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刑法民法案例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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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
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当初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而免罚。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被无罪释放了。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一、犯罪构成-----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
有机统一,相互联系
a. 犯罪客体: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
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杀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权,盗窃罪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等等,诸如此类。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实质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因此,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会关系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犯罪对象
b. 客观方面:说明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到什么样危害的要件。
犯罪客观方面首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就没有构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不管具体的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如何复杂或具体的危害结果表现形式如何,他们都是犯罪构成的不可缺少的因素。行为及状语
c. 犯罪主体:说明犯罪是由什么样的人所实施的要件。
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犯罪的主体情况尽管千差万别,但构成犯罪都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
d. 主观方面:说明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主观心理状态的要件。
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两种形式,即故意和过失。每种犯罪都必须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则不构成犯罪。意识和意志
【盗窃罪】1盗窃公私财物,2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3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役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显示真枪)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罪抢劫罪
张三明明是入室盗窃,怎么会跟抢劫罪沾上边呢?原因就在于“暴力抗拒抓捕”。《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一般量刑在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加重情节的,则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三、犯罪形态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通常认为刑法分则是以一人犯一个既遂犯罪为标本的。从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来看,刑法分则规定的是既遂形态的犯罪。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现实
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权利和责任
希望被拐卖,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
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其送回,此女坚决不下车。
1、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2、绑匪把车钥匙给丑女说:“车送你了!”,是否构成赠与?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丑女已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过户登记
3、若绑匪抛弃车辆而去,丑女能否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
特殊动产、不动产
4、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是属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或是其他?
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