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马岳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任职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90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90号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对吴升厚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银京发〔2020〕4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02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470号
•【施行日期】2021.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47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对许博同志进行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京邮银请〔20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
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6月2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
•【公布日期】2021.01.2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45号
•【施行日期】2021.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4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对肖炜同志进行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京邮银请〔2020〕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月2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18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619号
•【施行日期】2020.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619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王鹏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京发〔2020〕1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9月18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庄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庄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5.2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67号
•【施行日期】2020.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
庄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67号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关于李昊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京发〔2020〕1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庄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5月2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28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358号
•【施行日期】2020.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
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358号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关于赵苏娅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中分发〔2020〕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28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2.1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19〕1009号
•【施行日期】2019.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19〕1009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鲍晓晨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京报〔2019〕6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2月1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92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
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92号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关于王飞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京发〔2020〕2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马胜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马胜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5.08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31号
•【施行日期】2020.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马胜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31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马胜伟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京发〔2020〕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马胜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5月8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9.24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800号
•【施行日期】2021.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
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800号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关于赵越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兴银京请〔2021〕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赵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9月24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白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白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7.19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609号
•【施行日期】2021.07.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白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609号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核准白梅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函〔2021〕1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白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7月19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1.13
•【字号】京银保监复〔2019〕927号
•【施行日期】2019.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19〕927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张鹏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京发〔2019〕2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东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
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1月13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兵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兵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兵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关于赵兵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综发〔2020〕6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赵兵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2月4日
——结束——。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史荣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史荣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4.26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史荣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02号
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史荣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银发〔2020〕2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史荣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4月26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凤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凤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87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凤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
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87号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关于李凤楠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京发〔2020〕2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凤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李岳、王宇任职资格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19〕925号
京银保监复〔2019〕925号
人保社区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李岳人保社区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长阳营业部主要负责人、王宇人保社区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新东路营业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2019年11月12日
——结束——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李岳、王宇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9.11.12
施行日期
2019.11.12
文号
京银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国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国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5.2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66号
•【施行日期】2020.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国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
门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66号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关于国然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京发〔2020〕1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国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