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教材选文的五个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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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教材选文的五个向度
一、语文内质
语文内质,即语文内在的品质和精神。语文教材是语文课程实施的重要凭借和载体,强调语文内质,就是要求语文教材的选文能体现语文学科的性质,坚持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也就是说,选文既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和运用能力,又要有利于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康的审美情趣、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具体来说,教材的选文应该具有以下“三味”:
一是语言味。
“语言味”是就选文的言语形式来说的。语文教材的选文如何突出“语言味”呢?主要是通过精选那些“文质兼美”的经典文本来让学生感受优秀的言语形式,使他们产生认同、向往之感,从而激起他们探求文本、与文本对话的兴趣,培养他们对语言的感受能力。只有这样,语文教材才能真正回归到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本位上来。
二是文学味。
“文学味”是就选文的内容来说的。重视教材选文的“文学味”绝不仅仅是一个对学生进行文学陶冶的问题。文学作品阅读的功能几乎影响着母语教育的所有目标,即使是从语言学习的目标来看,字词、语法、修辞的习得、运用和积累,一般也都是在对文学作品和各种文体文章的阅读过程中进行的。尤其是文学作品,它是各民族杰出作家运用该民族语言的典范,对于学生母语的学习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那么,如何界定教材选文的“文学味”呢?是不是只有文学作品才有“文学味”,非文学作品就没有“文学味”呢?这个问题并不那么简单,有些即使是以“文学作品”冠名,也未必有“文学味”;但这个问题又并非那么复杂,许多作品是不是有“文学味”我们往往能够感觉和意会,譬如,没有人会认为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有“文学味”,也很少有人会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沈从文的《边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没有“文学味”。因为“文学味”归根到底是人类在长期认识中逐渐形成的一个概念,它固然笼统、广泛而又难以言传,但总是能给人以某种程度的意会。
尽管我们说教材的“文学味”并不是指所有选文都是文学作品,但文学作品必须在选文中占主导地位,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们应该用充满文学营养的教材来滋养学生的肌肉与骨骼,充盈学生的灵魂与血液。
三是人文味。
“人文味”是就教材的内蕴来说的。作为一门人文学科,语文的世界不仅是一个抽象的语
言符号,它还是一个跃动着情感、思想与生命精神的文化载体。因此,其内容本身应该承载着人类丰富而深厚的文化内涵,蕴涵着人类关于生命的种种体验与思考,再现着人类生存世界的人生百态和自然万象。教材应该通过所选的名篇佳作、经典美文让学生领略关怀民生、忧国思家的情怀,体会至真至情、至爱至美的人性,收获解读人生、品味生活的哲理顿悟,感受坚忍顽强、浩然坦荡的人格魅力,让学生充分感受那一道道超越时空、沟通心灵的人文景观,为学生勾画出一道生命的底线。
语文教材选文的语言味、文学味、人文味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是“三味结合”的教材观,不能过分强调其中的某一点;否则,必然导致语文内质的缺损。
当然,我们在选择教材选文时,可以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有所侧重。湖南师大程达先生就从现代语文终身教育的观念出发,提出了学前侧重汉语言语、小学侧重汉语文字、中学侧重汉语文章、大学侧重汉语文学、大学后(或研究院)侧重汉语文化的学段划分原则,这倒是颇有创新色彩的。
语文学科不是其他学科的保姆,语文教材也不是“百宝箱”和“百科全书”,不要什么内容都往语文教材里放。语文教材要守住自己的学科本位,要切切实实地关注学生的语文素养,要从浩如烟海的历代作品中筛选出那些能体现我们民族的语言之根、文学之根、人文之根的文学佳作,要对语言文字的运用之妙和文学、化的神奇力量有异乎寻常的敏感与关注,也就是说,语文教材要有一种独特的“语文味道”,有一种内在的语文气质。
二、学生立场
语文教材的使用对象是学生,因此,语文教材的选文应该从学生的角度来思考,站在学生的立场来选择。关于这一点,许多语文教育先贤都十分重视。宋文翰在其《一个改良中学国文教科书的意见》一文中说:“教材是用以达到目的的工具,其选择标准,应以儿童是否有兴趣与需要为定;因为兴趣与需要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而增加教学的效能。”叶圣陶先生也强调:“国文教材普遍的标准,当为儿童所曾接触的事物,而表出的方法,又能引起儿童的感情的。”具体来说,强调选文的“学生立场”,应包含三层含义。
其一,教材的选文要关注学生心理,具有亲和力。
顾黄初先生说:“教材教材,是用来教学生的材料,而‘教’的规律是离不开教学双方的心理规律的,就以课文的选择为例,课文不仅是‘范例’,而且还应该是‘适例’,也就是说适宜于某个年龄段的学生的心理特点。”顾老先生的这段话是切中肯綮的。长期以来,我们在语文教材的选文上,更多地关注其“有用”、“有益”,对学生的心理世界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深度关照;我们的选文更多的是权威的视角,刻板的面孔,严肃的姿态,缺乏一种亲和的色彩,难以让学生亲近和喜欢。理想的语文教材应该尊重学生的年龄特征,关注学生的心理特点,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调动学生求知的热望和情感以及审美的期待,让学生有一种亲切感、温馨
感。
其二,教材的选文要富有趣味,具有可读性。
从建国以来的语文教材来看,在选文上的确存在着情趣寡淡的严重缺陷。先是政治的泛化,接着是德育概念的狭隘化、公式化,极少考虑趣味的因素,使语文教材失去了应有的魅力。其实,我国历史上一些影响较大的语文读物都是非常注重趣味性的。据张志公先生估计,我国古代的蒙学读物不下千百种,但流传久远、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三、百、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三、百、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它们除了朗朗上口、便于诵读和记忆外,还十分注重选材上的趣味性。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三,教材的选文要难度适宜,具有适切性。
教材选文,难易要适度。太难,学生学不到手;太易,学生感到没有味道,学不到东西。选文要符合各年级段学生的认知程度,具有可接受性。《论语·雍也》里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意思是说,对中等水平以上的学生,可以给他讲些高深的知识和道理;对中等水平以下的学生,就不能给他们讲高深的知识和道理。这就体现了选文的适切性。周兴嗣的《千字文》在识字教育中影响最大,后世各种续编本和改编本虽然很多,但没有一种能与周编本相抗衡,原因何在?张志公先生认为:“周编本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习惯力量不容易打破,这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这些新编本大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内容艰深,文句古奥,不符合儿童的接受能力,也不符合初步识字的需要。”张老的分析应该说是很有道理的,我们语文教材的选文应该从中得到启示。
语文教材是“教本”,更是“学本”。一本好的教材必须以学生为本,从学生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选文。当然,这并不是说要采取极端自然主义的态度,一切都要迎合学生的趣味,以一些“时尚”、“流行”的读物博得学生的欢心,而是强调要从成人立场走向学生立场,从学生的心理、趣味以及发展角度思考教材的选文意义和价值。三、典范精神
语文教材不同于一般的阅读文本,它是学生语言学习和文化陶冶的范本,因此,应该具有一种典范精神。
选文的典范精神是指选文的思想内核、文化内涵、情感精神、审美意蕴和语言表达都能经得起时间考验,具有共时性、恒常性和耐读性,不仅在当时,而且直到今天、未来都有其自身存在的空间和意义。关于典范的标准,叶圣陶先生提出“文质兼美,堪为模式”八个字;刘国正先生则具体概括为:“语言文字典范,思想内容健康,篇章结构完美,体裁和题材广泛多样,适合教学需要。”
教材选文的典范性应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选文思想精神的典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