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明节后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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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明节后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防范措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煤矿

复工复产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

2018年4月1日

**煤矿复工复产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评审意见评审意见:

评审人员签字:

通防科:年月日地测科:年月日

防冲办:年月日生产科:年月日

机电技术部:年月日

调度指挥中心:年月日

安全监察部:年月日

副总工程师:

年月日

生产副总经理:年月日

机电副总经理:年月日

安全总监:年月日

总工程师:年月日

总经理:年月日

清明节后复工复产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煤炭局《转发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煤传【2018】30号、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煤安管字【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为扎实做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复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复工复产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成员:副总工程师、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区队主要负责人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总经理对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核,整改方案的审核,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小组的组织安排,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方案及措施,具体任务的分解以及工作任务的落实;

安全副总经理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

机电副总经理责井上、下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参与职工培训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复工复产办公室,由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工复产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清明节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1、根据《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暨4月份集休的通知**矿字〔2018〕**号》文件要求,2018年4月7日早7点前全体员工全部返矿。

2、制定并落实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单位召开班前会重点贯彻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技术措施。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

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收心”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部门的学习工作,并保证学习质量。矿召开调度例会暨复工领导会议,研究部署复工复产工作。

4、召开调度会暨复工复产会议,安排复工复产检查事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5、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复工措施不能指导现场整改的及时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合格,并实施整改。

6、隐患整改合格后,书面集团公司申请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复产。

三、安全检查标准及内容

(一)检查标准

根据《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执行,达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条件的煤矿,验收结论为合格;否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并责令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二)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工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检查各地点的有无停风区域,严格做好停风地点的瓦斯检查排放。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检查各地点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不得恢复工;

4、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复工。

5、检查井下重点设备设施的试运转情况。

6、检查安全设施“六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7、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安全防范措施

(一)通风瓦斯管理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检查。加强测风站记录

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认真检查管理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不检查瓦斯就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盲巷和独头的管理;加强通风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瓦检员跟班作业,按要求及时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使用完好的光学瓦检器,严禁空检、徦检和漏检;检查地点、次数必须符合要求,每班必须检查3次的地点有:主井进风、副井进风、风井回风、机电硐室、主副水仓、密闭前等;掘进迎头和掘进巷内回风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规定。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或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进行处理;

2、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等相关放炮规定,加强火工产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以下,方可作业;放炮时,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必须用时在场,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清点好人员后,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通知爆破员可以爆破,爆破员接到指令,发出放炮警示,10秒后方可起爆。放炮30min 后,检查瓦斯浓度在%以下,人员才允许作业。放炮地点在井外侧20m指定地点,井下所有人员同时撤出到井口50m以外,所有能通爆破迎头的通道都必须设置警戒,悬挂爆破警示牌;

3、矿井要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按规定悬挂瓦斯监控探头。装备安设和维修由通防工区负责:瓦斯监测仪器的日常使用管理由采掘区(队)长负责。矿井必须建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测队伍,负责从事日常仪器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所有监测测仪器的维修费用,必须予以保证。

4、矿井的放炮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每个炮眼必须按规定充填炮泥。

5、要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所有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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