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青少年犯罪问题透视
青少年犯罪法律案件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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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青少年犯罪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也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法律案件的分析,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法律对策,以期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供参考。
一、引言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涉及领域广泛,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等。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治安的重要隐患。
本文通过对青少年犯罪法律案件的分析,旨在揭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1. 家庭因素(1)家庭教育缺失。
部分青少年家庭存在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问题,导致青少年缺乏亲情关爱和家庭教育。
(2)家庭环境不良。
部分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家庭纠纷等问题,使青少年生活在恶劣的家庭环境中,心理受到创伤。
2. 学校因素(1)学校教育忽视道德教育。
部分学校过于注重升学率,忽视了对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培养。
(2)校园欺凌现象严重。
部分校园存在校园欺凌现象,导致青少年心理受到伤害,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 社会因素(1)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
(2)网络环境的诱惑。
网络游戏的成瘾、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对青少年产生诱惑,导致青少年犯罪。
4. 个人因素(1)心理素质较差。
部分青少年心理素质较差,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容易受到外界诱惑。
(2)法制观念淡薄。
部分青少年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触犯法律。
三、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分析1. 犯罪主体低龄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低龄化趋势,犯罪主体年龄逐渐降低。
2. 犯罪类型多样化。
青少年犯罪涉及领域广泛,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等。
3. 犯罪手段智能化。
部分青少年犯罪手段智能化,利用网络、手机等工具进行犯罪。
4. 犯罪动机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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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青少年犯罪调查与分析(可编辑)青少年犯罪的调查与分析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的热门话题。
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也是当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趋势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重复性、长期性和潜在危险性已经越来越被全社会所认识。
目前的情况和趋势如下:(一)违法犯罪的现状:犯罪数量激增。
据统计,在20世纪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1/4,并且一直居高不下。
因此,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形势严峻,不容忽视。
犯罪主体的转变。
()低龄化趋势:自* *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早于* *年代。
一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的数量显著增加。
自1980年代以来,女性青少年犯罪的绝对数量有所增加,增长率远远高于男性。
女性青少年犯罪极具腐蚀性,如果不加以遏制,将很快在社会上蔓延。
()大多数闲散人员:这些年轻人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薄弱,缺乏社会经验。
他们过早地融入社会后,很容易受到坏思想和罪犯的影响,这些坏思想和罪犯利用、引诱和煽动他们从事非法和犯罪活动。
犯罪类型增加了。
*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青少年犯罪类型显著增加。
一些数据显示,犯罪类型依次为: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
其中,抢劫罪和盗窃罪所占比例最高,是目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
据统计:* *年至月抢劫占盗窃占伤害犯罪* *年至月抢劫占盗窃占伤害犯罪。
近年来,还出现了新的犯罪类型。
如涉毒、涉枪、赌博、卖淫、嫖娼和贩卖人口。
(2)违法犯罪活动趋势:倾向于暴力和恶性。
除了“零星和盲目”的特点之外,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也趋于“暴力和恶性”。
一些青少年很少注意犯罪过程中的后果。
手段是野蛮和残忍的。
社会影响不好。
据统计,当前全国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占的比例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的性质具有更加明显的恶性趋势。
倾向于帮派和黑社会。
一些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是由帮派或帮派实施的。
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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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一)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
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据报载:就福建省漳平市来说,自2002年以来,该市就有青少年犯罪案件85件140人,其中抢劫28件5人,盗窃36件48人,寻衅滋事28件15人,故意伤害5件6人,敲诈勒索3件8人,绑架2件2人,拐卖妇女1件5人,强奸1件1人,故意杀人1人。
青少年犯罪率与前几年相比呈明显上升的趋势。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1]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称英雄,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
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手段来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
我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
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
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青少年犯罪问题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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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透视:辍学少年成犯罪高发群体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日专电(新华社记者张晓晶):在我国为数众多的中小学生中,辍学少年虽然数量不多,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
这些孩子过早离开学校以后,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缺乏监管,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一项调查发现,目前在押一千多名少年犯中辍学生占70%左右,辍学与违法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辍学少年,家庭、学校、社会“三不管”山东一位农村小学校长对记者说,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上初中要跑七八里路,有的孩子跑一年,再加上对学习不感兴趣,就回家了。
有的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出去打工了。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最近检查发现,目前因贫辍学现象大幅度减少,但受新的“读书无用论”影响,提前就业导致辍学的现象有所增加。
全国人大代表、泰安市东岳中学校长宋文新在调研中发现,辍学少年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
她说,导致辍学的原因很复杂,学习困难、厌学是重要原因,也有的孩子随父母流动造成辍学。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犯罪研究室主任李康熙分析说,一些农民看到孩子学习成绩不佳升学无望,加上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觉得继续供孩子上学不划算,不如及早学门手艺挣钱实惠。
随着农村逐步富裕和减免学生杂费等措施的实行,真正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很少李康熙说,这些学生闲散在社会上,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
由于他们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弱,绝大多数属于法盲,又失去了学校正面教育和管理约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环境的感染李康熙说,这些学生闲散在社会上,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
由于他们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弱,绝大多数属于法盲,又失去了学校正面教育和管理约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环境的感以及不良小团体拉拢和坏人教唆而步入歧途。
调查表明,厌学-逃学-辍学-流失社会-劣迹行为-违法犯罪,几乎是走向犯罪道路的辍学少年的行为轨迹。
青少年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
![青少年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8a88c4a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84.png)
第1篇一、前言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然而,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报告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法律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揭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措施,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案件概况(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 案件数量: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占总犯罪案件的比例逐年提高。
2. 案件类型:主要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等。
3. 案件特点:作案手段狡猾、暴力倾向明显、团伙作案现象增多。
三、案件分析(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1. 年龄特点: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14-18岁年龄段。
2. 性别特点:男性青少年犯罪比例高于女性。
3. 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青少年犯罪比例较高。
4. 家庭背景: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等青少年犯罪比例较高。
5. 心理特点:青少年心理发展不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冲动、自私、缺乏责任感。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1. 家庭教育:部分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忽视了对孩子的关爱和引导,导致孩子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2. 学校教育:部分学校教育存在重知识轻德育的现象,忽视了对学生心理素质和法制观念的培养。
3. 社会环境: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如网络游戏、影视作品等,容易使青少年产生模仿心理。
4. 网络因素:网络信息良莠不齐,部分青少年沉迷网络,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
四、预防措施(一)家庭教育1. 加强亲子沟通,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
2. 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3. 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防止孩子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
(二)学校教育1. 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
2. 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3.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三)社会环境1. 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
2. 加强对影视作品、网络游戏等内容的审查,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问题初探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问题初探](https://img.taocdn.com/s3/m/b7f197ee3169a4517623a371.png)
目录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犯罪特点⋯⋯⋯⋯⋯⋯⋯⋯⋯⋯⋯⋯⋯⋯⋯ 3(一)团伙犯罪案件⋯⋯⋯⋯⋯⋯⋯⋯⋯⋯⋯⋯⋯⋯⋯⋯⋯⋯⋯⋯⋯ 3(二)暴力犯罪⋯⋯⋯⋯⋯⋯⋯⋯⋯⋯⋯⋯⋯⋯⋯⋯⋯⋯⋯⋯⋯⋯⋯3(三)犯罪年龄低龄化⋯⋯⋯⋯⋯⋯⋯⋯⋯⋯⋯⋯⋯⋯⋯⋯⋯⋯⋯⋯4(四)性犯罪案件⋯⋯⋯⋯⋯⋯⋯⋯⋯⋯⋯⋯⋯⋯⋯⋯⋯⋯⋯⋯⋯⋯4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4(一)家庭原因⋯⋯⋯⋯⋯⋯⋯⋯⋯⋯⋯⋯⋯⋯⋯⋯⋯⋯⋯⋯⋯⋯⋯4(二)社会原因⋯⋯⋯⋯⋯⋯⋯⋯⋯⋯⋯⋯⋯⋯⋯⋯⋯⋯⋯⋯⋯⋯⋯4(三)自身原因⋯⋯⋯⋯⋯⋯⋯⋯⋯⋯⋯⋯⋯⋯⋯⋯⋯⋯⋯⋯⋯⋯⋯5(四)教育原因⋯⋯⋯⋯⋯⋯⋯⋯⋯⋯⋯⋯⋯⋯⋯⋯⋯⋯⋯⋯⋯⋯⋯5三、我国未成年人刑罚设置及实践中之缺陷⋯⋯⋯⋯⋯⋯⋯⋯⋯⋯⋯5(一)刑罚设置的价值取向不明确⋯⋯⋯⋯⋯⋯⋯⋯⋯⋯⋯⋯⋯⋯⋯5(二)刑罚设置的种类、幅度和方式不科学⋯⋯⋯⋯⋯⋯⋯⋯⋯⋯⋯6(三)刑罚功能有效性差⋯⋯⋯⋯⋯⋯⋯⋯⋯⋯⋯⋯⋯⋯⋯⋯⋯⋯⋯6(四)审判实践中帮助感化功能较为弱化⋯⋯⋯⋯⋯⋯⋯⋯⋯⋯⋯⋯6(五)社会大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犯罪矫正⋯⋯⋯⋯⋯⋯⋯⋯⋯⋯⋯6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设置及思考⋯⋯⋯⋯⋯⋯⋯⋯⋯⋯⋯⋯⋯7(一)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7(二)缩小刑罚种类的范围⋯⋯⋯⋯⋯⋯⋯⋯⋯⋯⋯⋯⋯⋯⋯⋯⋯⋯8(三)调整未成年人犯罪有期徒刑的期限及数罪并罚的限度⋯⋯⋯⋯8(四)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9(五)强化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10参考文献⋯⋯⋯⋯⋯⋯⋯⋯⋯⋯⋯⋯⋯⋯⋯⋯⋯⋯⋯⋯⋯⋯⋯⋯⋯⋯11后记⋯⋯⋯⋯⋯⋯⋯⋯⋯⋯⋯⋯⋯⋯⋯⋯⋯⋯⋯⋯⋯⋯⋯⋯⋯⋯⋯⋯12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问题初探内容提要提要:根据我国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 14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公民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范文)
![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7f6f7e6b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2d.png)
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范文)第一篇: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范文)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众所周知,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
为此,我对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进行了一些调查,并对其成因做了简单的分析。
首先,我将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做了如下总结:⑴从青少年犯罪比率角度来看一方面,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
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
另一方面,也有令我们欣慰的消息,2010年11月04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张朝晖透露消息称: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首次出现递减态势。
张朝晖介绍,青少年犯罪率最近3年来连续呈直线下降态势,这是新世纪以来的首次,而在此之前曾于2005年达到峰值。
由此可见,我国青少年犯罪情况的总体形式还是有所改善的,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国家和社会的不断努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还会进一步下降。
不过,我们还不能太过乐观,要保持谨慎的态度,毕竟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情况依然十分严重,而且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青少年要面临的诱惑很多,社会各方面的保护措施还不尽完善,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很多。
⑵从青少年犯罪特点角度来看1、疯狂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
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法律青少年案例剖析(3篇)
![法律青少年案例剖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beb22a6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67.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是备受社会关注。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旨在剖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和预防措施,以期为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例简介(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6月,某市某中学学生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调查,陈某曾因盗窃被学校处分,但并未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
案发当晚,陈某伙同另一名未成年人刘某,携带刀片,强行进入某便利店,抢走店内财物共计人民币2000元。
案发后,陈某和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案件处理结果陈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三、案例剖析(一)青少年犯罪原因1. 家庭因素(1)家庭教育缺失:部分青少年家庭环境不和谐,父母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和关爱,导致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2)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环境下的青少年,容易产生心理创伤,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2. 学校因素(1)学校教育偏差:部分学校过分注重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品德教育的培养,导致学生在道德观念、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缺陷。
(2)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受害者往往因为无法承受心理压力而走上犯罪道路。
3. 社会因素(1)社会不良风气:部分青少年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追求物质享受,导致价值观扭曲。
(2)网络诱惑:互联网的普及使得青少年更容易接触到不良信息,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特点1. 犯罪手段多样化:青少年犯罪手段不断创新,从传统的盗窃、抢劫发展到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
2. 犯罪团伙化:部分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团伙化特点,成员之间相互勾结,作案手段更加隐蔽。
3. 犯罪动机低级:青少年犯罪动机往往源于物质追求、报复心理等低级动机。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分析及干预措施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分析及干预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767017da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cf.png)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分析及干预措施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犯罪数量增多,案情复杂,恶性案件突出,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
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困扰各界部门的热点问题。
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
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二)从犯罪手段看,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
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交通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
而且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根据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近年来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中,抢劫罪居于首位,占到51.3%;盗窃占19.6%;故意伤害罪9.4%;此外还有寻衅滋事、纵火、敲诈勒索、绑架等。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
(五)未成年人犯罪还呈现突发性、随意性较大、犯罪成本较高的特点。
往往由同伙临时提议、一时兴起冲动犯罪。
而且,往往不犯罪所得与犯罪成本不相符合,在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2008年审理的一个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中,有以下的情节:8个同案犯同为未成年人,临时起意偷窃,一共撬开了十个门面房,偷窃所得仅为10元钱。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一)从未成年人自身因素看,主要表现在:1、受好逸恶劳的腐朽思想地侵蚀,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
法律案件分析青少年(3篇)
![法律案件分析青少年(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ff19c3b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dd.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地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本文选取一起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分析。
二、案件概述某市某中学一名14岁的男生小王,因不满父母管教,心生怨恨,遂产生了杀害父母的念头。
在一天晚上,小王趁父母熟睡之际,拿起一把菜刀,将父母杀害。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案件分析(一)犯罪主体分析1. 年龄特点:小王年仅14岁,属于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小王在法律上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家庭环境:小王的家庭环境较为复杂,父母关系紧张,家庭氛围压抑。
这导致小王性格孤僻,缺乏安全感,容易产生心理问题。
(二)犯罪动机分析1. 逆反心理:小王因不满父母管教,产生了逆反心理。
他认为父母过于干涉自己的生活,限制了他的自由。
这种心理逐渐演变成对父母的怨恨,最终导致了犯罪行为。
2. 情绪失控:小王在杀害父母的过程中,情绪失控,丧失了理智。
这种情绪失控与他的年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家庭环境密切相关。
(三)犯罪手段分析1. 菜刀作为凶器:小王在杀害父母时,选择使用菜刀作为凶器。
这说明他在犯罪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预谋性,且对犯罪后果有一定的认识。
2. 时机选择:小王选择在父母熟睡之际实施犯罪,说明他考虑到了犯罪时机,企图减少被发现的可能性。
四、案件启示1.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性格和行为具有重要影响。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避免因教育方式不当导致孩子产生心理问题。
2. 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同时,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透视青少年违反犯罪现象
![透视青少年违反犯罪现象](https://img.taocdn.com/s3/m/cbc3cbc06137ee06eff918d7.png)
相应对策探究:
净化校园周环境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情操 对违法的青少年采取“寓教于审, 立足挽救”的措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让青少年学会做人、做事、学会求 知,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 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要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 脑,抵御周围一切不良因素的诱惑与攻击。使自己 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为祖国的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充满纯真的花季, 为何染上血腥的气息?! 凝聚希望的时节, 为何留下铁窗的叹息?!
课件制作: 郑雅晖
当一群群正处于金色年华的青少 年的双手被戴上冰冷的手铐时, 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正不断地流失!
青少年犯罪特点初探:
犯罪主体低龄化 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 犯罪住组织团伙性 以财产犯罪为主,性犯罪突出
犯罪原因剖析:
育学 。校 教 育 失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当 或 缺 乏 法 制 教
家 庭 不 完 善 或 教 育 方 法 不 当
社 会 因 素 的 不 良 影 响
可 塑 性 强 , 拒 腐 蚀 能 力 差
挫 折 的 承 受 能 力 差 ;
有 独 立 意 识 , 但 对 困 难 和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不断 上升,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
青少年法律犯罪案例分析(3篇)
![青少年法律犯罪案例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bd35189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fd.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者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二学生,因成绩优异而受到同学嫉妒。
在一段时间内,小明遭到了多名同学的辱骂、殴打和孤立,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经过调查,发现这起事件涉及多名青少年,其中包括施暴者和旁观者。
二、案件经过1. 事件发生:小明因在课堂上回答问题而受到同学嘲笑,随后遭到多名同学的辱骂和殴打。
在课间休息时间,小明再次遭到同样的待遇,甚至被要求在地上爬行。
2. 事件升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欺凌行为愈发严重。
小明被要求向欺凌者下跪、拍打胸部,甚至被逼迫向全班同学道歉。
期间,小明多次向班主任反映情况,但班主任未给予重视。
3. 事件爆发:在一次课间休息时,小明再次遭到殴打,他忍无可忍,奋起反抗。
此时,旁观者小李(化名)上前劝架,却被误伤。
事件最终引起学校和家长的高度重视。
三、案件分析1. 施暴者心理分析:施暴者多为初中生,正处于青春期,心理发育不成熟,易受外界影响。
他们在生活中可能遭遇挫折,为了发泄情绪,选择欺凌他人。
此外,部分施暴者存在暴力倾向,认为通过暴力手段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2. 旁观者心理分析:部分旁观者存在“旁观者效应”,认为他人会受到伤害,而自己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部分旁观者可能害怕介入冲突,担心自己受到伤害。
3. 学校管理问题:学校在事件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欺凌行为,导致事件恶化。
此外,班主任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未能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4. 家庭教育问题: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不当,忽视了对子女心理健康的关注。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应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四、案件处理1. 学校处理:学校对涉事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施暴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向受害者道歉。
同时,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2. 家庭教育:家长应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培养他们的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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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透视:辍学少年成犯罪高发群体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日专电(新华社记者张晓晶):在我国为数众多的中小学生中,辍学少年虽然数量不多,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
这些孩子过早离开学校以后,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缺乏监管,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一项调查发现,目前在押一千多名少年犯中辍学生占70%左右,辍学与违法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辍学少年,家庭、学校、社会“三不管”山东一位农村小学校长对记者说,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上初中要跑七八里路,有的孩子跑一年,再加上对学习不感兴趣,就回家了。
有的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出去打工了。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最近检查发现,目前因贫辍学现象大幅度减少,但受新的“读书无用论”影响,提前就业导致辍学的现象有所增加。
全国人大代表、泰安市东岳中学校长宋文新在调研中发现,辍学少年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
她说,导致辍学的原因很复杂,学习困难、厌学是重要原因,也有的孩子随父母流动造成辍学。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犯罪研究室主任李康熙分析说,一些农民看到孩子学习成绩不佳升学无望,加上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觉得继续供孩子上学不划算,不如及早学门手艺挣钱实惠。
随着农村逐步富裕和减免学生杂费等措施的实行,真正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很少李康熙说,这些学生闲散在社会上,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
由于他们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弱,绝大多数属于法盲,又失去了学校正面教育和管理约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环境的感染李康熙说,这些学生闲散在社会上,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
由于他们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弱,绝大多数属于法盲,又失去了学校正面教育和管理约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环境的感以及不良小团体拉拢和坏人教唆而步入歧途。
调查表明,厌学-逃学-辍学-流失社会-劣迹行为-违法犯罪,几乎是走向犯罪道路的辍学少年的行为轨迹。
辍学少年成为犯罪高发群体一些孩子读完初中甚至初中没毕业就离开了学校。
刚走出校园的青少年分流成两路:一路外出打工,一路在家闲着,或偶尔干点杂活李康熙对在押少年犯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目前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一千多名少年犯中辍学生占70%左右,没有接受完义务教育而辍学的未成年人成为犯罪主体。
从其辍学时的年龄来看,10岁以前辍学的占3%,10岁-13岁辍学的占23%,14岁-17岁辍学的占73%。
从其辍学时学业程度来看,小学期间辍学的占26%,初中期间辍学的占57%,高中、中专、技校期间辍学的占17%。
大多数孩子是在初中二年级时辍学的。
李康熙说,这些辍学少年60%以上没有正当职业,既进不了城,又不安心务农,重活干不了,轻活、家务活又不想干,整日闲散在社会上玩耍取乐。
在“辍学后具体干什么”的问卷中,有59%的在押少年犯回答是“闲着玩”。
为了满足消费欲望,吃得好一点,玩得好一点,往往铤而走险,实施犯罪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许莉长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她介绍说,近几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目大幅增长,其中盗窃、抢劫犯罪占70%-80%,犯罪主体以无业的少年居多,其中包括一些进城打工的青少年,也有一部分初中毕业闲散在家的城市孩子,他们思维活跃,叛逆性强,由于失去监管导致犯罪。
辍学少年犯罪率高折射教育盲区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学生因为学习成绩差,得不到老师、家长、同学的认同,导致情绪时有波动,行为失控,他们一般被歧视性地称为学习、品德“双差生”,尚存不多的进取心也受到严重打击。
17岁的小于家境富裕,父母经营着一家小食品厂。
他对记者说,以前也想好好学习考大学,找个好工作,后来因为与班主任老师发生冲突,学习成绩直线下滑。
“成绩不好,老师、父母、同学没人看得起我,我有时感到很孤独,越来越不愿学习,后来干脆不上学了。
”因为犯罪被关押在少管所里的小于,对记者说起这些往事神情黯然。
离开学校后,小于因为孤独和苦闷认识了不少“哥们儿”,羡慕他们潇洒,就开始和“哥们儿”一起混,最后因抢劫犯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许莉在审判工作中接触到许多辍学少年,她说,辍学少年犯罪折射了教育盲区。
现在学校重点管尖子生,要升学率,学习不好,老师家长都会放弃,自己也放弃。
有的孩子想,不被社会、学校和家长认可,不是好孩子,干脆就不做好孩子,实际上是对社会的一种报复。
李康熙说,中小学生辍学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危险信号。
目前,对辍学少年管理方面,家庭、学校、社会都存在空白。
青少年犯罪看似具有较大偶然性和突发性,实际上,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
他们行为失常,也有一个过渡期和累积期,这个时候,若有人拉一把,他们也许就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专家认为,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家庭教育应该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实行全方位监护,避免失控脱管。
学校也应该改革应试教育模式,同时加强职业教育,提高这部分学生的劳动技能,让这些学生能够在学校和社会上找到认同感17岁辍学少年成犯罪“老手” 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实施多次暴力抢劫,价值达7000余元;以借打电话为名,诈骗他人手机3部;踹门翻窗,入室盗窃价值2万余元财物;为琐事,故意持刀将表哥刺伤……没有人能想到,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作案史竟发生在一个年仅17岁的未成年人身上。
记者昨日从西夏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及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小斌(化名)被判处十一年,蹦出罚金7000元,为自己拿青春赌明天的不羁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缀学后走上犯罪道路在庭审中,小宾站在被告席上始终一言不发,在听到法院判决的一瞬间,作为法定代理人的小宾的父亲早已老泪纵横……小宾原在西夏区某中学上学,上到初二时因厌学而执意退学。
但因游手好闲,小宾渐渐结交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整日在街上闲逛,惹是生非。
由于父母离异,忙于生计的父亲对小宾也疏于管教,对小宾的所作所为在屡次打骂无果后,只能听之任之随着年岁的增长,小宾的花销逐渐增多,上网、喝酒、蹦迪,样样都需要钱,小宾已不满足于向父亲伸手要点零花钱。
于是,在日益膨胀的物质欲望中,小宾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2005年11月30日晚,在几个“哥们”的撺掇下,小宾等人来到银川橡胶厂生活区平房张某家,趁其家中无人时踹开门锁,将屋内的电视机、电冰箱、DVD、手机等值钱的物品洗劫一空,变卖后赃款全部挥霍。
在随后的1年里,小宾多次伙同他人采取踹门翻窗的手段,在西夏区一带入室盗窃3起,作案价值达2万余元。
抢劫诈骗伤害他都干2005年12月5日,16岁的小宾伙同他人来到西夏区西花园一水吧,向水吧服务员杨某索要现金,杨某称自己没钱,但其认识的另一个服务员曹某身上有钱。
小宾等人遂指使杨某以买手机为由将曹某叫到杨某的宿舍,使用暴力手段抢走曹某600元现金及手机一部。
2006年4月20日晚,小宾和同伙来到西夏区某宾馆,以借打电话为由,连续骗走3名客人的3部手机2006年11月14日凌晨,小宾因其姥姥家中失窃之事与表哥刘某发生争执,刘某坚称是小宾偷了姥姥的钱,小宾矢口否认,情绪激动之下竟抽出匕首将刘某刺伤……未成年人犯罪与受害同在。
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有多大,行为人自己承担的刑事责任就应当有多重。
而与成年人犯罪不同的是,由于年龄、智力、生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的成熟性和自我保护能力远逊于成年人。
因此,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害同时存在,违法犯罪的情节有多重,其受害的程度就有多深,这一点相比成年人更为明显作为小宾案件审判长的许法官告诉记者,在其审理的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这些孩子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而是在逐渐认知、了解社会的过程中,被社会中一些腐朽、阴暗的东西所吞噬,他们内心善良的一面并不是消除了,只是被遮挡着,依然存在。
在法庭对这些失足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教育时,绝大部分孩子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耻辱和懊恼,表示愿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因此,许法官表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刻不容缓,这一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
据宁夏青少年犯罪研究者袁纪介绍,父母不和、离异,教育不当,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
这些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因丧失了父母的爱抚和管理,逐渐与其父母感情淡薄,这时只要有人稍加引诱,就会使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
他们视打架斗殴为“英雄行为”,视冒险亡命为“快乐”,将好胜心的满足,建立在暴力与他人的痛苦之上。
这种好胜心的扭曲和演变,是当前未成年任暴力犯罪的一大诱因。
辍学少年校园内与学生械斗民警缴获大砍刀5把5月28日上午,数名辍学少年身带砍刀,翻入合肥某中学校园内,与学生械斗。
东七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抓获两人,缴获大砍刀5把。
当天9时许,东七派出所接到的辖区莫学校老师报警:五六个小青年从为情翻入校园,趁学校课间休息之机,找初三的学生打架。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
几个气势汹汹的人发现警车后悄悄溜走,动作慢了点的两个人正想逃走时,被一群男生围住。
民警立即冲进人群,并从其中一人鼓鼓囊囊的背包内查获长约50公分的大砍刀5把。
将两个小青年牢牢控制住经审查,身背砍刀的人叫张某,另一个是他的同伙王某,他们是受朋友刘某之邀来该校打架的。
刘某原是该校初三学生,今年初辍学,在校期间曾与同班几名男生打过架。
刘某辍学后在社会上结识了一帮游手好闲的少年,当日上午,他邀集张某、王某等5人,携带砍刀翻越围墙进入校园,准备对几个“仇人”大打出手。
目前,张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处治安拘留10日,王某被处警告处罚(张振山、邓明惠、左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