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3707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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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嘉峪关分公司生产、检修过程中的停送电管理,保证生产、检修安全进行。

第二条适用于嘉峪关分公司各作业区所属区域一切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术语/定义

(一)三方确认:指相关设备生产方、操作方、检修方共同确认。

(二)申请人:对设备进行申请停送电的检修、维护或其它作业负责人。

(三)批准人:嘉峪关分公司设备能源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作业区作业长、设备管理员(责任工程师、协理工程师)、工段(区)长、值班长。

(四)停、送电操作人:具备电气作业资质的运行电工、维护电工或电气协理工程师。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嘉峪关分公司设备科负责本制度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同时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负责本制度具体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第六条各作业区负责本制度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第七条所有与停、送电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以及相关的危险源控制措施。

第八条申请人依据所检修的设备办理工作票,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台设备。

第九条批准人对检修设备的名称、停送电时间、影响程度及要求进行确认。

第十条停送电操作人对检修工作票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执行停送电操作。

第十一条低压设备检修停、送电

(一)在嘉峪关分公司实施的任何低压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

(二) 设备管理员在制定检修计划时,要在检修项目后注明需要停电的设备,以便办理工作票时填写停、送电项。

(三) 检修负责人办理工作票时应填明检修项目和需要停送电的设备名称、编号。

(四) 批准人在签字以前,必须对停送电申请人

填写的检修项目和需停送电设备进行确认无误后才可签字。

(五)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检修批准人留存;一份交由检修方留存。

(六)停送电票用复写形式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七) 停送电执行过程必须由两人共同进行确认和共同完成,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人在“停、送电操作人”栏内签字,监护人在“安全监护人”栏内签字,任何情况下禁止单人进行停送电操作。

(八) 停、送电操作人可以是电气点检(巡检)人员或电气运行人员,并且要求停、送电操作人为同一人,如果因交接班不能保证停、送电为同一人,则必须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和现场交接,以确保停、送电准确无误。

(九) 停、送电操作人必须持证上岗,明确危险源,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十) 停送电操作人在执行停送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其它有关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源控制措施。

(十一) 检修单位名称应填写到负责检修作业的班组;检修负责人是从事检修作业的检修单位班组长。

(十二) 停送电必须按照工作票、调度指令上的内容执行,其它停送电申请方式一律无效,严禁以打电话、打手势等方式停送电。

(十三) 在所有500V 以下的停送电执行过程中,停送电操作人必须按标准佩带劳保用品,人站在开关侧面,手放在已确认位置正确无误的开关上,然后将脸转向外侧,不得正视开关进行停送电操作。

(十四) 停电操作人操作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和操作人互换检修牌和操作牌(此时操作牌由检修负责人持有,检修牌悬挂在具有操作权的操作台、遥控器或机旁操作箱操作把手处),检修牌上必须有持有人的信息(姓名、岗位、联系电话),要求字迹工整,悬挂醒目。检修完毕后,先办理检修终结手续,现场检查具备送电条件后检修方与操作方互换检修牌与操作牌,并拆除安全措施,操作方再组织送电。

(十五) 在检修后的整体试车中如需停电,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十六) 生产方负责挂设接地线或采取安全措施,检修方在办理检修工作票手续并拿到批准人签发的检修工作票返票(第二联)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工作。

(十七) 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办理工作终结手

续,交回工作票,生产方负责检查现场拆除安全措施。

(十八) 设备启动、停止由相关岗位操作人员确认并执行,其他任何人均无权操作。

(十九) 悬挂检修牌的设备,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操作。

(二十) 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检修现场必须挂牌、设警(检修现场悬挂“有人工作”,停电设备操作把手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停电牌),并在工作票中对挂牌、设警位置进行安全确认。

(二十一) 由于各作业区检修单位不同,特制订适合各单位检修工作票,开关站、整流所、各低压配电室严格执行《变电站(发电厂)第一、二种工作票》;多功能机组、天车、桥吊检修严格执行《多功

能天车检修工作票》;其他设备执行《设备检修工作票》。

(二十二) 多功能机组检修工作票规定

(1)天车工根据生产方指定的检修地点,将多功能机组、天车、桥吊停放在合适位置,在不需要动车的情况下安全监护人通知停电操作人停电,并在相应电源开关上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停电后停电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在工作票相应栏签字,做好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各部位检修人员开始检修作业。

(2)检修过程中如某部位需要带电试车(办理工作票时必须备注),此部位检修人员应通知现场安全监护人,由现场安全监护人确认可以送电并且送电不会造成其它部位设备故障,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其他检修部位的人员暂停检修作业,离开检修现场,同

时通知送电操作人,经送电操作人确认后方可送电,天车工鸣笛后对天车进行相应的试车操作,试车操作完毕后由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停电负责人再次停电(停送电必须由同一个人操作,因交接班不能同一个人操作必须要备注并现场交接),此项程序确认后现场安全监护人方可通知各部位检修人员恢复检修作业。

(3)各部位检修作业完成后,检修负责人通知现场安全监护人检修结束,检修方、生产方认真检查检修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办理检修工作终结手续并签字,送电操作人与安全监护人互保送电。天车工现场检查确认是否具备试车条件,在试车过程中,各部位检修人员应对其相应检修部位的检修效果进行确认。

(二十三) 设备检修工作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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