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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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是一种针对有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实施召回的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避免不安全食品带来的危害。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监管责任:政府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检测与监测: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检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一旦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3. 召回通知:企业在检测到自己生产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后,需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公告,向消费者发布产品召回通知。

召回通知应包含召回原因、危害预警、受影响产品的描述和识别方法等信息。

4. 召回措施: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召回措施,如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受影响产品,组织召回受影响产品,对召回产品进行处理等。

5. 监督和处罚:监管部门需对企业召回行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实施。

对违反召回规定的企业,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增加公众的食品安全感。

同时,企业也应加强自身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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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是一种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旨在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保护公众健康。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高风险产品分类:将食品分为不同等级,对高风险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和管理。

高风险产品通常指可能存在严重健康隐患的食品,如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致癌物质、重金属等。

2. 食品监测和检测:建立监测网络,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检测结果的公开透明化,能够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国家和地方监管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召回工作,包括监督食品生产企业、销售商和消费者参与召回活动。

监管部门还负责制定召回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召回活动的有效性和迅速性。

4. 召回公告和信息发布: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相关部门需要及时发布召回公告,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并返还或替换产品。

5. 召回措施和惩罚措施:对于召回范围内的产品,要求生产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销毁、更换、修复等。

如果企业故意或过失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能够促使生产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够及时了解食品安全信息,保护自身权益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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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XX部门:我是XX食品公司的质量安全主管,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就我公司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向贵部门提供一份范文,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不安全食品召回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我公司高度重视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我们的范文:一、召回目的与范围:1. 目的:旨在及时回收不安全食品,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二、召回程序:1. 接到投诉、检验机构检出不安全产品等信息后,立即成立召回小组,由质量安全主管担任组长,组织召回工作。

2. 将召回通知书下发给相关部门、经销商和销售渠道,要求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3. 对召回食品进行溯源,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食用,并将产品退回指定地点。

4. 彻底清理不安全食品存货,确保召回范围内没有遗漏。

5. 建立召回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召回报告。

三、召回后的处理措施:1. 对受影响部门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 深入追查问题源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风险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公司的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强化监控。

2.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加强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监控。

3. 组织内部检查,外部第三方检验和认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进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并不断优化改进,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希望贵部门能在召回工作中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障努力!谢谢!真诚的,XXX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召回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维护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及其生产食品的各个环节。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1.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5.1.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5.1.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

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5.3.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5.3.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2)一、目的: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食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

二、范围: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三、实施部门:1、销售部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质检科。

2、质检科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3.生产部是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部门。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是指为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和维护食品
安全,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采取召回措施的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指的是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食品,包括但不限
于含有有毒物质、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过量;真伪不明、掺假、
假冒伪劣;贮藏、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食品中有病原菌、寄生虫
等存在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召回责任主体:明确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的召回责任,要
求其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及时采取召回措施,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召回范围和标准:规定了食品召回的范围和标准,包括哪些
食品应该被召回、召回标准是什么等。

3. 召回程序和措施:明确了召回的程序和措施,包括召回计划
的编制、公告、召回范围的确定、召回产品的回收、销毁或处理等。

4. 召回监督和处罚:设立了监督管理机构,对召回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召回制度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以保证召回工作的有效
实施和企业的规范运作。

5. 信息公开与沟通:加强与消费者、媒体的沟通和信息公开,
及时告知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并提供相关处理建议,保护消费者的
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过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不安全食品的监
督和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该制度也能迫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风险,以提供更安全
的食品产品。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是一种制度性安排,旨在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当发现某种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食品生产企业或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发起召回行动,立即从市场上收回该批次不安全食品,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通常由政府制定,并负责监督和管理召回行动。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 发现问题:食品生产企业或相关监管部门通过食品检测、投诉举报或其他方式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

2. 决定召回: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食品生产企业或相关监管部门会评估风险程度,并决定是否启动召回行动。

3. 召回公告:发起召回行动后,企业会发布公告,向市场和消费者通报召回信息,包括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措施等。

4. 召回行动:企业根据召回计划,收回不安全食品,并进行处理,如销毁、重新包装等。

5. 监督检查:监管部门会对召回行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按照召回计划和相关法规执行。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及时、有效地召回不安全食品,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它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能够促使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同时,它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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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食品召回作为一种保障消费者权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制度旨在明确食品厂在不安全食品召回过程中的责任、程序和措施,确保消费者食用的食品安全、健康、可靠。

二、召回范围和标准1. 召回范围:本厂生产的所有食品,包括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2. 召回标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召回程序1. 监测和识别:食品厂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一旦发现不安全食品,应立即停产后进行鉴定。

2. 确认和评估:食品厂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确认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召回程序。

评估内容包括食品安全隐患的性质、程度、可能受到影响的产品数量等。

3. 启动召回:根据评估结果,食品厂应决定是否启动召回程序。

若决定召回,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制定召回计划。

4. 实施召回:食品厂应按照召回计划,迅速、有序地实施召回。

召回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召回的数量、时间、地点等信息。

5. 公告和通知:食品厂应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网络、短信等,及时公告召回信息,告知消费者有关召回的具体情况,确保消费者能够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

6. 处理和反馈:食品厂应对召回的食品进行处理,如销毁、重新加工等。

同时,应认真听取消费者、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7. 总结和改进:召回结束后,食品厂应对召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责任和措施1. 食品厂应承担不安全食品召回的主体责任,确保召回过程的顺利进行。

2. 食品厂应对召回的食品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道歉等。

3. 食品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 食品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 为能够并便于安全、及时地召回被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终产品,满足产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向最终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产品,有效的控制已出厂的产品中可能产生的不合格,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程序。

2.如遇下列情况:1)我公司人员发现批量不安全产品;2)消费者反映我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等政府执法机关发现我公司产品品质问题并责令召回。

公司员工一旦接到此类信息应立即报告品管部,由品管部当日确认不合格产品信息(品种、规格、批号、数量等)向总经理进行汇报。

3.品管部立即通知销售部要求经销商立即停止相应产品的销售,标识后暂时在销售点隔离存放。

4.品管部、生产部、销售部第二个工作日到相应销售点调查;检查同批次留样产品;统计库存同批次产品(如有)并进行标识和隔离。

5.召回产品的安全储存区域:成品库不合格产品存放区。

6.判定已经隔离的产品是否属于不安全产品,品管部组织进行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

7.经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问题原因是原材料产生的,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找有问题的原材料是否还存在于其他批次,如果有,未出厂的原料需要在供应商库房全部封存;已出厂的需要提供所有有问题的原材料批次,品管部要查出涉及到该批原材料的所有产品批号、数量、厂家及使用时间,未使用的原材料通知采购部和生产部封存。

8.经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产品的,品管部需要确定产品召回的级别。

根据产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产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1)一级召回:产品出现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食品中掺入非食品物质或人为投毒等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2)二级召回:产品出现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小幅超标等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3)三级召回:产品出现水分超标、净含量、包装标识错误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

食堂不安全食品召回处置制度

食堂不安全食品召回处置制度

食堂不安全食品召回处置制度
一、当本单位供应的食品确定存在食品安全危害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购买方,并实施召回,避免或降低危害的影响。

二、发现不安全食品供应后,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负责人批准和督促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本单位指定销售部门(岗位)具体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和配合完成。

四、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启动,包括以下情形:
1、顾客投诉:
2、监管部门检查检测发现;
3、媒体正式报道;
4、内部检查发现;
5、技术、法律改变或突发事件影响等。

五、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应在确定食品安全危害时的第一时间开始,并尽快完成。

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可采用直接上门、电话联系、发送传真、邮件以及媒体公告等方式,以全部通知并召回为目标。

七、对已经食用不安全食品可能危及其健康安全者,依法予以赔偿。

八、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应及时依规予以处理,不安全
食品处置程序:
1.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清点不安全食品,登记造册;
3.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
4.对非即时消费的已售出食品,采取食品召回措施;
5.通知供货方,配合实施不安全食品处置措施,必要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对确认有毒有害、腐败变质的不安全食品,予以销毁。

九、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及处置予以全过程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单位、供货者、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不安全因素、原因、供应数量、召回数量、召回对象,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数量、处置人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不安全产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产品,包括:(一)已经诱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产品;(二)可能引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休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三)含有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产品。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本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五条本公司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和重庆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组织开展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积极争取和寻求国家质检总局和市级质监部门组织建立产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为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提供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本公司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县级质监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产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产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和市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产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产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食品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在产品受到污染或存在食品安全、卫生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时能进行有效的追溯、召回,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对使用者造成的危害,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交付后的,可能发生食品危害产品的通知和召回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3.1在未经总经理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任何部门均不得启动产品召回计划。

如果产品的召回是由政府部门或顾客启动的,则需要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总经理。

3.2销售部长负责产品召回的全面工作。

由销售部制定一份产品召回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次及数量、不安全项目、产生的原因、召回产品处理记录等。

3.3 销售部负责产品召回信息的反馈处理。

4、术语4.1召回是指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2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5、召回过程5.1 一般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影响本公司形象或可能伤害用户时(如发错产品等级或品种,个别理化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等可采取一般情况回收,由质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产品回收通知单”,销售部门负责人接到此单后,立即通知销售人员进行回收)。

5.2 紧急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严重伤害客户健康时,可采取紧急情况回收(如产品卫生指标超标、过期、有异味等),本公司应立即成立由本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全程负责产品召回工作。

5.3 召回产品的处理5.3.1一般不合格品指的是尚能使用,需回机处理的,经检验合格后再销售。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2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2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1.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5.1.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5.1.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

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5.3.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5.3.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2)一、召回原则1. 主动召回原则:对于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应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2. 召回追溯原则:食品生产企业应能够追溯和排查受影响的食品及其流向。

3. 及时召回原则:一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公众公告信息,以及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确保已确定为不合格的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能够安全、及时的召回;防止不安全食品的扩散,所采取产品召回措施。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对产品实施召回控制措施。

3、职责1)经理授权质检部负责启动召回程序,负责执行召回,负责以下事宜:a)做好产品销售记录。

b)保持与客户的联系,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将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按销售记录及时采取召回措施。

c)参与各部门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评审,查找不合格原因。

d)在获得不合格产品需召回的信息后,要立即对该批次的产品留样,还要判断相邻批次产品是否留样进行复查,已证实是否不合格及其不合格原因。

e)根据不合格原因查清归属,通知责任部门;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f)根据不合格原因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监督检查召回工作的有效性。

2)加工车间作为产品召回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理。

4、工作程序4.1当产品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之一时,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1)产品可能导致一般性的健康危害。

2)产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但存在质量、规格、品质等缺陷。

3)产品不符合新规定时。

4)当产品经政府部门抽检发现不安全被责令召回时。

4.2启动召回时通知相关方:1)质检部负责报告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和农业部门关于产品召回计划详情,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产品销售区域、召回原因及相关危害;并由其负责通报产品召回后的产品评审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2)质检部负责通知顾客、消费者、承运者和仓储方,并负责产品召回的解释工作和召回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4.3召回措施实施步骤1)对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迅速调查清楚已交付数量和去向并按通知相关方程序进行实施。

2)质检部对产品进行追溯,监督检查回收产品的有效性,查清数量及标示情况,防止不合格产品遗漏。

3)根据调查情况,由质检部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召回不合格产品时,要确保所有不合格产品及时识别并迅速清理出市场。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我单位食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食品召回的及时、有效和便捷。

第四条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或被监管部门要求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通过召回手段,从消费者、流通环节或市场中进行回收。

第五条食品召回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食品召回程序第六条食品召回应按照食品召回报告、风险评估、召回通知、召回实施和召回评估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食品召回报告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的情况。

第八条风险评估是指经过专业人员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召回的风险等级和召回范围。

第九条召回通知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介向消费者、流通环节、市场传达食品召回的信息,告知相关方召回的原因、风险等级、召回范围和召回措施。

第十条召回实施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召回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对食品进行回收和处理,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召回评估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召回实施后,对召回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召回责任第十二条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生产者、加工者、流通者等。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召回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负责食品召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食品召回措施第十四条食品召回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和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自愿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被动召回: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三)市场召回:消费者、流通环节或监管部门通过市场监测、投诉等途径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受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信息确认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3实施召回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和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识加设不合格品标识)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____日内,二级召回____日内,三级召回____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4)食品安全危害种类,产生原因,可能受影响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6)召回的预期效果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的触发条件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概述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实施流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监督和保障措施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后果及处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概述定义及背景介绍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采取措施收回、销毁等处理措施,以消除隐患的制度。

01背景介绍: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目的和意义01020304保障食品安全:防止不安全食品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企业信誉:建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促进行业自律:推动食品行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适用范围和对象01020304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适用于所有食品种类,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等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包括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等不安全食品召回的触发条件食品质量不达标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包装材料不合格重金属污染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食品添加违规123456添加非食品原料: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添加过量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色素等添加禁用食品添加剂:如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如重金属、微生物等添加虚假或误导性标签:如虚假产地、虚假营养成分等添加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食品中毒事件食品中含有有毒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食品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如温度、湿度等食品加工过程中受到污染,如微生物、病毒等食品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如霉变、虫蛀等食品包装材料中含有有毒物质,如塑化剂、双酚A等食品销售过程中受到污染,如交叉污染、二次污染等媒体曝光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企业自查发现问题:企业内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03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企业重视04媒体曝光:媒体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关注01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政府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02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实施流程建立召回小组,明确责任分工0 3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4实施召回:按照召回计划,通知相关单位和消费者,进行召回操作01成立召回小组:由企业高层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小组成员在召回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20 5跟踪召回效果:对召回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召回效果达到预期6总结召回经验:对召回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实施召回计划,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范围、时间、方式等实施召回:按照计划进行召回,、收集销毁不安全食品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消费者等通报召回进展情况通知相关方:通知生产企业、销售商、消费者等总结和改进:总结召回经验,改进召回流程,提高召回效率告知消费者和销售商召回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问题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根据调查结果,改进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05处理问题产品:对召回的产品进行销毁、处理或整改03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04发布召回公告:通过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召回公告,告知消费者和销售商召回信息01召回产品:根据召回公告的要求,召回问题产品02对召回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做好记录备查0403召回食品的处理方式:无害化处理或销毁01处理过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食品安全02处理结果的记录: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备查处理结果的报告: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结果,接受监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后果及处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处罚措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01监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整改到位03整改要求: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整改02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追究刑事责任04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处罚措施: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追究责任: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0102影响:损害企业形象、影响消费者信心、破坏市场秩序等预防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召回制度等0304对不配合召回工作的企业进行曝光和约谈,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曝光: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公布不配合召回工作的企业名单,使其信誉受损。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2/3⑴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⑵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⑶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⑷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5.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施召回。

5.5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品管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宣布实施召回;品管部应立即____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辅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

5.6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经销售部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5.7品管部应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会同销售、生产等部门,确定召回方式,通知仓库、销售部实施召回。

召回方式有:5.8销售部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

5.9当公司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____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

5.10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作业指导书3/3地质监部门报告。

5.11建立食品召回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5.12记录由专人管理,并保存____年以上。

6.相关文件无。

7.适用表格7.1《产品召回记录》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1目的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危害性。

2职责2.1总经理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2.2市场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2.3技术部负资不合格产品的验证检验。

3工作程序3.1市场部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售出产品的日期或批号,销售流向。

3.2退货3.2.1市场部接到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时,应查阅销售流向记录,验证退货品是否与记录一致。

3.2.2技术部根据顾客要求,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并检验,验证是否为不合格品。

3.2.3如检验合格,市场部与顾客协商解决。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产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权益,本制度旨在建立和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全部生产、经营、销售的食品产品,包含食品原材料、半产品和产品。

全部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本制度将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2. 召回责任部门及人员2.1 召回领导小组公司将成立一个召回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召回工作。

该小组由公司高级管理层指定,并明确召回小组负责人。

召回小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并具备决策本领和应急处理本领。

2.2 召回执行小组召回执行小组由生产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市场销售部、法务部、公关部等相关部门构成。

召回执行小组应依据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组织召回工作,并对召回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

2.3 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各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召回工作的具体执行,包含帮助订立召回计划、组织实施召回、跟踪召回情况等。

3. 召回程序3.1 召回计划订立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快速组织调查,并及时订立召回计划。

召回计划应明确召回范围、召回对象、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召回方式、召回效果评估等内容,并提交召回领导小组审批。

3.2 召回通知发布召回通知应及时发布,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召回通知应包含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对象、召回方式、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确受影响的经销商和消费者应如何处理。

3.3 召回执行依据召回计划,召回执行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召回工作。

召回执行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召回物品的回收和销毁、相关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召回结果的通报等。

3.4 召回结果评估召回执行小组应对召回工作进行评估,包含召回范围、召回效果、召回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看法等。

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召回领导小组,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跟踪。

4. 召回记录与报告4.1 召回记录召回执行小组应做好召回过程的记录,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模版(3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模版(3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模版1目的为有效召回已交付给顾客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产品,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厂生产的已经交付给顾客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

包括:2.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2.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2.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3职责3.1质管科3.1.1负责收集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的信息来源包括:a)各个与质量有关的部门通过内部的控制程序,自己发现;b)顾客的信息反馈及投诉;c)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d)政府部门发布的召回要求。

各个部门收集到的有关的召回产品的信息都要在第一时间传到质管科。

3.1.2质管科负责制定不安全产品的召回计划,负责协助召回计划的实施,并负责产品召回后的跟踪监督。

3.2总经理批准召回计划的实施。

3.3供销科负责实施召回计划。

3.4生产车间负责对召回的产品进行处理。

4定义描述产品召回。

产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召回5.1获知本厂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质量管理科要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做出危害调查、评估报告。

5.2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科应当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提交调查、评估报告。

5.3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5.3.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5.3.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5.3.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召回和处置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采取通知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采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安全食品指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形成区域性或者普遍性风险隐患的食品。

第四条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第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依法采取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措施,确保网络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经营的不安全食品未销售给消费者,尚处于其他经营者控制中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追回不安全食品,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风险。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

第八条第二十条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

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第十条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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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证据显示,控制特定产品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
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否则,应按如下行动之一进行处置:
d)在组织内或组织外重新加工,以保证食品安全危害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
3.召回的时机: 采取措施处理所有不合格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食品链,除非满
足如下情况:
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销售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时,受不符合影响的每批产品才能在销售前视作安全产品:
确其组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
2.职责:
组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的信息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召回,若需召回,
对召回产品组织鉴定,并出具处理意见。
副组长:负责对市场上厂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进行召回和商务处理;负
责对召回和退货产品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出具初步处理意见。
组员:协助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并对召回的产品进行处理。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制定部门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文件发行栏
□采购部□PMC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物管部□人力资源部□设计&开发部□工模部□体系管理部□管理者代表□总经理
修改履历
序号
章节
版次
制定或修改內容
日期
1
全部
A0
新版制定
2018-05-15
一、目的
为了使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由各种原因导致产品出现不合格时,能及时、快速、完全地召回,减少顾客不满意的程度和不必要的损失,保证质量体系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国家《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
e)销毁和(或)按废物处理。
在按上述要求评价前,所有受不合格影响的批次产品应在组织的控制下予以保留。当确定为不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已经不在组织控制范围内时,组织应通知相关方,并启动召回。
生产加工的产品应严格执行产品标识的追溯相关规定,在产品加上相关标记和符号进行识别,便于追溯和召回。
4.如需召回某一批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以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危害。
4.仓库根据处理内容办理退库手续。
5.财务部根据处理内容做好账目处理工作。
六、退库范围
1.产品出厂后,由质检部门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并确认有可能给顾客造成安全危害和其他损失的。
2.因质量问题客户投诉提出退库,经检验调查确认的。
3.其他属特殊原因退库的,需报总经理批准,按退库手续办理。
七、召回产品处理
1.退回的产品超过保质期的作报废处理,由仓库、财务作好财务处理。
1.根据厂要求召回产品时或根据客户要求需退货时,需经销售负责人签字同意,并通知质检部门,由质检部门安排质检部人员分析、鉴定、核实责任部门。
2.仓库进行清点数量及受损材料情况登记,质检部门对退库产品取样复检,并说明检验结论或另写专题报告。
3.质检部门根据复查或专题会议的结论,写明处理办法、报厂长同意。
2.召回产品退货后,必须按检验规程要求重新进行检验判定。
3.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应向厂长报告。
八、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按照国家质监总局《食品召回管理
5.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厂等有关记录的保存期应超过产品的保质期限,以便查找引起召回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6.产品一经确定召回,先确定该产品的规格、批次、生产日期,确定该批产品数量,再确定目标处于什么位置。
7.如产品已报验或正准备出运,应立即通知停止出运,并对产品进行隔离或召回产品等待处理。
8.如产品已运出或已到顾客手中,公司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方法召回产品。
召回某批或多批产品,必须在通知和传真文件中列出产品的规格、批次、生产日期。
必须通知涉及机构和收货人,提供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召回原因及相关危害,通知收货人对产品的处理方法。
9.在召回产品时,还应该考虑到由其危害所影响到其它产品有无危害(被召回的产品有无可能添加到其它产品中)
五、召回产品的退库手续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的产品。
三、职责
1.销售部门负责对产品的召回及退货的商务处理,其他部门配合;
2.质检部门室负责组织对召回及退货产品进行分析、判定、追查相关责任方,并出具初步处理意见,向厂长汇报;
3.生产部门负责对召回及退货产品的报废处理。
四、工作程序
1.本厂建立以质检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产品召回工作小组,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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