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爆破作业安全要求(正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水下爆破作业安全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745-64 水下爆破作业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水下爆破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和公安部门申报,并按时发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进行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作业安全。

1.水下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救生设备。

2)检查爆破工作船技术性能。

3)爆破器材的水上运输和贮存。

4)危险区的船舶、设备、管线及临水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

5)水域危险边界上警示标志、禁航信号、警戒船舶和岗哨等的设置。

6)检查水域中遗留的爆炸物和水体带电情况。

2.水下爆破器材加工和运输要求

1)水下爆破应使用防水的或经防水处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区的爆破器材,应具有足够的抗压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压措施;用于流速较大区的起爆器材还应有足够的抗拉性能,或采用有效的抗拉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抗水和抗压试验,起爆器材还应进行抗拉试验。

2)水下爆破的药包和起爆药包,应在专用的加工房内或加工船上制作。

3)起爆药包,只可由爆破员搬运;搬运起爆药包上下船或跨船舷时,应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运送起爆药包时,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

4)现场运输爆破器材和起爆药包,应专船装运;用机动船装运时,应采取严格的防电、防振、防火、防水、隔潮及隔热等措施。

3.水下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1)爆破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爆区的地质、地形、水

位、流速、流态、风浪和环境安全等情况布置爆破作业。

2)水下爆破严禁采用火花起爆;不宜用铝(或铁)芯线作水下起爆网路的导线。

3)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爆破工不应携带对讲电话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源。

4)用电力和导爆管起爆网路时,每个起爆药包内安放的雷管数不宜少于2发,并宜连成两套网路或复式网路同时起爆。

5)水下电爆网路的导线(含主线连接线)应采用有足够强度且防水性和柔韧性良好的绝缘胶质线,爆破主线路呈松弛状态扎系在伸缩性小的主绳上,水中不应有接头。

6)在水流较大、较深的爆破区放电炮连线时,应将连线接头架离水面,以免漏电造成电流不足而导致瞎炮。

7)起爆药包使用非电导爆管雷管及导爆索起爆时,应做好端头防水工作,导爆索搭接长度应大于0.3m。

8)导爆索起爆网路应在主爆线上加系浮标,使其悬吊;应避免导爆索网路沉入水底造成网路交叉,破坏起爆网路。

9)起爆前,应将爆破施工船舶撤离至安全地点。

10)盲炮应及时处理,遇有难以处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应延长警戒时间,继续处理,直至完毕。

4.水下钻孔爆破安全规定

1)水下钻孔位置应准确测定,经常校核;孔口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2)用金属或塑料筒加工成防水药筒盛装非抗水的散装炸药时,应在药面采取隔热措施,才可用沥青和石蜡封口。

3)水下钻孔爆破,应采取隔绝电源和防止错位等安全措施,才可边钻孔边装药。

4)钻孔装药时应拉稳药包提绳,配合送药杆进行,不应从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内投掷药包,不应强行冲压卡塞的钻孔药包;用护孔管装药时,每装入一节药

包,应提升一次护孔管,待该孔装药完毕,护孔管提离药包顶面后,才准填入填塞物。

5)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装药时,各段均应装有起爆药包。各起爆药包的导线应标记清楚,防止错接。

6)提升套管(含护孔管)应注意保护药包引出线,移船时应注意保护起爆网络,在急流区,对孔口段的导线应加以保护。

5.水下裸露药包爆破安全规定

1)水下裸露药包(含加重物)应有足够的重量能顺利自沉,药包表面应包裹良好,防止与礁石(或被爆破物)碰撞、摩擦。

2)捆扎药包和连接加重物,应在平整的地面或木质的船舱板上进行,并应捆扎牢实。

3)在施工现场,已加工好的裸露药包,可临时存放在爆破危险区外的专用船上或陆地上,并派专人看守,但不应过夜存放。

4)投药船应用稳定性和质量好的船只,工作舱内和船壳外表不应有尖锐的突出物,作业舱内不应存放

任何带电物品。

5)药包投放应使用绳、缆、杆牵引,不应直接牵引起爆网路。

6)投药船离开投放药包的地点后,应反复检查船底和船舵、推进器、装药设备等是否挂有药包或缠有网路线。

7)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药包,严禁拖曳和撞击,并采取防止漂移措施,若有药包漂出水面不应起爆。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