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陈列操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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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架不是满陈列,对顾客来说是商品自己的表现力降低了,在卖场几千种商品陈列的条件下,不是满陈列的商品,其销售价值往往是不佳的,而且也会使顾客形成这是“卖剩下来的商品”的不良印象,有些商品在数量上是放满的,但由于陈列方法不对,没有“站起来”,都躺在那里,其销售效果也会不理想。
●货架上的商品都放满,既可以给顾客一个商品丰富的好印象,起到吸引顾客注意力的效果,也可以起到提高商品周转的物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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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货架上都放满了商品,可以提高货架的销售与储存功能,相应减少超市内仓的库存,从而加速了商品周转。商品的满陈列也会产生很好的销售效益。
a.每一个单品在货架上的最高陈列量可以通过排列面设计数来确定。
b.按一定的面积陈列的商品品种数,一般可按各类不同业态模式的超市的具体要求来确定,也就是说满陈列是单品陈列数和商品品种数的有机结合。但是,为了做到商品的满陈列,往往不是一家超市一厢情愿的事情,因为许多商品从订单到进货这一阶段,存在着一个时间差,在这个பைடு நூலகம்段里会出现某些商品补充不足。这时可将销售率高的其他商品用来填补空缺的货架空间,而决不能用相邻的商品来填补,除非该相邻商品也是销售率高的商品。但要注意的是,用来临时填补空缺的商品,要和相邻的商品有一个品种和结构之间的配合。
除此之外,把不同分类但有互补作用的商品陈列在一起,也体现了关联性陈列的原则。其目的是使顾客在购买商品A后,也顺便购买陈列在旁边的商品B或C。
◆同类商品垂直陈列的原则
同类的商品要垂直陈列,避免横式陈列。同类商品垂直陈列的好处是:
●同类商品如果是横式陈列,顾客在挑选同类商品的不同品种时会感不方便,因为人的视线上下移动方便,而横向移动其方便程度要较前者差,横向陈列系统较乱,而垂直陈列会使同类商品呈一个直线式的系列,体现商品的丰富感,会起到很强的促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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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
◆容易判别的原则
在超市的卖场中有几千种商品,使顾客能很容易地判别出什么商品在什么地方,这是任何一个超市按商品的部门、类别而实施的商品配置工作中要解决的问题。使顾客容易判别陈列商品的所在地,超市必须公布商品配置位置的分布图和商品指示牌。商品配置分布图对营业面积大、商品种类多的超级市场尤为重要。
●同类商品垂直陈列会使得同类商品平均享受到货架上各个不同段位(上段、黄金段、中段、下段)的销售利益,而不至于产生由于同类商品的横向陈列,而使同一商品或同一品牌商品都处于一个段位上,因而带来销售要么很好,要么很差的现象。同时也不会由于同类商品的横向陈列所造成的降低其他类别的商品所应享受的货架段位的平均销售利益。
◆先进先出的原则
当商品第一次在货架上陈列后,随着商品不断地被销售出去,就要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补充陈列的商品就要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其陈列方法是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来,然后放入补充的新商品,再在该商品前面陈列原有的商品。也就是说,商品的补充陈列是从后面开始的,而不是从前面开始的。这种陈列法叫先进先出法,因为顾客总是购买靠近自己的前排商品,如果不是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那么陈列在后排的商品会永远卖不出去。一般商品尤其是食品都有保质期限,因此消费者会很重视商品出厂的日期,用先进先出法来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顾客买到商品的新鲜性,这是先进先出法保护消费
◆显而易见的原则
超级市场出售的商品绝大部分是包装商品,包装物上都附有商品的品名、成分、份量、价格等说明资料,商品在货架上的显而易见,是销售达成的首要条件。如果商品陈列使顾客稍微有些看不清楚,就完全不会引起顾客的注意,商品就无法销售出去。因此,顾客看不清楚什么商品在什么位置是陈列的大忌。超市不应有顾客看不到的地方或商品被其他东西遮挡的情形出现。商品陈列显而易见的原则要达到两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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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利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关联性的原则
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关联性商品往往是按照商品的类别来进行陈列的,也就是在一个中央双面陈列货架的两侧来陈列相关联的商品,但这种陈列法往往是错误的。因为顾客常常是依货架的陈列方向行走并挑选商品的,很少再回头选购商品。所以关联性商品,应陈列在通道的两侧,或陈列在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侧的不同组货架上,而不应陈列在同一组双面货架的两侧。
b.每一种商品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
c.货架下层不易看清的陈列商品,可以倾斜式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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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可取的原则
商品陈列在做到“显而易见”的同时,还必须能使顾客自由方便地拿到手。在超级市场陈列的商品,不能将带有盖子的箱子陈列在货架上(仓储式销售货架除外),因为顾客要打开盖子才能拿到放在箱子里的商品,这样对顾客是十分不方便的。另外,对一些挑选性强、又易脏手的商品如分割的鲜肉、鲜鱼等,应该有一个简单的前包装或配有简单的拿取工具,方便顾客挑选。要使顾客伸手可取到商品,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商品陈列的高度。例如超市中高个子的男工作人员常常将商品陈列到自己的手够得着的地方,而到超市购物的顾客大多数是女性,因而会拿不到商品。
货架上商品的陈列要放满,但不是说不留一点空隙,如不留一点空隙,顾客在挑选商品时就会感到很不方便,应该在陈列商品时与上隔板之间留有3~5厘米的空隙,让顾客的手容易进入。
◆满陈列的原则
货架上的商品必须要经常、充分地放满陈列。放满陈列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如货架常常空缺,说明卖场有效的陈列空间被白白地浪费了。
●在让卖场内所有的商品都让顾客看清楚的同时,还必须让顾客对所有看清楚的商品作出购买与否的判断。
●要让顾客感到需要购买某些预定购买计划之外的商品,即激发其冲动性购物的心理。要做到商品陈列使顾客显而易见,要做到三条:
a.贴有价格标签的商品正面要面向顾客,在使用了POS系统的超级市场中,一般都不直接在商品上打贴价格标签,所以必须要做好该商品价格牌的准确制作和位置的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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