQB 315-2018
热冲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Continuously hot-roll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for hot-stamping press hardening
2018-01-15 发布
2018-04-10 实施
发布
Q/BQB 315-2018
前
言
% N ≤ 0.008 ≤ 0.008 Cr ≤ 0.35 ≤ 0.35 Ti 0.01~ 0.05 0.02~ 0.05 Mo ≤ 0.35 ≤ 0.35
Alt 0.01~ 0.06 0.01~ 0.06
BR1200HS BR1500HS
a
可添加 Nb 等微合金元素。
7.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检验项目 化学分析 拉伸试验
a a
8.1 8.2 8.3 8.4
试样数量(个) 1/炉 1/批
取样方法 GB/T 20066 GB/T 2975
试验方法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4、GB/T 20125 或通用方法 GB/T 228.1
对化学成分进行仲裁试验时,应按 GB/T 223 的规定执行。
货;未说明边缘状态、表面质量级别和是否涂油时,以切边状态、较高级表面和涂油交货;未说明钢卷 内径时,以钢卷内径 610mm 交货。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 301 的规定。如需方对厚度精度有更高要 求时,订货时可选择 Q/BQB 301 中表 4 给出的高级精度 PT.C。 7 技术要求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表2
Q-BQB 110-2009 轧制方坯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轧制方坯Q/BQB 110-2009代替Q/BQB 110-2003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初轧方坯和热轧方坯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供再轧或锻造用的初轧方坯和热轧方坯。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6-19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GB/T 1979-2001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3.1尺寸及允许偏差3.1.1方坯的截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单位:mm 边长90 100 120 130 134 140 200 210 225 230 250 260 280 300 320边长允许偏差+2.5-1.5+2.5-2.0+3.5-2.0+4.0-2.0+6.0-4.0+7.0-5.0±7.0 ±7.0 ±7.0对角线长度差≤3.0 ≤3.5 ≤4.0 ≤4.5 ≤6.5 ≤8.0 ≤10 ≤14 ≤14 圆角半径12 15 18 20 30 35 40 40 40 注:圆角半径仅供孔型设计用。
3.1.2方坯边长小于等于140mm的方坯的通常长度为2000mm~19000mm;方坯边长大于等于200mm的方坯的通常长度为2000mm~10000mm。
方坯也可按定尺和倍尺长度交货,其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允许偏差为0mm~70mm。
3.2外形3.2.1方坯的每米弯曲度不应超过:方坯边长≤140mm……………………15mm方坯边长≥200mm……………………20mm总弯曲度不得大于总长度的2.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7.4 取样频率 7.4.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7.4.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重量不大于 70 吨的同炉号、同牌号、同厚度规格、同产品形态
Q/BQB 372-2003
的钢带组成。 注: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确定检验批重量。 7.5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位置 试样在轧制钢带头尾 6.0m 以外处截取,并取自钢带宽度的 1/4 处。 7.6 复验 7.6.1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另取三个试样进行复验,这时,前 后六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值,并且其中低于规定值的试样最多只能有二个, 只允许其中一个值小于规定值的 70%。 7.6.2 如拉伸和弯曲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 合格项目的复验。 7.6.3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 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 7.6.4 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 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8 数值修约规则按 GB/T 8170 的规定。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9.1 钢带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Q/BQB300 的规定。 9.2 通常情况下,钢带包装重量应≤43.6 吨。
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Q/BQB 300-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Q/BQB 301-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QBQB390-2014-热连轧花纹钢板及钢带
试验方法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
GB/T 228.1 GB/T 232
7.5 取样频率 7.5.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5
Q/BQB 390-2014 7.5.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如需方要求保证钢板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则钢板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不大于 80t 同炉号、同牌 号、同厚度、同交货状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 7.6 复验 7.6.1 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 的复验。 7.6.2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 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 7.6.3 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 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8 包装、标志和检验文件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 d) 尺寸规格; e) 边缘状态; f)花纹尺寸、外形和花纹布置(如图 1 或图 2); g)用途。 4.2 在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如订货中未注明边缘状态,按本标准供货的产品以不切边状态供货。未注明花纹尺寸、外形和花纹 布置时,由供方确定。
建筑、船体结构用面板
H-“GB/T 700、GB/T 1591 中牌号”a
1.5~16.0
a 引用 GB/T 700、GB/T 1591 中钢级时,热轧花纹钢板和钢带的牌号由代表“花纹”汉语拼音字母“H”+“-”+
引用标准中的牌号组合而成。例如:H-Q235。
宝钢企业标准之热轧BL标准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BQB 310-1999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热轧部生产的、具有良好冷成型性能的碳素及微合金钢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产品供制造汽车大梁、横梁、滚型车轮、汽车传动轴管等结构用。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 / 32GB 222-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 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 228-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 232-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 2975-82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Q/BQB 300-1999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Q/BQB 301-1999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3 分类及牌号3.1钢板及钢带按用途、产品类别区分如表1所示。
2 / 32表1 (续)3 / 32上海宝钢集团公司1999-02-02 发布 1999-06-01实施Q/BQB 310-1999表1(完)4 / 325 / 322.按边缘状态分为切边 EC不切边 EM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4.1 B330CL、B380CL、B420CL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301较高精度(PT.B)规定。
4.2 B440QZR 、B480QZR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的规定。
3.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按Q/BQB301的规定。
表2 mm6 / 323.订货所需信息5.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7 / 32a.本企业标准号;b)牌号;c)产品类别(按3.1)d)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级别;e)边缘状态(按3.2)。
Q-BQB350-2003 厚度方向性能热连轧钢板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QB 350-2003厚度方向性能热连轧钢板代替Q/BQB 350-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厚度方向性能热连轧钢板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10.0mm的厚度方向性能热连轧钢板。
本标准是对Q/BQB 303-2003《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中牌号StE255、StE355及SM490B 钢板要求厚度方向性能时的补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5313-1985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Q/BQB 300-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Q/BQB 301-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Q/BQB 303-2003 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3 术语和定义3.1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厚度方向性能钢板是指这种钢板不仅要求沿宽度方向和长度方向有一定的力学性能,而且要求厚度方向有良好的抗层状撕裂的性能。
钢板的抗层状撕裂的性能采用厚度方向拉伸试验的断面收缩率来评定。
4 分类及代号4.1 钢板按厚度方向性能分为Z15、Z25、Z35三个级别。
4.2 钢板按边缘状态分为切边(EC)和不切边(EM)。
5 订货所需信息5.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a) 本企业标准号;b)牌号及厚度方向性能级别(例:StE355-Z25);c)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d)边缘状态。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06-04发布 2003-12-15实施如订货中未注明边缘状态,厚度精度,则按本标准供货的产品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的切边钢板交货。
宝钢热轧板的牌号及其标准
B180H2 (180~280,≥
340)
JSC340H (185~285,≥
340)
JSC340H (185~285,≥
340)
SPFC340H (≥185;≥340)
B210H2
(210~320,≥
宽度 550~1850 600~1900 550~1850 600~1900 120~900
长度(或带卷内径) 2000~12000 (t<5) 2000~16000 (t≥5)
760+20~760-70 (内径)
冷轧系列 [产品牌号及标准]
品种
标准号
种类 低屈服点冷连轧钢带
Q/BQB 408-1999
WTSt37-2 WTSt52-3
NAW 400 NAW 490 B460NQR B490NQR S-ten2
Mariloy G41A Mariloy S50A
B480GNQR
Z15 Z25 Z35
JIS G3113
SEW 092 (EN10149-2)
-------
DIN 17155 (EN10028-2)
NK Super UFD
(实例: s=145, b =280)
GM CQ/St12/Grade 1
(≥140) DQ/St13/Grade 2 (140~260,≥270)
DQSK/St14/Grade 3 (140~205,≥270)
DDQ/St15/Grade 4 (140~185,≥270)
EDDQ/Fep06/Grade 5 (140~170,≥270)
SPHT1 SPHT2
说明
适用于制造冷成 型加工的零件
用于建筑、桥 梁、船舶、车辆 等一般结构件
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标准
宝钢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热轧部生产的、具有良好冷成型性能的碳素及微合金钢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产品供制造汽车大梁、横梁、滚型车轮、汽车传动轴管等结构用。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分类及牌号3.1钢板及钢带按用途、产品类别区分如表1所示。
表1 (续)表1(完)2.按边缘状态分为切边 EC不切边 EM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4.1 B330CL、B380CL、B420CL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301较高精度(PT.B)规定。
4.2 B440QZR 、B480QZR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的规定。
3.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按Q/BQB301的规定。
表2 mm3.订货所需信息5.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a.本企业标准号;b)牌号;c)产品类别(按3.1)d)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级别;e)边缘状态(按3.2)。
如在订货合同中未说明边缘状态和尺寸(厚度)精度,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按本标准供货的钢带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不切边状态交货,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切边状态交货。
2.标记示例按Q/BQB310-1999交货的牌号SAPH400,厚度3.0mm,PT.A级精度,宽度1500mm,长度5000mm,切边(EC)的钢板,其标记为:Q/BQB310-1999,SAPH400热轧钢板,3.0PT.A×1500(EC)×5000Q/BQB 310-19993.技术要求1.牌号及化学成分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Q-BQB-300-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1-钢木托架 2-铁盒盖
3-捆带、锁扣 4-防锈纸、塑料薄膜
5-下盖板
6-钢板
图 14
3-5
Q/BQB 300-2003 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必须开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按需要应注明:供方名称及商标、 订货及收货单位、合同号、产品名称、标准号及牌号、尺寸规格、炉号、钢卷号或捆包号、交货重 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交货日期、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4) 在钢卷尾部安装夹具
图7
≤43.6
标志
成品标签 不少于 2 个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3-06-04 发布
2003-12-15 实施
3-1
Q/BQB 300-2003
表面 处理方式
非酸洗表面 a
适用产品 纵切钢带
表 1(续)
包装
包装方式 纵切成 3 卷及 3 卷以上钢带 的组合包装: 1) 每个小卷周向捆扎不小于 1 道,径向打捆不小于 2 道。 2) 组合打捆径向不少于 3 道并加 护角。
特殊包装 (盒式包装)
1) 用防锈纸包裹 2) 用上盖板和侧护板包裹 3) 捆扎道次:纵向不小于 2 道
横向不小于 3 道 4) 用钢木托架
图示 图 11
图 12
捆重 t
≤10.0t
≤10.0t
标 志a
1) 每捆最上面 1 张钢 板上粘贴一个成品标 签。 2) 每捆钢板的侧面悬 挂一个成品标签。 3) 每张钢板应滚印或 钢印有牌号、标准号 等标志 1) 每个捆包上粘贴一 个成品标签。 2) 每捆钢板的侧面悬 挂一个成品标签。 3) 每张钢板应滚印 或钢印有牌号、标准 号等标志
横向不小于 3 道 5) 用钢木托架
宝钢标准Q-BQB 300-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表 2(续)
包装
包装方式
1) 用防锈纸包裹 2) 用塑料薄膜覆盖 3) 用上盖板、下盖板和侧护 板包裹 4) 捆扎道次:纵向不小于 3 道
横向不小于 3 道 5) 用钢木托架 1) 用防锈纸包裹 2) 用塑料薄膜覆盖 3) 用下盖板、铁盒盖包裹, 或浅盒加侧护板、铁盒盖包裹 4) 捆扎道次:纵向不小于 3 道
1) 裸露包装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4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图 1 3.0~22.0 图 2 3.0~22.0
国内直发卷和
1) 裸露包装
经平整或重卷钢带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4 径 1
图3
≤43.6
(除管线钢外)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非酸洗表面 a
国外用钢带 (除管线钢外)
1) 裸露包装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4 径 2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a 如是船板产品,每张船板还必须有供方商标、船级社标志、尺寸、钢卷号等标志。 b 根据用户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单张包装,此时横向捆扎 1 道以便于悬挂成品标志,捆扎处加护角。
3-2
Q/BQB 300-2003
表面 处理方式
酸洗表面
包装类型
特殊包装 1 (盒式包装)
特殊包装 2 (盒式包装)
图 13
1-钢木托架 2-铁盒盖
3-捆带、锁扣 4-防锈纸、塑料薄膜
5-下盖板
6-钢板
图 14
3-5
Q/BQB 300-2003 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必须开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按需要应注明:供方名称及商标、 订货及收货单位、合同号、产品名称、标准号及牌号、尺寸规格、炉号、钢卷号或捆包号、交货重 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交货日期、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Q/BQB 110-2003 轧制方坯
≤0.023 ≤0.035
Cu≤0.20
Cu:≤0.10 Cr:≤0.10 Ni:≤0.10
1-3
Q/BQB 110-2003
表 2(续)
分类 弹簧钢
牌号 B55SiCr 60Si2MnA 60Si2CrA
脱氧 方式 -
-
-
C 0.51~0.59 0.56~0.64 0.56~0.64
Si 1.40~1.60 1.60~2.00 1.40~1.80
0.15~0.35 ≤0.03 ≤0.03 ≤0.03 ≤0.03 ≤0.03 ≤0.03 ≤0.03
0.60~0.90 ≤0.60 ≤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02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方坯边长 ≤140mm……………………15mm 方坯边长 ≥200mm……………………20mm 3.2.2 方坯端部因剪切变形而造成的局部宽展不得大于边长的 10%。 3.2.3 方坯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3.2.4 方坯在最大凹入处的宽度不得超过边长的允许偏差。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3-06-04 发布
-
C 0.08~0.13 0.13~0.18 0.18~0.23 0.22~0.28 0.27~0.33 0.32~0.38 0.35~0.41 0.37~0.43 0.42~0.48 0.47~0.53 0.17~0.24
0.33~0.38
0.12~0.19 0.32~0.38
≤0.08 ≤0.10 0.08~0.13 0.10~0.15 0.13~0.18 0.13~0.18 0.15~0.20 0.15~0.20 0.18~0.23 0.18~0.23 0.27~0.35
BQB301-2003(宝钢热轧钢板、钢带尺寸、外形公差)
6 尺寸允许偏差6.1 对不切头尾钢带,检查尺寸时,两端不考核的总长度 L的计算公式为:L (m)=90/公称厚度(mm)但两端最大总长度应不大于20m。
6.2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 钢板和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6.4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7 外形7.1 对不切头尾和不切边的钢带,检查镰刀弯时,两端不考核的总长度L 的计算公式为:L (m)=90/公称厚度(mm)但两端最大总长度应不大于20m。
7.2钢板的不平度允许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
7.3钢板及钢带的镰刀弯允许值应符合相应表7和表8中的规定。
7.4钢板的脱方度u应不超过钢板实际宽度的1%。
7.5 钢带和纵切钢带应捆扎牢固,钢卷一侧的塔形允许值应符合表9的规定。
7.6 钢卷内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2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 mm公称厚度下 列 宽 度 时 的 厚 度 允 许 偏 差≤1200 >1200~1500 >1500~1800>1800普通精度 PT.A较高精度 PT.B普通精度 PT.A较高精度 PT.B普通精度 PT.A较高精度 PT.B普通精度 PT.A较高精度 PT.B≤1.50 ±0.15 ±0.13 ±0.17 ±0.14 - - ― ->1.50~2.00 ±0.17 ±0.14 ±0.19 ±0.15 ±0.20 ±0.17 - - >2.00~2.50 ±0.18 ±0.15 ±0.20 ±0.17 ±0.21 ±0.18 ±0.23 ±0.19 >2.50~3.00 ±0.20 ±0.17 ±0.21 ±0.18 ±0.22 ±0.19 ±0.24 ±0.20 >3.00~4.00 ±0.22 ±0.19 ±0.24 ±0.20 ±0.26 ±0.21 ±0.28 ±0.22 >4.00~5.00 +0.20 -0.40 ±0.21 +0.20 -0.45 ±0.23 +0.25 -0.50 ±0.24 +0.30 -0.45 ±0.25 >5.00~6.00 +0.20 -0.45 ±0.24 +0.20 -0.50 ±0.25 +0.25 -0.55 ±0.26 +0.30 -0.55 ±0.30 >6.00~8.00 +0.20 -0.50 ±0.28 +0.20 -0.55 ±0.30 +0.25 -0.60 ±0.31 +0.30 -0.60 ±0.35 >8.00~10.00 +0.20 -0.55 ±0.32 +0.20 -0.60 ±0.33 +0.25 -0.65 ±0.34 +0.30 -0.65 ±0.40>10.00~12.50+0.20 -0.60 ±0.35 +0.20 -0.65 ±0.36 +0.25 -0.70 ±0.37 +0.30 -0.75 ±0.43 >12.50~15.00+0.20 -0.65 ±0.37 +0.20 -0.70 ±0.38 +0.30 -0.75 ±0.40 +0.35 -0.75 ±0.46 >15.00~25.40+0.20 -0.70 ±0.40 +0.20 -0.70 ±0.42 +0.35 -0.75 ±0.44 +0.40 -0.75 ±0.50 表3 钢板和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 mm公称宽度 不切边钢板和钢带 宽度允许偏差切边钢板和钢带宽度允许偏差公称厚度<10.0 公称厚度≥10.0650~1200 +20 0 +3 0 +4 0 >1200~1500 +20 0 +5 0 +6 0 >1500 +20 0 +6 0 +6 0表4 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 mm公称宽度在下列 厚度时 的宽度 允许偏 差≤4.0 >4.0~8.0 >8.0120~≤160 +1 0 +2 0 +2 0>160~250 +1 0 +2 0 +3 0>250~600 +2 0 +2 0 +3 0>600~900 +2 0 +3 0 +4 0表5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 mm公称长度 长度允许偏差2000~<8000 +0.005×公称长度 0≥8000 +40 0表6 钢板的不平度允许值 mm公称厚 度下 列 宽 度 时 的 不 平 度 允 许 值a,b,c≤1200 >1200~1500 >1500≤2.0 ≤18 ≤20 ≤25 >2.0~25.4 ≤15 ≤18 ≤23a 以上不平度允许值仅适用于钢板,不适用于钢带。
宝钢热轧标准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冷成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Q/BQB 302-2009代替Q/BQB 302-2003 BZJ 305-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成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冷成型用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32-1999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4336-2002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 20066-200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123-2006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Q/BQB 300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Q/BQB 301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3 分类和代号3.1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如表1所示。
3.2 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酸洗表面轧制表面3.3 按表面质量级别分为:普通级表面 FA较高级表面 FB3.4 按产品类别分为:热轧钢带热轧钢板热轧纵切钢带热轧酸洗钢带热轧酸洗钢板表1牌号公称厚度 mm 表面处理方式用途SPHC ≤16.0轧制表面一般用≤6.0酸洗表面DD11 ≤11.0轧制表面≤6.0酸洗表面 SPHD≤16.0 轧制表面 冲压用≤6.0 酸洗表面 DD12 ≤11.0 轧制表面 ≤6.0 酸洗表面 SPHE SPHF ≤8.0 轧制表面 深冲用 ≤6.0 酸洗表面 DD13 DD14 ≤11.0 轧制表面 ≤6.0 酸洗表面 BRC1 1.5~6.0 酸洗表面BRC2、BRC31.8~6.04 订货所需信息4.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b) 产品类别;c) 牌号、表面处理方式及表面质量级别; d) 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f )用途;g )检验文件类型。
宝钢热轧产品标准对照表
SM400B SM400B Q235C,Q255B,209 ^6 s" |, K+ y/ ?
SM400C SM400C Q235D,20
SM490A SM490A Q275,Q345A,Q345B
SM490B SM490B Q275,Q345C
SS330 SS330 Q195,Q215A,Q215B,15
SS400 SS400 Q235A,Q255A# w V( G& ?" g/ Y8 i& k
SS490 SS490 Q275A* T, G% @5 \# B% X& K
SS540 SS540-
. K1 p1 _: o: ~3 L
表2, c1 A! F q; o& g; t) }
S320 S320 L320 L320 X46/ d& b/ r* n" a3 @) G% f k; q
S360 S360 L360 L360 X52, c7 z( d4 }3 M$ Z, w' F# _
S390 S390 L390 L390 X56% |6 o, v+ X$ t( G5 N2 }
S415 S415 L415 L415 X60/ q, o3 r- G) E. g
St37-2 St37-2,RSt37-2 Fe360B S235JR Q235B1 @) u* K8 O9 j; A
St37-3 St37-3 Fe360C S235J0 Q235Cm7 x& C/ y4 q; ^ m1 k( [1 d4 G' E
St44-2 St44-2 Fe430B S275JR Q255B8 p' q1 T: @$ b+ b) ~# B" n2 b.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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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BQB 310-1999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热轧部生产的、具有良好冷成型性能的碳素及微合金钢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产品供制造汽车大梁、横梁、滚型车轮、汽车传动轴管等结构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22-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 232-88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 2975-82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Q/BQB 300-1999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Q/BQB 301-1999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及牌号
3.1钢板及钢带按用途、产品类别区分如表1所示。
表1 (续)
Q/BQB 310-1999 表1(完)
2.按边缘状态分为
切边 EC
不切边 EM
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B330CL、B380CL、B420CL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301较高精度(PT.B)规定。
4.2 B440QZR 、B480QZR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的规定。
3.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按Q/BQB301的规定。
表2 mm
3.订货所需信息
5.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
a.本企业标准号;
b)牌号;
c)产品类别(按3.1)
d)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级别;
e)边缘状态(按3.2)。
如在订货合同中未说明边缘状态和尺寸(厚度)精度,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按本标准供货的钢带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不切边状态交货,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切边状态交货。
2.标记示例
按Q/BQB310-1999交货的牌号SAPH400,厚度3.0mm,PT.A级精度,宽度1500mm,长度5000mm,切边(EC)的钢板,其标记为:
Q/BQB310-1999,SAPH400热轧钢板,3.0PT.A×1500(EC)×5000
Q/BQB 310-1999
3.技术要求
1.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6.1.2 钢中残余铜的含量应不大于0.20%,铬、镍的含量应不大于0.15%,供方可不进行残余元素分析,但应保证符合上述规定。
6.1.3 成品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与表3规定值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 222的规定。
供方如能保证,可不进行分析。
6.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为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6.3 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的交货状态按表4的规定。
6.4 力学和工艺性能
6.4.1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分别符合表5、表6和表7的规定。
6.4.2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侧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表3
表4
Q/BQB 310-1999
表5
SAPH400≥400≥255≥235≥31≥32≥34≥35≥36≥24
2a SAPH440≥440≥305--≥29≥30≥32≥33≥34-3a
注:1.表中所列拉伸试验规定值适用于纵向试样,弯曲试验适用于横向试样。
2.牌号SAPH 310的屈服点值为参考值,不作为保证条件。
3.弯曲试样宽度b>20mm。
表6
牌号
拉伸试验
1800弯曲试验
弯心直径
伸长率%
上屈服点抗拉强度L0=80mm
b=20mm
L0=5.65
MPa MPa板厚 mm
<3.0≥3.0
QStE340TM≥340420~540≥19≥25
QStE380TM≥380450~590≥18≥23d=0.5a QStE420TM≥420480~620≥16≥21
QStE460TM≥460520~670≥14≥19d=1a
表7
Q/BQB 310-1999
6.5 表面质量
6.5.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需酸洗或酸洗涂油的钢板及钢带不得停车斑。
6.5.2 钢板及钢带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痕等轻微局部的缺陷,但应保证钢板和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6.5.3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所以允许带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8%。
7 试验方法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检查。
7.3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QStE460TM
QStE500TM
L0=5.65 B330CL
B380CL
B420CL
B420L,B510DL
B550L
B440QZR
B480QZR
L0=5.65
SAPH310
SAPH370
SAPH400
SAPH440
试样宽度b≥20mm
3 弯曲试验QStE310TM
GB 2975 试样宽度b≥20mm GB 232
Q/BQB 310-1999 8 检验规则
8.1取样频率
8.1.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8.1.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重量不大于50吨的同牌号、同厚度规格、同产品形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
每批取拉伸试验试样和弯曲试验试样各一个。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另确定检验批重量。
8.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位置
试样取自钢板或钢带宽度的1/4处。
8.3 取样方法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4.复验
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9.1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300的规定。
9.2 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9.3 包装重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Q/BQB 310-1999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与引用标准最新版及国标相近牌号对照表
表A.1
表A.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JIS G3113-1990、SEW092-82、EN10149-2:1995。
本标准水平等级标记Q/BQB310-1999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