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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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线永久停用。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
1、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完善油气管道应急管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3、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4、加快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健全完善安全标准规范。
五、总结
对于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教训,共总结出以下几点: 1、加强对输气管道水工保护设施、穿跨越段的维护管理,防止管道出现腐蚀减 薄、破裂等隐患,地下管线复杂地区需收集相关施工资料;对于已发现的管道 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和隐患消除。在管道的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注重管 道后期运行存在的问题,防范于未然。 2、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加强巡线人员专业知识,应对管道附近第三方施工(排 水渠和桥涵、道路拓宽和翻修等建设工程)提出管道保护的要求。根据管道所 处环境变化提出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形成高后果区。 3、制定管道抢维修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普及相 关专业知识,学会分辨各类现场操作的风险因素,懂得防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敢于拒绝违章指挥,杜绝盲目处置。 4、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并开展演练。提高人员专业素质, 防止出现对事故风险判断失误,及时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及时通知疏散周边 的居民等相关措施。
三、责任追究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 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 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 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 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事故性质 2013年11月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
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指出这次事 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 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 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 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2.具体过程: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 造成原油泄漏。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 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 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7时30分,中石化(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 围油栏。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 面有油。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10时30分许 ,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为处理泄漏的管道, 现场动用挖掘机,采用液压破碎锤进行打孔破碎作业,作业期间发生爆炸。爆 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 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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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分析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 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 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 (4)规划建设混乱。 (5)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例 分析
湘中巡线队
2020年3月20日
一、事故经过
1.基本情况: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 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 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 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 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 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 、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3.事故后果: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 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 相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 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5000余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 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排水 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业人员,共62人死亡、136人受伤。爆炸还造成周边 多处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多台车辆及设备损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多 条管线受损。泄漏原油通过排水暗渠进入附近海域,造成胶州湾局部污染。
谢谢!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
1、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完善油气管道应急管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3、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4、加快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健全完善安全标准规范。
五、总结
对于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教训,共总结出以下几点: 1、加强对输气管道水工保护设施、穿跨越段的维护管理,防止管道出现腐蚀减 薄、破裂等隐患,地下管线复杂地区需收集相关施工资料;对于已发现的管道 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和隐患消除。在管道的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注重管 道后期运行存在的问题,防范于未然。 2、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加强巡线人员专业知识,应对管道附近第三方施工(排 水渠和桥涵、道路拓宽和翻修等建设工程)提出管道保护的要求。根据管道所 处环境变化提出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形成高后果区。 3、制定管道抢维修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普及相 关专业知识,学会分辨各类现场操作的风险因素,懂得防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敢于拒绝违章指挥,杜绝盲目处置。 4、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并开展演练。提高人员专业素质, 防止出现对事故风险判断失误,及时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及时通知疏散周边 的居民等相关措施。
三、责任追究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 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 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 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 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事故性质 2013年11月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
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指出这次事 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 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 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 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2.具体过程: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 造成原油泄漏。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 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 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7时30分,中石化(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 围油栏。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 面有油。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10时30分许 ,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为处理泄漏的管道, 现场动用挖掘机,采用液压破碎锤进行打孔破碎作业,作业期间发生爆炸。爆 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 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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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分析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 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 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 (4)规划建设混乱。 (5)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例 分析
湘中巡线队
2020年3月20日
一、事故经过
1.基本情况: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 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 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 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 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 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 、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3.事故后果: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 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 相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 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5000余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 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排水 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业人员,共62人死亡、136人受伤。爆炸还造成周边 多处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多台车辆及设备损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多 条管线受损。泄漏原油通过排水暗渠进入附近海域,造成胶州湾局部污染。
谢谢!