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婴配乳粉 食品安全标准
幼儿婴配乳粉食品安全标准
幼儿婴配乳粉的食品安全标准如下:
1. 新国标包括适用于0\~6个月龄婴儿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适用于6\~12个月龄婴儿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以及适用于12\~36个月龄幼儿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
2. 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
3. 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
4. 新国标调整了蛋白含量、乳清蛋白含量占比,并且将部分可选添加的微量元素变为必要添加。
总的来说,新国标对于幼儿婴配乳粉的食品安全标准更加严格,以确保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GB19644__乳粉最新标准规范(5页)
GB19644乳粉最新标准规范一、标准概述二、乳粉定义及分类1. 乳粉定义:乳粉是以新鲜牛乳为原料,经过脱水、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粉末状食品。
2. 乳粉分类:根据乳粉的成分和用途,可分为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等。
三、原料要求1. 新鲜牛乳:应符合GB19302《生鲜牛乳》的规定。
2. 其他原料:如乳清粉、植物油、糖、食品添加剂等,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四、感官要求1. 色泽:乳粉色泽应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
2. 气味:具有乳粉特有的香味,无异味。
3. 组织状态:粉末细腻,无结块,无霉变。
五、理化指标1. 水分:全脂乳粉≤5%,脱脂乳粉≤3%。
2. 脂肪:全脂乳粉≥26%,脱脂乳粉≤1.5%。
3. 蛋白质:≥24%。
4. 乳糖:≤40%。
5. 灰分:≤6%。
6. 溶解度:≥96%。
7. 菌落总数:≤10000CFU/g。
8. 大肠菌群:≤40MPN/100g。
9. 铅:≤0.02mg/kg。
10. 硒:≤0.1mg/kg。
六、食品安全要求1. 乳粉中不得添加任何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
2. 乳粉中不得检出致病菌。
3. 乳粉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 乳粉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包装与标识2. 包装形式:乳粉包装可采用罐装、袋装等形式,包装规格应符合方便消费者使用的原则。
产品名称:应明确表示为“乳粉”;净含量:以克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生产日期:按照YYYYMMDD的格式标注;保质期:明确标注在正常储存条件下的保质期限;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标注生产者的全称和详细地址;营养成分表:按照GB28050的规定标注;储存条件:明确产品适宜的储存环境;食用方法:提供正确的食用指导;注意事项:如适用人群、过敏原信息等。
八、检验方法1. 水分:按照GB5009.3的规定执行。
2. 脂肪:按照GB5413.3的规定执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基本情况本标准于2017年立项(项目编号为spaq-2017-007),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8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正式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2018年3月,工作组正式向相关单位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的修订意见,通过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企业反馈意见的整理与归纳汇总,共梳理出修订意见47条。
2018年6月7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修订项目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会议,来自行业专家、标准修订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就项目的基本情况、前期工作以及征集的修订意见进行了介绍,并针对标准文本及修订意见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会议就相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18年7-8月,为做好该标准修订的具体工作,工作组就特色奶畜乳粉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在标准修订工作中,修订工作组通过召开行业研讨会、征求业内专家意见、查阅了国内标准法规资料、收集行业数据等方式,修订组经过讨论完善了标准草案。
2019年11月21日,经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专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审查,通过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的草案。
工作组按照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最终形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中规定了乳粉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其他等方面的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鉴于生乳标准修订中已经增加了“特色奶畜乳”,为于生乳标准衔接,同时考虑国内的不同畜种乳粉的生产经营情况,将定义中的生牛羊乳改为生乳;同时为防止产品的掺假,在乳粉及调制乳粉的定义中“生乳”前增加“单一品种的”的描述。
乳制品检测项目及标准
乳制品检测项目及标准在国家食药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中,明确规定了抽检的乳制品范围:液体乳:灭菌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和发酵乳。
乳粉:乳粉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分为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分为脱盐乳清粉、非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和分离乳清蛋白粉等。
其他乳制品:其他乳制品包括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等。
对于乳制品检测项目及标准,下面小编进行了汇总:乳制品检测项目根据种类不同,检测项目也不同。
具体如下:液体乳(灭菌乳)检验项目: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碑(以AS计)、总汞(以Hg计)、辂(以Cr计)、黄曲霉毒素Ml、商业无菌、聚氟胺、地塞米松b。
液体乳(调制乳)检验项目:脂肪a、蛋白质、铅(以Pb 计)、总碑(以AS计)、总汞(以Hg计)、辂(以Cr计)、黄曲霉毒素Ml o液体乳(发酵乳)检验项目:脂肪a、蛋白质、铅(以Pb计)、总碑(以AS计)、总汞(以Hg计)、辂(以Cr计。
非脂乳固体b、酸度、黄曲霉毒素Ml、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乳酸菌数c、三聚氤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检验项目:蛋白质、脂肪a、水分、铅(以Pb计)、总碑(以AS计)、辂(以Cr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L菌落总数b、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氟胺。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脱盐乳清粉、非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分离乳清蛋白粉)检验项目:蛋白质、水分、铅(以Pb 计)、黄曲霉毒素Ml、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氟胺。
其他乳制品(奶片、奶条等)检验项目: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L三聚氟胺。
其他乳制品(奶油)检验项目:水分、脂肪、酸度、非脂乳固体、铅(以Pb计)、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三聚聚胺。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1167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脱盐乳清粉、非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分离乳清蛋白粉等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乳清 whey
以生乳为原料,采用凝乳酶、酸化或膜过滤等方式生产奶酪、酪蛋白及其它类似制品时,将凝乳块分离后而得到的液体。
3.2 乳清粉 whey powder
以乳清为原料,经干燥制成的粉末状产品。
3.2.1 脱盐乳清粉 demineralized whey powder
以乳清为原料,经脱盐、干燥制成的粉末状产品。
3.2.2 非脱盐乳清粉 non-demineralized whey powder
以乳清为原料,不经脱盐,经干燥制成的粉末状产品。
3.3 乳清蛋白粉 whey protein powder
以乳清为原料,经分离、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蛋白含量不低于25%的粉末状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乳清:由符合GB 19301要求的生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而得到的乳清。
4.1.2 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
• GB13432-2013对能量和营养成分标示的名称、顺序、单 位、修约间隔等不作强制要求,企业应在参考相关标准 的基础上真实、客观标示。
• 仅允许用“具体数值”的形式标示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 同时规定允许误差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并符合相应 产品标准的要求。不再使用原GB13432-2004中“范围 值”、“最低值或最高值”等标示方式。
发育。 低聚半乳糖低1、膳食纤维有助于维 其单体或混合物的含量≥3 婴幼儿配方食品 聚果糖多聚果持正常的肠道功能。2、g/100 g(固态或粉状)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 糖棉子糖 膳食纤维是低能量物质。≥1.5 g/100 mL(液态)或 品
≥1.5 g/420 kJ
聚葡萄糖 1、膳食纤维有助于维 达到允许强化的最低值 婴幼儿配方食品 持正常的肠道功能。2、 膳食纤维是低能量物质。
示例——与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
• 以钠为例,GB 10765规定,钠5-14mg/100kJ GB 10767规定,钠≤20mg/100kJ 2015年有13件产品涉及钠含量不合格,全部都是与包装标签 明示值不符。 比如一个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标准≤20mg/100kJ,产品 明示16mg/100kJ,实测值11mg/100kJ。 本来对于幼儿来说,钠含量摄入量越低越好,但是如果产品 明示16mg/100kJ,意味着,产品中钠含量不得低于 16×80%=12.8mg/100kJ,结合GB 10767,产品中钠含量范 围为:12.8-20mg/100kJ,实测值11,虽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但与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不合格。
• GB13432-2013规定符合本标准含量声称要求的营养成分 可以进行功能声称,并应选择《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8050-2011)中的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生乳》(GB-)等项食品安全国标
《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10〕7号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19301-2010 生乳GB19645-2010 巴氏杀菌乳GB25190-2010 灭菌乳GB25191-2010 调制乳GB19302-2010 发酵乳GB13102-2010 炼乳GB19644-2010 乳粉GB11674-2010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9646-2010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5420-2010 干酪GB25192-2010 再制干酪GB10765-2010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9-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70-2010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2693-2010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5413.33-2010 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5413.30-2010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5413.34-2010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GB5413.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5413.2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溶解性的测定GB5413.2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541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GB541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GB5413.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5413.10-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GB5413.1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5413.1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5413.1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5413.1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5413.1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5413.1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GB5413.1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GB5413.18-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GB5413.1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GB5413.2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GB5413.2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GB5413.2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GB5413.2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GB5413.2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GB5413.2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5413.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GB5413.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B5413.37-2010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5009.5-2010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3-2010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2010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3-20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5009.24-201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5009.93-2010 食品中硒的测定GB21703-2010 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GB22031-2010 干酪及加工干酪制品中添加的柠檬酸盐的测定GB5413.38-2010 生乳冰点的测定GB5413.39-2010 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4789.1-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789.18-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4789.3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4789.3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4789.4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阪崎肠杆菌检验特此通告。
国家乳制品相关标准汇总
乳及乳制品标准推荐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部署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置工作。
为了帮助广大乳及乳制品生产企业规范组织生产,现将部分国内外乳及乳制品相关标准推荐给广大用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乳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液体乳。
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
2.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预热→ 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成品储存(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预处理、标准化、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原料乳品质不良,造成产品不良风味和口感;超高温灭菌或无菌灌装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坏包;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灭菌温度和时间不适宜,导致产品稠厚感,并且色泽异常。
3.酸牛乳(1)基本生产流程凝固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灌装→发酵→冷却→冷藏搅拌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发酵→添加辅料→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发酵剂的制备、发酵、灌装、设备的清洗。
国家乳制品相关标准汇总
国家乳制品相关标准汇总乳及乳制品标准推荐三⿅牌婴幼⼉奶粉重⼤⾷品安全事件发⽣后,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及时部署了对这⼀事件的处置⼯作。
为了帮助⼴⼤乳及乳制品⽣产企业规范组织⽣产,现将部分国内外乳及乳制品相关标准推荐给⼴⼤⽤户。
推荐标准⽬录⼀、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品⽣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炼乳、奶油、⼲酪。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巴⽒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酪)。
在⽣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酪)]。
乳制品⽣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尚未纳⼊本细则管理的其他乳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管理。
具体办法另⾏制定。
、基本⽣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液体乳。
1.巴⽒杀菌乳(1)基本⽣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杀菌-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产过程中微⽣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
2.灭菌乳(1)基本⽣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预热- 均质-超⾼温瞬时灭菌(或杀菌) -冷却 -⽆菌灌装(或保持灭菌) -成品储存(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预处理、标准化、超⾼温瞬时灭菌(或杀菌)、⽆菌灌装(或保持灭菌)、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原料乳品质不良,造成产品不良风味和⼝感;超⾼温灭菌或⽆菌灌装过程中微⽣物污染,导致产品坏包;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灭菌温度和时间不适宜,导致产品稠厚感,并且⾊泽异常。
3.酸⽜乳1)基本⽣产流程凝固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杀菌-冷却-接⼊发酵菌种⼧灌装T发酵T冷却T冷藏搅拌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杀菌—冷却—接⼊发酵菌种—发酵-添加辅料-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发酵剂的制备、发酵、灌装、设备的清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47 食 品添加 剂和 营养 强化剂 。 .
项
目
乳粉
要
求
调制 乳粉
检验方法
色 泽 滋 味 、气 味
组 织状 态
呈 均匀一致 的乳黄 色。
具有应有 的色泽 。
具纯 香。 具应的 有正 干燥均匀的粉末 。有 味 有
表 2 理 化 指 标
凳翥 口,品尝滋 味。 螽 用温开水漱
43 理化 指标 : . 应符 合表 2规定 。 44 污染物 限量 : . 应符 合 G 2 6 B 7 2的规定 。
品。
4 技 术 要 求
41 原 料要 求 。
以生 牛 ( ) 为 原料 , 羊 乳 经加 工制成 的粉 状产 品 。
32 调 制 乳 粉 f r I e mi p wd r - Omua d l l o e k
411 生 乳 : 符合 G 9 0 .. 应 B 1 3 1的规 定 。 412 其 它原 料 : 符合 相应 的安全 标 准和/ ._ 应 或有关
的安全 标 准和 有关 规定 。 462 食 品 添 加 剂 和 营 养 强 化 剂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 G 7 0和 G 4 8 B26 B 1 8 0的规 定 。
版本 ( 包括 所有 的修 改单 ) 用 于本标 准 。 适 3 术语 和 定 义
3 1 乳 粉 mi o d r . l p w e 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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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 准代 替 G 9 4 — 0 5  ̄ 粉卫 生标 准 》 B 164 2 0 ( L 以 及 G / 4 0 2 0 《 粉 ( 粉 ) 中 的 部 分 指 标 , BT 5 1 — 0 8 乳 奶 》 G 厂 4 0 2 0 ( L ( 粉 ) 中涉及 到本 标 准 的指 B r5 1— 0 8  ̄ 粉 奶 》
乳制品 标准
乳制品标准
乳制品的标准因国家和产品类型而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乳制品标准和相关规定:
1.GB 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适用于生乳,是其他乳
制品的基础标准。
2.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适用于以牛乳为
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加工工序后得到的巴氏杀菌乳。
3.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适用于以牛乳为原料
经灭菌等加工工序后得到的灭菌乳。
4.GB 131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适用于以牛乳、羊乳为
原料,经浓缩、干燥制成的炼乳。
5.GB 1964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适
用于以牛乳、羊乳为原料,经过分离、搅拌、压炼等工序制成的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6.GB 251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适用于以干酪为主
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经加工制成的再制干酪。
7.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适用于以牛乳、羊乳
为原料,经过乳酸菌等发酵工艺制成的发酵乳。
8.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适用于以牛乳、羊乳为
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粉状乳制品。
这些标准对乳制品的原料、加工工艺、包装、储存、运输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各国的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改进,以适应消费者对健康和营养的需求。
乳粉塑化剂限量标准
乳粉塑化剂限量标准
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塑料包装材料及制品》(GB 9685-2016)的规定,限定乳粉中塑化剂的最大限量标准如下:
1. 可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的限量标准:
-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不超过0.3mg/kg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超过0.3mg/kg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不超过0.3mg/kg
-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iNP):不超过9mg/ kg
2. 酞酸盐类塑化剂的限量标准:
- 酞酸二(2-乙基巳基)酯(DEHP):不超过1.5mg/kg
- 酞酸二己酯(DPHP):不超过30mg/kg
这些限量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避免塑化剂对乳粉等食品中的婴幼儿造成潜在危害。
乳粉验收标准
乳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验收标准1.目的明确公司购进的所有乳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的质量要求,对公司购进的所有乳粉进行检验、验证,确保入库乳粉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用无抗乳粉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运输要求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乳粉的来料检验、试验和判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素限量》4.质量要求4.1证件要求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检验报告。
4.2质量技术要求4.2.1 理化指标4.2.2微生物指标5.抽样方法同一生产日期产品为一批,每批次取样不少于检测需要量。
A=A 应抽取的包装单位数 单位为袋 N 批量的总包装单位数 单位为袋 6.检验方法6.1外观质量:目测。
6.2感官质量:配置3.6蛋白,55-60℃的温开水溶解乳粉,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仔细品尝(一口约5ml )滋味再咽下。
6.3 理化试验不合格的拒收; 6.4抗生素的检测(发酵试验)发酵型全脂奶粉按3.0%比例还原为还原乳,脱脂奶粉按3.6比例进行还原,在规定时间内(全脂3小时,脱脂6小时)发酵凝固的属于阴性,超出规定时间还没出现凝块现象,酸度不增加的属于阳性。
6.5 乳粉中水分的测定:取洁净扁形称量瓶(加海沙、玻棒),置于101-105℃干燥箱内,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1h ,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 ,并重复干燥至前后质量差不超过2mg ,即为恒重(m ),将混合样2/N品迅速磨细至颗粒小于2mm,不易研磨的样品尽可能切碎,称取2-10g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称量瓶中,试样厚度不超过5mm,加盖,精密称量后(m1),置于101-105℃干燥箱内干燥2-4h左右,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然后再放入101-105℃干燥箱内干燥1h左右,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并重复以上操作,干燥至前后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m2)。
乳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检验项目标准及方法
乳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适用于乳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种类乳粉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分为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全脂乳粉指仅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产品。
脱脂乳粉指仅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分离脂肪、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产品。
部分脱脂乳粉指仅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去除部分脂肪,经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产品。
调制乳粉指以生牛(羊)乳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
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乳粉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乳粉产品年销售额作为划分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1。
表1 企业规模划分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4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413.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 5413.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GB 5413.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2170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GB/T 2238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 296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牛奶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指定检验方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5 抽样5.1 抽样范围本次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国家奶粉标准
国家奶粉标准
以下是中国国家关于奶粉的主要标准:
1. 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
- 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基本要求,包括配方、物理性状、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和有害物质限量等。
2. 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辅助食品。
- 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配料、物理性状、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和有害物质限量等。
3. GB/T 1078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非婴幼儿配方乳粉。
- 该标准规定了非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基本要求,包括配方、物理性状、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和有害物质限量等。
此外,中国还有其他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如:
-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通则,规定了各类乳制品的通用规定和质量要求。
- 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奶粉,规定了奶粉产品的分类、质量和安全要求等。
这些标准对于确保奶粉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消费者在选购奶
粉时可参考相关标准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
建议消费者选择合格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乳品食品安全标准新旧标准比较2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 为《婴儿配方食品》;
通用技术条件》、及其修改单。
——修改了标准中的各项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 GB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 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 10769-1997 《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GB 10770-1997《婴 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及其修改单。
本标准与GB 1310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炼乳》;
6
GB 131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Evaporated milk, sweetened condensed milk and
本标准代替 GB 13102-2005《炼乳卫生标准》以 及 GB/T 5417-2008《炼乳》中的部分指标,GB/T 5417-2008《炼乳》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 标准为准。
3
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9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Milk powder
GB 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
10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Pasteurized milk
——取消了致病菌中志贺氏菌的要求;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的表示方法; ——增加了对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本标准与 GB 19645-200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分为《巴
5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Sterilized 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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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4
2
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4.1.1 生乳:应符合 GB 19301 的规定。 4.1.2 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
项目
乳粉
表 1 感官要求
要求 调制乳粉
检验方法
色泽 滋味、气味 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 具有纯正的乳香味。 干燥均匀的粉末。
具有应有的色泽。 具有应有的滋味、气味。
3.1 乳粉 milk powder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3.2 调制乳粉 formulated milk powder 以生牛(羊)乳或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
化剂,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项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
n
c
m
M
GB 19644—2010
检验方法 GB 5009.5 GB 5413.3 GB 5413.34 GB 5413.30 GB 5009.3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 b
5
2
50000
20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1
10
10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2
10
100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 /25g
—
பைடு நூலகம்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执行。 b 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4.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4.7.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7.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和 GB 14880 的规定。
≥
26.0
≤
18
7~14
≤
16
≤
5.0
a 非脂乳固体(%)=100%-脂肪(%)-水分(%)。 b 仅适用于全脂乳粉。
调制乳粉 16.5 —
— — —
4.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4.5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4.6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中,在自然 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 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
1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乳粉
蛋白质/(%) 脂肪 b/(%) 复原乳酸度/( oT)
牛乳 羊乳
杂质度/( mg/kg) 水分/(%)
≥
非脂乳固体 a 的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