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福建教育考试院
福建自考停止接纳四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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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停止接纳四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福建自考开考秘书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闽考院自〔2014〕35号闽南师范大学,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下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秘书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
现将停考后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安排“扫尾”考试,2016年下半年起停考,2017年起不再颁发该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应考课程考试进度。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6月21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福建自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闽考院自〔2014〕34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下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
现将停考后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安排“扫尾”考试,2016年下半年起停考,2017年起不再颁发该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应考课程考试进度。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6月21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福建自考管理工程(专科)金融(专科) 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福州大学,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下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管理工程(专科)金融(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
现将停考后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安排“扫尾”考试,2016年下半年停考,2017年起不再颁发该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应考课程考试进度。
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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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福建省成人高考是一项重要的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为了帮助考生准备考试,本文将详细介绍福建省成人高考的报考条件。
首先,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要求考生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年龄要求。
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的考生,自视为成年人,年满18周岁以上。
二是学历要求。
在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时,考生必须拥有至少九年义务教育程度,即拥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同等学历的证书或毕业证书。
三是国籍要求。
考生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满足相关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规及要求。
此外,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的考生,还要满足一些其他要求。
一是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确保可以通过学习考试。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要求。
考生在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时,必须保证其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避免违反该考试规定。
三是择业要求。
考生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必须择业符合国家劳动力市场的要求,择业选择灵活,不能存在抢人。
以上是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的全部内容。
考生在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时,一定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并且在报考时还要注意
现行的有关政策,以免无法通过考试。
同时,考生还要注意自己的考试基本知识,扎实掌握报考科目,及时复习,确保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53b2e29bed5b9f3f90f1c4f.png)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考院普[2016]2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16.06.17【实施日期】2016.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27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6〕3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省部分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查成绩程序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应于6月28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应届生还须持原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1,复制有效)。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所辖县市区所有复查成绩申请后,填写《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查科目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每科目一表),于6月29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院普招处。
二、复查结果反馈我院将于7月1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复查结果反馈至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如复查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我院将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三、其他事项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附件:1.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2.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查科目成绩汇总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6月17日附件1编号: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存根联)2016年月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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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考院普[2016]15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16.04.29【实施日期】2016.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15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闽招委〔2015〕3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
具体录取照顾政策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5日前,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登记表》和《申请表》(附件3、4)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三、审核程序1.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2名以上在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和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汇总形成《花名册》(附件5)并将《花名册》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通知有关学校将相关考生资格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16年5月22日前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的《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1年备查。
2.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5月26日前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699bc3b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5d.png)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8.21•【字号】闽教考[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4〕8号)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2014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是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方案。
要强化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报名过程中的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
要加强对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资格证明等材料的审核,严防弄虚作假。
要协调好有关部门,为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力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考试安全是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生命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要把试卷安全作为重点,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工作措施。
要确保所有考场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要加强所有涉考人员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
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2014年福建高考报名方案出台 5类人员不得报名
![2014年福建高考报名方案出台 5类人员不得报名](https://img.taocdn.com/s3/m/47d8a4449b6648d7c1c7462c.png)
2014年福建高考报名方案出台5类人员不得报名记者18日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福建省2014年高招考试报名方案出台。
福建省首次放开了符合条件的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在福建省报名参加2014年高考,高考生要在10月30日至11月3日进行网上报名。
5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报名2014年是福建省实行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第一年。
方案明确,除福建省户籍考生外,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也可报名。
5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往年参加普通高考违纪舞弊并被处罚禁止2014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0月30日至11月3日网上报名按照规定,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其中,申请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应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数字服务大厅下面的高考高招,进入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或县招生的院校,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报名并考试。
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还必须于11月4日至8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其中,应届生还须集体提交由县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的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所有材料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还须提交由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3338afa1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0f.png)
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成人高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符合特定条件的成年人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
若想参加福建省成人高考,首先必须了解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凡满18周岁以上及最高学历不超过大学本科的成年人,均可报考福建省成人高考。
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1.学历或仅拥有初中学历或以下学历者,可报考高中、大学自考等专科类;2.拥有高中学历或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大学自考等专科类;3.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大学硕士研究生;二、考试科目福建省成人高考包括高中毕业考试、大学自学考试、大学普通入学考试以及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几种类型。
其中高中毕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大学自学考试包括语文、数学、政治以及专业科目等;大学普通入学考试包括语文、数学、政治以及外语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专业论文,以及语文、数学、政治和外语等等。
三、报考步骤1.取并准备报考材料:报名者需准备相应报考材料,具体资料要求可在报名材料摘要中查询;2.录官方网站报名: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成人高考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3.交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按要求准备相应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上传至官方网站;4.纳考试费:报名者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考试费用,不同考试费用标准也有所不同;5.理报名手续: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方可进入考试现场。
四、体检要求参加福建省成人高考的报考者还需办理体检手续,体检要求如下:1.须持有正规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2.止体检中出现任何由于慢性病、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的大小意外;3.止登记体检成绩超过当地指定机构有效期,也禁止复查次数超过三次。
经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福建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有了一定认识。
无论是报考条件,还是考试科目及报考步骤,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要求报考者有正确的认知,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相关报考程序,以确保报考者的资格尽快获得批准,早日得到实现个人梦想的机会。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4f20635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64.png)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闽招委〔2024〕1 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 号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高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稳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高水平考试安全体系(一)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
各市、县(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二)严格考试组织管理。
各地各考点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福州市教育考试院2014高招政策解读三:进一步规范高考照顾政策
![福州市教育考试院2014高招政策解读三:进一步规范高考照顾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2641b832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1d.png)
福州市教育考试院2014高招政策解读三:进一步规范高考照顾政策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州市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4.06.20•【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2014高招政策解读三:进一步规范高考照顾政策发布时间:2014-06-20 来源:省教育考试院字体:【大】【中】【小】2010年11月,教育部联合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管理工作。
2011年3月,省招委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对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了调整。
根据国家五部委的部署和省招委会的决定,我省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实行调整后的加分政策,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正式实行。
我省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
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1b81abd6bec0975f565e226.png)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闽教职成[2015]29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7.27【实施日期】2015.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29号)在闽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院校:为加强成人高等教育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成人教育专业设置自主权,根据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关于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学方式举办本专科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设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设置成人专业的基本条件(一)必须在本校已举办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设置,且该专业已培养一届以上本、专科毕业生,其中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二)本科高校除农林、医药卫生等专业外,不再设置专科类专业招收成人专科学生。
(三)省外高校在闽开设专业原则上应为我省尚未设置的专业,或我省相关领域所涉及的紧缺应用型专业,或需求量较大我省无法满足的专业,或主办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相关本科专业。
省外高校在我省开设的社会学、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体育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信息工程、英语、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原则上自2016年起停止在闽招生。
二、成人高校设置专业的基本条件(一)符合学校成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二)有相关专业为依托;(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特殊专业的设置设置和调整医学及相关医学、药学类专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闽教高〔2008〕23号)规定执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15]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15]1号](https://img.taocdn.com/s3/m/8ebdff03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9c.png)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按照我部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15年2月5日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除经教育部批准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为健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考试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公平、科学、规范。
第三条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第四条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教育部和各省(区、市)设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与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工作。
第五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全国统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六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配备与所承担的全国统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ad9531b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a0.png)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1.28•【文号】教学[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现就做好2014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各省(区、市)要在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有关实施意见出台后,研究制定本省(区、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高考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教育部将在少数省(区、市)和高校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试点省(区、市)2014年秋季新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将使用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在2017年高考时使用新的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各省(区、市)目前已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均不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办法。
各省(区、市)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建立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制度,进一步扩大通过多样化入学方式录取高职学生的规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试点定位,强化考核管理,加大信息公开,结合学校办学特色,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福建教育学院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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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福建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1、专升本:凡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或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
2、专科:凡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专科各专业(持二代身份证即可报考)。
1、报名时间:8月20-30日,现场确认时间:9月3-9日(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规定为准)。
2、报名方式: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网站进展网络报名;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己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交验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进展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凡未进展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规定为准)。
3、考试时间: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份26-27日(详细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福建教育学院xx年函授学习形式、学制及文凭:
1、学习形式;函授/业余。
学制:三年(入学后两年半内修完学业可取得证书)。
2、文凭:函授本、专科学生修完本、专科教育教学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福建教育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的本、专科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文凭。
学费:1680元/年
书本费:300元/年
xx年福建教育学院是唯一一所本科与专科同时招生的省属本科院校,普通本科院校不能招收专科学生(除农学外)。
以下专科文理兼收的专业,请选择文史报考(去年录取线文史110分、理工111分,今年文史拟按80分,理工拟按81分录取)。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学历文凭考试停考后统考课程顶替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学历文凭考试停考后统考课程顶替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7ae1ac8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b6.png)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学历文凭考试停考后统考课程顶替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1.30
•【字号】闽教自考[2008]4号
•【施行日期】2008.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学历文凭考试停考后统
考课程顶替办法的通知
(闽教自考〔2008〕4号)
各主考学校、各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
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扫尾工作,现对未制定专业顶替办法的其余学历文凭试点专业的统考课程做如下规定,未取得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的学生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可按本规定执行。
一、全国统考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
已通过学历文凭考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三门课程中二门的,可顶替自学考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只通过其中一门的可顶替自学考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
2、专业基础课
已通过学历文凭考试上述5门统考课程的可顶替表中对应的自学考试课程。
二、省统考课程:
学历文凭考试中已通过的省统考课程凡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均可顶替。
以上规定从2008年4月起执行。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闽教发[2007]139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闽教发[2007]1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d49ede6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ef.png)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闽教发〔2007〕139号)有关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关于下达2007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2007〕16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关高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决策部署精神,重视并加强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管理,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的安排和执行,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努力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有关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成人高等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并将成人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与深化改革、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和规范办学秩序等工作紧密结合。
三、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快调整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发展非学历教育特别是大学后继续教育和高层次岗位培训。
要坚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办学方向,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成人脱产班的办学规模。
有关高校举办的成人脱产班招生规模应控制在本校成人招生总规模的5%以内。
函授、夜大等业余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用于招收成人脱产班学生。
四、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当与学校举办的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等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要统筹考虑学校各项办学条件,特别是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成人高等教育规模,努力提高成人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1c1392c90c69ec3d5bb75a3.png)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考院普[2015]42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15.11.25【实施日期】2015.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42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属普通高级中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精神,现将2016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资格(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外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或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生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申请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应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高职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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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福建教育考试院附件1201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的院校,可在我省招生。
实行全国统一招生的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应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
各有关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3种。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名(一)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高中同等学力。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方式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生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 -“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
第二阶段:考生按选定的时间,到已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
(四)报名时间1.网上信息输入时间:8月25日-9月5日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10日-9月15日(五)报名流程1.网上信息输入(1)考生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 )-“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1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报考须知》、院校招生计划和有关说明。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考生签订网上报名协议、《考试诚信承诺书》,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通讯地址等)和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信息。
每位考生只能报名1次。
在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如须修改志愿信息,可凭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上网修改。
(3)考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和考试地点。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4)考生核对自己输入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将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ID记录下来,并牢记自己本人设定的账号、密码(此账号密码还将适用于考生成绩、录取信息查询及补报志愿)。
2.现场信息确认(1)考生按自己选择的时间到信息确认点,凭本人的网上预报名个人信息单进行报名信息核对确认。
(2)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3)交纳报名考务费。
(4)采集个人照片信息。
(5)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现场确认点存档。
3.现场信息确认有关要求及交验材料(1)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无二代居民身份证者不能报考。
外省籍户口的考生还须持工作单位证明。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成人高校专科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2014年福建省成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表》(4)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免试和录取加分投档的考生,须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须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 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须交验毕业证书和义务兵役退役证书;“下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和单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信息采集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七)报名考务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3〕48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应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生110元。
(八)报名组织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网报现场信息确认点,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各地严格按本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要认真做好考生确认信息数据的编辑、校验、归档工作。
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下载《2014 年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四、填报志愿(一)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可分别填报3个院校,每个院校填报2个专业志愿。
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
(二)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改。
但经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的报考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五)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xx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
院校学习形式为业余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区招生。
五、考试(一)考试日期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等3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3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考试科目对照表详见附件2。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有关高校自行确定。
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在11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统考科目范围及时间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
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我省高起本、高起专以及专升本的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评分,采用答题卡作答的形式。
(五)专业加试要求1.报考高起本、高起专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持艺术(体育)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加试。
2.加试科目:美术专业《素描》、《色彩》;音乐专业:《声乐》、《器乐》;体育专业:《100米跑》、《铅球》、《立定跳远》。
3.省内成人高校的专业加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有关院校设点进行。
省外及部委属高校的专业加试工作,由有关高校自行组织考试。
4•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录取时必须确定合格标准。
(六)考试组织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考区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设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考生准考证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统一随机编排生成。
2.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3.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包括备用卷等)在开启之前及试卷使用过程中属国家绝密材料。
应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坚持做好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选聘和回避制度,严防徇私舞弊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任何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
(七)阅卷工作2014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
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
考生成绩由本人凭账号密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六、录取(一)录取形式2014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录取工作分集中录取和补录取两个阶段。
招生录取工作从12月1日正式开始,12月18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 12月1日至5日为专升本、高起本院校录取;12月8日至11日为高起专院校录取2.12月13日至14日为网上补报志愿时间,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 -“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补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