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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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文

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文

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文一、公司名称本有限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地点公司的注册地点位于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三、公司类型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

四、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

五、股东1. 公司股东应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公司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股权比例等信息应当详细记录于公司股东名册中。

六、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公司法律法规,并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七、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应当有一名监事为职工代表。

3.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

八、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XXX业务;2. XXX业务;3. XXX业务。

九、公司章程的修改1.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和备案。

2.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2. 公司解散和清算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其他事项1. 公司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XXX有限公司的最新章程范文,供参考。

具体章程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一、公司名称1.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2.本公司为自然人注册成立的独资有限公司,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开始经营。

三、注册地址3.本公司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四、注册资本4.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金额为XX万人民币,以支付定金为主要形式,以>XXXX纸质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形式进行缴纳;若采用实物形式缴纳的,则由全体股东同意后将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额的数额作为投入资本的下限。

五、经营范围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涉及XXX、XXX、XXX等业务活动,具体经营范围可通过特许经营审批机关查询。

六、公司股东6.本公司仅有一位股东,即XXX;其联系方式为XXXXXX。

七、股票转让7.本公司书面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强行表决后才可有效;转让后,新股东需同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才可拥有新股权,参与本公司管理与决策。

八、经营期限8.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注册日起至注册期满,按期限自动续约,至投资者终止其股权认缴的期间,或者公司因任何理由解散而停止经营的时日止。

九、管理设施9.本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本公司不设立经营委员会及行政机构。

十、经营责任10.公司股东对本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未经股东协商,不得对外向股东个人追偿。

十一、公司分立11.若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扩张、企业集团化而选择分立的,以及本公司的其他股权变更等情况,须由全体股东进行协商并共同进行强行表决,才可以有效执行。

十二、公司解散12.本公司可以任何一位股东的提议,由股东共同同意解散;若因本公司出现无法继续经营而发起解散,并由相关部门宣告注销,全体股东将负责公司债务,并由股东私于协商进行偿还。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XXX公司章程总则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股东和公司管理机构的权力、义务及职责,保障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党委和纪委,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条公司名称、住所1、公司名称:XXX公司2、公司住所:XXXXX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根据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填写)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XXXX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

第四条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日期:1、XXX公司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XXX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出资日期XXX年X月XX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分之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XXX有限公司章程

XXX有限公司章程

XXX有限公司章程标题:XXX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XXX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多年的知名企业,为了规范公司运营和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章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XXX有限公司的章程内容,以便员工和合作伙伴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作规则和制度。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1.1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不得擅自更改。

1.2 注册地点- 公司注册地点为XX市XX区XX街XX号,不得擅自更改。

1.3 分公司设立-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但需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二、公司治理结构2.1 董事会- 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2 监事会-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3 管理层- 公司设有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

三、公司经营范围3.1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XXX,可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

3.2 附属业务- 公司可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附属业务,但需经董事会批准。

3.3 业务扩展- 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但需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四、公司财务管理4.1 财务报告- 公司每年需编制财务报告,并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

4.2 资金管理- 公司需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4.3 税务合规- 公司需遵守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税款,确保税务合规。

五、员工权益和福利5.1 员工权益- 公司尊重员工权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5.2 员工培训-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5.3 福利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

总结:通过对XXX有限公司章程的详细介绍,公司员工和合作伙伴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范围、财务管理和员工权益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运营,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1.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 公司注册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二、公司性质与经营范围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2. 公司经营范围:XXX行业的XXX业务,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X 等相关业务。

三、公司股东及股权1. 公司股东: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或者法人,股东名单如下:- 股东一:姓名/公司名称,持股比例XX%- 股东二:姓名/公司名称,持股比例XX%- 股东三:姓名/公司名称,持股比例XX%(根据实际情况列出所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2. 股权变动与转让:- 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应经过股东会议的决议,并在相关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 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但需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四、公司组织结构与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 部门/职能部负责人:根据公司需要设立,由总经理任命。

2. 董事会:-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9人。

- 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暂时会议。

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董事的允许。

3. 总经理:-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 总经理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并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五、公司财务与利润分配1. 公司财务:- 公司财务状况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记录和报告。

-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 公司利润可用于支付股东红利、留作公司发展资金或者其他合法用途。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与解释-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并在相关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某职业技术学院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某职业技术学院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技术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职业技术学院出资,设定××职业技术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别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职业技术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①××经营范围②×××经营范围③增加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第八条公司的出资人:××职业技术学院,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金全部由出资人投资。

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万元,占注册资金总数的%;实物折价万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土地使用权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第十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㈠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㈡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㈢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㈣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㈤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㈥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㈦审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㈧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定;㈨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出资人义务㈠遵守公司章程;㈡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㈢依期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㈣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撤回投资;第五章董事会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职业技术学院委派,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章程示例范文

公司章程示例范文

公司章程示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注册资本xxx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第六条公司的终身制度:本公司采用终身制度,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不得受任何期限限制。

第七条公司的分支机构:本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公司办公时间:公司的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下午5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组织架构:本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十条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选举董事和监事、决定利润分配等。

第十一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其中设立常务董事。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多数董事通过。

第十二条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设立主席和副主席。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多数监事通过。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层:经营管理层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董事会的委托进行决策。

第三章公司的权益和股东权益第十四条公司的权益:公司的权益指公司所有人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公司的权益由公司的股东共同拥有。

第十五条股东的权益: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益:权益分配权、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等。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公司股东行使权益的重要形式。

股东会议分为普通股东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股东会议由公司召集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即当一些股东意愿出售其持有的股份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A.X 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出资, 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 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 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 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变更登记, 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XXXXXXXX股东2 XXXXXXXXXX股东3 XXXXXXXXXXXXX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1: 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XX%, 出资方式为货币, 出资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股东2: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XX%, 出资方式为货币, 出资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股东3: XXX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 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 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 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 直接作出决定, 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法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法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由XXXXXX 出资,设立XXXXXX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 第四条 公司名称: XXXXXX 。

住所: XXXXXX 。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 等。

第六条 第七条如下: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出资全部缴付到出资方式位期限投资者名称或者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位,由XXXXXX担任,由股东任命,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位,由XXXXXX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位,由XXXXXX 担任,由股东任命,监事的任期每届 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章程完整版范文

公司章程完整版范文

公司章程完整版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XXX市。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XXX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秉持公正、合规、稳健经营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

第六条公司理念:本公司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实现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的共赢。

第七条公司规模:本公司拥有注册资本XXX万元,员工人数XXX 人。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须经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公司组织机构: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等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承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收益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议:公司每年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公司股东进行决策的主要场所。

第十五条股东投票:股东会议决策采取股东递交书面投票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股东分红:公司按照盈利情况合理分配股东的红利,并及时向股东做出公示。

第十七条股东退出: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选择退出公司。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及审计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资金管理:公司通过合理的资金运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转。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利用,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市场营销:公司进行市场调研、产品定位和推广活动,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五章公司规章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2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2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行业。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以下简称“法人代表”)。

第四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人民币。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职务,由董事会任命。

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决策。

第九条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董事、监事和经理应当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经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独立董事本公司设立不少于1名独立董事,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一条公司权力本公司享有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一切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签订合同、收购并购、处理涉及公司利益的法律纠纷等。

第十二条公司义务本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做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履行雇佣合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等。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公司各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并行使决策权。

第十四条股东权益保护本公司应当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事务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报告本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确、真实地制作财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

第十六条盈余分配本公司根据盈利情况,经股东会决定盈余分配的方式和比例。

XXX有限公司章程

XXX有限公司章程

XXX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XXX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法定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股东权益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详细阐述XXX有限公司章程的五个主要部分,包括公司名称与注册资本、组织结构与管理层、股东权益与股东会议、公司运营与决策程序、章程修订与生效等内容。

一、公司名称与注册资本1.1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的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性质。

1.2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股东出资的金额,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设定。

1.3 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或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方式和比例。

二、组织结构与管理层2.1 公司组织形式:根据公司的规模和性质,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

2.2 公司管理层: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权限,并选举或任命合适的人员担任相应职位。

2.3 决策程序:公司内部决策应遵循一定的程序,明确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股东权益与股东会议3.1 股东权益保护: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投票权、知情权、分红权等,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2 股东会议: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议程、表决程序等,确保股东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股东会议决议: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条件和表决方式,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公司运营与决策程序4.1 公司经营范围: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方向,确保公司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

4.2 决策程序:章程规定了公司内部决策的程序和权限,包括董事会决策、经理层决策等,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3 内部控制制度: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确保公司的运营安全和稳定。

五、章程修订与生效5.1 修订程序:章程修订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召开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等,确保修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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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宗旨:公司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育人为本,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为目的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AA市AA区XX学校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AA市AA区XX路XX号第三章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第六条经营范围: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XX,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条股东缴纳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并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的章程;(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第十六条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每6个月定期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八条召开定期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随时通知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X人。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简单多数投票选举产生。第二十二条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二十七条本公司设经理一名,可以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八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教育教学和相关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六)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X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三十条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一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二条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三十三条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三十四条公司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符合设立党支部条件时,积极申请设立党支部,设专职书记1人并入选公司董事会。党支部在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并及时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政治任务。公司党支部的职责是: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按上级党委的要求在本公司教职员工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中共党员,组织好党课学习,教育和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教育活动,组织好民主生活会,提高党员素质。参与民主监督,教育党员带动群众支持校长的工作,参与民主监督,推动民主管理,实行自主办学。支持校长实现任期内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及校长对教育教学和其他方面工作的正确领导,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奖惩等重大决策,积极参与决策,并要监督执行情况。加强对全公司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领导,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督促和参与师德和学生德育的发展,促进师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保证公司安全和师生在政治思想方面的健康发展。廉洁自律,注重自身修养,抓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保持和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五条董事长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六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三)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第八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三十七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六)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有优先认购权;(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八)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八条股东的义务:(一)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四)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五)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六)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第三十九条股权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一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第九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四十二条为保障公司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负责公司教育教学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第四十三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四十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四十五条公司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公司应当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职工素质。公司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十六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七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四十八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五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五十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劳动用工制度第五十四条公司办学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 由公司自主决定。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行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后,应在15日内送交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五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第五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五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六十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六十一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六十二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六十三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四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和办学许可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向办学许可机关申请终止办学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办学许可和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办学许可机关备案。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六十五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培训学校公司章程(3篇)

培训学校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及管理规范,保障公司及其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公司宗旨:以教育为本,以创新为魂,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各类教育培训、教育咨询、教育项目开发、教育设备销售、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等]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为[股东人数],每股金额为[每股金额],公司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总额]。

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3. 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事项进行表决;6.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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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建议文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为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办学。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条招生对象和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选项:学龄前儿童、学生、成人),学习期限为,教学采用(选项:普通全日制教育、面授、函授、广播电视教育)形式。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
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2:1。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六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公司党建工作
第二十九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本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条件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本公司应明确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条党组织是党在公司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履行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公司发展、参与人事管理和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第三十一条党组织设书记1名。

符合条件的党员出资人、董事长、行政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并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对未进入公司管理层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适当提高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交叉任职比例。

党组织党员人数7人以上应设立党的组织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涉及公司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

党组织对公司重要决策实施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公司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公司设立的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四条公司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五条公司依法与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并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一式 X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说明: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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