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谈判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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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谈判风格
1.先谈原则与先谈细节
2.重集体与重个体
中西方在谈判中都是既重集体又重个体。但西方人比较强调集体的权力,即“分权”;强调个体的责任。中国人比较强调集体的责任;强调个体的权力,即“集权”。
3.重立场与重利益
中国人比较重立场,而西方比较重利益。中国人由于自己的国民性把“面子”看得极重,在谈判中对于立场特别敏感。美国谈判学
家雷法指出:“如果谈判者在立场上争执时,他们会使自己更加陷
入该立场中。你越澄清你的立场,越抵抗别人对它做的攻击,你就
越会执著于它;你越设法叫别人相信你不可能改变立场,你越难做到
这一点。于是,你的‘自我’变得与你的立场混为一体。你现在有
了‘保住面子’这项新利益——把未来的行动与过去的立场联系起来——也就越不可能达成一项调和双方最初利益的明智的协议。在
立场上投入的注意力越多,越不会注意如何调和双方利益。任何达
成的协议,都只不过是机械式地消除双方在最后立场上的歧见,而
不是精心拟出符合双方合法利益的解决方案。这种协议不可以使双
方都满意。”立场争执往往会使谈判陷入僵局,导致彼此的尖锐对立。多年的合作伙伴,会因此而分道扬镳;朋友从此会视同陌生人。
西方人对利益看得比立场更为重要。无论对任何人,评价其工作绩效的标准是看其谈判成果。一个在谈判中“勤恳稳重”有余而低
效无利的谈判者,在西方人看来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苦劳”的西
方人眼睛里不可能被记入“功劳”账上。因此,一个在谈判中过分
坚持立场而不能获得利益或放弃了应得利益的人在西方是不可能被
重用提拔的。由于西方的谈判者重效果而轻动机,他们对立场问题
往往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在谈判中努力追逐利益。他们对待事物
的态度,取决于其是否能为自己带来好处,是否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1.中国人的“人事”观
中国人在面临谈判的时候,往往会先“人”后“事”,即先重视人的因素,然后再考虑事的因素。
Æ人的因素
重视人的因素指主要考虑谈判对方的地位和人际关系这两个方面,对方如果社会地位或职位比较高,就会让谈判者产生敬畏心理,从
而影响到谈判对策;其次,中华民族讲求群体观念,所以,在谈判中,中国人会尽可能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
Æ事的因素
谈判者也会考虑事的因素,事的因素包含利益和风险两大内容,即谈判者所考虑的经济交易潜在价值是由“社会关系”和“风险规避”决定的。
总之,中国人在谈判时,主要采取行为导向决策(因人而异)和谈判价格决策(成本考量),这两者是相互纠结而不可分的。
2.西方人的理性决策
西方崇尚理性决策,西方人谈判讲求就事论事,以事实为依据,不会因为对方的社会地位、身份等个人的因素而改变其原有的、
“理性”的谈判价格,简而言之——对事不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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