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鲁山县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鲁山县新型社区建设办公室)

为扎实推进我县城乡一体新型社区建设,根据《2012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按照《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整体推进城乡一体新型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我县新型社区建设步伐,优化新型社区环境,提升新型

社区建设水平,现就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责任,统筹协调

按照“产城一体、规划完善、项目带动、功能布局合理”的要求。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完善专项配套规划,加

大建设技术指导,加大相互衔接。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建

设由新型社区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具体实施。住建局、规

划局负责规划设计,发改委负责项目报批、国土局负责土地

征用及手续报批、交通局负责区内道路规划设计、水利局负责给排水设计、供电局负责供电线路规划安装,园林局负责

区内绿化设计及施工,燃气公司负责燃气管道设计安装、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单位做好通讯线路设计接装,卫生局

负责社区卫生院设计及手续办理,教体局负责社区学校设计

及手续办理,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沟通对接;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统筹组织实施,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资源共享,做到四个相结合:一是与产业集聚区建设相结合;二是与推进农村集中居

住相结合;三是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四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

结合。

二、统一组织,高标准规划

(一)统一规划设计。按照统筹规划、一次到位、适度超

前的原则,统一设计水、电、路、气、讯、光纤等配套设施。相关管线管理单位应配合做好规划设计,并提供接口、预留管线、检查井、孔洞等设施的标准和位置,以完善前期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确保配套齐全、覆盖全面,满足使用

功能。

(二)统一技术交底。项目规划设计前,新型社区建设办

公室牵头,乡(镇)、办事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商规划设计。

根据新型社区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向规

划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规划设计范围、内容、深度

等相关技术参数,统筹安排,减少资源浪费,确保设计建设

质量。

(三)统一图纸审查。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新

型社区建设办公室、乡(镇)、办事处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

展图纸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建设和规划设计单位要根据审

查意见,完善规划内容,深化图纸设计,确保实施内容明确,

设计参数准确,能指导现场施工。

(四)统一施工方案。项目施工前,配套施工单位要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实际,按照施工工序,共同研究制定配套项目综合施工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先后顺序、交叉施工需协调的时间和位置,确保各施工环节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有序建设。

(五)统一管线建设。由于光纤、通讯等弱电技术参数的相似性,为节约资源,减少环节,避免重复建设,可确定一家单位一并建设。完成后的管线等弱电设施实行成本分摊或有偿使用。

三、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筹实施,涉及乡(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现场施工协调管理,有序推动配套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一是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办事处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确定专人,派驻现场,负责质量安全管理和具体事项协调;二是聘请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和施工组织协调,提供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指导;三是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施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所建项目施工建设和质量安全;四是做好工程设计变更,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因工程需要确需变更设计的,须征得新型社区建设办公室和规划部门同意,由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单位出具相关变更资料;五是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保护,已实施的地下管线工程,隐蔽后须进行标记标识,

并与可能交叉作业单位做好对接,确保隐蔽管线不受破坏。

四、规范竣工备案

项目完工后,必须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由新型社区

建设办公室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参与,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以及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综合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对验收项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送相关监管部

门备案。

五、严格监督管理

涉及基础配套建设的监管部门、单位和乡(镇)、办事处要结合全面加快新型社区建设有利时期,加强衔接和协调,

加快完善总规、控规和修建性祥规以及各专项配套规划;并

提出3―5年管网配套计划,实现统一规划,统筹实施,一步

到位。

对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查出有质量安全隐患未整改,或破坏其它管线未及时修复,以及未建立健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暂不予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拨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