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隐患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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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后寨煤矿

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编制:王继明

编制日期:2017年7月7日

后寨煤矿隐患整改方案会审表

纳雍县后寨煤矿

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2017年7月7日,贵州勇能公司领导按照纳安办字(2016)105号文要求,对我矿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安全隐患及问题共6条,对此次检查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矿领导高度重视,于当日下午17:00时,由安全矿长廖应开组织召开全矿安全管理人员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立即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将每一条隐患落实到具体人头,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刘遵超(矿长)

副组长:廖应开(安全副矿长)、宋凡滨(总工程师)

刘德振(生产副矿长)、席远涛(机电副矿长)

成员:蒋弟华、董文彬、王召昌、魏传军、崔红贵、郭新国、王继明、李军、杨亚文、欧清斯。

二、整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整改方案的布置落实,整改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

副组长:廖应开(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地点措施的编制,贯彻补充完善;刘德振(生产)负责现场的整改指挥、监督检查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董文斌负责整改资金的筹措。

成员:负责各施工队的安全质量施工操作、监管和瓦斯检查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全副矿长廖应开负责安排监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三、存在隐患(问题)及整改方案:

1、无矿井领导防汛值班制度。

整改责任人:王继明

整改方案:按照规定要求在2天内制定完善。

整改时限:该条限2017年7月10日前整改完成。

隐患验收人:宋凡滨、廖应开

2、无矿区防汛巡查记录、危险地区未见危险标志。

整改责任人:廖应开

整改方案:由调度室负责制定矿区防汛巡查记录,办公室负责危险地区标志的设置。

整改时限:该条限2017年7月10日前整改完成。

隐患验收人:刘遵超、宋凡滨

3、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安全员4人、瓦检员2人、绞车工3人、无机电技术员)。

(1)整改责任人:宋凡滨

(2)整改方案:安排人员进行培训。

(3)整改时限:该条限2017年7月10日前整改完成。

(4)隐患验收人:刘遵超、廖应开

4、人员人井检身记录、矿灯发放记录、班前会议记录、人员定位系统未完善。

(1)整改责任人:宋凡滨

(2)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进行完善。

(3)整改时限:该条限2017年7月10日前整改完成。

(4)隐患验收人:刘德振、廖应开

四、整改期间的安全组织保障措施:

1、进行整改前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技术措施中的要求进行施工。

2、整改前,公司必须划拨整改专项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3、在整改期间,必须有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4、在整改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的各类设备及资金必须及时到位,严禁有欠账现象发生。

5、整改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人员的调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履职尽责,若在整改过程中,没有履行好自己职责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附:安全隐患“五落实”整改及验收表

纳雍县后寨煤矿安全隐患“五落实”整改及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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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后寨煤矿

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编制:王继明

编制日期:2017年7月25日

后寨煤矿隐患整改方案会审表

纳雍县后寨煤矿

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2017年07月25日,贵州勇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领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我矿进行现场检查,此次检查共提出5条

安全隐患及问题,要求我矿结合前期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没有

整改结束的一并按“五落实”要求整改,下午15:00时,由矿长

刘遵超组织召开全矿安全管理人员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

立即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将每一条隐患落实到具体人头,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刘遵超(矿长)

副组长:廖应开(安全副矿长)、宋凡滨(总工程师)刘德振(生产副矿长)、周华平(机电副矿长)

成员:蒋弟华、董文彬、王召昌、魏传军、郭新国、王继明、李军、杨亚文、欧清斯。

二、整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整改方案的布置落实,整改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

副组长:廖应开(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落实工作;宋凡滨(总工程师)负责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地点措施的编制,贯彻补充完善;刘德振(生产副矿长)负责现场的整改指挥、监督检查管理

和人员调配工作;董文斌负责整改资金的筹措。

成员:负责各施工队的安全质量施工操作、监管和瓦斯检查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全副矿长廖应开负责安排监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三、存在隐患(问题)及整改方案:

1、副斜井绞车工无证上岗。

(1)整改责任人:刘遵超

(2)整改方案:严格要求副斜井绞车工必须持证上岗。

(3)整改时限:该条限2017年7月30日前整改结束。

(4)隐患验收人:廖应开、宋凡滨

2、未开展“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

(1)整改责任人:周华平

(2)整改方案:要求机电部门按规定进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

(3)整改时限:该条限2017年7月30日前整改结束。

(4)隐患验收人:刘遵超、宋凡滨

3、主斜井、副斜井井下T1、T2一氧化碳传感器、瓦斯传感

器未定期校检。

(1)整改责任人:董文彬

(2)整改方案:安排将公司其他矿的传感器替换下在用传感器使用,然后进行计划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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