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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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科室管理制度

医学教育科室管理制度

医学教育科室管理制度一、引言医学教育科室作为医学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培养医学人才、提供优质医学教育的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医学教育科室的高效运行和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医学教育科室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二、科室管理职责1. 教学计划编制与实施:医学教育科室应负责制定医学教育的教学计划,并确保其顺利实施。

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安排,旨在保证学生全面系统地接受医学教育。

2. 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医学教育科室应积极开展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通过组织教师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学生管理与教育:医学教育科室应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与教育工作。

包括学生的考勤管理、学习情况跟踪、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工作,以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

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医学教育科室应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

通过教学评价、听课评估等方式,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三、管理制度的要求1.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医学教育科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同时,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适时进行教学计划的调整和改进。

2. 建设多元化的教学资源:医学教育科室应积极探索和开发多元化的教学资源,包括实验室、模拟病房、实践基地等。

通过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3. 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医学教育科室应鼓励教师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如翻转课堂、问题导向学习等。

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4. 加强与临床医院的合作:医学教育科室应与临床医院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提供学生实习实践的机会和环境。

通过与临床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

5. 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医学教育科室应建立教学质量评估的长效机制。

包括学生对教学的评价、教师互评、同行评教等多种评估方式,以评估教学效果并持续改进。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4•【字号】亳政办〔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14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安徽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差距明显缩小,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9人,力争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8.3人,引进培养一批长三角知名、全省知名的临床专家团队,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逐步提升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5•【字号】泉政办〔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4〕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5日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泉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改革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

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床位数分别达到8.1人、6.1张,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防病治病、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的整合型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到203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30•【字号】青政办字〔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2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30日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3〕202号)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我市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主线,以便捷舒心为落脚点,持续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到2025年,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初步形成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到2035年,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安全可靠、优质高效、公平可及、便捷舒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明确功能定位,重塑责任明晰、功能互补的市县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导向作用,均衡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科学统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精准核定全市床位资源,动态调整医院级别等次。

2024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24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24年医药卫生体制工作方案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实现全民健康保障,2024年制定了下述的医药卫生体制工作方案。

一、推进基本药物制度1.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分类管理体制,加强目录更新机制,保证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和供应。

2.推进基本药物采购方式,试点完善医保与药品采购平台的对接机制,实施集中采购和谈判,降低基本药物的采购成本。

3.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通过直接结算、价格限制等措施,减少药品零售环节的利润,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稳定。

二、建立医保支付方式机制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向按病种付费转变,通过引入DRG (按病种分组)付费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者合理控制费用。

2.加强医保支付的监管和审计,建立定期审计制度,严厉打击医保欺诈、滥用和浪费行为,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平性。

3.推动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互通,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为参保人提供更便捷的就医服务。

三、加强公立医院1.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立医院自主审批、自主经营、自主财务等措施,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2.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建立与医生工作量和质量相对应的薪酬机制,引入绩效考核,促进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医院治理结构合理、透明度高的机制,加强对医院财务、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监督。

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其诊断和治疗能力,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减少对大医院的过度依赖。

2.加强基层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培训和交流,推动多学科综合诊疗模式的发展,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3.完善分级诊疗的支付方式和报销机制,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费用减轻和便利。

五、推进药品流通1.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注册和许可管理。

2.推动药品流通企业的规范发展,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督和执法,严厉打击假药、劣药和不合理竞争行为。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X〕6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推进我省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康X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健康X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全面建立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X建设需要。

二、重点任务(三)调整结构,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

积极创造条件逐年将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积极争取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适度增加本科医学类专业在川招生计划,支持部属院校将医学类优势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进一步完善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政策与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考生填报医学类专业。

从X年起,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非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及高职院校不再增设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所有中、高职院校不再增设农村医学、中医专业;逐步缩减现有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规模,至2023年停止招生。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05•【字号】铜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5日铜川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着力构建一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鲜明,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到2035年,基本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资源配置提升工程,推进医疗资源均衡化1. 建强市域医疗服务高地。

深化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加快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试点项目,持续增强医院中西医结合领域的品牌力,把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孙思邈研究院打造成西北地区中医药治疗康复研发中心。

加强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合作,提升铜川市人民医院服务内涵,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持续提升区域综合诊疗影响力,打造渭北地区医疗中心。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 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 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 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 是重大民生问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 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 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 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 各级政府投入加大, 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 也应该看到,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 资源配置不合理, 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 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 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 政府卫生投入不足, 医药费用上涨过快, 个人负担过重, 对此,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 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 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 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国医学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在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学教育全局,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学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促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医学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卫生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

医学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的重要使命,其根本任务就是要以医疗卫生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和造就一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卫生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卫生人力资源、科技成果和社会服务,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随着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卫生服务模式的重大变革以及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

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战略目标,医学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任务。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医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处理好改革与发展、规模与质量的关系,规范管理,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医学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质量,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核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关键。

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4930

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4930

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持续提高医学教育质量,促进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协调,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将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健康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深化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医学教育体系,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为建设健康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医学专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较为完备,以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为引领、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为主体、定向医学生培养为补充的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全面加强,药学、护理、康复治疗等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5年,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实施,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较高水平,医学人才队伍满足健康建设需要。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支持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依托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深入实施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起点长学制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额度内,每年新增研究生招生指标向医学专业倾斜。

鼓励引导高等学校开展国内外联合培养和对外短期交流,探索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双博士(MD∕PhD)培养、学术学位本硕博连读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临床与生命科学等多学科交叉复合型创新医学人才。

完善博士后培养制度,深入实施人才计划,吸引医学领域优秀杰出人才。

(二)加强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制度,健全完善“5+3+X”(5年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X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工作意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作意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医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服务健康X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以基层、贡献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中医药、全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为健康X建设和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提升医学生源质量和学历教育层次。

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

通过举办教学改革实验班、实施卓越医生协同培养计划、提高研究生推免比例等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

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适度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发展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

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将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逐步调整为全科医学专业,重点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培养助理全科医生。

从2018年起,不再增设中职层次护理类专业,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录初中毕业生,转向在岗乡村医生能力和学历提升。

三、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教学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医学生开设不低于2个学分的全科医学教育必修课程,推进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推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融合,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基于器官/系统的整合式教学,提高小班化授课率,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教学。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7•【字号】冀政办字〔2020〕220号•【施行日期】2020.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2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7日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加快构建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有效支撑健康河北战略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医学教育事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大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特色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引领,统筹考虑不同阶段、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医学人才需要,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上水平,推动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更多适应河北需求的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为推进健康中国、健康河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医学教育管理机制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培养规模满足需求,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0.23•【文号】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10月23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和规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管理,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二、可授予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指具有明确教学目标和考核评价手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包括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

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体现先进性、前瞻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定期发布项目申办要求,广泛征集各地优质资源。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等按要求推荐。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遴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定期向社会公布,供各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择。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不断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努力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改革(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开设医学类专业的高校要统筹使用从学费收入等事业收入提取的助学经费,在保证国家各类资助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对报考医学专业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助。

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积极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将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需求适度扩大培养规模。

中职层次学校要逐步转向在岗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并逐步停止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

高职院校要结合基层实际,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

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扩大本科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发展本科护理专业教育。

(二)深化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

医学类学位研究生教育要针对临床实际培养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

要围绕临床能力和职业素质提升,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提高所属三级学科专业内容和时间在3年住培轮转中所占的比例。

具有临床医学(含中医)同等学力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要根据每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扩大招生计划。

鼓励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加强实践教学。

结合全省医学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完善临床教学基地的认定、审核、退出机制,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有关高校要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将教学情况作为对附属医院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鼓励在三甲研究性医院建立内科综合教学病房、外科综合教学病房、全科综合教学病房和门诊,建立全科医学教研室,落实综合培训、考核和全科培训、考核的教育教学任务。

规范临床见习、实习管理,提高学生临床实践能力。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发〔2019〕2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发〔2019〕2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精神,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上下贯通、防治结合、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改革,理顺利益机制,全面推进城乡以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

(一)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

医联体由区域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组成,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为群众提供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使不生病、少生病、少住院、少花钱成为医生和群众的共同目标。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成立由市、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以及利益相关方参加的医联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医联体管理委员会划定医联体服务区域,指定牵头医院组建医联体。

在城市,由牵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城区医联体;在县域,由牵头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组建县域医联体。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6号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6号

目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 (2)三、改革重点和主要举措 (3)(一)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3)1.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 (3)2.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3)(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3)3.改革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3)4.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4)5.改革长学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4)6.改革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 (4)(三)推进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 (5)7.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 (5)8.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5)(四)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6)10.加大开展共建医学院校工作的力度 (6)(五)加强临床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设 (6)11.建立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 (6)12.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资格认定制度 (7)四、组织管理和试点安排 (7)(一)组织管理。

(7)(二)改革试点与建设项目 (7)1.开展五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7)2.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 (7)3.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7)4.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 (8)5.建立国家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8)6.建立国家转化医学平台 (8)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等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医学教育科室管理制度

医学教育科室管理制度

医学教育科室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与原则医学教育科室作为医院内的重要部门,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医学教育质量、规范科室运行、培养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医学教育科室的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医学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

在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政策规定,确保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平公正: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教师之间的公平竞争,打造公正的评审和晋升机制。

3. 高效运行: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教学管理流程。

4. 信息透明:教师工作信息公开透明,保护教师的隐私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5.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通过调查研究和评估反馈,及时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

二、管理体制与职责1. 科室领导班子:由科室主任、副主任组成,负责科室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工作。

2. 科室教师:负责教学工作,包括教案准备、授课、实习指导等,并参与科室管理决策。

3. 科研人员:主要负责科室的科学研究工作,参与科室管理和教学工作。

4. 科室行政人员:协助科室主任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等。

三、岗位设置与职责1. 科室主任:全面领导和管理科室的工作,负责科室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统筹处理科室内部事务和对外交流合作。

2. 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执行科室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的具体事务,参与制定科室发展计划和教学计划。

3. 教务人员:负责科室内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考核等。

4. 行政人员:负责行政事务的处理,包括文件管理、档案整理、会议组织等。

5.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设备和材料的完好和科学的使用。

四、工作流程与制度1. 科室规章制度:明确科室内部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包括教师行为准则、工作时间安排、考勤制度等。

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一、背景分析县级公立医院是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实中,县级公立医院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运营效率低下、人才流失等问题,制约了其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为此,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医疗团队,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2.原则:突出规范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原则。

三、实施方案1.优化管理机构设置(1)成立专门的医院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医院各部门工作。

(2)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架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避免权责不清的问题,并加强交叉管理和协作机制。

2.建立激励机制(1)建立科学公正的薪酬制度,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考核,合理确定薪资水平。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鼓励优秀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提供晋升渠道。

3.推行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1)建立全员参与的决策机制,积极听取医务人员的建议和意见,有效凝聚医务人员的智慧和力量。

(2)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加强团队文化建设,形成共同认同和价值观,提高医务人员的凝聚力和组织效能。

4.加强信息化建设(1)建立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和管理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推动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减少纸质档案的使用和存储,并加强医疗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5.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的合作(1)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借助上级医疗机构的优势资源,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2)与基层卫生机构加强合作,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转诊制度,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组织实施1.设立专门的项目组,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制定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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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的方案(2013年12月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2月正式实施)为促进医学教育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教直【2012】1号)文件精神,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全面总结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稳中求进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提出进一步完善我校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医学院为目标,遵循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不断完善有利于医学教育长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一)以医学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大学、医学院与附属医院之间的关系,强化各自在医学教育中的职责,增强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共同发展医学教育的合力。

(二)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既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办医学教育的优势,又充分体现医学教育的整体性、医教研的统一性和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系统性,充分发挥医学院对医学教育统筹、协调和管理的职能。

(三)有利于激发广大医学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科各院(系)的主体作用,提升医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领域的协同创新能力,构建既符合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又切合国情和我校实际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管理体制与机制(一)学校实施“条块融合,协同管理”的医学教育领导与管理体制。

(二)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医学教育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资源投入。

健全医科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医科管理委员会对医学教育重大问题的决策职能。

(三)同济医学院为学校统筹、协调、管理医学教育的机构,以学术管理和服务保障为主要职责。

(四)医学院包括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法医学系、护理学系、计划生育研究所、第一临床学院(协和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同济医院)和第三临床学院(梨园医院),以及根据医学教育发展需要新建的院、系、中心、所、公用平台等单位。

附属医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学术事务纳入同济医学院统一管理。

附属医院的临床医疗工作实施自主管理,由学校医学教育分管校领导和同济医学院统筹协调。

(五)医学院设立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医学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医学教务处、医学科研处、医学学生工作部(处)、医学研究生部(处)、医学总务处、医学保卫部(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医学工会,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医学院各职能部门接受大学相应职能部门和医学院双重领导,是大学职能部门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人兼任大学相应职能部门(常务)副职。

医学院具有协调大学职能部门驻同济校区派出机构相关工作的职能。

(六)医学院具有确定各层次医学类教育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的职责。

健全医学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医学学位委员会,相关职责参照大学相应学术组织职责制定。

(七)学校党委负责副处级以上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和管理工作,医学院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听取医学院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医学院、附属医院之间的处级干部可进行交流轮岗。

(八)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医学院负责所属各单位及附属医院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评聘标准的审议,按照程序报学校审批;负责所属各院系及附属医院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附属医院医疗系列)、所属单位职员的评审工作,报学校聘任委员会审批;负责所属单位和职工的考核工作,医学院职能部门实行医学院和大学相应职能部门的双重考核。

附属医院医疗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医、护、技、药系列)评审和职员评定按现行办法执行。

(九)学校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加强医学院对医学教育经费的统筹能力。

医学院为学校预算单位,医学院医学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医学教务处、医学科研处、医学学生工作部(处)、医学研究生部(处)和医学工会的年度经费由大学相应职能部门归口预算;其余职能部门经费预算原则上按现行办法执行。

根据学校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学校对医学院各院系直接下达年度经费,送医学院备案。

“985工程”、“211工程”、基本科研业务费等中央专项按总量的一定比例划拨到医学院,由医学院统筹分配。

学校设立医学教育发展基金,用于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具体方案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报学校审批。

(十)医学院各院系具有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下的院系管理权限与责任,按照大学与医学院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大学职能部门或医学院职能部门沟通。

学校召开的各类院系会议和职能部门会议,医学院及职能部门、各院系负责人均可直接参加,以保证信息传达及时、通畅。

(十一)医学院负责同济校区的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医学院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兼任学校副总务长。

撤销后勤集团华同总公司,成立同济医学院华同总公司,同济医学院华同总公司总经理兼任学校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十二)医学院党委负责医学院所属单位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医学院离退休党总支工作;成立同济医学院机关党总支,与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撤销研究生党总支建制,各年级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由各院系党总支负责,由医学研究生部(处)统筹管理。

四、同济医学院的主要职责医学院领导班子设书记1名、副书记若干名,院长1名、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

(一)党委的主要职责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障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医学院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支持医学院行政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

3.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医学院处级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医学院管理工作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5.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医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持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做好医学院所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行政的主要职责1.根据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学校医学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做好医学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确定各层次医学类招生专业及计划,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统筹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师教学发展。

3.做好医学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多学科交叉的项目申报和发展、医学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医学学科建设的规划和发展。

4.统筹医学教育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做好医学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评聘标准的评议、医学院各单位和职工的考核工作。

5.做好医学教育的对外交流工作,医学院对外代表学校医科。

6.做好医学学术组织的支持服务工作。

7.做好医学院的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8.做好同济校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9.协调学校各单位派出机构的相关工作。

10.统筹协调非直属医院及教学基地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11.做好师生服务和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医学学术组织的主要职责1.医学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有关规范医学院学术道德与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2)审议医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规划,审议教学、科研以及有关的社会服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3)审议医学学科、专业设置方案,审议学术机构、院(系)设置与调整方案以及重要的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4)评价医学教学、科研以及有关社会服务的重要成果。

(5)审议医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的有关学术评定标准。

(6)指导医学院各院系学术委员会的学术评定工作。

(7)决定或审议学校和医学院授权认为应当提交决定或审议的事项,以及其他按国家或学校、医学院规章规定应当决定或审议的事项。

(8)秘书处设在医学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

2.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核医学院各类学位申请,形成授予学位的决议,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名誉博士学位的人选名单。

(2)审定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标准,审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3)审核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的增列或调整,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审核医学院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增列或调整,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5)制定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评估所属学科的学位授予质量。

(6)研究和处理医学院学位授予中有争议的问题及其它事项。

包括审核医学院各院(系)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意见,形成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已获学位的决议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7)审定医学院各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名单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8)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9)秘书处设在医学研究生处。

3.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医学教育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发展计划。

(2)审议医学类专业设置和新专业申报。

(3)审议医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4)评议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

(5)评审医学教育改革与研究的重要成果和教材建设。

(6)指导医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

(7)秘书处设在医学教务处。

(四)医学工会的主要职责医学工会为学校工会的派出机构,同时接受医学院党委领导,主要职责为:1.按照工会职能和教代会职权,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医学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开展医学院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4.做好教代会医学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其它1.本方案实施一年后及时总结经验,根据试运行情况作相应调整。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的方案》精神,设立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医学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医学教务处、医学科研处、医学学生工作部(处)、医学研究生部(处)、医学总务处、医学保卫部(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医学院机关党总支,具体设置方案如下:(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1.定位:同济医学院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学校办公室的有机组成部分。

2.主要职责——医学院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医学院公文处理和重要文稿拟制;——医学院党委、行政综合日常事务;——医学院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医学院接待与对外联络;——医学院维稳与信访工作;——医学院各部门工作关系的协调;——医学院校友会工作;——医学教育发展基金工作;——医学院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动态信息汇总和报送;——组织、宣传、统战、外事、财务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医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师生服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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