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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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规定

业务招待费规定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招待工作的管理,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企业,按照“小额、从俭、必须、合理”的招待原则,杜绝超标准招待,减少非生产性支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外业务招待费审批标准如下:1、司局级领导或重要客人就餐每桌400-550元,人数不在8—10范围内的,按人均50元标准执行;2、县处级领导就餐每桌300元以下,人数不在8—10范围内的,按人均35元标准执行;3、一般客人就餐每桌200元以下,人数不在8—10范围内的,按人均25元标准执行;4、工作需要购置礼品,必须事先请示分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方可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业务招待实行审批制度。

凡需要安排招待的,由接待部门负责人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按要求填写《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水泉分公司招待用餐审批单》(见附件1),由党群工作部按标准安排,招待时不得突破标准。

所需烟酒按要求填写分公司购物结算单》(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工作部领取。

第四条招待结束后,招待部门要将招待费审批单中所附回执单于2日内反馈回党群工作部,否则,不再给予该部门安排招待,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招待部门承担。

第五条各部门要自觉执行审批程序。

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必须事先请示分公司领导同意后,确定标准方可招待,并在事后2日内及时补办手续。

对违反审批程序私自签单的,费用一律自付。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要建立业务招待费管理台帐,每月向分公司领导报告月度业务招待情况。

第七条接待科室陪同人数最多两人(不包括处领导),如多个科室有业务往来,主要接待部门最多陪同两人,其他科室负责人陪同。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党群工作部。

附件:1分公司招待用餐审批单2分公司购物结算单附件分公司招待用餐审批单年月日附件2 分公司购物结算单。

招待费管理制度两范文

招待费管理制度两范文

招待费管理制度两范文《招待费管理制度范文一》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单位内部的招待费支出管理,确保招待费的合理使用和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特制定本招待费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负责使用招待费的人员。

三、招待费的定义和用途1.招待费是用于接待客户、合作伙伴、来访代表、离退休干部以及单位内部的重要会议、座谈会等活动而产生的开支。

2.招待费的用途主要包括:(1)接待客户:接待来访的客户,以及签订合同、洽谈业务等过程中产生的招待费。

(2)接待合作伙伴:接待与单位有业务合作的合作伙伴,维护与其的良好合作关系。

(3)接待来访代表:接待各类代表,包括政府官员、行业专家、学者等。

(4)接待离退休干部:接待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以表彰他们多年来对单位的贡献,并维持与他们的良好关系。

(5)接待重要会议、座谈会等活动:为单位内部组织的重要会议、座谈会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招待费用。

四、招待费管理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招待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单位的业务需求和工作特点,合理且必要。

2.节约性原则:招待费的使用必须精打细算,杜绝浪费现象。

3.公开透明原则:对招待费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相关凭证和报销信息必须真实可查。

五、招待费的管理流程1.招待费的预算编制:每年初,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和业务需求,由单位内部相关部门负责招待费的预算编制。

2.招待费的申请和审批:单位内部负责使用招待费的人员,必须在活动发生前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招待费。

3.招待费的使用和报销:招待费使用完成后,必须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提供真实、完整、规范的报销凭证和相关报销材料。

4.招待费的监督和审查: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将对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和监督。

六、招待费违规处理1.如果发现使用招待费的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浪费招待费、虚报账目等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文件编号:yljt/gd/cw//xx版号:[b/0]编制:财务管理部审核:张占强复审:赵成霞审批:潘刚日期:xx年12月31日1.目的为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各单位业务招待费管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保证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分子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控。

3.职责3.1财务管理部3.1.1负责业务招待费相关规定的制定和解释。

3.1.2负责按制度规定对业务招待费报销业务进行审核和把关。

3.2集团各职能部门严格按业务招待费规定中的各项要求执行,规范实际业务操作。

3.3各事业部、分子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定中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规定,以本规定为指导完善本单位业务招待费的相关规定、审批流程及权限。

4.管理内容4.1业务招待费的内容及管控原则4.1.1招待费的内容包括在客情活动中赠送公司产品、对外接待耗用产品以及购买礼品、用餐、住宿、娱乐及其他客情活动等。

4.1.2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事后监督”的管理方式。

4.1.3集团总部各部(室、中心)、各事业部、各分子公司年度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出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如发生重大公关、客情活动等特殊原因确需追加相关费用的,实行一事一批。

4.2业务招待费的审批4.2.1集团公司各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超出预算范围的业务招待费用,以及发生重大公关、客情活动的,必须按照《伊利集团审批权限》中有关费用预算追加的流程进行审批。

4.2.2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业务招待费审批流程及权限。

审批权限的设定应体现监督机制,本级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均由上一级领导负责审批并监督。

4.3赠送公司产品的业务招待费列支规定4.3.1业务招待活动以及节日需赠送公司产品的,应以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券作为提货控制、费用结算的唯一有效票据,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单据均无权发出产品或报销费用。

公司招待费管理制度及各项表格

公司招待费管理制度及各项表格

公司招待费管理制度及各项表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待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招待费支出。

第三条公司招待费管理应遵循合理、节约、透明的原则,确保招待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招待费范围和标准第四条招待费包括以下范围:(一)业务招待费:指为开拓市场、维护客户关系、促进业务合作等目的所发生的接待费用。

(二)会议招待费:指为举办会议、研讨会、培训等所发生的接待费用。

(三)其他招待费:指因公司其他业务需要所发生的招待费用。

第五条招待费标准:(一)业务招待费:1. 国内接待:根据接待对象、接待地点、接待规模等因素确定接待费用标准。

2. 国际接待:根据接待对象、接待地点、接待规模等因素确定接待费用标准。

(二)会议招待费:1. 会议场地租赁费用:根据会议规模、场地设施等因素确定租赁费用。

2. 会议餐饮费用:根据参会人数、餐饮标准等因素确定餐饮费用。

3. 会议住宿费用:根据参会人员、住宿标准等因素确定住宿费用。

(三)其他招待费: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规定确定招待费用标准。

第三章招待费申请和审批第六条各部门、分支机构需要使用招待费时,应填写《招待费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招待费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部门和申请人。

(二)接待对象、接待目的。

(三)接待时间、地点、规模。

(四)预计费用和费用明细。

(五)其他相关说明。

第八条招待费申请单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定金额的招待费申请单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待费报销和审核第九条招待费报销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招待费申请单。

(二)接待费用明细单。

(三)发票、收据等财务凭证。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招待费报销应由财务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招待费申请单是否经过审批。

(二)接待费用明细单是否与申请单相符。

(三)发票、收据等财务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公司招待费用规章制度

公司招待费用规章制度

公司招待费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待活动,提高公司形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待活动是指公司为了加强内外部人员关系,促进业务合作,教育培训等目的,在规定的范围内给予的餐饮、交通、住宿等费用支出。

第三条公司招待活动的目的是在合理、节俭的前提下,提高公司业务及人际交往的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四条公司招待活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招待、合作伙伴招待、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等。

第五条公司招待活动应当遵循合规、勤俭、廉洁、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招待活动的费用应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严格核算,并按相关规定报销。

第七条公司领导应当树立廉洁从政、简朴生活的良好风尚,不鼓励排场、铺张、奢侈的招待活动。

第八条公司招待活动必须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和业务需要,并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九条公司招待活动的费用应当明细明确,不得套取公款,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十条公司招待活动的费用应当保证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不能违反相关公司规定。

第二章费用承担第十一条公司招待费用的承担单位为发起招待活动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招待费用预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招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招待费用应当严格控制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提倡良好的招待文化。

第十四条公司招待费用的支付应当走正规渠道,不得私自调拨、挪用公司资金。

第十五条公司招待费用的审批权限应当明确,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报销。

第十六条公司招待费用的报销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提供真实、准确的费用票据和相关资料。

第三章活动规范第十七条公司招待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场所、用餐形式和菜肴。

第十八条公司招待活动应当遵循节俭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九条公司招待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特定对象,不得隐瞒或变相提供招待。

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修订版)2014

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修订版)2014

签呈招待费管理办法一.目的:业务招待费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费用,要使该项费用支出既合理节约,又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业务招待费支出基本原则是:支出业务招待费必须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要有利于拓宽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和领域,要有利于沟通、改善、促进公司与各有关外部公司(供应商、客户)的正常交往关系;支出业务招待费必须严格遵循“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执行开支标准,确保内部控制程序清晰。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遵循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能免则免,能省则省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1.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等。

2.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

三.使用原则1.热情周到,有利工作,勤俭节约,杜绝浪费;2.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不接待;3.可接待、可不接待人员不接待;4.来我公司招待人员原则上只招待一餐;特殊情况不超过两餐;5.申请业务招待费时要明确招待原因、达到目的、招待角色、招待项目、人数等,是否需要招待。

四.业务、招待申请管理1.所有的业务、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业务费用、招待费申请,必须提前申请,并权限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不接受申请及费用不予报销。

3.如遇紧急情况或出差在外地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或超出出差业务、招待费预算时,须事先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并获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出差返回公司后2天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业务、招待申请审批权限5.单次招待费用在500元以内,报总经理助理批准,总经理助理在审批前应知会总经理需要招待的客户名称、招待目的、被招待人的职务、姓名等信息。

五.招待标准1.部门月招待费用标准:1)业务、招待费用月使用标准(包括在本地及出差在外地业务、招待费用):①国内业务部2000元/月。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业务招待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境内分公司,境外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除非另有说明,本办法有关用语或定义明确如下:(一)分公司:指公司下属区域性业务集团、分子公司及按分公司管理的部门。

(二)系统:指公司内部从事相同业务的所有部门组合。

(三)副总裁:指公司副总裁及同级高层管理人员。

(四)某某级以上:均含某某级。

(五)限额、定额或标准:均指最高限额、定额或标准。

(六)核销:指费用投入与产出指标挂钩的部门或个人(即责任中心或责任人,统称“责任中心”),公司按其实际产出和公司费用定额标准核销其已开支的费用。

实行核销管理的责任中心,其发生的费用仍按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报销,但报销不代表公司对其已开支费用的核销,不论其费用是否报销,未核销费用均作为责任中心的借款处理。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在对外业务往来或公共关系协调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日常业务费和包干业务费,其中日常业务费包括招待费和小额礼品,具体内容如下:(一)招待费,指因招待客户就餐、娱乐、参观、游览等发生的费用。

(二)小额礼品,指购置小额(通常单笔支出最高不超过1万元)礼品(包括券、卡等)发生的费用开支。

(三)包干业务费,指除日常业务费以外,为完成特定任务而在对外业务往来或公共关系协调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咨询费、服务费、佣金等包干费用。

第五条公司对营销系统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具体规定如下:(一)对营销人员的日常业务费,实行月度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用于维系其经常性业务招待活动开支。

营销人员应按月编报日常业务费简要预算,并据此借支月度备用金,其日常业务费月度备用金限额具体规定如下:1、负责营销工作的分公司总经理,备用金限额为12,000元。

2、负责营销工作的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助、市场经理、副经理,备用金限额为8,000元。

3、其他营销人员,备用金限额为3,000元。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的管理,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

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公务招待活动等。

第三条公司开展重要的商务活动,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3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600元;一般商务活动,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150元(含酒水、饮料,下同),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400元。

第四条公司重要公务接待,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200元,一般公务接待,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100元;日常工作性公务接待,按照企业本部员工用餐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不得赠送纪念品。

第五条公司进行业务招待活动,相关部门应先填写《宴请审批单》,先由部门领导审批,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含现购酒水),由分管领导最终审批;每次不超过2000元的(含现购酒水),由总经理最终审批;每次超过2000元的,由董事长最终审批。

第六条相关部门组织安排业务招待活动,应当首选本公司食堂或协议酒店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

- 1 -第七条公司对业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商务招待,陪同人数不得超过来宾人数的一半;其他公务招待,来宾人数10人以内的,陪同人数不得超过3人,来宾人数10人以上的,陪同人数不得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处于亏损期间,年度招待费用总额不得增长。

第八条公司业务招待活动赠送纪念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公司形象、展示公司文化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

综合管理部应当建立纪念品订购、领用等审批程序。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批流程、发票及招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

第十条财务部应建立业务招待费用专项核算管理台账,如通过设置明细科目、辅助账、备查账、台账等多种方式对业务招待费进行专项统计和核算管理。

招待费管理办法

招待费管理办法

XXX(XX)有限公司文件XXX办〔XXXX〕XXX号XXXXXX公司关于印发《XXX(XX)有限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XX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贯彻落实《XXX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XX党办发〔201X〕X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公司招待费管理使用,经XXX公司研究确定,现将《XXX(XX)有限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XX年X月XX日XX(XX)有限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XXX公司招待费的管理使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促进廉洁从业,根据中共XXX市委办公厅、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X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XXX党办发〔20XX〕1号)和《XXX 市财政局XX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X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XXX财行政〔2013〕8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X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包括XXX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及相关经费单位,参股企业参照执行(本办法不含XXX(XX)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20XX年X月XX日印发- 1 -境外公司)。

办法中所称招待费,是指因招待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即上级部门单位进行工作调研、检查;关联单位进行参观、访问、洽谈、咨询;有关方面进行学习交流、参观考察;以及招商引资、业务往来等招待活动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第三条招待费管理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合规透明的原则,招待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开支标准。

承办单位不得超标准招待,不得私客公待,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招待范围。

第四条招待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实行归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为XXX公司本部招待费的主管部门,基层各单位要明确招待工作主管部门。

第五条XXX公司本部各部室在承办招待活动时,如有用餐或纪念品赠送需求的,原则上要在用餐前填写《招待用餐申请表》(附件1)或《纪念品领用申请表》(附件2),经部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由公关部协助办理.如遇紧急招待任务,可先通过电话与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取得联系,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顺利开展对外业务活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着精打细算、节约费用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外单位业务往来所发生的招待费用。

具体包括会务费、专家咨询费、用餐费、礼品费及必要的交通费等。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一)为解决公司在筹建、施工、生产和科研中有关问题,与外单位业务往来发生的招待费用;(二)为推动公司供应和销售工作开展,与外单位业务往来发生的招待费用;(三)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在经营活动中,与外单位业务往来发生的招待费用;(四)招待来公司进行重要的参观、访问、考察及经验交流人员等发生的费用;(五)其他对外经济活动所需的招待费用。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一)会务费的开支标准: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组织会议时,应根据会议规模、会期长短及具体情况制定出会务费的开支预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二)招待餐费的开支标准:1.公司级领导出面招待的外宾每人每餐不超过200元,内宾每人每餐不超过150元;各部门、各作业部领导出面招待的外宾每人每餐不超过150元,内宾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

2.外单位工作人员到公司一般业务往来,原则上执行日常接待工作用餐开支标准,每人每餐按不超过20元掌握。

(三)礼品费用开支标准外宾原则上不超过每人200元,内宾原则上不超过每人100元。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中的餐费,在规定标准之内的可自行执行,但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与业务活动无关人员不得参加。

第四条中的招待餐费、礼品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费用,计财部不予报销。

第六条内部各部门之间、与业务无关的宴请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开支,要严格控制在公司核定的管理费用范围内。

凡是超过核定范围的,一概不予报销。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筹建期间在开办费中列支,生产经营期间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待费开支行为,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各矿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卡拉OK、洗浴中心、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与标准1、财务部门根据年度收入预算制定业务招待费预算,所得税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企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2、根据目前公司业务状况,暂定业务招待费指标为:总经理3000元/月,副总经理2000元/月,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口负责人1500元/月。

如年度业务规模有大幅度攀升,根据攀升幅度调整业务招待费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按期计入各项目组及专业口,财务部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3、业务招待费控制额度当月未使用可下月累计使用。

4、上级机关及行政单位来人,提倡吃工作餐,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如确需宴请,宴请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含陪餐人员)。

单位内部或关系单位往来宴请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含陪餐人员)。

宴请酒水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5、陪餐人员根据来人单位对口陪同,一般控制在3人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超过4人。

医院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医院经费管理,明确反映**医院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水平,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医院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会制度和本办法执行,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招待费的范围。

二、招待费适用对象:(1)上级机关领导来院视察、检查工作;(2)兄弟医院领导来院参观、学习;(3)与本院有重要业务协作关系的单位来院;(4)其他需要接待的个人、单位等。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一)本院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预算中“公务费”的1%。

(二)医院的招待费,一律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

对于公务费中财政安排的专项会议费、专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及其他一次性专项经费,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应予以扣除。

(三)接待由外来出差人员,需要安排住宿的,可在外部宾馆安排食宿。

但发生的住宿费用应在**市规定的接待费用开支标准之内。

四、业务招待费的审批(一)建立招待费审批报告制度。

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务招待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参照本制度资金报销的权限规定。

五、业务招待费的借用管理(一)借款程序。

招待费使用部门经手人填制借款单,的签字一一该使用部门领导签字一一审核人员在授权审核范围内签字一一财务处出纳复核无误后借款或者开具支票。

(二)借款期限。

经审批后的借款凭证有效期为七天,超过有限期限的借款申请单作废。

借款后报销期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如超过规定日期,需注明原因。

(三)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对违规使用借款者财务处不予报销,由借款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和损失。

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篇一: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招待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禁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xxx委员会办公室xxx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xxx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乡属各单位、各村。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工作,是指举办和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公务洽谈、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性活动。

第三条接待原则(一)公务接待应遵循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和具体任务完成的原则,做到热情周到、不失礼节,礼仪从简、节俭务实、不铺张浪费,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为发展经济、深化改革、推进工作、促进和谐、树立xxx乡良好形象服务,确保公务接待工作安全、方便、顺畅。

(二)对口接待原则。

除中央、省、市、县党政领1导同志、重要客人、重要外宾和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特殊安排的,由乡党委、政府接待外(党政办具体负责),凡来乡检查指导、督查视察、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商务洽谈等工作的上级领导干部或各单位邀请的客人和外宾,以对应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接待,按具体接待标准接待。

(三)定点接待原则。

原则上公务接待定点在乡政府机关食堂。

(四)遵循廉政准则,严明接待纪律。

接待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超范围安排接待,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在营利性场所安排娱乐活动;不得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和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各类接待活动要本着减少陪同人员的原则,视检查、督查、调研、考察等公务性活动的领导同志及团组的职级和团组的人数确定陪同人员和陪餐人数,陪同、陪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客人人数。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约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范围1. 招待来访客人的香烟、茶叶、水果、饮料等费用;2. 招待客人的住宿、用餐(包括工作餐)、食品、酒水、礼品等费用;3. 赠送客人的纪念品等费用。

三、具体规定:1. 业务招待费由行政人力中心行政部归口管理。

2. 用于接待客人的香烟、茶叶、水果、饮料、以公司名义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等统一由行政部经过采购评估后购买、订做、保管、发放。

3. 根据客户分级,以对口接待为原则,陪同人员应不超过3人,业务招待按照不同标准上限执行,超出接待标准或审批权限的,须上报总经理批准。

客户分级用餐住宿标准用餐陪同人员批准招待权限特A级:董事长陪同的公务人员、重要客户等董事长决定董事长决定董事长董事长A级:董事长批准接待或总经理陪同的公务人员、重要业务关系的决策人员、重要客户等300元/人400元/人总经理总经理B级:重要公务人员、重要业务关系的关键人员、一般业务关系决策人员等200元/人300元/人副总经理或总监总经理C级:重要业务关系的一般人员、一般业务关系的重要人员、一般客户50-100元/人100-200元/人部门经理、业务主办人员副总经理或总监说明:⑴除公司领导礼节上的接待外,原则上尊重对方的饮食习惯,由行政部安排定点酒店(非定点酒店也须遵照以上费用标准执行)。

⑵特A级、A级及B级可以安排在公司招待所进行接待,接待标准参照《招待所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⑶出差人员在外地的业务招待:遵照以上费用标准执行。

⑷以上招待费用含酒水,招待用酒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各部门根据接待客户级别到行政部统一领取,由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四、申请招待的程序:1. C级:接待负责人事前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行政人力中心行政部经理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监审批。

2. A级和B级:接待负责人事前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行政人力中心行政部经理审核,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监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开[2011]47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开[2011]47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开〔2011〕47号)区属各单位:《洛阳高新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洛阳高新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既是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举措,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区就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了贯彻落实《洛阳市反腐倡廉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意见》(洛惩文〔2011〕1号)关于“坚决整治铺张浪费、奢侈挥霍问题。

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接待费用季度公示制度,制止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务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公务接待费用季度公示制认真落实我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洛开工委办〔2010〕1号)要求,自2011年第二季度起,在我区全面推行接待费用季度公示制。

区廉政办每季度公布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凡接待费总额超支过多或增速较快单位由区廉政办责令说明情况,并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二、实行公务接待费用总量控制严格控制2011年预算安排,年内接待费较上年实现“零增长”,各单位全年接待费用总额不得超出2010年年终执行数。

对接待费超支部分,如无特殊原因,财政部门不予支付。

三、实行公务接待费用科目单列制公务接待费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单独列支。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和使用,根据X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和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需要,为企业生产经营合理支出的接待客户、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活动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

第二章招待费预算管理第四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一)公司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接待工作内容,本着厉行节约和勤俭办事的原则,坚持“对口、从简、节约、热情”的理念,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

(二)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严禁各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宴请和超范围、超标准招待,不搞各类礼节性走访、拜访活动。

(三)严格执行招待费审批制度,杜绝先招待后申请现象。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预算编制申报业务招待费实行月度预算管理。

业务招待应由各部门、单位制订计划、编制预算和组织实施。

各部门、单位根据财务部下达的年度经费计划执行。

第六条费用支出和报销管理(一)业务招待费用按照业务对口接待的原则安排接待工作。

根据“谁负责、谁承担”的要求,由牵头负责部门统一结算,费用由业务招待经费支出。

报销内容需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二)发生业务招待活动前,应提前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单》。

确因工作需要无法提前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单》的,经办人务必于两天内补办手续并注明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财务部报销。

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宴请客人的原始账单要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三)财务部在履行报销手续时,应严格对照业务招待费月度预算和《业务招待费审批单》进行审核,不在计划之内或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四)《业务招待费审批单》编号办理。

基层单位接待活动由各单位编号留存,公司接待活动由综合工作部统一编号留存。

第三章招待标准第七条招待标准业务招待,应优先在企业内部职工餐厅安排工作餐,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宴请活动,确需宴请的,每批客人宴请一次,根据接待对象分档控制,宴请标准不超过X公司关于规范所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标准。

招待费管理办法

招待费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切实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费用使用效益,加强公司费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龙保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市相关规定相冲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章定义及适用范围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所发生的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来访外部关系人员活动而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适用范围: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接待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的开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等。

第三章业务招待管理第六条业务招待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子公司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责任,规范内部审批程序,建立管理档案,公开业务招待费管理情况,负责编制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对接待事项及预算进行审核。

第七条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招待;严禁扩大招待范围、增加招待项目;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安排业务招待。

第八条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场所活动,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除规定以外的其他贵重的物品、纪念品、土特产品、礼品等。

第九条招待住宿应当首选协议酒店,住宿用房原则上以标准间为主,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标准为363元/人•天。

第十条因开展业务需要中午加班的,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可安排外部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来访外部关系人员到职工食堂就餐,就餐前应提前填报《工作餐安排表》(见附件1),并通知食堂进行安排,用餐标准按职工就餐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招待对象一般公务宴请,不得赠送纪念品,宴请原则上以在职工食堂进行为主,宴请费用及陪餐人数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一般公务宴请在食堂进行的标准(不含酒水)为:司局级干部及其随员每人不高于12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不高于90元;在酒店进行的标准(不含酒水)为:司局级干部及其随员每人不高于15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不高于130元。

医院业务招待费暂行管理办法

医院业务招待费暂行管理办法

******医院业务招待费暂行管理办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医院业务招待费暂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明确招待费用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业务招待费要符合医院及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只能用于医院因公业务招待。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一)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事后申报”的管理方式。

(二)在制定预算时,各部门及科室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经医院计划财务部审核汇总后,拟定出医院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部门、科室分解计划,报送院长审批后执行。

在年度招待费预算范围内,各部门及科室制订月度招待费预算报计划财务部备查。

(三)各部门及科室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核定的业务招待费,同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执行,严禁以其它名义、从其他科目开支业务招待费。

(四)各部门及科室应严控招待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招待项目。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各部门日常需要宴请客户时,尽量压缩陪餐人员,在限定的额度及规定的宴请标准范围内予以报销,具体报销审批权限见《费用审批权限表》。

宴请标准如下:(一)医院管理层成员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宴请客户的招待费在年度核定的预算内据实报销。

(二)各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宴请客人的客饭标准如下:招待外部客人标准为不超过150 元(含)/人,一次性消费最高不得超过1500 元;其他员工原则上不得单独宴请客户,如遇特殊情况在核定的部门或科室预算额度内经部门或者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宴请。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一)业务招待费报销时应提供正式发票,填写“业务招待申报单”及“支出凭单”,经部门或者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计划财务部审核,按公司《费用管理制度》予以报销。

(二)各部门或科室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在发生之后10 个自然日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双休日除外。

(三)部门或科室审核及审批人对业务招待费开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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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一、招待的事由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2、外地有关单位前来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3、乡镇及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5、会议;6、本单位人员出差误餐;7、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费用(不含烟)。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出差午餐及接待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3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市及县内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6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50元/人以内。

3、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县级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0元/人,午、晚餐1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午、晚餐80元/人以内。

4、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35元。

5、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8、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上述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

四、招待的管理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

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报。

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

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

派餐单填写后,集团内来人工作餐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其他对外接待由局、集团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

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

结账人员不准在饭店账单上签名。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

如分管招待的审批负责人不在时,须向上一级分管领导申请批准。

领导不在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事后补办派餐单。

3、凡工作餐(出差误餐及招待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对外招待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亦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4、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招待用烟由申请人随派餐单领取;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五、本制度自xx年七月起执行。

第二篇: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一、招待的事由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5、会议;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

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一)用餐招待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

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

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

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

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

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

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

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

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

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

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

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

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

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

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

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xx年五月日执行。

第三篇:公司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xx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规范招待费支出审批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只能用于公司业务上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费场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部门到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的招待;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细则:(一)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招待费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办公室对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工作。

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的部门填写审批单(提出招待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

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存档记录,一份由招待部门按实填写作为报销附件。

(三)审批原则。

招待费一定要先申请后使用,即使在公司外也要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招待。

财务部每年终将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四)招待客人时,一般限定在,确需在其它酒店就餐的需报请领导批准。

就餐完毕按授权签单,每月25日前由办公室统计汇总,到财务部报销。

第五条业务招待的标准:(一)上级主管部门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一般工作人员,需要接待就餐的,需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招待。

一般安排在定点酒店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经副总经理同意,安排就餐。

普通招待不得超于元/人,重要客人可适当提高标准,最高不超过元/人,未超出标准据实报销,超出标准经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二),在外办公,需要招待相关部门就餐,特殊情况,可以电话申请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招待。

返回公司后二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延期不予报销。

第六条其它有关规定(一)各部门应严格按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凡超出授权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二)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

(三)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

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第七条本规定自打印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招待费管理办法招待费管理办法一、目的。

规范招待费的开支,赋予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一定的费用开支权,促进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管理招待费是指宴请、礼品、礼金及活动费用等。

三、分类及使用方式1、日常管理招待费使用对象为厂家代表、代理商、资源客户、大客户、行业人员、团队伙伴等的日常关系维护而开支的招待费用。

使用方式:限额开支、结构合理、自主管理2、专项招待费使用对象为重点合作单位(如银行、厂家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如工商税务)关系维护及专项工作开展,特殊重要事项的处理(如业务纠纷等)而开支的招待费用使用方式:提前申请、批准后开支、统一管理(工厂领导统一由总办负责接待,重点合作单位、政府监管部门由业务部门归口接待)四、使用人。

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

五、开支标准1、日常管理招待费岗位开支标准用途及说明督办领导每个业务单元每月500元+每个业务单元1条黄芙蓉(或者蓝硬半条)或等值的酒水。

业务单元指分公司、业务项目业务部门负责人500元/月用于部门工作开展及分公司业务管理对象总办/人力/财务负责人300元/月用于部门工作开展备注1、业务负责人兼任督办领导的,2项相加。

2、招待烟每月在总经办统一领取。

2、专项招待费依据需要,事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开支,详见《专项招待费申请表》。

六、使用要求:1、招待费机构:总经办2、开支按照程序办理。

3、杜绝无效开支及浪费,禁止私用和滥用,否则将取消资格。

4、管理招待费与招待礼品合并在总经办设立年度预算,在预算内开支。

七、审批及报销程序1、报销人按财务要求填写《日常管理招待费明细单》,并注明招待时间、人员及招待事由,由总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报部销。

2、每月报销一次,费用统一计入总经办。

第五篇:招待费管理办法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待费管理,坚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适度开支必要的业务招待费,严格控制招待费用餐支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及列支原则1、适用范围业务费。

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品、赞助费、协调费等。

招待费。

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及相关费用。

2、列支原则⑴公司职能部门按照部门年度预算核定额列支;⑵项目部按照公司与承包人签定的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项目部业务招待费总额控制在5‰至1%之间,具体额度由项目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进行核定。

其中设立总项目部的招待费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比例划分总项目部和分项目部的列支限额,各项目部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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