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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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 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业主委 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业委会的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2、民主公开原则: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3、专款专用原则:各项资金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勤俭节约原则:业委会应合理安排资金,节约开支,避免浪费。

三、财务预算管理1、业委会应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2、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收益等;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用、维修费用、活动费用等。

3、财务预算应经过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小区内公示,征求业主的意见。

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经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四、财务收入管理1、物业管理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业委会应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时足额收取物业管理费,并及时将属于业主的部分转交给业委会。

2、公共收益:包括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停车费收入、场地出租收入等。

公共收益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分配。

3、其他收入:如捐款、赞助等,应及时入账,并注明收入来源和用途。

五、财务支出管理1、业委会的支出应遵循合理、必要、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财务预算执行。

2、支出审批程序:(1)日常办公费用、小额维修费用等,由业委会主任审批。

(2)大额支出(具体金额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确定),需经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由业委会主任签字审批。

3、支出凭证: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凭证上应注明支出的用途、金额、经办人等信息。

六、财务账目管理1、业委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目,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分类核算。

2、财务账目应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并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透明度和效率,从而更好地服务业主,促进小区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2. 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确保业主委员会的资金管理安全、高效和透明;•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财务信息,支持业主委员会决策;•保障业主委员会使用资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2 原则•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原则:对外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业主监督;•支出决策科学合理原则: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决策;•资金安全管理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财务管理规范原则: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依法纳税原则:遵守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3. 财务管理组织架构3.1 业主委员会财务部门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运作相关财务事务,包括预算编制、支出审批、收入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的制作和财务信息的披露等工作。

财务部门由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3.2 财务审计部门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审计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包括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合规性、资金流向等的审计,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3.3 监事会业主委员会设立监事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4. 财务管理流程4.1 预算管理每年年初,财务部门根据业主委员会的需求和小区实际情况,编制财务预算,并提交给业主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预算编制应合理、科学,并充分考虑小区的发展需求和维护费用等因素。

4.2 支出管理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

财务部门根据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对支出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

支出审批应经过合规性检查和预算核对,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3 收入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小区的收入情况,包括物业费、租金收入等。

2024年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及时,依法用好业主的资金,保障业主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应坚持经费自筹、费用公示、财务公开、自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财务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财务的安全和科学有效的使用。

第二章财务收入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业主的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公共收益(如底商租金、广告收入等)、其他收入。

第六条业主的管理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的决议确定,一般应当按照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进行计算,并在业主公告牌上公示。

第七条公共收益包括底商租金、广告收入等,应当优先用于维护和改善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公共环境。

第八条其他收入包括捐赠、社区活动的收入等,应当依法合规使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规定和流程。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专业的会计机构或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财务的日常工作,确保财务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

核算过程中,应当保留原始凭证,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月编制和公示财务报表,包括经费收支报表、财产收支报表等。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举行财务报告会,对财务报表进行公开发布和解读,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财务使用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使用业主的管理费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使用应当坚持“先公共,后个人;先硬件,后软件;先维护,后改善”的原则,优先保障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的维护和改善。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支出应当经过审议和决策,遵循程序公正、财务合规的原则。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相关批准和许可,才能进行资金的使用。

业委会_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财务管理:(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三)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责任原则:明确财务责任,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计划;(二)负责资金筹集和资金使用;(三)建立健全财务账簿,确保账目清晰;(四)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五)接受业主监督,及时答复业主咨询;(六)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六条资金筹集方式:(一)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二)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其他合法收入:如赞助、捐赠等。

第七条资金筹集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一)资金筹集方案需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二)资金筹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八条资金使用范围:(一)物业管理服务支出;(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三)绿化、保洁、安保等公共性支出;(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一)财务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二)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三)财务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四)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设立审计小组,负责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审计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审查财务部编制的财务报表;(二)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三)对财务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依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AA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AA家园业主大会是代表AA家园全体业主的利益的自治组织,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章经费的筹集第二条:根据《AA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筹集:1、业主委员会通过对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经营、开展有偿服务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2、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收入。

3、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方式。

作为业委会储备经费由会计设立专款专户存放,在业委会经费不足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全园公告7天无20%业主反对的,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支取。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1、业主大会会务费。

2、业主委员会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含委员公务性手机话费)。

3、业委会有关人员工作津贴。

4、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所必要的开支。

委员全部兼职(包括由候补委员增补为正式委员)的工作津贴从担任委员职务之日起计算。

按照x元/小时,按照每月工作量在下月15日发放,各人自负纳税责任。

第四条:为丰富广大业主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在小区内组织的相关活动的经费由业委会另行向业主或其他方面筹集。

第四章经费的财务管理第五条: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专门财务帐户,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共同管理。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和一名负责人来共同负责,其中出纳负责现金的提取和存入。

会计负责帐目的记录和核对,负责人对现金和帐目的.吻合性负责。

强化业主对财务监督和稽核制度。

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方可离任。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_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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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_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_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业委会的财务管理,提高为居民服务的质量,应制定规范的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由全体业主承担的规定,其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由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财务管理主要任务:(一)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主委员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二)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的流失,并使其保值增值。

(三)建立健全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财务状况。

(四)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五)接受业主监督,每半年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章经费的筹集方法第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筹集:(一)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如停车费、广告费等)的收入;(二)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收入;(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方式.第四条业委会经费不足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小区内公告7天无30%以上业主反对的,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筹集使用。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五条业委会经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需使用,严禁铺张浪费.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业委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

业委会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和工作经费二大类.第六条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详见《花园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七条业委会工作经费开支包括以下几类:(一)办公设备类:包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开支。

(二)办公经费类:包括日常办公开支、交通费、通讯费、广告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业主委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透明和高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委会的财务收支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核算等方面。

第三条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接受业主监督;3.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业委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共收益;2. 业主自愿捐赠;3. 依法取得的政府补贴;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公共收益的筹集方式:1.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2. 小区物业管理费中的公共收益部分;3. 小区维修基金;4. 小区其他合法收益。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业委会的资金使用范围包括:1. 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经费;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3. 小区环境绿化、卫生保洁;4. 小区安全防范;5. 小区公共活动;6. 业主大会、业委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资金使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使用计划;2. 经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3.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采购;4. 财务报销、支付。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八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应当对业委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透明。

第九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对业委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的方式:1. 定期听取业委会财务工作报告;2. 定期检查业委会财务账目;3. 对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4. 接受业主对业委会财务收支的质询。

第五章财务核算第十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内容:1. 资金收入核算;2. 资金支出核算;3. 资金结余核算;4. 财务报表编制。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委员会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

第三条财务收入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一)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使用权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租赁费等;(二)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财务支出委员会财务支出主要包括:(一)维护小区正常运行和管理的费用;(二)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三)业主大会、委员会依法依规代表行使业主权利及维护业主权益所产生的费用;(四)其他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合法支出。

第五条财务管理委员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对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购买的空白支票须分别由不同委员保管,确保银行账户资金的存取任何一人无法单独完成。

第六条财务核算与报告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委员会设立会计和出纳,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会计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由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第七条财务监督与审计委员会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

委员会定期接受业主监督,每季度在小区范围内公布财务收支并接受质询。

必要时,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八条预算与决算委员会每年制定预算,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年度终了,委员会进行财务决算,并将决算结果提交业主大会审议。

第九条资金安全委员会财务人员须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存折、支票等财务凭证,确保资金安全。

备用现金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存入对公账户。

第十条负债与担保委员会不得有任何负债行为,不得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投资限制委员会账户只能以银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或储蓄式国债的形式存放,不得购买其他投资产品。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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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依规原则;3. 严谨、规范、高效原则;4. 保值增值原则。

第二章财务收支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1. 小区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2. 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3. 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的经营收入;4. 业主捐赠或其他合法收入;5. 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收入。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支出主要包括:1.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2. 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修缮费用;3.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费用;4. 业主维权、投诉处理费用;5.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6. 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小区公共资金。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实行会计核算,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支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并严格控制支出标准。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报送等工作。

第十条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章审计监督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应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应向业主大会公布。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管理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并分别由不同成员保管,确保银行账户资金的存取任何一人无法单独完成。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下设财务管理部门,对所有收支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2. 负责日常收支的核算和管理;3.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4. 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5. 负责接受审计和监督;6. 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物业服务费收入;2. 公益资金;3. 资产处置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2.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向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3. 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4. 经济合理原则:资金使用应注重效益,合理控制成本。

第七条资金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2. 支出管理:所有支出必须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业主委员会批准;3. 大额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支出,必须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八条财务核算:1. 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2. 财务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业主委员会的经济活动。

第九条财务监督:1.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2. 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公开第十条财务报告:1.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2. 财务报告应经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业主公开。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3篇)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3篇)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收入范围1、向各位业主收取的各项必须开支费用;2、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3、墙体、楼顶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收费中属业委会应提作经费的部分;4、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向业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财务开支范围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在资金充盈的情况下经业主代表大会审批后有计划地安排;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第三条账目管理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

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

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

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资金管理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

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

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超过____元的大额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

提取____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____万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____天通知出纳,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收支行为,保障业主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等法律法规。

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公布。

3. 严格审批原则:财务收支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4. 保值增值原则:合理运用资金,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业委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配备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财务人员职责:1. 负责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2. 负责资金收支的审批和支付;3. 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4. 定期向业委会报告财务状况;5. 完成业委会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来源:1. 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费;2. 小区公共收益;3. 资金利息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资金支出:1. 物业管理服务支出;2. 小区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改造支出;3. 小区公共活动支出;4. 其他必要支出。

第九条资金收支管理:1. 资金收支必须以银行转账为主,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控制;2. 资金支出需提供合法票据,不得虚列支出;3. 资金收支需经业委会审批;4. 资金收支情况需定期公布。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一条财务报表应于每季度末报送业委会审议。

第十二条年度财务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应于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业委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业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相应调整。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2. 依法合规原则: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3. 专款专用原则:业主共有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 严谨规范原则: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严谨规范,确保财务收支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小区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主任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副主任、会计、出纳由主任提名,经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业主共有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来源:1. 业主交纳的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

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

3. 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范围:1.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

2. 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

3. 小区公共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活动的费用。

4. 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九条财务收支管理:1. 业主共有资金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2. 财务收支应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事项需经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3. 财务管理人员应做好银行存款、支出明细账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等工作。

4. 财务收支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四章监督与审计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对财务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包括:1. 定期检查财务报表、凭证、账簿等。

2. 监督财务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3.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定期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小区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合规、透明。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利益,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业主委员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委员会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涉及财务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依法治理。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和使用业主公共财产,做到保值增值。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业主大会决议、监督年度预算执行等工作。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顾问,负责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透明。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来源、去向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账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记录、账目核对等工作,确保账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业主共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程序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做好财务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务查账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和保障财务安全,在业主委员会内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

下面是一份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财务管理机构1. 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组成,主要负责制定财务政策、管理财务、监督财务等事务。

2. 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财务报告的撰写、审核和监督。

二、财务管理程序1. 定期编制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执行预算时需有专人负责核算、审批和执行,并及时更新记录。

3. 每月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情况,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等。

重要事项需及时报告。

4. 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财务失误和财务不正当行为。

三、财务审计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对财务记录、财务报表和相关票据进行核对和确认。

2. 审计结果应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并向业主大会进行公示。

四、财务纪律1. 严禁以个人名义占用、挪用业主委员会的财务资金。

2. 严禁私自修改、伪造财务记录和财务报表。

3. 严禁虚假报销费用和收取财务贿赂。

4. 严禁将业主委员会财务资金用于个人或不正当用途。

5. 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财务公开1. 定期向业主公开财务情况,在业主大会上报告财务状况和财务决策,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咨询。

2. 公开财务报表和审计结果,供业主查阅。

六、附则1. 本制度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业主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2. 在执行本制度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以上为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业委会财务管理,保护业委会成员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标准1. 财务记录概述1.1 业委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1.2 业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财务情形的核对与分析。

2. 财务预算管理2.1 每年年初,财务部门应订立年度财务预算,并提交业委会审议。

2.2 财务预算应包括各项收入和支出的推测,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2.3 业委会成员应依照财务预算合理掌控支出,并适时上报财务部门相关支出情况。

3. 财务报表和账目管理3.1 财务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业委会财务报表。

3.2 业委会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确保财务报表的精准性和真实性。

3.3 财务部门应妥当保管相关账簿和财务凭证,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3.4 业委会应订立相关账目管理方法,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精准和可追溯。

4. 收入管理4.1 业委会的收入重要来源于业主的物业费和其他收入。

4.2 财务部门应明确收款事项、收款方式和收款对象,并适时催缴逾期款项。

4.3 财务部门应保证收入款项的安全性,妥当保管相关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

5. 支出管理5.1 支出管理应遵从节省原则,合理掌控支出金额。

5.2 财务部门应依照财务预算和相关规定,对支出申请进行审批。

5.3 支出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出,禁止现金支出。

5.4 财务部门应妥当保管支出凭证和财务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核对。

三、考核标准1. 财务管理工作考核1.1 财务部门应每年订立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并向业委会成员公示。

1.2 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应包括财务记录的精准性、财务报表的适时性、账目管理的规范性等指标。

1.3 财务部门应帮助业委会成员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提交,确保考核数据的精准性。

2. 收入管理考核2.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收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收入的适时、精准和完整。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业主委员会是一种通过业主选举产生并代表业主行使管理权利的组织,具有一定的自治管理能力。

在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中,财务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一份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业主委员会的资金合理使用,避免财务风险,促进业主与业委会的信任与沟通。

本文将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财务管理制度内容1.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2)规范性原则:对业主委员会的开支、收入、存款等财务管理活动均应规范执行,避免发生违规行为。

(3)公开透明原则: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应尽可能公开透明,公示账目,公开报告,接受社区业主监督。

2. 财务管理的程序(1)制定预算:每年年初应制定下一年度预算计划,由业主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2)开立账户:业主委员会应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管理业主委员会的资金。

(3)记账报账: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进行记帐,凭据和发票等资料必须认真保存,并在适当时候报销。

(4)复核审核:每月应对当月支出、收入进行复核,检查业主委员会的账目是否合理、准确。

每季度应将本季度的会计账目发给社区监督组织或业主代表,接受监督与答疑。

(5)编制财务报表:制定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各种报表(如收入、支出、余额、季度报表等),以便随时查看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状况。

(6)年终结算:每年年底应进行财务报表的年结工作,以便进行各项支出和收入的追溯,防止资金损失。

3. 财务管理的监督(1)业主监督:业主作为业主委员会的直接代表,有监督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的职责。

在业主委员会进行财务管理时,需要听取业主意见,接受业主监督。

(2)社区监督:社区相关部门或业委会等机构应当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以防止业主委员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3)政府监督:政府相关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管与指导。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规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确保业委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财务收支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审计等方面。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三条业委会经费来源包括:1.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提取的业主公共收益;2. 专项维修资金;3. 社区共建资金;4. 社会捐赠;5. 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资金筹集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私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五条业委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所需费用;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3. 小区绿化、环境卫生费用;4. 小区安全防范费用;5. 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会议费用;6.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不得用于任何与业主公共利益无关的支出。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业委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发生制原则;2. 会计准则原则;3.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第九条每季度末,业委会应向业主大会报告一次财务状况,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第十条年度终了,业委会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业主大会审议。

第五章监督与审计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业委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定期接受第三方审计,审计报告应及时公布。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业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业委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小区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小区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业委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透明、民主决策、合法合规、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小区业委会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五条财务收入包括:(一)物业费收入;(二)公共收益收入;(三)政府补贴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财务支出包括:(一)物业管理支出;(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支出;(三)绿化、清洁、安保等日常维护支出;(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五)其他合法支出。

第七条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八条财务收支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九条小区业委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共设施设备;(二)绿化、清洁、安保等日常维护用品;(三)其他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和使用的资产。

第十条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业主大会的决定。

第十一条资产购置、处置、出租等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审计监督第十二条小区业委会应定期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进行自查,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三条小区业委会应每年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小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报告应向业主大会报告,并公开审计结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小区业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七条小区业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业主大会的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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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为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依据建房[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建房[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其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由“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负责。

第二条财务管理主要任务:
(一)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主委员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二)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的流失,并使其保值增值。

(三)建立健全业委会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财务状况。

(四)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

(五)接受业主监督,每年在小区围公示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章经费的筹集法
第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式进行筹
集:
(一)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如停车费、广告费、租赁费等)的收入;
(二)业主或其他面的自愿捐赠收入;
(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式。

第四条业委会经费不足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小区公告7天无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反对的,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筹集使用。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围
第五条业委会经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需使用,禁铺浪费。

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业委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禁超围使用。

业委会经费使用围主要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和工作经费二大类。

第六条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依据《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

第七条业委会工作经费开支包括以下几类:
(一)办公设备类:包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机等办公设备及耗材的开支;
(二)办公经费类:包括日常办公开支、交通费、通讯费、广告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三)会议经费类:主要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专用开支等。

(四)咨询、接待人员费:包括聘请的专职秘书、接待员、会计和中介咨询费;
(五)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工本等费用;(六)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七)公共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八)组织活动类:包括为丰富广大业主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在小区组织的相关文体活动的经费;
(九)其他类别: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使用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账目管理
第八条业委会财务委员须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

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

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

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多数委员(过半数以上)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签字确认。

第四章经费的管理
第九条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对公账户,由财务委员(出纳)负责银行现金存取。

其他任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

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业委会经费实行主任、副主任审批负责制,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经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并加盖业委会公章后可使用。

第十一条账户管理:业委会财务(会计)一名,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账务登记和财务会计报表;业委会财务(出纳)一名,负责在业委会指定的银行开设业委会对公专用账户。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日常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由业委会财务(出纳)负责妥善保管,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建立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禁截留、私分、公款私存,不得挪作他用,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四条所有经费使用凭单收支,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每季度向业委会汇报一次经营收支情况,每年向业主大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公示。

第十六条依据小区发展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七条涉及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负责管理维护的,双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分配比例分享经营收入。

第十八条业委会经费审批权限:
(一)单项支出在人民币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时,由业委会副主任审批签字、经办人签名、财务审核并在账户凭证上加盖公章后支出或报销。

(二)单项支出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时,由业委会主任审批签字、经办人签名、财务审核并在账户凭证上加盖公章后支出或报销。

(二)单项支出超过人民币2000元以上时,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在《经费会审单》签名,由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字、
经办人签名、财务审核并在账户凭证上加盖公章后支出或报销。

《经费会审单》作为账户凭证的附件。

第十九条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
(一)物业公司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时,业委会应会同物业公司对维修项目进行现场察看,确认属于维修资金动用围的,按照规定格式对申请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在物管区域醒目位置及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

(二)物业公司选择施工单位时应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择优选用,业委会应参与全过程监督。

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维修工程合同书时需经业委会审核备案,施工单位应按标准编制规的工程预、结算书。

(三)对维修工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审价:维修项目涉及整个物管区域的,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总额超过15000元项目。

(四)维修工程施工结束后,物业公司应会同业委会共同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必要时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如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等)和业主、业主代表列席验收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对未经业委会验收签证的维修工程不予拨付工程款。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不得向任单位及个人借款或为任第三提供担保。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本着量入为出的财务原则,尽量避免发生
财务超支现象的发生。

如果在财务结算年度,业主委员会的资金使用有节余时,自动累积到下一年度;如果当业委会的资金发生不足时,可以使用业主委员会财务帐上往年节余的资金,但不能透支下一年度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每五年委托第三中介审计机构对上一届业委会财务情况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布,公布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指定的公告位置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账目进行预约查询,分管的委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业委会委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过半数以上同意),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终止其业委会委员资格。

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及属业主公产共产流失的,由个人完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当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上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将财务帐户以及公章及时移交给新当选的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的选聘和解聘,须经业委会研究后报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其任职资格应当具有会计执业资格。

非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业委会不得随意调换和解聘。

选聘人选可以从业主中产生,也可以从其他自然人中产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在在小区公告七天。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业委会主任和财务委员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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