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引,履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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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引

1目的

规范供应商管理的业务程序和工作成果完成深度,客观评价供应商履约

情况,为工程采购的有效性和采购效率提供基础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全资或(参照XX操作模式运行的)合资、合作项目中,

由采购条线主办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3定义

3.1供应商:指向XX集团提供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材料、设备,施

工以及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4职责

4.1片区/城市/项目公司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管理部”):

4.1.1负责片区内供应商在XX集团采招系统中的注册指导工作;

4.1.2负责供应商注册信息及更新信息的审核工作;

4.1.3负责组织供应商资质评审;

4.1.4参与组织供应商的考察评估;

4.1.5负责评价供应商对合同经济要点的履行情况;

4.1.6负责组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工作;

4.1.7负责《片区/城市供应商名库》的编制、更新;

4.2集团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管理中心”):

4.2.1负责集团战略供应商在XX集团采招系统中的注册指导工作;

4.2.2负责集团战略供应商注册信息及更新信息的审核工作;

4.2.3负责《集团战略供应商名库》的编制、更新;

4.2.4负责对《集团供应商名库》的整合。

4.2.5负责对集团供应商分级体系办法的制定(详见供应商分级体系指引)4.3项目总经理:

4.3.1负责组织A类和B类招标项目入围单位的考察并对考察结果负责。

4.4集团总裁/授权副总裁:集团招标采购委员会

4.4.1负责审批集团战略供应商名库;

4.4.2负责审批集团战略供应商的供应商履约评估结果。

4.5其他相关部门:

4.5.1项目部、物业公司:负责评价供应商对合同技术要点及现场配合、物业

维修的履行情况;

4.5.2设计部/总师室:负责组织C类招标项目入围单位的考察并对考察结果

负责,负责评价供应商对合同中涉及外观效果部分的履行情况;

4.5.3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向采购管理部或采购管理中心提供供应商信息及关

于供应商资质评价的意见及建议。

5程序

5.1供应商名库分类

5.1.1片区/城市供应商名库;

5.1.2集团战略供应商名库;

5.2供应商考察

5.2.1供应商考察工作按照《供应商考察作业细则》执行。

5.3供应商入库

5.3.1供应商入库工作按照《供应商入库作业细则》执行。

5.4供应商履约评估及名库维护

5.4.1供应商履约评估及名库维护工作按照《供应商履约评估及名库维护作业

细则》执行;

6附件

6.1《供应商考察作业细则》

6.2《供应商入库作业细则》

6.3《供应商履约评估及名库维护作业细则》

供应商考察作业细则

一、目的

指导和规范供应商考察的作业程序和实施成果深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类别的供应商考察工作。

三、工作程序与方式

3.1网上注册:

3.1.1对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采购管理部应指导其在XX集团采招外网中完

成注册。同时,采购管理部应要求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安全生产证书等所有必要的证件的复印件,必

要时应产看原件。资质审核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考察等方式进行。

3.1.2对于已有合作的供应商,采购管理部负责为其分配账号,并指导其在外

网完成信息修改。

3.2供应商考察的组织安排:

3.2.1供应商考察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预审考察与工程采购阶段的入围考察两

种;

3.2.1.1在资质预审阶段,采购管理部认为有必要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的,可以组

织本部门两人(含)以上同时参与并分别出具独立的考察评分表。在条

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邀请工程部、总师室人员同行;

3.2.1.2对于工程采购阶段的供应商考察工作,原则上需要采购小组全体成员三

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同行,个别采购小组成员由于工作安排无法成行的,

可以委托本部门内相同专业的人员前往。所有考察人员亦须分别出具独

立的考察评分表;

3.2.2供应商考察的组织者应将拟考察的供应商基本资料以及供应商考察的基

本时间和行程安排,提前通知所有需参加供应商考察工作的人员;

3.2.3供应商考察的组织者可以参照集团采购管理中心统一发布的《供应商考

察评分表》格式和内容,针对拟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修改后,

在考察出发前统一发给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

3.3供应商考察的内容和深度:

3.3.1考察内容至少应包括:

3.3.1.1考察供应商的主要生产和研发基地:应重点考察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

材料检测试验室、研发中心等,如有必要,可对供应商产品进行抽样后,

送专业检查机构核验各项技术指标;

3.3.1.2考察供应商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议至少考察2个项目,包括一个已建项

目和一个在建项目;对于材料设备供货商,应重点了解材料设备在当前

类似工程的使用状况、售后服务情况等。

3.3.2供应商考察的要点主要包括:

3.3.2.1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历史、财务状况、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行

业排名、生产与研发力量、产品后续研发能力、工程案例及其分布情况、

近三年经营状况、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合作情况等。

3.3.2.2生产能力:产品丰富程度与先进性、生产线的系统性和先进性、原材料

产地与品牌、生产管理的科学性、生产效率与能力、质量管理与检测手

段、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仓

储管理、试验室等。

3.3.2.3供货能力:企业在集团所属项目所在地区的物流系统配置情况,企业在

项目所在地区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及分销商等的分布情况,运输成本占

总成本的比例等。

3.3.2.4服务能力:企业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的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和业务

流程,对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下的工程问题

处理能力,现场管理能力,和业主、第三方等在施工现场的配合能力与

相关管理制度,企业对其上游供应链和下游企业的控制管理能力,对XX

拟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及相关的专门服务措施等。

3.3.2.5综合管理:企业管理体制与管理体系,厂区和办公区的整洁有序性,管

理层、员工的素质和精神面貌,业务管理流程,总公司与分公司、办事

处及分销商等之间的管理方式等。

3.4供应商考察的成果

3.4.1根据考察情况,所有考察人员均应在考察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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