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之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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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

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

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任何时候不断的充实自己才是在这个社会都能够立足的关键所在,如果我们甘愿把自己放在一个社会弱势群体的队伍当中,遇到什么事情都只靠于国家相关机构的帮助还是会处处吃亏的。

就比如说劳动关系当中的代通知金,在领取公司的代通知金之前就要知道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任何时候不断的充实自己才是在这个社会都能够立足的关键所在,如果我们甘愿把自己放在一个社会弱势群体的队伍当中,遇到什么事情都只靠于国家相关机构的帮助还是会处处吃亏的。

就比如说劳动关系当中的代通知金,在领取公司的代通知金之前就要知道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一、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代通知金不是法律术语,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说法。

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为了防止“代通知金”的滥用,法律限定以下情形为适用范围:(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标准

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标准

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标准一、啥是代通知金呢?代通知金啊,简单说就是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员工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了,那为了补偿员工因为这个突然的通知而受到的损失,就需要给员工一笔钱,这钱就叫做代通知金。

这就像是,本来人家员工还好好计划着在公司继续工作呢,突然就被告知不用来了,这得多突然呀,代通知金就是一种小小的补偿。

二、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啥样的呢?一般来说呢,代通知金的标准是按照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确定的。

这里的上一个月工资就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这些东西。

比如说,员工上个月工资总共是8000块,这里面有5000块基本工资,2000块奖金,还有1000块津贴,那如果这个月用人单位突然要终止劳动合同又没提前通知,那代通知金就按照8000块来给。

不过呢,这里面也有些特殊情况。

如果员工上个月的工资是畸高的,比如说员工上个月因为有一笔巨额的业务提成,工资一下子到了5万块,但是平常月工资也就8000块左右,那这个时候呢,代通知金就不能完全按照5万块来给啦。

可能会按照企业平均工资或者是正常月工资的一定标准来确定,这也是为了公平嘛。

总不能因为一个月的特殊情况就给个特别高的代通知金,这对企业也不太公平,但是也得保证员工不会被亏待太多。

三、不同地区会不会有差异呢?宝子们,这还真有差异呢。

咱们国家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呀。

有些发达地区,像上海、深圳这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一些实际情况,在这个代通知金标准上有一些自己的细化规定。

比如说,可能会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工资水平,或者是当地的生活成本这些因素。

而一些相对欠发达地区呢,虽然也是按照基本的标准来执行,但是在具体计算和操作的时候,可能就会相对简单一点,毕竟经济环境和工资水平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复杂。

四、为啥要有代通知金这个东西呢?宝子们,这就是为了保护咱们打工人的权益呀。

咱们出来打工不容易,要是用人单位随随便便就把咱打发了,还不提前通知,那咱们得多被动呀。

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它规定了雇佣关系的各项权益和义务。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解除合同。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代通知金成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本文将详细探讨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相关情况。

一、什么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指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未提前通知员工或提前通知期不足的情况下,应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

它主要是用于弥补员工未能提前寻找新的工作机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规定,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为:员工每个月的工资除以30,再乘以提前通知的天数。

该金额即为员工应当获得的代通知金数额。

例如,某员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雇主解除合同时提前通知了15天,那么该员工的代通知金计算公式为:5000元/30天×15天=2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代通知金的最高计算基数不得超过该员工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代通知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立即支付代通知金。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者其他双方达成的支付方式。

四、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除了代通知金,还存在另一种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是针对雇主未提前通知员工或提前通知期不足的情况下支付的,主要是弥补员工寻找新工作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而经济补偿金则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如合同到期终止、雇主变更等情况。

它是用于弥补员工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雇主如果违反规定,未支付员工应得的代通知金,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将对违规雇主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支付代通知金。

同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雇主未支付代通知金的,还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三的赔偿金。

六、结语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为了保障员工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上海代通知金的给付标准是多少?

上海代通知金的给付标准是多少?

上海代通知金的给付标准是多少?
上海代通知金的给付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代通知金的给付标准是多少?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
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上述三种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才能够适用,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是上述三个理由,或者虽然是上述三个理由,但已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可用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的仅限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行为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即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要求支付“代通知金”无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条款一、代通知金的定义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因未能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二、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1. 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或其他合理理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通知劳动者的。

2. 劳动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提前通知的。

三、代通知金的计算方法1. 代通知金的金额通常为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2.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标准,则按最高标准计算。

四、代通知金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代通知金给劳动者。

五、代通知金的支付方式1. 用人单位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代通知金。

2. 支付时应确保劳动者收到代通知金,并由劳动者出具收据。

六、代通知金的法律效力1. 代通知金的支付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经济补偿或赔偿。

2.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七、代通知金的特殊情况处理1. 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能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免除支付代通知金的责任。

2. 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八、其他约定双方可就代通知金的具体支付条件、金额、时间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本条款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严格遵守本条款规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代通知金的标准法律规定(3篇)

代通知金的标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通知金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代通知金,是指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第三条代通知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二)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三)债权人请求支付代通知金。

第四条代通知金的数额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债务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五条代通知金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当事人约定代通知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

第七条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债权人请求支付代通知金的,应当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八条债务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代通知金。

第九条债务人未按约定支付代通知金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支付。

第十条代通知金具有以下法律效力:(一)债务人未按约定支付代通知金的,视为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二)代通知金的支付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三)代通知金的支付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代通知金的支付第十一条代通知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一)现金支付;(二)银行转账;(三)支票支付;(四)其他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代通知金的支付。

第十三条债务人未按约定支付代通知金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债务人支付代通知金;(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支付代通知金;(三)解除合同,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代通知金与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债务人未按约定支付代通知金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包括:(一)支付违约金;(二)赔偿损失;(三)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六条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可以参照以下标准:(一)代通知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二)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代通知金扣税法律规定(3篇)

代通知金扣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补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代通知金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将对代通知金扣税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代通知金扣税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算方法、减免税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三、代通知金扣税规定1.代通知金的性质代通知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代通知金的计税依据代通知金的计税依据为实际支付的金额。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代通知金应当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

3.代通知金的税率代通知金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与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税率相同。

具体税率如下:(1)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3%的税率;(2)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3)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4)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5)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6)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7)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4.代通知金的扣除项目(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3)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扣除项目。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在进行代通知金的计算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代通知金是指在代理业务中,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所获得的报酬,其计算标准对于代理人和委托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首先,代通知金的计算应当基于代理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

在代理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代理人的报酬计算方式和标准,包括计算公式、计算基准、支付时间等内容。

因此,在进行代通知金的计算时,需要首先查阅代理合同或协议,了解其中关于代通知金的具体约定。

其次,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进行代通知金的计算时,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代理报酬的规定,确保代通知金的计算合法合规。

特别是在涉及跨境代理业务时,还需要考虑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对于代理报酬的规定,以免发生法律纠纷。

另外,代通知金的计算还应当考虑代理人所提供的服务和付出的成本。

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和付出的成本是影响代通知金计算的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代理人所获得的报酬应当与其提供的服务和付出的成本成正比,因此在进行代通知金的计算时,需要综合考虑代理人的实际付出和所获得的报酬之间的平衡。

此外,代通知金的计算还应当考虑市场行情和行业惯例。

不同行业和不同市场对于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代通知金的计算时,需要考虑所处行业的市场行情和行业惯例,以确保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与市场相符合。

最后,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还应当注重公平公正。

代通知金是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的报酬,其计算标准应当注重公平公正,既要满足代理人的合理利益诉求,又要考虑委托人的支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避免因代通知金计算不公而导致纠纷和矛盾。

综上所述,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法规、服务成本、市场行情和公平公正等多个因素。

只有在遵循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才能确保代通知金的计算准确、合法、公平,并最终实现代理业务的良性发展。

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

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

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题要任何时候不停的充分自己才是在这个社会都能够立足的重点所在,假如我们宁愿把自己放在一个社会弱势集体的队伍中间,碰到什么事情都只靠于国家有关机构的帮助仍是会到处吃亏的。

就比方说劳动关系中间的代通知金,在领取企业的代通知金以前就要知道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任何时候不停的充分自己才是在这个社会都能够立足的重点所在,假如我们宁愿把自己放在一个社会弱势集体的队伍中间,碰到什么事情都只靠于国家有关机构的帮助仍是会到处吃亏的。

就比方说劳动关系中间的代通知金,在领取企业的代通知金以前就要知道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一、在我国规定的代通知金怎么算?依据《劳动合同法实行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排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薪资应当依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薪资标正确立。

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即取代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 的观点。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排除劳动合同或停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提早一个月通知的状况下,假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早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薪资作为取代。

代通知金不是法律术语,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说法。

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排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早三十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以取代通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自己或许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能够排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对没有提早三十天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薪资。

为了防备“代通知金”的滥用,法律限制以下情况为合用范围:( 一) 劳动者生病或许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即刻所依照的客观状况发生重要变化,以致劳动合同没法执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磋商,未能就更改劳动合同内容完成协议的。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代通知金是指在代理商或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交易时,代理商或代理人所获得的报酬。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指代理商或代理人根据一定的计算标准来确定其所获得的代通知金的数额。

下面将介绍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首先,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明确委托人和代理商或代理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约定。

在协议或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计算标准和支付时间等具体内容。

一般来说,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可以根据交易金额、交易数量或交易利润等来确定。

其次,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还应当考虑市场行情和行业惯例。

代理商或代理人在确定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时,应当考虑市场行情和行业惯例,以确保代通知金的数额合理合法。

例如,在房地产代理交易中,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可以根据房屋成交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在股票交易代理中,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可以根据交易金额或交易利润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另外,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还应当考虑代理商或代理人所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成本。

代理商或代理人在代理交易过程中,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付出一定的成本,这些成本和风险也应当纳入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之中。

例如,代理商或代理人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广告费用、推广费用或交易风险保证金等,这些成本和风险应当在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中得到合理考虑。

最后,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代理商或代理人在确定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时,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不得违法违规或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同时,代理商或代理人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合理合法。

综上所述,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明确委托人和代理商或代理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约定,考虑市场行情和行业惯例,考虑代理商或代理人所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成本,遵循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只有在这些基础上,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才能合理合法,确保代理交易的公平公正。

通知书之一个月代通知金

通知书之一个月代通知金

一个月代通知金【篇一:什么是代通知金】什么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除了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外,部分地方政府还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另外,实务中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是否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代通知金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情况下,即劳动者无过失性辞退时,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另一种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法中并未规定代通知金与经济赔偿金除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外,还可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和法院大多倾向于第一种意见,即劳动者在被无过失性辞退时,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如何计算代通知金

如何计算代通知金

Johan Wolfgang Goethe: Man errs so long as he strives.(页眉可删)如何计算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用人单位未违法)这里的一个月工资应该是以劳动者上月发放的应收工资为标准。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指: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收入。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单位在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起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在马上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1个月工资就属于代通知金,也是代替通知金。

那么大家知道如何计算代通知金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如何计算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用人单位未违法)这里的一个月工资应该是以劳动者上月发放的应收工资为标准。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指: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收入。

相应法律知识: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适用代通知金时还需注意:首先,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为通知领取额外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当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不需要计算到通知之日后的30天。

其次,对于是采用提前30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还是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选择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关系履行的实际情况作出自由选择。

离职代通知金的计算是怎么算的

离职代通知金的计算是怎么算的

离职代通知金的计算是怎么算的按照工资标准计算。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离职代通知金的计算是怎么算的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那么此时不存在是否支付代通知金的问题。

但如果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一种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

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种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关于劳动合同发代通知金实施细则

关于劳动合同发代通知金实施细则

关于劳动合同发代通知金实施细则一、合同双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二、关于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

(一)甲方辞退乙方。

1. 甲方如果要辞退乙方,但是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这种情况下呢,就可能涉及代通知金啦。

比如说,公司突然决定不要你继续工作了,又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你,这时候就应该考虑代通知金的事儿咯。

2. 如果是因为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要辞退乙方,没有提前通知,就得给代通知金哦。

就像你生病好了,回来工作却发现原来的活儿干不了,公司给你换个活儿你也干不了,公司要是突然就想让你走,又不提前说,那可不行,得有代通知金。

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要辞退乙方而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也得安排上。

你想啊,你已经很努力了,培训也参加了,岗位也换了,还是干不好,公司要是突然就不要你了,还不提前告诉你,多让人心寒呀,代通知金就是一种补偿啦。

(二)其他特殊情况。

1. 如果甲方发生了一些重大的经营状况变化,比如公司要关门大吉了或者进行大规模的业务调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辞退乙方,没有提前通知的话,代通知金也是要给的哟。

这就好比大家一起在一条船上,船突然要沉了或者改道了,不能带着你一起走了,那也得提前给你个消息,要是没提前,就用钱来弥补一下你的突然无措嘛。

三、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呢,就是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啦。

这里的工资是指乙方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应得的工资哦,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可不能少算呢,毕竟这是对乙方突然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嘛。

比如说,你上个月工资总共拿了5000块,那代通知金就是5000块啦。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一)支付方式。

甲方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代通知金给乙方哦。

员工支付单位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员工支付单位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People will not suffer for a lifetime, but they will suffer for a whil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员工支付单位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导读: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它是和工资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性质的。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

所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尽心尽力的,这样用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才能够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但实际上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状况,比如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

员工支付单位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员工支付单位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

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

另一方面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它是和工资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性质的。

开通至今,他是按照公司的标准来进行支付。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月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3篇)

月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月代通知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补偿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规范。

它主要针对那些因工作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本文将详细阐述月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包括其定义、适用范围、计算方法、支付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二、月代通知金的定义月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因劳动合同解除或变更给劳动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月代通知金的适用范围1.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月代通知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2. 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月代通知金。

四、月代通知金的计算方法月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如下:1. 月代通知金基数:月代通知金基数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 月代通知金数额:月代通知金的数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工作满1年不满2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 工作满2年不满3年的,支付2个月工资;- 工作满3年不满4年的,支付3个月工资;- 以此类推,每增加1年工作年限,增加1个月工资。

五、月代通知金的支付义务1. 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月代通知金。

2. 支付方式:月代通知金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者其他形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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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篇一: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怎么计算?】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怎么计算?案例:张x于1994年2月1日入职xx公司任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500元、职务津贴1500元、全勤奖300元、伙食补贴400元、住房补贴300元,加班费依法计算。

2009年1月5日,xx公司因其不胜任工作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张x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5200元,平均实得工资(即扣除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后的)为4400元,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为1030元,2008年12月请事假10天,张x当月领取工资2850元。

那么,张x可否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其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应怎样计算?uot;三金计付问题上仍然存在的常见错误以及笔者的理解,以厘清在此问题上的相关关系。

一、经济补偿金误解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为“用人单位有过错”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5、6、7、8、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但动议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两次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且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经济性裁员等。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存在该条规定4种情形之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5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违约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以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情况迫使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比于旧法,对于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第38条第1款第3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导致损害劳动者权益(第38条第1款第4项)、用人单位欺诈致劳动合同无效(第38条第1款第5项)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第46条第5项)、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第46条第6项)的情形。

简而言之,无论《劳动合同法》还是旧法,在劳动合同的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金。

那么,是否可以由此推出用人单位有过错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呢?从法律规定可知,在具备《办法》)第5、6、7、8、9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3、4、5、6项等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均不能认为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说更加彻底否定了此前学界三种关于经济补偿金性质的观点,而赋予其法律义务的性质,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大部分同志都同意……不是对过去贡献的补偿,也不是对未履行部分的违约补偿,而是对用人单位行使法定解除权利导致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一种帮助(见《劳动合同法(草案)参考》第86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弄清楚这点,还有助于纠正以工作任务完成不理想或工作效率低为由解雇劳动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错误认识,进而在某种程度上遏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上述案例中,假如xx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张x两次不胜任工作,那么,xx公司解雇张x虽无过错(因是张x不胜任工作),但依法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解二:经济补偿金的计付年限为“每干满1年补1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首先,关于每干满1年补1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劳动合同法》相比于旧法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5、6、7、8、9条的规定,旧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计付年限采用以年为单位,劳动者每干满1年补1个月,不满1年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大连市《关于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的请示的答复》(劳办发「1995」35号文),不满1年的,无论差多少天,均按1年算,但《劳动合同法》在第47条对此作了新的规定,即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关于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应该说,《劳动合同法》与旧法对这点的适用条件作了完全不同的规定,根据《办法》第5、7条的规定,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才受12个月封顶的限制,其余情况则上不封顶,也就是说旧法是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来封顶12个月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规定,12年的封顶不问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只问劳动者的月工资的高低,对高收入者即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劳动者,才适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规定。

误解三:作为经济补偿金计付基数的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平均实得工资产生这种误解,既有故意为降低支付成本的原因,也有对法律理解错误的因素。

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区别主要在于是税(个人所得税)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宿费、伙食补贴)前的还是税费后的?对此,《条例》第27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且从法理上理解,个人依法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均构成工资中的一部分,只不过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伙食补贴和住房补贴亦然,故这里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是指平均应得工资。

上述案例中,xx公司应按张x平均应得工资5200元而非平均实得工资4400元如上所述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

二、赔偿金误解一: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可同时请求《劳动合同法》相比于旧法的一个重大变化为,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作了合法和违法的区分,并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合法的,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的,则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且《条例》)第25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方面是避免给用人单位增加过重负担,因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如同时支付,则达到3倍经济补偿金了;另一方面是为公平合理,因为如同时适用,则会产生这样的局面:有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要支付赔偿金。

有的用人单位在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遵照法定的程序,除了依法经济补偿金,也要支付赔偿金。

而有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索性没有理由,也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就只支付赔偿金,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实际上早在《条例》出台前,司法实践中已有地方这样处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30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无需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案例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如果是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解雇,xx公司对张x并未有两次不胜任工作的程序,故张x属被xx公司违法解雇,张x可对2008年1月1日前的部分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对2008年1月1日后的部分提出赔偿金的诉求,而不能同时提出自1994年2月1日起至2009年1月5日止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诉求。

误解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该误解源于《条例》第25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怎样理解该条中的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如果单从字面上看,当然可以不问劳动者是2008年1月1日前还是2008年1月1日后入职的,但笔者认为: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4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的规定,法不溯及既往是一个基本原则,除非法律有特别的规定,而在此之前,劳动法中并无关于诉求赔偿金的规定;第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它不能超出《劳动合同法》的范围,只能是对《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解释和说明,而《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对于本法施行前的,不论是合法的解除或者终止,还是违法的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均是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是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而当时并无诉求赔偿金,而只有经济补偿金;第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应是针对2008年1月1日后入职的,这样就不会有这种理解上的分歧了。

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地方这样处理,《指导意见》第30条规定:该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赔偿金.上述案例中,张x 关于赔偿金的诉求只能是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三、代通知金我国劳动法以前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劳动合同法》借鉴国外和我国广东等地的立法经验,引入了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做法,这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通称代通知金。

误解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代通知金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劳动合同的解除无合法和违法之分,除因一方过错导致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均需提前30天通知,否则,要支付代通知金,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以劳动者有严重违纪等过错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最后法院认定劳动者的行为不构成严重的情况下,通常也会判决企业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则将此种情形定性为违法解除,并未规定需提前30天通知,而对于《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属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规定了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所以,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今后无需再支付代通知金。

上述案例中,xx公司如有证据证明张x两次不胜任工作,因未提前30天【篇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支付大全(2016年版本)】(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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