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三)
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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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考点九】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重要考点回放】【说明1】“√”表示征税,“×”表示不征税。
【说明2】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考点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重要考点回放】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记忆小贴士】劳务、特许打8折计入收入额;稿酬折上折,实际打5.6折计三、专项附加扣除【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年终加薪B.托儿补助费C.差旅费津贴D.误餐补助『正确答案』A【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下列应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的是()。
A.单位全勤奖B.参加商场活动中奖C.出租闲置房屋取得的所得D.国债利息所得『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全勤奖属于奖金,应按“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稿酬所得”的是()。
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章破产法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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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三、破产案件的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民事诉讼不完 全相同。这里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所谓“住所地”,二是由 住所地哪一级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 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另外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 辖。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 法院立案 管理人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 第六节 破产宣告与清算 第七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导入案例
某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有关清算情况如下:企 业资产总额500万元,其中,已作为债务担保的厂房可变现价 值80万元,该厂房所担保的债务金额50万元。企业负债总额 700万元,其中,应交税金15万元,应付职工工资15万元,社 会保险费5万元,应缴工商机关罚款5万元,破产费用共计20 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该企业的破产财产是多少,破产债权是 多少,应如何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通过本章的学习,将会找 到答案。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二、破产受理 破产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后,确定立案 的行为,是破产从请求转化为事实,进入破产程序的开端。
债权人申请,5日内通知,7日内异议,10日内决定是否 受理;除此之外,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人民法院驳回破 产申请的裁定,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 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破产法中只有驳回破产申 请和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均不得上诉) 法院决定受理破产案件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破产申请。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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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2小题,每小题1.5分,共48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正确答案)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单选题] *A.花卉种植(正确答案)B.中药材种植C.谷物种植D.蔬菜种植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的被投资方应付股息、红利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正确答案)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成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 甲企业2019年年初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经批准向内部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该企业与职工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且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支付借款利息12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在计算2019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为()万元。
[单选题] *A.12B.10(正确答案)C.8D.1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如果该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计算不征税收入。
200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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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预习课程讲义打印2007年职称考试时间:2007.5.19~2007.5.20●抛开过去,把握新特点、采用新的考试方法来应对考试的新问题★★★07年经济法考试面临的问题:1.多部新法规颁布,如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因此教材会有全新的内容。
2.教材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税法的内容可能会全部删除,章节减少,但内容有大幅增加3.章章有题目,节节有覆盖。
4.时间紧迫建议把06年教材没有发生变化的内容先行复习,新教材出来后全力以赴新的内容。
把以往按章节复习改变成新老内容进行复习。
从以往的职称经济法的考试来看:难度不大,考查的是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点。
由于07年教材内容的调整幅度很大,因此考试的难度、灵活性应会有所降低。
所以07年考试会从知识点的覆盖面上来考查,把握新教材时应从知识点的广度与覆盖面来掌握。
不要去扣偏题、难题。
※对于这40%不变的教材内容的掌握:可以参照06年教材内容以及财考网上06年的课件,按照知识点一节一节的内容来复习。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本章属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
本章应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可以提前进行掌握。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本章第三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今年法规对这个内容作了修改,07年教材是否也会作相应的调整还未知。
所以对于本章可以先对第一节第二节的内容进行复习,对于第三节可暂时不看。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新《公司法》的颁布,只保留了10%原有的内容,而90%的内容都有新的变化。
所以对于本章现在可暂时不用进行复习,等新教材下来以后再按新的内容来掌握。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本章由于法规没有调整,所以教材内容应不会有太大的调整,可以按06年教材先进行复习。
本章应重点掌握的内容:1.中外合资企业法2.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差异3.合作企业:允许外方先行收回投资的法律规定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今年法规颁布了新的内容,对于本章可以暂时先不用复习,新教材下来后再进行复习。
公司法律制度--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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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学习简介:
本章内容是去年教材中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公司合并的一章,也是内容很多的一章。
本章中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删减,但是核心部分基本都留下来了,所以从复习上来讲并没有太大影响。
另外公司法部分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重新编写,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打散在各节当中,同时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和一些例子。
据估计今年这章的分值在20分左右,所以值得投注较大的精力。
本章的建议是反复对比记忆,尽可能形成自己的一套总结资料,而且数字关是这章必须拿下的,希望学员不要把记忆的任务全部留在考前,否则压力太大。
本章学习主线:
考点精讲:
第一节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理解】无限责任:债务人必须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补充责任(先企业后个人)
第二节非公司型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熟悉)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投资人:。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注会经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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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主体问题(破产能力): 1、《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 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2、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 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释义】 本条是关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破产清算对本法适用的规定。 在经济生活中,除了一部分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外还存在其他形式 的非法人类经济组织,如合伙企业,也有一些非企业的法人机构从事某些经 济活动,如民办学校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它们依照法定规则进入市场, 参与竞争,也需要依照法定的规则退出市场。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解散或者终止,应当依法进 行清算。其中,有的清算属于人民法院主导下的破产清算。比如:《合伙企 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出破产清算申请;《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 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但是,有关法律未对这些组织的破产清算程 序作具体规定。为了解决这些组织破产清算的程序适用问题,本条规定,其 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 定的程序。 3、《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 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问题:自然人个人破产行为未提。
企业破产法——概述
破产法 的含义 • 指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依法 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公平清偿给债权人或通过 和解协议进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 律 特 征
• 1、调整范围仅限于企业丧失还债能力 ——对有清偿能力而不还债的问题,由其他法律解决 • 2、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一体 ——基本内容涵盖了实体性规范(破产界限、破产财产 等)和程序性规范(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宣告等)
经济法-第五章-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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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 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 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 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7、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 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帐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4、如果“3”中火烈鸟公司的欠款尚未到 期,赵、钱获悉火破产,可否申报债权?
5、火烈鸟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一笔买卖合 同,向丙公司购买50万的上等布料,管理人解 除了该合同,丙公司可否申报债权?可以什么 理由申报债权?违约金是否也可申报?(5)
1、火烈鸟公司在一年前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约定2年后归还,现甲知道火破产,可否申报债 权?(1)
2、火烈鸟公司从戊公司购进一批纽扣,签 给对方一张20万的支票,随后进入破产程序, 而银行不知情,仍把20万划给了戊。现在银行 该怎么保护自己权益?(7)
3、火烈鸟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万,由赵 某、钱某做保证人,到期后因火烈鸟公司无力还 债,乙向赵、钱分别追回了50万和80万,还有70 万债务未追回,乙可否申报债权?赵和钱如何保 护自己权益?(3)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2、若受理: (1)5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15日内提交 相关材料 (2)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 (3)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3、若不受理: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服10日内 向上一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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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经济法》电子书[word版]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一节经济法概述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第三节法律行为和代理第四节经济法的实施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六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七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第八节公司债券第九节公司财务、会计第十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一节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二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第四节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第三节破产管理人第四节债务人财产第五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六节债权申报第七节债权人会议第八节重整第九节和解第十节破产清算第十一节违反破产法的法律责任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证券发行第三节证券交易第四节上市公司的收购第五节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中介机构第六节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第一节票据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汇票第三节本票第四节支票第五节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担保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节违约责任第九节具体合同第九章相关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第二节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第三节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法律制度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本章知识点简介本章介绍了经济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A)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_真题-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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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权人 B.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0日内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C.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均可提出上诉2.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3.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______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______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A.30日、30日 B.30日、2个月 C.2个月、30日 D.2个月、2个月4.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5.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的是______。
经济法概论第5章企业破产法
![经济法概论第5章企业破产法](https://img.taocdn.com/s3/m/f80bb6bf16fc700abb68fcea.png)
(二)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与权利
•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 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二、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和职权
• (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
债权人会议是依召集方式活动的决议机关。债权人会议设
主席1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主席主持
债权人会议。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
• 一、重整 • 二、和解
一、重整
• (一)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 1.重整申请
•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
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 一、破产的概念与特证 • 二、破产法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破产的概念与特证
• (一)破产的概念 • 破产是指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并在其监督之
下,强制清算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二)破产的特征
• (1)以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 为前提;
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⑤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
业;⑥通过重整计划;⑦通过和解协议;⑧通过债务人财产的
管理方案;⑨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⑩通过破产财产的分
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2.债权人会议决议
•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
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第五期)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第五期)](https://img.taocdn.com/s3/m/faaa12ce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cd.png)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习题(第五期)单选题(教材P35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A、向他人无偿转让企业财产B、支付职工劳动报酬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D、在设定债务的同时,并为该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撤销权。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本题中,选项 D并非属于“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而是在设定债务同时设定财产担保,因此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
【点评】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 2)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 3)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单选题(教材P384、38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和解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行使权利B、债务人、债权人均可提出和解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许可C、和解协议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和解程序D、经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会议即可决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和解程序。
破产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同债务人和解,选项 B错误。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而非中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选项 C错误。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要点背记(三)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要点背记(三)](https://img.taocdn.com/s3/m/bcd9c6bc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ca.png)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要点背记(三)1、多选下列选项中,属于在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过程中,国务院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主要考虑的因素有()A、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B、经营者集(江南博哥)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C、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D、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正确答案:A, B, C, D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实体标准。
在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过程中,国务院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3)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4)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5)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2、判断题根据《担保法》规定,因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受理而中止执行程序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
()正确答案:对参考解析:本题旨在考查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担保法》规定,因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受理而中止执行程序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
故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3、单选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B.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C.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D.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1)选项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2)选项B: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3)选项C: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4)选项D: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4、判断题证券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正确答案:对5、多选下列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的方式,符合规定的有()。
江西理工会计专业经济法 17年破产法练习题带答案
![江西理工会计专业经济法 17年破产法练习题带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549b5ad690c69ec3d5bb75ff.png)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财产对其进行分配B、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正确答案:A知识点:债权申报与确认2.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不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B、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获得法院的批准C、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法院的批准D、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但获得了法院的批准正确答案:D知识点: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答案解析: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A、对债务人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B、管理人为继续营业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并以厂房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C、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D、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法院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正确答案:B知识点: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A、调整管理人的报酬B、审查管理人的费用C、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正确答案:A知识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A、更换管理人B、确定管理人的报酬C、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正确答案:C知识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经济法第五章(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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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非居民企业的下列所得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且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答案】A【解析】(1)选项A,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2)选项B,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实行源泉扣缴;(3)选项CD;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但不实行源泉扣缴。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有()。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B.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选项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属于我国境内所得,不是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的确定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B.股息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D.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答案】ABCD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经济法学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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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 第一节资源法概述 • 第二节土地管理法 • 第三节能源法 • 第四节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十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 一、本章提要 • 本章阐述了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分析
了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的管理机构的职责 与只能, 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说 明了对外贸易法规定的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基 本原则, 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阐述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意义以及对外 贸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 一、本章提要 • 本章介绍了企业的特征与分类, 论述
了国有企业资产的法律制度, 阐述了关 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介 绍了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及外商投资 企业先关的法律制度。 • 二、学习目标 • 通过本章的学习, 了解企业的分类及企
业的法律形态,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主 要内容,运用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实 际案例。 三、重点思考题 1、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2、 企业的特征。 3、 合伙企业的特征。 4. 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 D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E国际条约和协定
练习题
• (三)填空题
• 1.资本主义经济法在20世纪30年代表现为
(
)。
•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 (四)名词解释
• 1.经济法 2.经济法的本质 3.经济法的基本原 则 4.经济法体系
• (五)简答题
• 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 2. 简述经济法的渊源。
练习题
• 4.与传统行政法和传统民法不同, 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 )
• A行政权力本位 B个体权力本位 C社会责任本位 D社会权利本位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https://img.taocdn.com/s3/m/324844f3af1ffc4fff47ac0c.png)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5.撤销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凡与债务人财产相关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顺便提一句,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以及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无效行为,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6.抵销权。
抵消权不太好理解,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红花公司是债权人,绿叶公司是债务人,法院在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前,红花公司购买绿叶公司一批花粉,但货款并未支付,这样红花公司与绿叶公司便互为债权人,当然也互为债务人,比如此时红花公司欠绿叶公司12万元(也就是那批花粉钱),绿叶公司欠红花公司20万元(也就是破产债权),于是那批花粉钱12万元与破产债权12万元就可以相互抵销,这就是抵销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花粉的行为是发生在法院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之后,或者是在红花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发生的;或者绿叶公司的债务人花蕊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故意通过交易使自己(即花蕊公司)变成债权人的,以上所列三种情况均不能行使抵销权。
7.取回权。
两种情形下行使该权利:(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
对于第(1)种情形,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对于第(2)种情形,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出卖人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二是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并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8.破产费用。
有五类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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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试题【习题汇编•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单选题]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乙公司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正确答案)D.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丁公司【习题汇编•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是()。
[单选题]A.提供生产设备使用权取得的收入B.提供运输工具使用权取得的收入C.提供商铺使用权取得的收入D.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习题汇编•单选题】2023年1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并于∏月IO日收到全部价款。
甲公司11月20日发出商品,乙公司∏月21日收到该批商品。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甲公司上述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A.11月10日确认销售收入B.11月20日确认销售收入(正确答案)C11月21日确认销售收入D.∏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习题汇编•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单选题]A.企业发生的会议费B.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正确答案)C.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D.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习题汇编•单选题】甲公司2023年度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
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75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3万元。
已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8%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计算甲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合计金额为()万元。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6cc491f4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73.png)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A.中国境内的出租人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B.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D.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托儿补助费B.独生子女补贴C.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补贴D.差旅费津贴3.甲企业2021年5月份向当地某小学捐款20万元,其中15万元通过当地县政府捐赠,另外5万元直接捐赠,该企业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50万元。
在2021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的捐赠数额为()万元。
A.5B.15C.18D.2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B.企业依法缴纳的增值税税金可以税前扣除C.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5.2021年甲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60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0万元。
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2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A.162万元B.280万元C.270万元D.188万元6.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品参展收入B.出版书画作品收入C.学术报告收入D.审稿收入二、多选题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有()。
A.劳动分红B.加班补贴C.季度奖金D.年终加薪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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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三)
9.共益债务。
顾名思义,共益债务就是因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
所谓的共同利益,是指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
(1)因管理人(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比如,樱花公司与荷花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荷花公司销售给樱花公司7 吨树叶,价款为777 元,并约定只有在货款结清后,该批树叶的所有权才能转移给樱花公司。
荷花公司将7 吨树叶运抵樱花公司后,樱花公司并未支付相应货款。
后来,法院受理了樱花公司的破产申请。
于是,摆在樱花公司面前的两条路是:要么支付777 元的货款,7 吨树叶作为破产财产;要么让荷花公司将7 吨树叶再运回去。
樱花公司权衡再三之后,决定选择前者,那么其777 元的货款就属于共益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比如,法院受理了菊花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菊花公司的A 车床便闲置下来了。
某日下起了大雨,由于厂房属于豆腐渣工程,厂房很快就破了
个大窟窿,并将A车床给淋湿了。
此时,菊花公司的邻居杏花公司的一名员工恰巧在此经过,并将该情况报告给了杏花公司的老板花杏。
花杏这个人比较乐于助人,于是马上派人将A车床运到杏花公司并予以修理。
为此杏花公司共花费4321 元,那么这4321元就属于共益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法院受理了兰花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兰花公司的一名员工在马路边捡到了一分钱,但他并没有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而是交给了兰花公司,后来失主便找兰花公司要这一分钱。
那么这一分钱就属于共益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它与破产企业所欠的正常经营时产生的职工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是不一样的。
(5)管理人(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注意这里有一个前提:执行职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注意与(5)的区别,(5)是因人而产生的损害,而(6)则是因物而产生的损害。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后,其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10.破产债权申报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T(M)破产债权申报完毕,其中M>30
日(注意:不是1个月)且W 3个月(注意:不是90日)。
顺便说一句,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由于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债权人在这个时候申报破产债权是要吃些亏的。
11.债权人会议。
能够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不仅仅包括债权人,还包括职工和工会的代表。
债权人会议的主持人是债权人会议主席(首次债权人会议除外),但他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那么债权人会议在什么时候召开呢?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首次会议,另一种情况是非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是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
非首次会议是在如下四种情况之一出现时召开: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管理人提议召开;债权人
会议提议召开;》债权总额X 1/4的债权人提议召开。
并不是所有的债权人都有表决权的。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包括: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人民法院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债权人;债权人的代理人。
没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包括: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人民法院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债权人除外);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仅限于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其它事项还是享有表决权的)。
下面说一下债权人会议的议事规则。
该议事规则比较复杂,首先要看有哪些债权人有表决权,然后再看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有多少人出席了债权人会议,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是需要这些人的过半数(不包括半数)通过的,这是人的标准。
再看债的标准,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还需要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 以上(包括1/2)的债权人通过。
上述两个条件是需要同时满足的。
另外还有两个特殊情况的决议: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这将在下面的专门讲述中予以总结。
债权人会议的精英组织是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 名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注意:不是至少1名)。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W 9人。
12.重整。
重整是为了避免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一项补救措施。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债务人、债权人均可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后,只有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 以上的出资人才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重整计划草案是由债务人(管理人)制定的,债务人(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 个
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 个月)。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是通过分组表决的方式进行的,共分四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职工个人相关的一系列债权;债务人所欠税款;普通债权。
根据上述划分标准,将不同的债权所对应的人分成四个组,分组讨论重整计划草案。
如果该草案获得出席该组会议的人过半数通过(不包括半数),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全部债权额的2/3 以上(包括2/3 ),重整计划草案在该组即或通过。
如果有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那么可以进行协商,并且可以再表决一次。
如果协商(再表决一次)之后仍有表决组死活不同意重整计划草案,那也没关系,债务人(管理人)照样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因此,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的最终决定权是在人民法院。
重整计划草案一旦获得通过,就成为正式的重整计划,就可以开始执行了。
重整计划的执行人是债务人,而监督人则是管理人。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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