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措反措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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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 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DT-IPSHPC-2150202-2010 安措、反措管理实施细则

2010–06–15发布2010–06–2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本标准由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秋敏。

本标准批准人:刘伟萱。

本标准于2010年06月首次发布。

安措、反措管理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简称安/反措)的管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两措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10年版)》

《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10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措

是指降低人身和设备安全风险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3.2

反措

是指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而制定的技术措施。

4 管理内容

4.1 安、反措管理是指为降低和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所采取的劳动保护和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的过程管理。

4.2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4.3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标准,要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

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4.4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4.5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措计划的汇总、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和总结工作。设备部负责反措计划的汇总、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和总结工作。

4.6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反措计划项目的编制,设备部负责资金的落实和按年度计划列入月度检修和技改计划及计划的落实工作。

4.7 安、反措是以能够消除引起事故的因素为目的,在电力行业中,不论是事故、障碍、异常,只要能够消除这些现象的因素都应列入安、反措计划内。

4.8 以防止事故为目的的大、小修非标准项目,应列入安、反措计划。

4.9 已经列入有关规程或已经形成制度的有关反事故工作内容不再列入安、反措计划,但贯彻不好或没有贯彻的内容应列入反措计划。

4.10 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中制定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在本厂应执行的有关内容,应列入本厂的安、反措计划。

4.11 公司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4.12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13 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责任部门应每月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5 管理流程

5.1 安措、反措计划的编制

5.1.1 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设备部和发电部为主,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总经理组织,以安全环保部或人力资源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5.1.2 由安全环保部门组织每年七月份制定公司下一年度安、反措计划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七月底前下达各部门。

5.1.2 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及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分析、讨论,于八月底提出本部门下年度安、反措计划的全部项目及实施的技术方案报安全环保部。

5.1.3 安全环保部汇总审查后,报总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总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5.1.4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安、反措计划应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正式实施。并报送分公司及大唐国际

和大唐集团有关部门。

5.1.5 安措计划编审时,应请总经理工作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及工会有关人员参加。

5.2 安、反措计划的实施

5.2.1 安、反措计划正式批准后,由安全环保部监督,设备部负责将有关项目分解到年度的检修计划、改造工程计划、供应计划、财务计划中去,逐一落实。

5.2.2 各执行单位在制定月度计划时,应把当月应执行的安、反措计划项目列入到当月的工作中,以保证安、反措计划的完成。

5.2.3 设备部各专业主管应及时完成当月的安、反措计划,认真检查已完成项目的效果。若完成不了,要写明未完成的原因,对原因不充分或无故未完成的,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2.4 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安、反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安、反措计划按要求完成。

5.2.5 执行安、反措计划项目的相关部门,每年7月份及次年1月份应做出执行安、反措计划的总结报安全环保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向公司领导及上级机关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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