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委托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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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委托加工合同

篇一:长期委托加工合作协议要求

长期委托加工合作协议要求甲方:深圳市永控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加工方

合作协议要求:

一、乙方需严格保密甲方的一切信息及各项技术资料

包括图纸和加工件规格;

二、乙方需协助甲方设立分公司至乙方处,并提供相

应的场地用于注册,包括5000平米以上厂房及办公室用房,分公司的注册费用及办理租赁合同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环评等行政部门项目,分公司全部手续办妥后厂房还是归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再签订一个返租赁合同,甲方不支付厂房租金,但甲方如使用乙方办公司则需支付相应的费用与乙方(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三、乙方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工程师及电焊工人员与甲

方备案(证件需要复印备案),包括制定相应的项目工作小组应对甲方以后的生产加工;

四、乙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清单与甲方;

五、委托加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

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续期合同,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其他加工企业加工甲方的钢结构部件;合同

期内如果双方有任何异议可以先协谈,如无法解决需提

前一个月提出合同解约。

六、乙方最优惠的加工价格给予甲方(至少需低于市

场平均价格并下降8%以上),并保证质量及效率;

篇二: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

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

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

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

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

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

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篇三: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编号:DR-HX-XX1021

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DR-HX-XX1021)

甲方:华芯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乙方:惠州市东日数码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惠州市水口镇水口大道纳伟仕工业园29-31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总则

本委托加工合同由如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华芯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惠州市惠成区龙丰共联管理区都田工业区10号

乙方:惠州市东日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水口大道29-31号纳伟仕工业园

鉴于:甲方为从事GPRS开发/制造/销售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GPRS表面装贴以及测试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

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上述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

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条合同定义

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之产品。

专用生产工具: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而且是仅能用于该合同产品生产的夹具及配套工

具。

其他专业名称:本合同中引用之其他专业名称(如订

单/质量标准等),依国际惯用之专业

共用名称作定义。

第三条合作方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专用生产工具(包括相关夹具或钢等)的资料,

若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量产 30 K后返还。乙方负责按甲

方要求完成加工任务。这些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规格、图纸、样品、质量标准和工

艺流程文件等。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合同产品的如下加工工序:见生产任务单

第四条加工价格及付款方式

合同产品的加工单价:具体见每款产品的《加工报价单》.试产报价:所有新机的试产费用统一按元/次收取(试产费中不含钢费,钢费

用甲方承担,)所有机型量产达到30K后退还该机型试产费用。

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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