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四:普查系列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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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
_____ 省(区市)_______ 地区(市州盟)______ 县(区市旗)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点位登记表
校对人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 ______________ 采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点位登记表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
一、总体要求
1.本表为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登记表,每个监测点位填写一张。各省分配多少个监测点位,就必须填写多少张。
2.本表由采样人在田间采样时实际填写,填写后将原表交与省级环保站汇总,不得采样后将誊写表汇交省级环保站。
3.若本表中填写错误需要更改,在表项中用单实线条划掉,在旁边重新填写,不得利用涂改液、摸涂等方式进行修改。
4.省级农业环保站将本表汇总后,装订成册,作为原始档案留存,不得随意丢弃;
5.本表需复制一份提交项目执行组备份。
二、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表头】填写采样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区、市、旗)名
称。【采样日期】按年月日进行填写,如2012 年05 月03 日。
【点位编码】根据本次工作的样品编码规则,采样点位编码按县域单元进行编码,每个采样点位赋予唯一流水号,采样点位编码不得重复。
【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可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确认所调查耕地是否为基本农田。
【采样地点】准确填写该采样点位所属的乡(镇)、村(屯)、组,有明确到组的填写到村组,没有明确村组的,填写
到村。
【GPS定位】要求对每个采样点位进行GPS定位,选择WGS 84坐标系,填写经、纬度坐标。经度、纬度填写时要用十进制格式填写,小数点后保留4位。如果GPS上是以度、分、秒或者度、分等各式显
示的,要将GPS 中的显示格式进行转换,以度的十进制格式显示,并将GPS 上的定位结果抄录到本表格项中。填写格式如:北纬:30.2422、东经:114.3345。
【所属区域类别】本表项要求填写该采样点位所属的区域类别,要求在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
/一般农区四个选项中钩选1 项,只能选择1 项,不能多选。四个类型区域的区别和确定,见培训教材。
【海拔高度】采样地块所在的海拔高度,在GPS上读取。单位,米。保留小数点后1位。
【土地利用现状】只填写土地利用类型中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4项选择。采样地块为耕
地时,勾选水田/旱地。
【采样深度】采集实际耕层土壤,一般为0—20cm,采样时,按实际采集的耕层厚度填写。
【土类名称】和【亚类名称】指所属采样点位地块的土类名称和亚类名称,按照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填写,具体内容见GB/T 17296-2009 。
【成土母质】指地表岩石经风化作用形成的松懈碎屑,是形成土壤的基本的原始物质。按照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具体内容见成土母质参考表。
【农副产品采样】填写增加采集的农产品样品名称,如增加采集了农产品,可最多填写三种对应监测点位的农产品。
【样品编码】指采集的农产品样品的编码。
【主要农作物种类】指该点位所代表面积的区域中常年种植的主要农作物种类,而不仅仅是采样当前种植的农作物种类。按播种面积相对大小依次填写。最多可列出4种农作物种类。
【常年单产】指该区域正常年份该农作物的单产。单位:kg/亩。
【点位所代表的种植面积】指该采样点位所代表面积的区域中种植的该农产品的面积。单位:亩。
【采样地块面积】采样点位所属地块的实际面积,该面积不得小于 1 亩。单位:亩。
【采样地块承包人】填写采样点位所属地块的实际承包人的名字。
【现场记录】该表项由填表人根据采样现场的情况据实填写,如种植制度、施肥情况、污水灌溉情 况、作物长势情况、
病虫害情况、采取的农艺措施、周围有无明显的工业企业等。
【采样点位示意图】指记录现场采样位置的示意图,绘制采样点位示意图时应明确: 采样点位的位置; 采样点位距离明
显标识物如河流、湖泊、铁路、公路、工厂等的方位和大致距离;
【采样人】即负责田间采样的人员。 【记录人】即记录该表的相关人员。 【校对人】即对本表进行校对的人员。
采样点位
; 表示河流 表示公路
表示农田
校对人
记录人
调查人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
省(区市) _______ 地区(市州盟) ________ 县(区市旗)
乡(镇)基本情况调查表
调查日期: 共 页第 页
年 月 日
乡(镇)基本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
一、总体要求
1.本表由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农业环保站部署,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农业环保站组织本县各乡镇统计人员
和农技推广人员协助填写。
2.在本县2010 年县农业统计年鉴(2011 年出版)中有数据的,以该年度数据为准;没有数据的,注意参考其它年度的数据资料。
3.本表要求1 个乡镇填写1 张,不得漏填。
4.本表必须在2013 年6 月底前填写完毕,加盖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农业环保站公章后报到省农业环保站。
5.本表需复制一份,以县为单位,按页码装订加封面后,提交项目执行组备份。
二、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
【表头】填写乡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区、市、旗)名称。【调查日期】指填表日期,可分期分批填写。
【乡镇名称】指乡镇正式名称,以乡镇行政用公章为准。
【总人口】指乡镇常住总人口。单位:人。
【农业人口】指乡镇常住农业人口。单位:人。【土地总面积】指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国土面积。单位:万亩。保留小数点后2 位。
【耕地面积】指乡镇所辖区域内的耕地面积。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等。单位:万亩。保留小数点后2 位。
【耕作制度】按常年生、一年一熟、一年二熟、一年三熟、一年四熟、两年一熟、两年三熟、三年一熟、四年一熟等9项中选择1 项填写。
【主要土类名称】按照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类名称,具体内容见具体内容见GB/T 17296-2009 。
【主要亚类名称】按照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壤亚类名称,具体内容见具体内容见GB/T 17296-2009 。
【主要土种名称】按照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种名称(各地自己查对)。
【土壤pH 范围】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壤pH 范围。保留小数点后1 位。
【地力等级范围】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壤地力等级范围。《全国耕地类型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NY/T309-1996 )将耕地土壤地力等级分为10 级,一些地方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了等级划分。各地根
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级别范围。
【有机质范围】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壤有机质范围。单位:g/kg。保留小数点后1位。
【CEC范围】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壤CEC含量范围。单位:cmol(+)/kg。保留小数点后2位。
【土壤质地】填写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土壤质地范围。参照卡钦斯基分类方案(简明方案),共9 种,为:松砂土、紧砂土、砂壤土、轻壤土、中壤土、重壤土、轻粘土、中粘土、重粘土。
【国民经济总产值】指各物质生产部门(农业、工业、建筑业、货物运输业、商业等)总产值的总和。单位:万元。
【工业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单位:万元。【农业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单位:万元。【种植业产值】指从事农作物栽培获得的产品产值。单位:万元。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指农民人均从各种来源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扣除相应支出后的收入。单位:元。
【主要农作物种类】填写播种面积相对较大或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农作物种类,包括每种农作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