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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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铁路GNZQ-2标段三工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南铁路GNZQ-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工区

测量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测量队测量行为,明确各方职责,确保测量质量可控性,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贵南铁路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为适应铁路建设需要,项目部实行测量三级复核管理制度,在项目部设测量队。

第三章项目部测量队职责

第三条在项目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程,服务于项目部。

第四条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单位的测量工作对接,推动项目部测量工作的顺利进展。

第五条负责项目部的日常测量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各测量组开展现场测量工作。第六条指导施工队测量工作,明确执行标准、遵照的行业规范及标段内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的规程规定,确保项目部测量工作的有序性和标准化。

第七条负责定期的CPI和CPⅡ平面控制网的复测工作。

第八条负责定期的二等高程控制网的复测,并负责督促施工队对该队控制点进行维护,对破坏桩点进行恢复。

第九条负责组织施工队及时提交评估报告,根据施工需要负责CPⅢ网的建立及维护。

第十条负责加密控制网和CPⅢ网的编制方案和成果资料。

第十一条负责沉降变形级围岩收敛工作的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并进行现场数据采集和在业主系统上传。

第十二条负责对施工测量中重点、难点的测量方法、技术进行技术交底,保证测量质量。对项目部施工队的加密控制网点进行抽检,对重点、难点工程部位的放样进行复核、检查,确保现场测量质量可控性。

第十三条负责协调与相邻标段的测量衔接工作,协调标段内施工队间的测量衔接工作。

第十四条主持对项目部内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粗差、测量错误等的检查复核,出具结论,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规范项目部的测量通用技术标准、统一制定测量资料格式、用表等,并定期检查和督促施工队测量资料的规范、签认、归档等,确保测量基础资料的完备性,为后续竣工资料的汇编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铁路测量工作的特性和要求,负责对测量新技术、新思路的开发、

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对本工程施工测量程序和流程进行总结积累测量经验。

第十七条定期检查分布测量组和施工队测量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台账、校检计划和人员资质、仪器设备鉴定情况。

第十八条定期组织开展测量培训工作,促进项目部测量业务水平的提高。

第十九条完成项目部布置的其它测量任务。

第四章分布测量组和施工队测量组职责

第二十条测量组在业务和技术上,归项目部测量队的领导,协助项目测量队搞好日常测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负责测量组内部测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保证测量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二条配合项目部测量队对管段内的二等水准网复测、协助测量队完成本管段的交接桩及CPI、CPⅡ的复测工作,负责CPI、CPⅡ及二等水准网的维护管理。第二十三条负责完成管段内施工控制网加密并配合项目部测量队进行复测、负责沉降变形围岩收敛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并配合项目部测量队进行数据采集、负责CPⅢ的建立并配合项目部测量队进行复测。

第二十四条负责沉降变形围岩收敛变形监测网的保护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负责管段内施工测量日常放样工作。

第二十六条配合本管段测量监理的工作,按规范和监理要求,做好现场测量和资料报验工作。

第二十七条负责与相邻管段签定共用控制点协议书,并协同完成接头处共用点的联测和数据对比、确认工作。

第二十八条按要求做好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案工作。并根据项目部和项目部测量队的要求及时上报归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完成并定期上报本单位的测量仪器设备台账、仪器鉴定证书、测量人员台账、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

第三十条积极参加测量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测量人员技能技术的提高。

第三十一条测量资料员岗位职责

1、资料员必须设置专职资料员,专人专管。

2、各类资料入库时,应将文件分类编目、整理、保管,并留存相对应的电子版。

3、资料的保存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蚀、防鼠。

4、用于管理资料的计算机须专人专用,要随时备份,定期用独立硬盘备份。

5、严格履行借阅制度,重要文件或资料必须由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对过期资料应及时更换或销毁,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进行处理。如有丢失、损

坏应及时记录、报告。

7、遵守文件资料的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第六章交接桩制度

第三十二条测量人员进场后,首先和设计单位接洽联络,取得CPⅠ、CPⅡ和高程控制点的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同监理、设计人员一起现场进行交接桩工作,按照交接要求做好点之记,交接桩工作记录,留存现场交接桩照片。

第三十四条如果发现控制点被破坏或丢失,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桩并做好记录和现场确认;

第三十五条现场交接完成后在监理的主持下架子队与设计单位须办理正式书面的交接手续签订“交接桩协议书”;

第三十六条相邻标段之间, CPⅠ须延伸到邻标两个,二等高程控制点须延伸到邻标一个点,经过双方共同测量,办理书面共用桩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架子队与架子队之间,CPⅠ或CPⅡ须延伸到邻区两个,二等高程控制点须延伸到邻区一个点,经过双方共同测量,办理书面共用桩协议书。

第三十八条共用桩协议书规定:双方测量负责人、总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签字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

第三十九条交接桩协议书签订之后,各架子队对管段内的CPⅠ、CPⅡ和高程控制点有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七章施工放样自检、复核和报验制度

第四十条全面了解设计意图,认真熟悉与审核图纸,认真校核轴线的结构尺寸、高程关系是否吻合。

第四十一条放样前内业资料的计算的实行复核制度,且至少用两种以上的计算方法进行校算。

第四十二条测量放样前必须选择配置相应精度等级的测量仪器。

第四十三条根据各分项工程验收标准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施工测量方案,选择满足精度要求的施工放样方法。

第四十四条必须严格审核测量原始计算数据的准确性,坚持测量放线与复核计算工作同步校核的工作方法。

第四十五条现场放样定位工作执行自检、互检合格后再报验的工作过程。

第四十六条要对所用的控制点进行认真复核,对控制点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开始施工放样。采用坐标定向、方位角定向、后方交会法进行测量放样时,必须要选择第三点作为检查点。

第四十七条测量放样时,做好测站记录,将测站信息和放样数据详细准确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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