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必须进行监理和招标的工程
(完整word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2007年3月30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完整word版)设计招标文件
xxxx招标文件进场登记号:二0一六年四月目录重要提示 (2)第一章招标公告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8)1.总则 (8)2.招标文件 (10)3.投标文件 (11)4.投标 (13)5.开标 (14)6.评标 (15)7.合同授予 (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9.纪律和监督 (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第三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20)第一节资格审查 (20)第二节评标办法 (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38)二、技术标格式 (46)三、商务标格式 (47)重要提示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审阅并自行理解作出判断。
对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之规定,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诺承担任何责任。
2、因招标文件中可能存有的某些内容所引起的理解歧义可能导致的投标人所作出的不准确判断所带来的一切结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诺承担任何责任。
3、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上传、装订、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准时或提前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参加开标会议前确认本单位CA锁是否已经更新,若存在未更新现象请于开标前及时更新(投标截止时间后经解密,发现CA锁有未更新现象者将按废标处理)。
尤其确保在以下时间点更新CA锁:1)投标报名前;2)使用编标工具做标书前;3)CA锁的更新见/site/dealFlow/758.htm4、请各投标人携带招标文件规定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文件无论原件或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查实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所有投标文件一经受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退还。
6、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所编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慎重的仔细的进行核对,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
(完整word版)工程监理招标方案
8.2工程监理招标方案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施工单位,其在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三大目标的控制方面,同时对项目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及协调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监理招标的“标”是监理服务——对生产建设工程提供监督、管理、协调、咨询等服务,鉴于监理标的特殊性,项目公司在选择监理中标人的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
招标方法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8.2.1招标方式项目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备公路综合甲级资质且综合能力良好的监理单位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
8.2.2监理招标的工作程序(1)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按分级管理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2)发布招标公告;(3)接受报名并出售招标文件;(4)组织投标者勘察现场,解答其提出的问题;(5)接受投标者的标书;(6)审查投标书的符合性;(7)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者;(8)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将评标报告及评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9)项目公司与中标者签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8.2.3监理招标的思路(1)拟设立总监办统筹本项目监理单位的联系对接事宜;(2)监理在质量控制、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等项目中采用网络系统化管理,从标段到驻地办,至总监办和项目公司均采用实验软件、计量支付软件、质量控制软件、进度管理软件,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质量和进度及支付资料的签证流程,并做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3)拟设立线路专家组,对于技术复杂、现场复杂、质量隐患处理进行专家组及时处理,专家组主要的成员在监理、项目公司、地方主管部门产生,并纳入监理管理程序,可以线路专家组命名;(4)设立监理人员管理系统,确保参建人员的稳定。
可在驻地办设立主任工程师,所有监理人员证件集中管理;对于监理实施细则、管理办法要单独设立安全、环保组织和相关内容。
完整word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
完整word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部需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配合。
具体来说,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协调方式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制订、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2.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制订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3.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并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
4.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反映,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与设计单位间的工作协调1.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2.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建筑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3.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建筑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4.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与驻场建筑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
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1.定期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协调会,向建设单位详细汇报前一阶段的施工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并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认真落实各改进意见,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请建设单位认证。
2.根据建设单位指令,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用料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定样采购。
(完整word版)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word文档良心出品)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二、基本原则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完整word版)《T50502-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 50502—200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施工组织总设计 (6)4。
1 工程概况 (6)4。
2 总体施工部署 (6)4.3 施工总进度计划 (7)4.4 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7)4。
5 主要施工方法 (7)4.6 施工总平面布置 (8)5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5.1 工程概况 (9)5.2 施工部署 (9)5.3 施工进度计划 (10)5。
4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10)5.5 主要施工方案 (11)5.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1)6 施工方案 (12)6.1 工程概况 (12)6.2 施工安排 (12)6.3 施工进度计划 (12)6。
4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13)6.5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13)7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13)7。
1 一般规定 (13)7。
2 进度管理计划 (14)7。
3 质量管理计划 (14)7。
4 安全管理计划 (14)7.5 环境管理计划 (15)7。
6 成本管理计划 (15)7.7 其它管理计划 (16)1 总则1。
0.1为规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1。
0。
3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1。
0。
4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
0.1施工组织设计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2。
0.2施工组织总设计general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完整word版)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格(填写示例)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1)背景事件隆翔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8日与汉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后,监理单位法人代表陆建安于2010年3月1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规范对应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3条。
(3)规范用表说明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任命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在表A.0.1中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
(4)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监理单位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以及相应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5)填表注意事项《总经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范表如下所示:范表表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A.0.2 工程开工令(1)背景事件总监理工程师于3月2日带领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进驻现场,立即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审核,核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施工管理及劳务人员、施工机械及工程材料进场情况;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用水、用电、通信办公临时设施完成情况。
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于2010年3月11日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项目监理部于3月13日认可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准备,具有开工条件后,同意送建设单位于3月14日审批同意“工程开工报审表”后,项目监理部于3月15日签发工程开工令。
(2)规范对应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1.8条、第5.1.9条。
(3)规范用表说明建设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开工令》。
《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管理试题及答案-题库-自考用
单项选择题1、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主体是( C )。
A、业主B、设计方C、施工承包企业D、监理单位2、在工程的网络计划中,工作的自由时差是指在不影响( A )的前提下,该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A、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B、紧后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C、紧后工作的最迟完成时间D、本工作的完成时间3、下列关于工程项目目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A、目标应是长远和抽象的B、目标不应有时间限制C、目标只能由最高决策者掌握D、目标是现实的,是可达到的4、下列关于业主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B )。
A、管理目的是实现项目各利害关系人的全部期望B、业主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中心C、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对项目大都采用直接管理方式D、以进度为中心进行控制5、按照( A )方式,可将项目管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等等。
A、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的不同B、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权利和责任的不同C、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利益的不同D、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地位的不同6、专业工作队在各个施工段上的劳动量要大致相等,其相差幅度不宜超过( B );A、8%~12%B、10%~15%C、18%~25%D、25%~35%7、工程项目的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之间的关系为( D )。
A、跨度越小层次越少B、层次减少跨度不变C、跨度越大层次越大D、层次越多跨度越小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 D ) 。
A、目标规划B、目标比选C、目标论证D、目标控制9、以下哪个不属于施工索赔种类的有( D )。
A、工程量变化索赔B、施工条件变化索赔C、设备窝工索赔D、工人工伤索赔10、时标网络计划与一般网络计划相比,其优点是( D )。
A、能进行时间参数的计算B、能确定关键线路C、能计算时差D、能增加网络的直观性11、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来投标,这种招标方式称为( A )。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50319-.14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4目次1 总则2 术语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 一般规定3.2 监理人员职责3.3 监理设施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1 一般规定4.2 监理规划4.3 监理实施细则5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1 一般规定5.2 工程质量控制5.3 工程造价控制5.4 工程进度控制5.5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6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6.1 一般规定6.2 工程暂停及复工6.3 工程变更(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4 6.4 费用索赔6.5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6.6 施工合同争议6.7 施工合同解除7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7.1 一般规定7.2 监理文件资料内容7.3 监理文件资料归档8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8.1 一般规定8.2 设备采购8.3 设备监造9 相关服务9.1 一般规定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9.3 工程保修阶段服务附录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附录C 通用表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完整word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案
3、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6、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要求学生通过本节的学习,了解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发展概况,招标投标的概念、性质、历史沿革。
重点内容
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主体、性质
教学难点及化解措施
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性质(复习已学相关课程内容,讲解后续课程基本内容)
授课方法
启发式、案例式
教学过程说明
序号
教学内容
时间分配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1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发展概述
鲁布革水电站工程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水电建设方面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对外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工程。
这项工程按世界银行要求,对引水隧洞工程的施工及主要机电设备实行了国际招标。引水隧洞工程标底为14958万元,日本大成公司以8463万元(比标底低43%)的标价中标。1984年10月15日就正式施工,从下达开工令到正式开工仅用了两个半月时间隧洞开挖仅用了两年半时间,于1987年10月全线贯通,比计划提前五个月,1988年7月引水系统工程全部竣工,比合同工期提前了122天。实际工程造价按开标汇率计算约为标底的60%。
3、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anaging Contractor( MC)
4、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模式:快速路径(FAST TRACK)施工法
5、项目总承包模式(Desige and Build,D+B)
6、D+D+B(develop+design+build)模式:策划+设计+施工
(完整word版)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 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XX制定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年年月月日。
日。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尺度工程质量符合尺度。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条约价为:群众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群众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条约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条约文件:(1)中标告诉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条约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条约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条约文件包孕条约当事人就该项条约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公用条约条款及其附件须经条约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依照法律划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扶植资金并依照条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条约价款。
(完整word版)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监理活动,以及实施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标准。
第三条监理单位在所承担监理业务的工程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内容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第四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所监理工程的类别、规模、工期、施工环境、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项目监理机构所需场所及设施的提供,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工作需要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并确保在实际开工日15天前到位。
第二章监理场所第六条每个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具有固定的、独立的监理场所,场所面积应当与监理机构规模和所配备监理人员相适应,人均工作面积不应少于5平方米。
第七条监理场所应当有明确标识,工作区域和休息、就寝、就餐等区域必须严格分开,做到美观、整洁、有序。
第三章人员配置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求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作要求。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十条每个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并按照以下标准配备专业监理师和监理员:一级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6名二级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4名三级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每万平方米不得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
第十一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经验,并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工作。
对依法必须监理的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对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确需同时在多个工程任职的,需征得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跨设区市的两个及以上工程任职。
(完整word版)房建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一)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面积:工程地点:(二)监理工作范围工程土建(含装饰),水电卫等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招标文件及相关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7、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
8、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等。
10、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四)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它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14)严格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15)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司安全管理规定;(16)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以及设计图纸节能要求。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各项监理台帐、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情况;(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它质量情况。
(完整word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工明细表
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分工指南1 目的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划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工作界面,确认工作范围。
明确各单位的职责,确保无缺漏、不重叠,使工程建设各相关方责任明确、配合顺利。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监理阶段确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作分工的活动。
3 职责3.1项目总监负责确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之间工作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3.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分工执行本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4 工作程序4.1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上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建设单位是委托方,监理单位是被委托方。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上是承包合同关系,建设单位是发包方,施工单位是承包方。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施工单位受工程承包合同的约束,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4.2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工作分工原则4.2.1信守合同原则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分别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的双方都必须遵守。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虽无合同关系,但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
4.2.2协调一致原则当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各自的工作范围有不同理解时,应在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协调一致,协调工作由监理单位主持。
4.2.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作分工的提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作分工一般由项目监理部提出方案,通常按《分工明细表》(见本指南附件)列出。
4.2.4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工的确认⑴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对所提出的分工方案逐条进行确认,必要时予以调整,经三方确认后,应共同遵守。
确认的分工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中形成决定。
⑵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需要对分工进行局部调整时,应及时协调,并形成新的书面文件或记录。
附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作分工明细表(示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作分工明细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完整word版)工程资料组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工程资料组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建设项目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2、工程资料应根据不同的收集和整理单位及资料类别,按建设单位资料、监理单位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3、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卷内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资料部分、备案表和封底。
4、卷内若存在多类工程资料时,同类资料按自然形成的顺序和时间顺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序需符合本标准资料分类原则。
5、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二、施工单位的资料有哪些?答: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检测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三、混凝土工程施工中,对模板系统的要求是什么?答:1、要满足混凝土结构施工的要求,比如模板及其支架要能够承受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活荷载等恒活载的能力。
2、对于支架而言,首要保证的事它的整体稳定性,防止由于局部失稳引起的整体倒塌。
3、扣件,钢管、以及脚手板等构配件要满足使用要求,在使用前最好做细致的检查。
验算扣件的承载能力,以及支架立杆所处地基的承载能力。
四、屋顶的排水方式有哪几种?简述各自的有缺点和适用范围。
答:二种。
无组织排水和有组织排水。
无组织排水具有排水速度快、构造简单、造价低廉的优点;但排水时会在檐口处形成水帘,而且落地的雨水四溅,对建筑周边地面产生较严重的冲刷,反溅的雨水对勒脚部位影响较大,适合于周边比较开阔的、低矮(一般建筑高度不超过10m)的次要建筑。
有组织排水在雨水的排除过程是在事先设计好的途径当中进行的,克服了无组织排水的缺点,目前在城市建筑中广泛采用;但排水速度比无组织排水慢、构造比较复杂、造价也高。
五、述墙体的分类和墙体的作用。
答:墙体分为承重墙和非承重墙两类。
墙体的作用是①承重:承重墙承担建筑地上部分的全部竖向荷载及风荷载,是主要的承重构件。
②围护:外墙是建筑围护结构的主体,担负着抵御自然界中风、雨、雪及噪声,冷热,太阳辐射等不利因素侵袭的任务③分隔:墙体是建筑在水平方向划分空间的构件,可以把建筑内部划分成不同的空间,并界定室内和室外。
(完整word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规范表格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检验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3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测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取样试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0.5 复验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6 检验批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7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2.0.8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9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0 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1 计数检验通过确定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对样本总体质量做出判定的检验方法。
2.0.12 计量检验以抽样样本的监测数据计算总体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并以此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第四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第六条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1]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上述三类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界定: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